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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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蓓佳




  店主是一个矮小和善的法裔老头儿,他招呼我们进门,打开橱窗玻璃,拿出那只精美小盒,又热情地递过来一柄放大镜,示意我们仔细看琥珀里的秘密。那是两只栩栩如生的小虫,墨绿色,须足俱全,翅膀还泛出金属般的光泽。一只虫的体型稍大,另一只则显得玲珑娇小。大的那只张开手足,低下脑袋,把小的一只紧紧拥在怀中,像母亲抱着孩子,又像男人抱着女人。它们中一个的下巴抵着另一个的前额,在低语,又或者是在亲吻,无尽的缠绵。它们动人的姿态就这样一瞬间裹进了琥珀,成为永恒。
  “这是极品,原料来自俄罗斯西伯利亚,世间很难见到。”法裔老头儿用口音很怪的英语对我们赞叹。
  的确,这样的一块饰物值得掏出毕生积蓄收藏。可惜我们两个人的积蓄凑起来还不够价格的十分之一。陈清风离开小店的时候脸色怅然,他苦笑着说,就是为了这块琥珀,他也要拼命工作,多多挣钱。
  
  那天晚上入睡前,他不让我关灯。他说他要好好看看我,要记住我从平静呼吸到沉入梦乡的每一个细节。这句话令我心中一沉,我觉得我们之间可能要有什么事情发生。我转身对着他,要他告诉我实话。他用胳膊把我的肩膀环过去,一再地说,睡吧,睡吧,什么都不会改变,一切情况都不会发生。
  可是半夜里我被满屋的烟雾呛醒。他一直没睡,下床坐在沙发上抽烟。他这副样子绝对不同寻常。在我的追问下,他终于说,以后他开车到布法罗看我可能不那么方便了。家里人从他的银行账单中发现了他频繁来往于多伦多和布法罗。他老婆看不懂账单上的英文,是他女儿发现了父亲的秘密。女儿很厉害,她藏起了他的护照,这样他再不能自由往来于边境。
  “我女儿受过打击,情绪一直偏激,我不能再伤害她。”
  “可你已经伤害了她!”我尖锐地指出。
  “我答应了她到此为止。”
  说完这句话,他马上扭过头,不再看我。我想他是在忍住眼泪,父亲和情人的眼泪。
  我沉默,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总是要有这一天的,不管延迟到多久,这一天总是会来的。我一直一直都有准备,所以我不应该抱怨,平静接受是最好的选择。
  “艾晚,如果你留下来读书工作,等我女儿大学毕业了,我就离家找你,我们结婚。”他站起来,往前走了一步,说。
  我猜他想要过来拥抱我,可是中途觉得不合适,又放弃了这个动作。
  “哦,再说吧,我还没想好。”我这么回答他。
  
  学期结束前,我确信我怀孕了。我的孩子孕育在尼亚加拉瀑布的轰鸣声中。
  我去找了保罗,告诉他,我不能留下来读他的博士,因为我的孩子需要照顾。
  “你从来没提过你有个孩子!”他惊讶地睁大眼睛。
  我笑起来:“现在说能算晚吗?”
  他无奈地摊摊手:“这是女人的使命。我尊重你的选择。”
  我交了论文,打点行李,愉快地回国。
  一切都很圆满。我告诉系里的同事说,我在美国有过一段很短暂的婚姻,结果就是留下了这个孩子。我不是未婚妈妈,只是单身母亲,这符合法律原则。
  艾飞出生后,陈清风每年给他寄一套衣服,衣服的胸口一律绣着北极熊的图案。偶尔我会想,他为什么不挑选加拿大的枫叶图案呢?是因为他在精神上从来没有认同那个国家?在他一次次从温暖的梦中惊醒,聆听屋外冰凌裂开的声音,他盼望着有一天能够回到国内终了残生吗?
  无论如何,我没有想到他在从邮局步行回家的路上滑一跤溘然长逝。这样的死法太不负责任。他说过,要寻找到两块一模一样的琥珀,给我,给艾早。可是给我的这一块寄出来了,给艾早的一块还不见踪影。他应该继续寻找,别丢下我们,别丢下责任。
  如果这样的话,艾早就不会去杀张根本。
  
  十六告别时刻
  
  又一次地,我独自一人飞往深圳。我愿意生命中永远持续这种飞翔,就像刘欢歌里唱的那样:千万次地……可惜再也不能,因为纪宏林律师打来电话,说艾早已经在看守所自杀。
  …… ……
  不要哭。不要哭啊。这是迟早的事情,艾早已经抱定了死的念头,她就决不会让自己活下去。
  只是,我没有想到她这么迫不及待,连最后的宣判结果都不想听到。她对她的生命厌倦至极,只想飞快地推开它,像撕一张过期发票一样地撕碎它。
  
  领取艾早的尸体时,看守所管教交给我一些东西:一套崭新的运动服,一块女式“欧米茄”手表,一串房门钥匙,一部手机,一只钱夹,一些现金,还有一封信。衣服和现金都是我第一次去深圳时托纪律师带给她的。衣服她没有穿过。现金存在她的账上,管教说她只是买卫生用品花去了一点。手机里还有电,我试着打开,屏幕亮起来,地址簿里的第一个名字就是我:艾晚。很奇怪,无论从关系的重要性,还是字母的排列,我在她手机里都是第一。
  永远的第一,因为这只手机中从此不会再存入新的名字。
  管教说:“还有一张照片,她放在身上,老看。我先以为照片上是她和她儿子,现在才知道那女人是你。你们两个长得真像。”
  我问她:“照片呢?”
  “哦,我扔了。浸透了血,污糟糟的。”
  我想象我和艾飞的合影照饱浸鲜血的样子,想象我们的面孔在血中泡得肿胀,眉眼洇开,烂糟糟一团,被管教的两个指头捏在手中,滴落着暗红色的黏稠的液体……
  管教提高声音:“嗨,你没事吧?”
  我摇摇头。
  “……脸色不好。你得想开点儿。怎么都是个死。”
  管教跟我讨论,艾早为什么要给她前夫下药?她又不是山沟沟里的愚昧妇女,肯定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她知道了还要下药,可见是男人太坏,伤她伤得太狠。“她活不下去了才这么做的。可怜的人!”管教叹息。她又去拿来一个塑料拎袋,帮我把衣服啦手机啦手表和钥匙什么的装进去。“手表挺贵的吧?当心别让袋子漏了。”她嘱咐。
  这么看,管教是个心眼简单的善良女人,艾早的最后一段日子应该没受什么大罪。
  我郑重其事地谢了她。
  
  现在,我躺在艾早的床上。是用她留给我的钥匙打开的房间。她跟张根本离婚后,一直都是独自居住在这个安静的小区里。这么多年,我一次也没有来过,没有关心过她、看一看她一个人必须对付的生活。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从来就不对等,她习惯了照顾我,我习惯了被她照顾。
  我已经很累了。料理后事是一件让人心力交瘁的苦活儿,你不仅要付出体力,还会悲伤,痛哭,回忆,陷在往事的泥淖中拔不出脚,结果就是筋疲力尽。
  在殡仪馆的时候,看着装殓艾早的棺木缓缓滑入焚烧间的一刹那,我非常想放声大哭。奇怪的事情是,尽管我浑身颤抖,尽管我感觉脚下的地砖开裂,我比艾早更快地坠入地狱,被几千度高温的烈火焚烧,筋骨可怕地纠缩成一团,皮肤滋滋地冒出油泡,我的眼泪却顽固地拒绝出来。它被我体内的某种物质凝固了,结成琥珀那样的晶体,堵在泪腺的某一处,居心叵测地生长和膨胀。
  我想,那些在葬礼上能够号啕大哭的亲人其实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得到了死者的特许,可以在那个特定的时刻尽情释放悲痛,把伤心秀给世人,得到同情,从而减缓压力。
  可是艾早为什么要制止我的眼泪?她不希望我顺顺利利度过这个可怕的关口,而后一点点地忘记她,一天天地挣扎活下去?
  她恨我,决心要在最后的时刻惩罚一下我?不,不是这样的,她留给我的信上不是这么写的。这封信,几天当中我已经读过无数遍,闭上眼睛都能看见信纸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用圆珠笔写上之后又划去的标点。
  薄薄的、看守所小卖部里通常出售的普通信纸,没有任何抬头和标识,红色的双线条,因为纸质不佳和出墨不畅,有的地方线条断断续续,像一个口吃者在结结巴巴说话。与此相反,艾早所使用的圆珠笔又出油太猛,表现太过积极,几乎每写几个字就要留下一摊蓝色的油迹,仿佛一个偷懒的人在地里喷药水,只盼着三下五除二喷完拉倒,才不管药水是否均匀。断断续续的红色和淋漓不尽的蓝色,使艾早的遗书看上去异常寒酸,有一种弥漫纠结的悲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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