首页 -> 2008年第3期

所有的

作者:黄蓓佳




  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我们坐在“新雅”酒店的咖啡店里喝咖啡。咖啡厅的窗外棕榈婆娑,紫荆花开得蓬蓬勃勃。一个穿白纱裙的年轻女孩在高台上低头弹琴,《致爱丽丝》,琴声清幽可爱。大厅里弥漫着咖啡和烤焙点心的混合气味,热烘烘诱人食欲。
  我弯下腰,试图把所有的礼物装到那口“大使”牌的箱子里去。拿起那瓶“轩尼诗”的时候,我掂一掂分量,对艾早说:“你知道的,爸爸从来都不喝酒。”
  艾早仰靠在椅背上,淡淡地回答我:“喝不喝是他的事,我买,是我的心意。”
  我不说话了,把“轩尼诗”另放一个拎袋,准备上飞机时随身提着。
  有一个男人从远处的旋转玻璃门进来,走向酒店服务总台。他穿着一件米黄色风衣,风衣的腰带没扣,有一端拖了下来,从我们坐着的侧面看,拖下来的腰带像一条尾巴。
  “陈清风,他不是去美国了吗?”艾早突然直起身,微微地俯向前,问我。
  我万万想不到她在此时此刻,如此突然地问了我这个问题。我有点发愣地看着她,思索着应该怎么回答。我想我不能告诉她,陈清风其实已经去了加拿大,那样的话,她会进一步问我:你怎么知道?
  不,我不知道他去了哪儿,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走的时候,说是去美国。”我口齿不清地回答,就好像嘴巴里含着一块方糖。
  艾早刚刚亮起来的眼神又暗了下去。“我以为你知道。”她说。
  “我可以打听。”我承诺。
  “有可能的话,你帮我找到他。”她脸颊微微一红,“他已经走了四年多了。四年零四个月,是不是?他还不知道我到了深圳。”
  我鼻子一酸,忽然地想哭。我赶快把咖啡杯端起来,装做要喝的样子,用杯子遮住脸。
  
  晚上,跟贾铭通了一个电话,简单说了说跟律师见面的事。他安慰我说,想见艾早的确不可能,她现在是犯罪嫌疑人,按规矩,宣判之前不允许跟律师之外的人接触,怕串供。
  “规矩?”我忍不住抬高声音,“你认为那些人是百分之一百按规矩办事的吗?如果是张根本,如果张根本在这儿,他一定能帮我见到艾早。”
  贾铭沉默了一会儿。大概我的这句话有点刺伤了他。片刻之后他小心提醒我:“可是,艾早恰恰涉嫌杀害了张根本。”
  “这不是真的!”我忿忿地冲着他叫,“不是真的!这里面肯定有事!”
  贾铭连连劝慰:“好了,艾晚,律师会帮你弄清楚。要是能够保释出来,那更好,你可以当面问问你姐姐。”
  我平静下来,觉得把火发在贾铭身上没有道理。
  “艾飞呢?他在吗?”我换了一种口气问。
  “在,他在,晚上吃了一个麦当劳的汉堡,一份薯条,还有一杯草莓奶昔,这会儿正看动画片。要喊他接电话吗?”
  “要。”
  艾飞拖延了好一会儿,好像有点不情愿中断他的动画片来接电话。“妈妈,”他开口就问一句,“深圳放《金刚》了吗?”
  “什么?”
  “《金刚》,今年的美国大片。”
  “哦,宝贝儿……也许放了,我不知道。”
  他有点失望,再也没有兴趣问我别的事情。“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不想住在贾叔叔家,他的电脑不能玩游戏,网速太慢。”
  “别这么说。你可以看看书,把暑假作业做完。我会尽快回去。”
  “那好吧。”他简单地应付一句,挂断了电话。
  我关上手机,在床边呆坐了半天,心里憋闷得好像塞了一大团抹布。十年前在深圳过的那个春节,每一天历历在目,可是这一次飞过来,见到的是这么一个家毁人亡的结局,让我怎么都不能接受。下午在医院停尸房,那个戴着白手套的老头儿把抽屉拉开,让我看张根本躺在里面结着薄霜的尸体时,我闭上眼睛,眼面前出现的却是七十年代他戴着大盖帽白手套骑在摩托上的样子。我不认为他们是同一个人。那个笑起来的时候抖动着喉结、一只胳膊放肆地搂在女孩子肩头、眼睛看人总是带着一种轻蔑和嘲讽的不可一世的张根本,他怎么会无助地躺在冰屉中,白白地让这个世界的声光财色从他身边汹涌地流过去呢?
  我起身去卫生间,在脸上补了一点妆,又沾水湿了湿头发,让发型蓬松起来,然后出门。我想在这个城市随便走一走,走到精疲力竭时,再回房间睡觉。艾早不在身边,我要学会自己调节自己的情绪。
  下到酒店大堂,就听见附近什么地方隐隐约约传出喧闹声。信步走过去,才发现那是一个附设在酒店里的音乐酒吧。穿牛仔裤和吊带衫的男男女女从一个软包皮的单开门进进出出,爵士鼓和电吉他声便时不时顽固地挤出门缝,跳荡活泼的灯光也跟着追出来,争先恐后地给路人提示出诱惑。
  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念头,我竟然跟在一对勾肩搭背的年轻情侣后面进去了。我在南京还从来没有进过这类酒吧,因为年龄,也因为某种身份的定位。然而这是在深圳,我又实在无处可去。
  软包皮的门扇刚刚在我身后关严,一种震耳欲聋的巨大声浪立刻将我包围,令我措手不及,目瞪口呆。酒吧里弥漫着浓郁的美国爆米花的甜香味,现酿啤酒的苦涩味,灯光照在地毯和皮革上的陈腐味,以及人的皮肤上散发出来的带油腻味的热烘气。酒吧中间的全透明玻璃舞台上正有一个黑衣女郎的热舞表演,她的黑色镂空皮靴的鞋跟恰似一只细长的香槟酒杯,剧烈地敲击着方圆不过桌面大小的钢化玻璃,很多时候鞋跟距边缘不过一指来宽,仿佛稍不注意就会一脚踩空跌落舞台,顷刻间香销玉殒。她的黑色的皮短裙勉强盖住臀部的大半,露出来的大腿纤细结实,从裙边到膝盖的那一段,灯光像一道道彩色河水在皮肤上流淌。时不时地她还故意地把短裙再撩起一点,让观众看到她的丁字形黑色镂花底裤。其实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动作已经形不成太多的惊爆效果了,可是出于礼貌,仍然会有人凑趣地尖叫,唿哨,自己把自己弄兴奋起来。
  我不知道我坐下来之后应该喝什么酒。我对酒吧消费完全是不在行。幸好打领结的侍者知人解意,见我拿着酒水单一派茫然的样子,建议我先要一杯果汁。在他的引导下,我要了一杯据说有养颜功效的木瓜汁,加冰。
  在我还没有注意的时候,热舞女郎忽然表演出一个高难度的动作:腰身如杂技演员一样向后仰倒,身子弯成一个翻倒的U形,从她身后观众的手上,用嘴巴叼起一朵长枝玫瑰。狂欢一样的掌声中,她嘴叼玫瑰妖娆谢幕,漆黑的眼睛里波光闪动,额头、鼻尖和脸颊上流金溢彩。
  我很茫然地跟着观众们鼓掌,咧开嘴微笑。其实我一点儿没觉得那女孩的舞姿有多么抓狂。上中学的时候我和艾早在文艺宣传队练过舞蹈,我们每天都要在脏兮兮的帆布垫子上练习下腰,腰翻过去双手触地,那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最笨的女同学都能做到。
  木瓜汁不好喝,有一股怪怪的沤溲味。我不该相信什么木瓜美容的话,喝一杯木瓜汁无论如何变不成美女。我琢磨着是不是应该往杯子里加进两块方糖时,耳边忽然有人喊我的名字:“艾晚!”
  回头看,居然是李东,开陆虎车的人。
  我们都没有想到彼此能在这里又一次见面。李东穿着条纹的圆领套衫,雪花黑的牛仔裤,手腕上还有一根酷酷的不知道什么材料的链饰。他指着不远处的包厢区,说他还有几个朋友在一块儿喝酒,那里地势高,他一眼看见了我,过来打个招呼。
  “你一个人?”他有点惊奇地问我。
  我说,我就是一个人,无处可去才误入这个年轻人的圣地。我还说,我是第一次泡酒吧,连酒都不会点,点了一杯很难喝的木瓜汁。我把杯子里的木瓜汁举起来,给他看。
  他哈哈大笑。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和脸颊上就有了细细的皱纹,显得有阅历多了。我喜欢他这种开怀大笑的模样。
  “去我们那儿吧,大家一起。”他诚恳邀请。
  我谢了他。我一向不太习惯跟陌生人交谈。
  他好像觉得不可以就这么走开,把一位女士晾着不管不合规矩。所以他索性坐下来,招手又要了两杯啤酒。他告诉我,这家酒吧的啤酒不错,老板专门请了一位德国酿酒师常年指导,酿酒设备也是由德国进口。“你尝尝,口感是不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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