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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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蓓佳




  我想起那只火柴盒里的琥珀色的半凝固物。艾早当时对我抱怨,说马尾松的眼泪太少,只能收集到这么一点。她尝试把稀软的松脂晒得干硬一些,结果风把火柴盒吹跑了。
  “西伯利亚的松树是什么品种?”艾早问我们。
  陈清风摇头:“不清楚。回去查查资料。”
  “那儿的地表能出产大量琥珀,说明那些松树的感情丰富,高兴和悲伤的时候都容易流泪,不是吗?”
  “也许是气候太冷,树液都冻成了半凝固的松脂。”陈清风笑着。
  “我们有两种不同的意见。艾晚,你同意哪一种?”
  “两种都对。白天它们高兴,或者悲伤,晚上簌簌发抖。”
  艾早指住我:“艾晚,你滑头,两面派。”
  “我是真这么想的。两种解释我都喜欢。”
  艾早绕来绕去地寻找什么,最后站到一棵树干最粗的马尾松下。“就是这棵!”她欣喜地叫起来,“几年前它就是长得最好的,现在它还是最好。你们看它的树梢,比它周围的要高出一大截。它的树皮也最粗糙,一片一片长得裂开来了,生长的力量多大!树要长成这样才会成神,才会笑,流眼泪。那一回我就是从它身上找到了松脂。”
  她飞快地绕着树干转了一圈,眼睛上上下下地看,试图再一次发现什么。
  “真不巧,一点都没有。是不是被别人摘走了?”
  陈清风仰起脑袋,指着树干一人半高的地方:“看那儿!那一大团是什么?”
  艾早走过去,惊叹:“天哪,真漂亮!从我这个角度看,阳光都能够穿透下来。我必须收藏它。”
  她低头在附近找树枝,想挑下那团松脂。可是草地上只有短短的松针和鳞片绽开的陈年松果,这两样东西都借不上劲。
  陈清风招呼她:“你过来吧,我抱着你。”
  艾早走过去,把脸对着树干。陈清风蹲下身,双手扣在她的腿弯处,一用劲,艾早的身体笔直地伸上去。她再伸出手时,刚好把那团松脂抓在手中。
  “我抓到它了!”艾早惊呼。
  陈清风稍稍松了一点手,让艾早从他两臂中间慢慢滑落下来。艾早的两只脚快要接近地面时,陈清风忽然“哎哟”一声,原来是艾早风衣上的金属腰带扣刮破了他的手。
  艾早慌忙去捉那只手:“我看看!”
  虎口处一道浅浅的划痕,表皮已经绽开,往两边翻翘。起先划痕是白色的,有一点点发青发紫,很快红色渗透上来,有一颗一颗的血珠涌出。
  “没事没事,一点表皮伤。”陈清风挣脱艾早,用劲地甩了甩那只手。
  “你别动!”艾早命令他。刚好她的口袋里有一块洗干净的手帕,她掏出来,抖开,按在陈清风的伤口处。
  陈清风低着头,目光落在艾早的头发上。因为艾早同时也低着头的缘故,她前额的一绺发卷飘在陈清风的胸口。他们两个人就这样一动不动,一个人盯着另一个人,间接的凝视。
  过了一会儿,艾早拿开手帕。伤口已经不再流血,虎口处一道深紫色的血痂。艾早把手帕放回口袋,嘱咐说:“注意别沾上土,不然会感染。”
  我们开始欣赏那团松脂,轮番地要过去,在手心里握一握。那东西很有弹性,温乎乎的,像活着的肌肤。把它举起来对着天空,眼前就成了一团混沌的宇宙,人置身在半透明的蜜色世界中,仿佛在慢慢地走向五千万年前的历史,温暖,悠长,澄明。
  
  十二所有的过程
  
  生活就是一个投降的过程,一个鄙视自己、说服自己、把自己从顶端降到零度的过程,因为你如果不想被现实杀戮,就只能乖乖举手。
  
  艾早、陈清风、我,我们三个人的生活就一直在这样错位和尴尬着。
  艾早并不喜欢四季流浪在外跑单帮的现状,她不喜欢汽车的灰尘,火车上的尿臊味,小旅馆里一个月不换洗的被褥,讨价还价然后大包小包负重如牛的辛苦,她实际上崇尚知识,向往一种思想的自由,渴望在书本上遨游世界,窗前月下浮想联翩。但是生意上的竞争让她无法停顿,她不能不带着赵三虎走南闯北,削尖脑袋地用最便宜的价格购入最新奇的商品,然后在她最满意的价位上出手。她去广州深圳,也去温州义乌,还去北京西安,最远跑到新疆西藏。她风尘仆仆,马不停蹄,以强悍泼辣的姿态,掩藏了心里最柔软和忧伤的愿望。她生意做得不错,没发什么大财,可是在青阳有了自己的铺面,有了一辆来往于南京和青阳的小皮卡货车,还有了雇专人照顾艾好的能力。
  陈清风读完研究生以后,一直在校刊工作。没有机会去走遍世界,从来没有。最远只去过了北京组稿,还去浙江和四川开过两次会,如此而已。由他负责的文史哲类的论文稿件,散发出陈年旧月的气息,一篇一篇搁置在他的案头,等着主编终审,签发稿单,写简单的退稿信,或者直接投进纸篓,转送到垃圾处理站。
  他的儿女已经大了,一直在乡下读书,女儿成绩不错,已经考上县中,有望跳出龙门。他本来有机会把老婆孩子弄进南京,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去做。也许是程序太过复杂,习惯于纸上谈兵的陈清风只能知难而退?弄不清楚。应该允许每个人有自己的隐秘。
  至于我,我从来没有热爱过自己的专业,可我偏偏学得不算坏。大学毕业后我分配到一个化工研究所,一年后我又重新考回母校读研,因为我发现自己不适应社会生活,生来就是钻在象牙塔里读死书的料。
  读完研究生我留校任教,从指导学生的实验课做起。我很幸运地赶上了一拨分房的趟,分到老教师留下的“接龙房”,是一套两室居的单元。虽然没有客厅,厨房厕所都小得可怜,但是艾早带着赵三虎赶过来帮我做了装修,贴上墙纸,铺上化纤地毯,安置一个小号浴缸,冬天可以在浴室里挂上浴罩洗澡。我非常满足。陈清风的住房都没有我的这套堂皇,他在南师院只分到了单身宿舍楼中的一间房,厨房和厕所需要公用。
  我还想要什么呢?我们还想要什么呢?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不尽如人意的,我们三个人奋斗到如今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再要抱怨,说不过去吧?
  
  大四那年我跟罗素就分了手。不是我选择离开,而是他选择了背叛。他每个节假日都到我的宿舍,插上电炉,跟程玲两个人配合着做饭。有一个星期日,我被毕业论文中的一个数据耽误在实验室,中午只就着开水啃了个面包,下午回房间时,门从里面锁住。我敲门,程玲慌慌张张地让我等一下。后来我才想到,她是故意的,故意做出惊慌的、可怜巴巴的、知错犯错的样子。她开了门之后,罗素已经穿得整整齐齐,被子也叠得见棱见角,可是我从他躲闪的眼神中明白,我们的交往必须结束。
  程玲跟罗素确定了恋爱关系,如愿以偿地分配在南京工作,我记得是去了一个医药公司。医药公司的效益很好,所以几年之后同学聚会时,我看到的程玲是一个心宽体胖的女人,头发吹得翻翘上去,一套考究的全毛西装紧裹住身体,领口中飘出高雅的法国香水味。可是她内衣和西装的颜色搭配依然不对,西装是黄红杂色的粗呢,翻出来的衣领是绚丽夺目的大花。新疆人喜欢色彩热烈,程玲的穿衣习惯恐怕一辈子都难改变。
  他们两口子生活一直幸福。仅仅是对于厨房和烹饪的共同爱好,就能够让夫妻间的关系绵长恒久。我觉得罗素的选择其实是对的。我想起了罗素在泡桐树下第一次用膝盖抵住我的腿,用两手抱住我的头,把舌头伸进我的口中,跟我接吻,完了之后舔着嘴唇,迷茫中说出来的一句话:你的唾液是甜的。瞧,他选择的字眼是“甜”,他对于味觉一直就有敏感,天生美食家。
  如果他研究的不是黑格尔,而是食品学,那就会更好,一切圆满。
  
  有一天,我意外接到了赵三虎的电话,他用救火队员一样的声音喊得我耳膜震响:“艾晚你快来啊!到鼓楼医院急诊室!快!”
  我放下电话,昏头昏脑冲下楼,出门发现没带自行车钥匙,扭头奔上去拿,再下楼,钱包没带,可是腿已经软得爬不了楼梯,匆忙中敲开一楼同事的门,临时借点钱放进口袋。
  赵三虎心急如焚地守在鼓楼医院门口,汗水泥水把脸上弄得人鬼难辨,他看见我,冲上来就把我拉着去急诊室。“快点艾晚,要等你签字,家属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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