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所有的
作者:黄蓓佳
我要求实习医生照她的话做,立刻送我们回家。他当时满头大汗,已经是精神快要崩溃的样子。事情糟糕到这种地步是他完全没有料到的。他是家中的独子,因为某种关系被推荐读了大学,三年当中写批判稿的时间比读医书的时间更多,在艾早身上动刀也许是他生平第一次手术实践,他以为简单,结果却一塌糊涂。他会因为这次糊里糊涂的从医经历毁了一生。
他脸上流着汗,可怜巴巴地对我解释,天实在晚了,镇上没有班车进城了,他和我两个人不可能步行二十里路把艾早背回青阳。“就算我们能背,她也折腾不起。”他哀求着,声音颤抖,稍不留神就会大哭出来。
艾早蜷在条凳上听见了我们的争执,她拼尽全力说了一句话:“去给张根本……打电话。”
我始终觉得世界上有些事情非常奇怪,比如说张根本,艾家的人都对他嗤之以鼻,戒备防范,背地里骂他是小人、流氓、投机分子、骗子、喂不饱的狼,谁也不愿意沾上他的气味,连他的老婆李艳华都会时不时摆出一副清高女人的模样,把他扣在桌上的带脑油味的警帽用两根手指拎起来,扔到旁边,以示轻蔑。可是一出大事,大家本能地要想到他,请他出场,靠他摆平。这种时候他就成了艾家的一件工具,逢山开山逢水过水地用着,没人再提他的小人,他的流氓,他的狗性和狼性。
同样,张根本也是如此,他在内心深处肯定是瞧不起艾家的老老少少的。乡村贫民的出身,一步一步摸爬滚打混出人头,他即便住上了艾家的房子,用上了艾家的桌椅板凳和锅碗瓢勺,也仍然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外人,是一块格格不入楔在艾家墙上的榫头,看着碍眼,少他不行。那么,很多时候他顾着艾家,把家里人置于他的保护之下,鞍前马后侠胆义心,是出于强者对弱者的怜悯,还是心机深藏的另外一种形式的报复?
人性是一团纠缠不清的乱麻,它们常常是一股股一丝丝地绞杀在一起,你就是把手指头扒拉出血来,也无法理出一个清晰的头绪。
张根本出动警车把艾早带回青阳的第二天,下班回家时,把一挂滴着鲜血的猪肝交到我手里:“补血的。送去给艾早煨汤喝。”
捆猪肝的麻绳刚刚扣到我手上,李艳华劈手夺过去:“别送!她不配!”
张根本斜睨着她,似笑非笑:“别这么过敏好不好?艾早是孩子,你又不是孩子。”
李艳华把猪肝啪地往地上一摔,扑上去揪住了张根本:“你说清楚,我怎么过敏?我怎么是过敏?艾早出的丑还不够大吗?你不是艾家的人你凭什么鞍前马后弄得像个真的?”
猪肝很嫩,一摔就破了,四分五裂地粘在砖地上,看上去烂糟糟的。我蹲下去,一点一点地拣起来,用报纸兜着。这样的猪肝是不是还能够煨汤?我不敢确信。地上有一摊污秽的血,母狗黑子磨磨蹭蹭过来,用鼻子小心地嗅了嗅,然后抬头看屋里人的脸色,判断它能不能舔上一小口。
“张根本,我知道你别有用心!你为什么这么护着她啊?她是烂女,你是嫖客,你们是一路货,惺惺相惜!”李艳华拉扯着张根本的袖子,哭腔哭调。
张根本脸上露出很厌恶的神情,忽然抬手,打了李艳华一个耳光。“我让你懂点规矩。”他冰冷冷地说。然后他转头出门。
李艳华披头散发地靠在墙上,咬牙切齿咒骂张根本,骂他流氓,凶手,杀人犯。骂着骂着她把矛头转移到艾早身上:“从小一看,到老一半,小时候我就看她不是个正经女孩。艾家的人都是蠢东西,从你妈妈开始就蠢,只养不教!”她把目光转向我:“幸好你到了张家,要不然的话……我让你别跟艾早搅在一起,这话是没错的,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那个小烂货,你将来也是个偷人养汉的料……”
我一声不响,收拾桌上的碗筷,再拿小铁锹进来,把黑子赶开,铲去砖地上的血污,铲下来的地皮送到院子里,充当花肥。我做着这一切的时候,心平气和,因为我在心里把李艳华的咒骂想像成狗叫。想到一个白白胖胖的女人居然会伸着脖子发出狗的叫声,我甚至忍不住地偷笑起来。
我父母心里的想法跟李艳华没有本质差异,都觉得艾早这事弄得太丑,有辱家门,也让他们无脸见人。艾早在医院只住了三四天,高烧止住之后,我妈就给她办了出院手续回家,赃物一样地藏在房间里。我妈让我到学校给艾早请假,说是急性肝炎,要隔离休养。
艾早那时候非常虚弱,躺在棉被下的身子薄成了一张纸,隔着脸上几近透明的皮肤,能看见血管在脸颊和额头上蜿蜒枝蔓的走向。她的脑袋上还非常可笑地包了一块黄绿格子的头巾,头巾的两只角折下来系在下颏处,看上去像一个头部负伤的病号。艾好有一次懵里懵懂问大人,艾早是不是脑袋里长了什么东西,是不是病得要死了?被我妈妈不客气地甩了个嘴巴,严责他不许出去乱讲。
赵三虎在第一时间把艾早生病请假的事情告诉胡妈。胡妈立刻装了一篮子的柿饼、花生糖、云片糕和几只白白胖胖的猪蹄儿来看艾早。我妈妈拦在门口不让她进去,她说:“胡妈呀,艾早是肝炎,传染病。”
胡妈说:“不怕,我从小把她带大,我有抵抗力。”
我妈妈又现编一个理由:“可是艾早自己的抵抗力差,医生不让外人探视,怕病菌感染了她。”
胡妈生气了,把满满一篮子吃食往地上一墩:“我是外人吗?我在这个家里忠心耿耿十几年,如今进个门都不让?”
我妈妈就是不让。她宁可得罪胡妈,也要隐瞒住艾早的丑事。她早就下了决心,把该烂的烂在家里。
七松树的眼泪
贾铭用车子给我搬来了两盆菊花,一盆是金黄色的,花瓣细长卷曲,一层一层很饱满地向花蕊部分蜷缩,像是已经长大的身体要重新缩回到婴儿,缩回到母体,没有发育成形之前的状态。另一盆是紫灰色的,花瓣肥厚舒展,光泽如丝绸一样温润,比肩而立的两朵花球分不出大小高低,也说不上谁淡谁浓,它们盈盈绽放的样子,就像是一朵克隆了另外一朵。
贾铭随口说了一句:“这盆紫色的,像不像你和艾早?”
话一出口,他忽然想到艾早正遭遇的事情,怕我伤感,马上打岔:“今年的菊花开得真早,学校这才刚刚开学。”
我把花盆搬到阳台上背阴的一面。“我小时候,菊花都要到下霜才开,可见它们喜阴耐寒。如今的栽培技术太过先进,花和人都无所适从。”
贾铭顺便从超市买来一些菜,他把浇花的小喷壶交接到我手上之后,就去厨房里准备晚饭,说要给我煲莲藕排骨汤。
我浇完了花,也跟着去厨房,看着他哗哗地放水冲洗排骨,然后又在锅里煮开一遍,水滗干,冲去浮沫,肉和骨头都洗出岩石般的灰白,才正式开始坐水炖煮。
我感慨:“我小时候,胡妈是绝对不允许把肉洗成这样的,她说肉洗多了就没了肉味,不鲜,又没营养。”
贾铭又在水池子里哗哗地冲洗藕段,一边笑着回答:“现在不同过去,鲜度不够放味精,营养过剩会发胖。”他忽然关了水龙头,抬头看我:“你怎么啦?总提你小时候的事?”
“是吗?”我说,“真不好意思。我自己没有觉得。”
他把湿淋淋的手搭在水池边:“我是替你担心。你现在的年龄还不该有怀旧情绪。”
“情绪这东西,”我伸手拈起他衣肩上的一根落发,“自己没法控制。就好像一个生手骑上了一匹儿马,天知道那马会把你带到哪儿,你不得不随便它走。”
贾铭显得有点激动:“艾晚,我会帮助你,让我来做那个牵马的人。”
我把拈在手里的头发举起来,对光照了照。发丝的一端是黑的,另一端却已经呈现出灰白。由黑变白的过程,不是渐进,是从三分之一的地方突然截开,果断地从一种色彩跳到了另一种色彩。
贾铭的头上,有了多少根这样黑白间杂的头发呢?
我应该嫁给贾铭的,被他照顾的感觉真好。就像现在,我们面对面地坐在餐桌上喝汤,贾铭把盛好汤的青花瓷碗小心放在我的手边,把小瓷匙递到我的手上,一边还嘱咐着:“烫!小心点。”他一眼不眨地盯着我,直到我安全地喝下第一口汤,才放下心去一样。接下来他又询问我咸淡如何,要不要蘸点酱油,藕块的烂熟程度是不是正好,他一定要看着我一勺接着一勺把一碗汤消灭得差不多了,才端起自己的一碗,用调匙搅和几下,稀里哗啦倒进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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