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克隆救世主

作者:[法国]迪迪埃·范考韦拉特 著 王 莉 译




  我做了几个深呼吸,张开双臂,对着镜中的自己说:“我就是那个人。”想看看会不会发生什么事,结果,我还是我,一副傻样。我用力翻转镜子,结果把它打碎了。
  站在水池边,我盯着一滴滴流下的鲜血,看它滴到不锈钢上,会不会腾起一股烟雾,或者能疏通管道,结果什么也没发生。我从手指上拔下玻璃碴,抹上消炎膏。总之,我不相信,我的血和普通人有什么不同,哪怕它有两千岁。我总不至于为此打开窗户开始布道吧,也不会跑到墓地里去复活死人。我不会因为那帮人把我造成先知,我就得做耶稣所做的事儿。虽然我生自处女,但也没有证据证明,基因操作过程能把圣灵一并存储到我的血液中。我的世界观,也不会因读一夜《福音》就会改变。
  我在读《圣经》时,内心充满了苦恼,夹杂着忧伤、失望、怨恨还有焦虑。我时时感到一种背叛,一种出卖:那帮混蛋聚集在一起离间朋友。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这种悲惨的遭遇,我早就领教了。我虽是第一次接触《圣经》,但一切对我又是那么的熟悉,那么明了……就像是我的血亲在我的血管里复活了,向我讲述他在地球上的故事。他给人类带来的震撼,还有他的愤怒、他的怀疑、他那忧伤的心情、他对死亡的恐惧……好像他在亲口对我讲述他的愁绪:他没能改变世界、没能让世界接受他、也没有唤起人们的良知。还有他的伤感,因为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无论如何宣讲、如何证明,唯有死亡,才是让世界了解他、从而拯救人类的唯一途径。拯救人类?把他们从哪里拯救出来?从他们的自私、从对强者的忌妒、还有那暗藏的仇恨、对朋友的懦弱、人群的狂热?他所遭遇的一切,在他之后的两千年中,仍然有一小群天真、诚恳、挚爱的人在继续遭受着。
  一开始,我就像小时候一样,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超人。但是,当《马可福音》读到一半时,我开始糊涂起来。尽管我一遍遍地告诫自己,我有此人的血液,但是,我的心情一点也不激动,看伍德家的影集时,都会比它多点感触,何况,这个家庭,我是后来才插进去的。我抓不住他,耶稣。也许,从别人口中的描述,已经使他改头换面了?时而,他的话会引起我的共鸣,时而,我又变得毫无感觉,我完全认不出他来。他就像一个得胜冠军,记者们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有时,我会觉得抓住了点什么,如同看一场原声电影,我能通过下面曲解的字幕去体会对白中的真意。
  书中的比喻,对我来说,似乎都暗藏着阴谋,我心里越来越难过。并不是我基因中存储的信息浮到了表面,而是我自己的记忆苏醒了。在我生命之初的六年中,人们向我反复讲解、反复灌输而我又去努力忘却的记忆。通过书中的讲道、治病、驱魔、宴饮、斗殴,还有渡口的扁舟,使我的眼前,又重现了一群白大褂,其中有身穿黑衣的神父,耳畔,是他的布道、恐吓,还有预见……我都能背下来《圣经》的故事,以及它的各种变本。我又隐约看到我在火焰中逃生,那一面面光秃秃的墙,日光灯,安有密码的门,铁丝网,荒无一人的大道,伍德的车。我一页页地翻着,在记忆中,最强烈的一幕,是我逃出了这本书。现在,我心中的难过是不是因为我又回来了,回到了这个神圣的故事里。我曾经想方设法地忘却,以求得自由之身。
  是我放的火吗?
  我套上圆领汗衫,走在大街上。绕过一群群熟睡的流浪汉,我推开了酒吧的门,一杯接着一杯地灌啤酒,慢慢地,我又回到了现实中。一个棕红色头发的女人臂肘支着吧台告诉我她的价钱,我说,她会比那些开高价女人更早进入天堂,她茫然不解地看着我,我也迷惑地看着她。是什么原因阻碍我带她走?是今天的发现吗?它能使我违背本能?耶稣对妓女甚至比对贵夫人好——当然我也不一定非要学他的样子。我们分开了二十个世纪,二十个世纪仅靠一根脐带相连。
  我整个下午都在浏览克隆网站。上面有长长的申请克隆的名单,还有呼唤证人的紧急通知。最让我难忘的是那个鳏夫的事迹,他用了三十年的时间,来克隆他那被医学判了死刑的妻子。他选择了灵长类做待孕母体,说黑猩猩的妊娠期只要六个月,而长尾猴同女人的妊娠时间一样长,价钱便宜许多——只是它们老吃香蕉,怕对胎儿不利。只有非常有钱的人,才能雇得起代孕母亲,这也是优生学应付的代价。这个可怜人的丰富想象力提醒了我。我即便荣幸地生在一位昂贵的处女的肚子里,但也丝毫改变不了所处环境的影响:这位不知名的代孕母亲用她的嘴养育了我,她的脐带是我同现实世界的唯一联系,那么,没有理由说她所吃的汉堡包,还有那些甜点对我个性的影响要比一块亚麻布的遗传基因来得少。
  还有,对于今天的基督徒来说,什么是基督的血?就是他们在做弥撒时所喝的葡萄酒,仅此而已。他说:“拿去,喝了吧。”并没有说:“拿去,克隆了吧。”他既然已经分解消失,活到另一个生命体中,就像《圣经》记载的那样。那么,留在这块裹尸布上的,只是污迹、斑点,它们有什么神奇的?他用他在地球上的所有时间,来反复讲述生命的本质是不可见的,真理不在这个世界中:难道他还会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点什么物质,好让几十个世纪之后的科学家,来仿造出一个他来?如果他的灵魂留在布上,那复活还有什么意义?而且,马利亚、使徒还有以马忤斯道上的朝圣者所看到的活生生的耶稣又是什么?是个全息摄影?扯淡!他在都灵裹尸布上所留下的,不过是如蛇蜕的皮,生命在其他的地方。我嘛,只是吉米,来自一枚去核嫁接的卵子,由X所生,长在监禁中,绒毛兔让我受洗,路人把我收养。不管来自何处,我是自己长大的,我逃跑,也是为了能生存下来,我边干边学,谋得了我梦想的职业:我只是我选择的结果。那帮人找到我,想让我做他们的吹鼓手,滚他妈的蛋吧!
  “关门了。”吧台服务生说。
  我想再要杯啤酒,他劝我回家。我耸了耸肩。用不了一个月的时间,我就将流浪街头。刚才,我接到了丹尼尔游泳池修理公司的一封信,说我擅自据小卡车为己用,多次警告无效后,我被解雇了。这不过是一种巧合罢了,不是吗?我拒绝接受这是一个信号,所谓不破不立的信号。只能说是祸不单行,爱玛走了,工作丢了,我失去了一切我所心爱的,但这丝毫改变不了我本人。
  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手插在口袋里,无意间触摸到华盛顿心理医生留下的名片,他还等着我给他打电话。我眼前浮现了那辆林肯车,车上白宫派来的朝圣三王耶稣诞生时,有东方三王观星象而前去朝祝。他们到底要干什么?该不会是他们让我失业,好逼我去接受他们的安排吧?尼尔克总统,想得到救世主的支持,让我去选他,咱就走着瞧!想让我的基因码出现在他们的竞选宣传上,死了这条心吧!明天,我就打电话告诉他们,我是个瘾君子,已经毒入膏肓了:如果让我去他们会议室,那就是去声明,耶稣从火星回来了,宣布美国灭亡。如果他们再来烦我,我浇上汽油,我自焚,他们别再想克隆我们。
  现在,已是深夜十二点,衣服汗津津地贴在身上。我真想跳上去格林威治的火车,紧紧搂住柯姆,狠狠地亲她,让我变回以前的那个男人。但是,这不是欲望,而是逃避。而且,也为时过早,我还有一百页没有读完。我要走到底,一直读完《约翰福音》,好知道我的血液里到底有什么。我渴望揭开一个秘密、发现一些变化、解开几许迷惑……也可能是某种证实。哪怕随后,再把《福音》扔到垃圾筒里,我从此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不再留任何痕迹。
  我上楼回家,读起《路加福音》。同样,又是天使报喜、耶稣诞生、沙漠中魔鬼的诱惑,一连串的治病,还有犹太教士的犬吠。这真是本仇视犹太人的书,有时,还不能自圆其说。总体说来,犹太人一直想杀耶稣,因为他也是犹太人,还因为他在星期六治病,不遵守安息日的律法。而耶稣,作为犹太人上帝的儿子,他四处宣讲犹太王不好,说犹太人一窍不通。他把他们从庙宇中赶了出来,说妓女都比神父强。然后,出乎意料地,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在今天的耶路撒冷,如果有这么个家伙,我敢说,他坚持不了两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