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园青坊老宅

作者:杨黎光



他共用面积呢?比如,三进有三户人家在共用厨房里烧饭,那共用厨房的面积你们怎么没有算?你们这种只算屋内净面积的算法,有依据吗?”
  其实,那天看完公布的结果,了解了市里拆迁返还政策后,成虎就一直在琢磨,从开发公司所公布的情况来看,表面上好像挑不出什么毛病,可是老城改造,一个85号大院这么大的深宅子,十九户人家,家家都弄得住房更为紧张,这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呀。但,拆一平方米还一平方米,确实是市里的政策,从政策的本身来看也应该是合理的,你不能要求开发公司拆一平方,还两平方呀?
  但是,拆一平方米还一平方米,对现代盖的宿舍楼,包括老百姓自家盖的那种东接一块西接一块的自建房,都是可行的。那种房子,一家一家都是独立单元,算起面积来也清楚。可老宅里,十九户人家几乎是住在一起的,如果按照各家房内实际面积来算,就大不合理了,还有那么多的厅堂、过道、连廊,包括公用厨房的那些面积被开发公司“贪污”了。
  成虎一说完,下面立即炸了,大家如梦初醒般叫道:“对呀!对呀!”
  曹老四骂开了: “他妈的!搞了半天明明骗了我们,还在这儿装好人,一这不是欺负人吗?”
  刚刚从看守所里放出来的钱启富,懂得了一点法,指着汪经理说: “你、你们懂不懂法?不行的话,我们可以告你们。”
  杜媛媛如梦初醒,她的脸红了,知道自己差点酿成大错,难为情地回头望着成虎。
  情况急转之下,已经无话可说的人们又像火山爆发了。
  汪经理的汗又冒出来了,他求救似的朝着一直站在旁边没有说话的副总经理示意。
  这位副总经理也姓汪,民营企业家族式的管理很普遍,他也是总经理的亲戚。汪副总经理好像是成竹在胸,他先让大家鼓噪了一会儿,因为这种时候要是硬压,反而会激化矛盾,他得等大家先把火发一发,只要现场不失控。
  鼓噪之声稍低一点后,汪副总经理不紧不慢地走到前面,开口说话了: “我是公司负责拆迁的副总经理。刚才那位同志问我们,有没有什么依据,还有那位老同志,问我们懂不懂法,我很敬佩这两位同志的理智和清醒。我们是一家有一定知名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切都会循着法律和政策去做。这样大的一个项目,我们专门请了律师当我们的法律顾问。”他指了指站在旁边的一位年轻人, “这就是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那位年轻人两手抱在肚子上,矜持地朝大家点了点头。
  这时,汪副总经理从包里掏出一沓纸,举了举,继续说: “刚才那位同志问我们有没有依据,有。没有依据我们怎么向大家交待呢?我们的依据就是这个。”说着,他将手中一沓纸,朝四周都示意了一下,然后尽量用非常清楚的话语说, “大家在房管所承租的房子的面积。”
  赵大队长说: “那都是几十年前租的了,谁还记得,恐怕也没有原始记录。你找一找我的承租合同给我看看。”原来,赵大队长住进来,是当时政府后勤科出面安排的,他相信根本就没有什么承租合同。那时新政权刚刚建立,部队南下,向谁承租?跟谁签订承租合同?那时房子实际产权还是齐家的呢。
  汪副总经理仍然是不紧不慢地说: “是的,有些确实找不到原始承租记录了,但是……”他故意停了停,环顾大家一圈,然后接着说,“房管所有每一户每个月缴房租的记录,还有你们每月缴房租的收据底根。这里准确地记录了你们实际居住面积。如果说那些公共部分是属于你们的,那你们为什么没缴房租呢?”
  汪副总经理的一番话,把刚刚鼓噪起来的声音压下去了。
  大家都低头一想:是呀,每个月缴房租的收据,是依据呀!
  老宅里有三种住户:一种是齐社鼎、齐社娟,他们是老房主,所住的房子属私房,产权明晰,但具体面积也和承租户一样,很含糊。一种像月清家这样的,虽不是老房主,但房子是解放前租的,准确地讲,是典租。一次性将一笔定金交给房主,约定在若干年内,房主将定金返还给承租者,就可赎回房子,承租者实际上是用这笔资金的利息作租金。如果不能赎回,房子就归承租者。齐家一直没有能力赎回房子,所以一直由邵家住着,根据解放后的政策,认定房子为邵家的私房。以上两种都不用缴房租,也就没有房租收据。第三种就是房改以后,房子的产权属于国家,后来的承租人每月向房管所缴房租的,这部分人在老宅里占大部分。刚才汪副总经理出示的收据,就是这部分向房管所租房的人的。
  成虎没有慌,这个问题他仔细思考过,还问过汪平。汪平说,据他所知,在执行拆迁还房政策时,一般是宜粗不宜细,细了,问题会越搞越复杂,矛盾也会越搞越大。
  成虎问: “怎么粗法?”
  汪平说: “具体问题都不一样。具体问题,具体处理。”
  汪平这后一句话,等于没说,但给了成虎一个启发,即,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应该据理争一争,连争都不争,那就是任由开发商宰割了。
  现在成虎清楚地看到,开发商步步为营,准备得十分充分,步步引人入套。这就更让他警惕了。开发商是在与老宅的人斗智,目的是维护他们利益的最大化,就是在与老宅里的住户争利益。
  老宅的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大伙盼星星,盼月亮,盼到了老城改造,最后却可能得到与自己的期盼背道而驰的结果。
  成虎决定好好和他们斗一斗,先把问题复杂化,然后抓住开发商的弱点攻击他们。成虎说: “这种老房子的房租,应该考虑一下它的历史背景。当年房改前,老房主租房一般都一间一间地租,也就是说,除了房客承租的部分,其他都是属于房主的。后来搞房改,老宅里很多公用部分都收为国有了,公用部分也就属于国家了。国家将房子租给老百姓住的时候,实际上也把公用部分无偿地提供给他们使用了。这些公用部分很多界限也是不明晰的,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你们如果抓住房租收据来做文章,就错了。因为房改以后,除了私房,其他都归国家了。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一切都是人民的,对老宅里公用部分的面积,国家并没有斤斤计较,也无法斤斤计较。如果今天你们要计较一下,那么好,你们是民营的房地产公司,也就是跟我们85号大院里的私房主一样。85号大院,除了私房和大家缴房租的这部分面积,多出来的面积都应该是属于国家的。我们要求重新测量85号大院,测量的正确方法应该是,从前门到后门,整个85号大院的实际面积。”
  成虎的一席话,很多人没有听懂。有些人还有点怪成虎,把问题搞那么复杂干啥,管他什么国家的,国家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还给国家,我们不是更少了?
  那汪副总经理听明白了,他知道碰上了一个厉害的对手。开发公司实际上在做一道模糊题,他们把老宅里各家都分裂开来,余下的部分就都成了开发公司的。
  成虎看到了他们的要害。按照市里政策,拆一平方米还一平方米,成虎要求把整个老宅当一个整体来算,老宅里所有的前院、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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