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冷月
作者:(美国)杰弗里·迪弗
丹斯大学毕业后曾当过记者:新闻业,这是一个专供充满无穷好奇心、没有目的的人的职业。最后,她从事了案件报道的工作,接连好几个小时地呆在法庭里,观察律师、嫌疑犯和陪审团成员的表现。她发现自己身上存在着某种有意思的东西:只要她看到目击者,听见他们的陈述,她就能立即发现这些人是否在说谎。她也能看着陪审团成员,观察出他们何时感到厌烦,何时茫然失措,何时感到愤怒,何时感到震惊,何时会相信嫌疑人的话,何时又会开始怀疑。她能感觉到哪些律师不适合干这一行,哪些律师会成为闪亮的明星。她能发现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警察,也能看出正在等待成功时机的警察。(有一位警察就属于前者,而且尤其吸引她的注意:一位早生华发的联邦调查局探员,来自圣何塞市现场调查部门,这个人曾在她所报道过的一起团伙案件审理中作过证,语言幽默,慷慨陈词。在法庭作出有罪判决之后,她设法找借口让这位探员接受了她的独家专访,而探员也设法令她坠入情网。八个月以后,她与这位名叫威廉·斯文森的探员结婚了。)
凯瑟琳·丹斯最终厌倦了记者的生活,决定换一个职业。她的生活曾一度令她苦不堪言,因为她得像变戏法那样身兼数职,既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又要身为人妻,还要学习研究生课程,但她还是成功地从加州大学圣克鲁斯分校毕业了,并且获得了心理学与传播学的双料硕士学位。她开办了一家陪审团顾问公司,建议律师在审核陪审团成员时如何选择人选,以及如何避开某些人。她很有天赋,因此收入颇丰。但是,六年前,她决定再次改变职业。在她那位不知疲倦的丈夫的支持下,同时也在她父母(他们就住在附近的卡梅尔)的帮助下,她又一次重返校园:位于萨克拉门托的加利福尼亚州调查局特工训练学院。
于是凯瑟琳·丹斯成为了一名警察。
加州调查局并没有将表意学当作一个专门部门,所以丹斯实际上无异于其他所有的探员:调查凶杀案、绑架案、毒品案、恐怖事件,等等。不过,关于她特殊天赋的传闻很快就为人所知,于是她成为了局里负责访谈和审讯的常驻专家(她对这一点很满意,因为这可以让她有理由摆脱那些卧底和刑侦的工作——她对这些内容不感兴趣)。
她瞥了一眼手表,考虑着这次自愿的任务要持续多久。她乘坐的航班下午才会起飞,但是她必须留出足够的时间前往肯尼迪机场;纽约的交通真是太可怕了,甚至比圣何塞周围的101号高速公路还要更糟糕。她不能误了航班。她渴望回到孩子们的身边,而且——办案工作量真是很奇怪——每次离开办公室出差时,桌面上的文件从来不会消失,它们只会越变越多。
出租车停了下来,发出刺耳的刹车声。
丹斯半眯着眼睛看了一下车窗外面。“地址没错吧?”
“这就是你给我的地址。”
“这可不像是警察局。”
司机抬头看了一眼这座华丽的大楼,说:“当然不像。车费是六点七五美元。”
***
丹斯暗自思考着,到底是还是不是呢?
这的确是座警察局,但它又不是。
隆恩·塞利托在前厅迎接了她。他昨天在警察广场一号的总部大楼里听过丹斯讲授的表意学课程,并问她是否愿意来他们这里,帮助他们调查一起连环凶杀案。塞利托在电话里给她提供了地址,她当时以为这应该是警察分局的大楼。这里碰巧也摆满了各种刑侦设备,数量几乎赶上了蒙特里加州调查局总部的实验室,但这里无论如何还是一处私人住宅。
这里的主人正是林肯·莱姆。
这是塞利托忘记告知的另一项事实。
丹斯当然对莱姆有所耳闻——许多执法人员都听说过这位四肢瘫痪、但却会神机妙算的刑侦专家——不过她不清楚这个人的生活细节,也不知道他在纽约警察局的作用。莱姆不幸残疾的事实很快就没人注意了;除非凯瑟琳·丹斯特别在意地研究人们的体态语言,她一般都只注意他们的眼睛。另外,她在加州调查局的一位同事是下肢瘫痪患者,不过她却经常忘记这位朋友是坐在轮椅上的人。
塞利托介绍丹斯认识莱姆,还有一位身材高挑、表情丰富的警探——艾米莉亚·萨克斯。丹斯立刻注意到眼前这两个人不是一般的职业搭档关系。不需要进行深刻的表意学分析,就可以发现这种关系;当丹斯刚走进房间的时候,萨克斯和莱姆的手指是缠绕在一起的,而且她正对莱姆耳语着,后者则露出一丝微笑。
萨克斯热情地和丹斯打招呼,塞利托然后又介绍丹斯认识在场的其他几位警官。
丹斯意识到自己的肩膀上传来细小的声音——那是她戴的耳塞发出的声音。她笑了笑,然后关上了手中的iPod播放器,这是她随身携带的装置,仿佛已经成为她的生命维持系统。
塞利托和萨克斯向丹斯介绍了凶杀案的案情,并说明需要她的帮助——莱姆似乎是这个案子的侦破负责人,尽管他已经不再是警察了。
莱姆没有过多参与讨论。他的眼睛紧盯着那些巨大的白板,上面记录着从犯罪现场采集而来的证据的信息。丹斯一面听其他警官介绍细节,一面情不自禁地观察着莱姆——他眯缝着眼睛注视白板,时而低声自言自语,时而摇头,仿佛在责备自己丢失了某些东西。他偶尔还会闭上眼睛。他一共只发表了一两次针对案情的评论,不过他一直没有关心丹斯的反应。
丹斯感到很有意思。她已经习惯被人怀疑了。通常,人们之所以怀疑她,是因为她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一般意义上的警察。这个身高五英尺五英寸的女人,长着深色的金发,通常都像今天这样梳着紧紧的法式辫子,涂着淡紫色的口红,肩膀上搭着iPod耳塞,戴着她母亲为她做的黄金或鲍克饰品,更不用说她所钟爱的高跟鞋(作为警察,丹斯的日常工作却通常并不包括追踪罪犯这样的事情)。
不过,她这会却能理解林肯·莱姆为何对她不以为然。就像许多刑侦科学家一样,莱姆不会对表意学和访谈技巧有多少信任。很可能当初他是反对打电话请丹斯来帮忙的。
至于丹斯本人,她能意识到实物证据的价值,但她对此并不感兴趣。令她感到怦然心动的,是犯罪过程及破案过程中的人为因素。
表意学遭遇刑侦学……这是棋逢对手,莱姆侦探。
虽然这位英俊潇洒、语带讥讽、性情急躁的犯罪学家一直对她不理不睬,始终注视着物证统计图,但是丹斯还是了解了案件的细节,得知这是一起离奇的案件。这位自封为“钟表匠”的凶手所制造的谋杀的确骇人听闻,但是丹斯并不感到震惊。她曾调查过同样可怕的案件。毕竟,她生活在加利福尼亚州,查尔斯·曼森(注: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变态杀人狂。)早已创下了最恐怖罪行的记录。
纽约警察局的另一位警探丹尼斯·贝克尔跟她讲了他们现在的具体需要。他们发现了一位目击者,他可能提供一些有帮助的信息,不过他不愿合作。
“他声称自己什么都没看见,”萨克斯补充道,“但我感觉他看见了一些事情。”
丹斯有些失望,因为她要见的不是嫌疑犯,而是目击者。她更喜欢与罪犯对峙时的挑战,而且对方越具有欺骗性,她越感到满足。不过,与揭穿嫌疑犯相比,跟目击者谈话所花费的时间要少得多,这样她就不会误了班机。
“我来试一下,”她对众人说。她在寇兹牌皮包里找出了一副淡粉色镜架的圆形眼镜,然后把它戴上了。
萨克斯向她介绍了那位拒不合作的目击者阿里·科布的具体情况,警方为他拼凑出的昨天晚间活动时间表,以及他今天早晨的行为举止。
丹斯认真地听着,同时呷饮着莱姆生活助理给她倒的咖啡,津津有味地吃了半块丹麦曲奇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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