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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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蓓佳
我们手拉手地出了舞场。程玲不知道去哪儿了,我确信她没有跟在身后。校园里没有什么人。舞场里的音乐声遥远得像一个梦。沿路的泡桐树都开着花,白天是紫色,夜空中变成深蓝,或说是靛青,一团一团寂然无声。罗素突然抓住我,把我逼到一棵树干前,膝盖用劲抵住我的大腿,两手捧住我的头,跟我接吻。我很慌张,但是想不起来该怎么拒绝他。罗素嘴里的气息热呼呼喷在我脸上,我头昏得像晕船,脚底下也跟着飘浮起来。顷刻之间,我们两个人一块儿游荡在大海上……
罗素放开我之后,用舌头舔着他的嘴唇,带着点迷茫地说:“你的唾液是甜的。”
我立刻开始回想他唾液的滋味。也是甜的吗?或者是我口中的甜味把他搅得甜了呢?
我很惭愧,他品出了我嘴巴里的滋味,可我没有记住他的。
夏天,罗素毕业,分配到省社科院。他的舅舅是社科院的党组书记。他本来想考研究生的,既然分配结果不错,就算了,不再折腾了。这不算走后门,八十年代初的南大毕业生在哪儿都抢手。好比做一道选择题,有A、B、C、D几种答案,人家就手选了个A,如此而已。选什么不是选呢?
暑假,我没有回青阳。李艳华和张根本的关系让我头疼。这两个人纠缠着,戒备着,敌视着,过着典型的同床异梦的生活。我夹在当中非常别扭。李艳华给我来过几次信,用小学生一样稚拙的字体,控诉张根本对她的精神虐待,细数她怎样把我从五岁养到二十岁,目的就是一个:我要坚定不移地站在她的一边,与张根本斗争到底。
其实我很清楚,一碰到关键时刻关键事情,她又会屁股一转,和张根本坐到一条板凳上,所以她说什么我都不会当真。我不理,也不回去,眼不见心不烦。
艾早忙着去南方进货,摆摊,赚钱。李素清和艾忠义从早到晚围着半痴半呆的艾好打转,带他看病,督促他吃药。在两边的家中我都是多余的人,无足轻重无关痛痒的人。我考上大学,满足了他们做人的愿望,使命到此结束。接下去我的道路该怎么走,不重要了,我跟他们、跟他们的亲戚朋友、跟整个青阳都没有关系了。
罗素上班之后,比在学校读书的时候要空闲很多。社科院这样的地方论资排辈,要轮到罗素登台表演,那还早着呢。他经常两三天都不去单位一趟。他说他还算勤勉,有人一个月才去一次,在领工资那天。这样,他就有很多时间到我宿舍里来。程玲放假也没有回家,很多时候我们是三个人腻在一起,罗素开玩笑说,我们是三个人一起谈恋爱。
暑假中食堂伙食很差,有一顿没一顿的。程玲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个简易电炉子,买全了油盐酱醋,每天在宿舍烧饭。那电炉子说来可笑,就是一块陶瓷底板,里面掏空,盘上几圈电阻丝,伸出来的电线上接一个插头。有时候烧饭时间长,楼道里的电表跳闸了,程玲拉开抽屉掰一段事先准备好的保险丝,趿拉着拖鞋下楼,打开电表箱,换掉旧的,接上新的。她很能干,做这些事情从容不迫,仿佛之前预演了不知道多少次。
令我完全没有想到的是,罗素居然对煮饭烧菜这件事有兴趣。简陋的炊具和便宜的原料难不倒他,他会挖空心思用最小的成本做出最丰富可口的盛筵。我记得他用炒米粉做过粉蒸肉,用面包揉碎了炸过猪排,用冬瓜和一勺奶粉做过奶油冬瓜条,还曾经试过拔丝西瓜。他的勤劳和智慧在做饭这件事上得到极大发挥。每当程序到了关键时刻,需要精确掌握火候和放进调料时,他屏息静气,心无旁骛,目光炯炯,脸颊泛着一层红光,鼻尖上挂了欲滴不滴的几颗汗珠,神情生动可爱,比他在校园里陪我散步时要有趣很多。
程玲对这样的事情也是乐此不疲。罗素做饭,她就负责打下手:先是淘米洗菜,完了之后洗锅刷碗。我经常是盘腿坐在上铺,居高临下地欣赏宿舍里这幅其乐融融的生活场景。罗素每烧好一个菜,总用筷子夹一点,踮脚举着,送到我口中,要求我评点。程玲对我这个特权嫉妒万分,她会用另一双筷子敲着桌边大叫:“张小晚,噎死你!”
世俗,朴素,温暖。
我已经被罗素喂得有点胖。我的脸颊鼓起来,皮肤撑得薄而透明,丝绸一样滑软。我颈下的锁骨也消失了,从侧面看,线条圆润得像古董瓷瓶,手摸上去微凉。
可是,这真是我要的生活吗?我的一生就满足于做一个厨房里的女王,让罗素心甘情愿地把佳肴美点铺陈在面前,评判和享受吗?
如果艾早看到我现在的样子,她会说什么?
程玲责备我:“你该对罗素更好一点。他做完了饭,你都很少称赞。”
我问她:“如果一个家庭里有两个会做饭的,是不是浪费了一点?”
她惊叫:“说什么呀!会和愿意是两回事啊!”
开学之后的一个月,是省电影公司举办的“大学生电影节”,我们大家抽签拿票,轮番着去一个部队礼堂看市面上没有公开发行的电影。一开始很踊跃,抽签是一个盛大的仪式,每个人走到前面去拿一个纸团时,都往手指尖上哈气,摩拳擦掌的,希望好运临头。我们看过了意大利的“新现实主义”影片,法国的“新浪潮”影片,德国的“新德国电影”。坦白地说,那些影片虽然名气大,可我看不出什么好,我是一个学理工的人,没有故事情节的沉闷的片子让我无所适从,不知道编剧和导演到底要讲什么。我周围的同学同样如此。所以电影节快结束时,大家对抽签拿票的事已经失去了兴趣,再有票发到班里后,文体委员随便往桌上一扔,谁爱拿谁拿。
就这样,我拿到了波兰斯基执导的英法合拍片《苔丝》。
坐进礼堂,灯光熄灭,黄昏光线中的英格兰田野油画一样呈现,风笛声欢快悠扬,穿白裙的姑娘们手捧着鲜花结伴跳舞,声、光、色的盛筵梦幻般开始。仅仅一分钟,我心里就幸灾乐祸地想,不去拿票的傻瓜们要悔青肠子了!
金斯基饰演的美丽苔丝为生活所迫,去德伯太太家揽活,邂逅了公子哥儿亚历克。一颗鲜艳欲滴的草莓送进了少女更加娇艳的双唇,亚历克陷入情欲不能自拔。纠缠,反抗,再纠缠,男人半是温柔半是暴力地得手。但是苔丝知道自己的命运不属于这里,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选择离开。她生下一个男婴,很快婴儿在众人的白眼中死去。苔丝再次离家去一个奶牛场干活。她在那儿跟牧师的儿子克莱尔相爱并结婚。但是虚伪的克莱尔坦白了自己的婚前性行为后,却不能接受苔丝的污点,两人在新婚次日分手,克莱尔独自远走巴西。几年之后他回家乡,苔丝已经嫁给亚历克,见到心爱的人让她的心死灰复燃,她不顾一切地杀了亚历克,跟着克莱尔亡命天涯。黎明,在索尔兹伯里平原的史前巨石阵里,警察抓住了这一对私奔的男女。
银幕由亮转暗,礼堂四处的灯光次第打开,我在座位上磨磨蹭蹭没动,因为我哭得太厉害了,眼睛又涩又疼,鼻尖也肿得透亮,自己垂了眼皮,能看到正下方一个小红萝卜样的鼻尖。我弯腰在座位下装作系鞋带,心里祈望着礼堂里的人快些走光,我最后一个出去,可以确保不碰见同学。我这副鼻红眼肿的模样太可笑了!
我弯下腰之后,发现前面不远处还有一双脚,穿着一双黑色松紧口布鞋。鞋和悬在鞋面上的一截裤管都旧得厉害,裤管毛了边,线头参差不齐地拖着,鞋后跟则裂了口,露出里面灰白的衬布,鞋底磨得一边薄一边厚,薄的一边几乎拿手指头都能捅出一个洞。这人干吗也不走?莫非他跟我一样流泪过多羞于见人?
正在这么想的时候,那双脚动了一下,往里面一收,双膝一拱,人站了起来,侧身朝外走。他从座位空当里挪到走道时,我才慢慢地抬身,也准备起立离场。就在那一刹那,我们的目光忽然在空中相遇,彼此都惊得张大了嘴:他是陈清风!
没错,他是陈清风。他刚从青阳乡下考回到南师院,读研究生。说到底,他不甘心一辈子过乡镇小办事员的生活。他报到没多久,在系里弄到一张电影票,赶了电影节的末班车,幸运地遇上我。他用的是“幸运”两个字,足见他碰上我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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