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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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蓓佳




  陈清风招呼我们下了车,到林中歇脚。我们惊奇地发现自己踩上了陈年落叶铺就的地毯,脚下软和得让我们忍不住轻唤。弯下腰,就看见了遍地掉落的松果,它们经过一年的风化,已经褪成土灰色,脚尖轻轻一碾就碎成粉末,扬起一小股带松香味的灰烟。墨绿色的爬虫、黄色的甲虫、黑色的蠕虫在松软的土层里穿进穿出,努力搬运着土块和它们需要的食物,也许什么也不干,仅仅是玩耍。
  陈清风告诉我们,这些树林是三十年代本地一个很有想法的实业家开垦栽种出来的,那人雄心勃勃要在漏水漏肥的沙土地上建大片林场,又不清楚哪种树木最适宜在此地生长,就试种了这么几片树林,每个树种占地一百公顷。除了白杨、水杉、松树之外,再过去还有榆林,还有榉树林、樟树林、白果树林。“后来,”他说,“树长起来了,那个实业家却在抗战逃难时死在云南。再后来,他的儿子去了台湾,据说现在定居美国。森林收归国有。树都活着,可是林场始终没有建起来。”
  “为什么?国家不再想建林场了吗?”
  陈清风拿一根树枝,专心挑逗地上的一只爬虫:“国家只想种粮食,高产丰收。几亿张嘴巴要吃饭。”
  艾早发现了松树上好玩的东西,大惊小怪地送来给我们看:“这是什么?黏乎乎的。里面还有树叶,还有小虫子!”
  我伸头看她的手掌,一团蜜黄色半透明的软体物质颤颤地趴在她掌心中,边缘毛糙,像玻璃弹子儿被小孩子滚动得太狠,失去了表面的光滑纯净。一截枯黄的松针和一只深褐色的小甲虫静静地躺在那团东西中,甲虫的腿脚都张舞着,呈现出挣扎呼救的姿态。另外,在艾早细嫩掌心的衬托下,我还看见那里面密布着无数细小的气泡,跟街上吹糖人的小贩在一口小锅里熬出的热腾腾的糖浆一样。
  陈清风也走过来看,还伸出一根手指,轻轻触了一下那团东西。“松树的眼泪。”他说。
  “什么?”我们都没听清。
  “从松树伤口中流出来的树脂,有人叫它‘松树的眼泪’。”
  艾早抬头看我。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碰撞,彼此都明白了对方心里想的是什么。“松树的眼泪”,如此华丽又如此忧伤的一个名字!那一瞬间我们都感觉艾早手里的东西活了起来,有了温度和呼吸,并且在呻吟和呜咽着。
  陈清风看见我们屏息静气的样子,觉得好笑,问我们知不知道有一种东西叫“琥珀”。我想了一想,说知道,好像《红楼梦》里就提到过,挂在脖子上的饰物?陈清风点头。琥珀就是脱生于松脂。比如艾早手里的这一团,如果这时候突然间地震了,松脂被埋到地层深处,里面的成分经过千千万万年的挥发聚合,凝固成美丽的天然化石,就是琥珀。埋下去的松脂是什么形状,长出来的琥珀便是什么形状。松脂里包融进去的树叶小虫,将来的琥珀里历历在目。
  艾早目瞪口呆地愣在松树林中。她把掌心抬起来,仔细地研究这团松脂。她不敢相信眼前软乎乎的东西会在千万年后变成一颗美丽的化石。风卷起地上掺和着松针和树皮的腐殖泥土,在她的脚边打着旋涡。一只淡黄色的小虫落在她头发上,慢慢爬动。她手心轻轻地握着一团松脂,怕握疼它,手指只弯出很浅的弧度。
  突然她扭头,奔向附近最挺拔最粗壮的一棵松树,把凉鞋脱下来当锹,飞快地刨土。泥土四下飞扬,艾早前额的发丝上很快就沾了细碎的腐叶草根。她刨出一个瓦罐那么大的浅洞后,仔细地往洞底撒上一层枯叶,然后把松脂放进去,再撒一层枯叶,重新填埋好泥土,站起身来,用劲踩实。
  迎着我和陈清风惊讶的目光,她笑眯眯地解释:“我想要它变成琥珀。假如我在五十年后还活着的话,我就来找它。”
  我提醒她,变成琥珀需要几千万年,她不可能看得见。
  “五十年很长的!总会变一点点的吧?会是一块软软的琥珀,握在手里像橘子软糖,对吗?”她在对我说话,眼睛却盯着陈清风,向他求援。
  陈清风于是说:“有可能啊,一块软糖一样的琥珀。”
  艾早笑得非常灿烂。她开始点数,从最靠路边的一棵树往里数,确定她埋下松脂的地方。“第十二棵!”她报出数字。
  陈清风感觉有趣,开玩笑说,既然我们对琥珀如此着迷,那么,如果有一天他能够离开青阳,走遍世界,他就去寻找两块一模一样的琥珀,送给我和艾早一人一块。
  “如果没有呢?”艾早严肃地看他。
  “没有什么?”
  “两块一模一样的。”
  陈清风蹙眉,用手指轻敲脑袋,做出苦思冥想的样子。忽然他张开双臂,张牙舞爪地扑上前来:“那就把你们两个变成琥珀!”
  我和艾早拉着手跑,笑得喘不上气。
  
  八掌纹
  
  这一年过春节的时候,艾家酱园和小偏院里的人气格局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年三十的这天,李艳华照例拣出家里一些暂时吃不完而且又不能久放的生鲜食品,用竹篮子装着,让我跟随她去前面小偏院“送礼”。篮子很重,把我的手勒得生疼。我记得那里面光是黏乎乎的猪肚就装了三个,它们散发出猪内脏特有的熏鼻子的气味,让我怀疑这些东西是不是因为摆放得太久已经腐烂变质。
  李艳华边走边责怪着到家里给张根本“上贡”的人,嫌他们没脑子,土,一说送礼眼睛就盯着猪,再就是鱼,吃吃吃,就不想到嘴巴之外还有穿,还有用,还有摆设,那些时髦漂亮让人看着喜欢的东西。“他都结交些什么人啊!”李艳华半是幸福半是遗憾地抱怨着。
  我觉得李艳华其实很可怜,她分享到了张根本身边多余出来的权力、财富和体面,却不认为自己失去了更重要的,一个男人对女人的宠爱和依恋。
  我们推开偏院大门的时候,我妈妈李素清刚好站在院子里试穿一件崭新的墨绿色人字呢短大衣。大衣的颜色很正,沉郁中不失娇俏。做工也讲究,领口袖口用黑平绒镶了一道窄窄的边,三颗核桃那么大的纽扣也同样用黑平绒包了起来,前面有两个大大的贴袋,衣服的下摆恰到好处地包住了臀部,把我妈妈衬得端庄、丰满,散发出含而不露的时尚气息。她把胳膊平举起来,前后地转着,呼唤艾早拿剪刀,帮她剪去肘下的一段线头,还让艾早替她看,后面的衬里是不是长了点,穿出去会不会闹笑话。
  李艳华一声不响地站在门口,看着我的妈妈、她的堂姐兴冲冲试穿新衣。李艳华在衣着打扮上从来都比我妈妈讲究和时尚,偏偏那天她因为收拾过年的食品,穿得比较马虎,是一件藕色的对襟棉袄。藕色本是一种优雅别致的颜色,但是太别致了,经不起旧,一旧就显得灰暗,显得特别的憔悴落魄。李艳华就这样憔悴着站在门口。那短短的几分钟里,她一定感觉到了某种变化,在她和李素清之间将要发生的,某种角色和身份转换的变化。
  李素清回头看见了我们,笑嘻嘻地:“刚好,帮我掌掌眼,衣服做得怎么样?还合身吗?我的一个学生,她爸爸是上海红叶服装店的大师傅,回来过年,一定要帮我做件大衣,还死活不肯收钱。学生家长太热情了。艳华你看,这颜色,这款式,是不是太时髦了点?我这样的身份能不能穿?”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说话说得多了。她的语气,她的神色,她话中透出来的意思,都让我觉得过了一点火候。不,我宁可相信我妈妈不是故意炫耀,她仅仅是因为偶尔穿上一件新衣而开心快乐。
  李艳华强迫自己笑。她从我的手里接过那只沉甸甸的竹篮,大声地抱怨:“年年家里都是吃不完的东西!你说这些人,找小晚爸爸办事就办事吧,非得要送这送那。她爸爸也真是,你说搅那些破事干什么?有那工夫回家喝喝茶种种花不好?我现在是看到有人上门就头疼。还亏得你家里人多,能帮忙解决点问题。”
  李素清破例没有接那只竹篮。她朗声说:“艾早,把你小姨领到厨房看看,今年我们家里的年货也多了,恐怕帮不成这个忙了。我有个学生今年参加高考,历史是我替他复习的,那孩子争气,考上了南京大学历史系,前些天拿到录取通知书,一家人上门谢师,光年货就扛来一麻袋,我还正发愁吃不完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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