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4期
断肠草
作者:贾兴安
小金喜拿小手朝那边指指:“在小门那儿等着呢。”
大喜抱起小金喜,沿着小路来到了堂楼的后门旁。春鸽从门后闪了出来。
大喜放下小金喜,看看春鸽道:“找我有事?”
春鸽紧张地说:“昨天,孬孩儿手下的一个土匪来这里,说是孬孩儿没死,还说给我带信。我好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事我不敢叫二喜知道……”
大喜想了想说:“这事儿我知道,我碰到老臭了,也见过孬孩儿了。”
“啊!”春鸽惊叫道,“你见到他了,他在哪儿?”
“在淇门,伤得很重,怕是快不行了。”
“是吗?”春鸽长长出了一口气。
“下午,我想去为他治伤。这可能也顶不了事,可我是先生,不能见死不救。”大喜叹了口气。
“再说,你还曾是他手下的小喽啰呢……”春鸽揶揄道。
大喜看看阴沉沉的天空,苦笑一声说:“你说,孬孩儿这人是好还是坏?”
春鸽不假思索道:“这还用说吗,当然是个坏人了!”
“他坏在什么地方啊?”
春鸽眨眨眼,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想了想说:“他不该三番五次纠缠我……”
“男人喜欢女人,这本身不是错吧?”大喜笑了。
“可我是嫁出去的女人啊!”春鸽提高了声音。
“可是,我记得那晚我从土匪窝里把你和小金喜领出来时,在半路上,你给我说,你是撇开你男人,跟小叔子偷偷跑出来的。难道,嫁过的女人,还能和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好吗?”大喜愤怒地说。
“你这人,怎么净找人家的短处和痛处说……”春鸽低下了头。
“要是这么做不算是坏人,那么,孬孩儿喜欢你,也不能算是坏!”大喜歪着头扔下一句话,迈着大步走了。
春鸽尴尬地愣在了那里,眼眶里突然湿了。
可是片刻之后,大喜又踅回来了,在距春鸽两丈远处停下,歪着脖梗儿道:“孬孩儿快死了,他这一生没别的念想了,就是喜欢你,是真心喜欢你。我想来想去,人到了这一步,也怪可怜的,你是不是该去看看他。可能,他死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见见你……”
“我躲还躲不及呢,还去看他?!”春鸽恼怒地说道。
“你自己想想吧,过了晌午,我要去淇门给他治伤。你要去,我们一起走。”说罢,大喜转身而去。
下午,二喜正巧外出没在家。春鸽回想着这些年与孬孩儿的恩恩怨怨,觉得他只是太痴情,做了许多出格的事情,可还真的没有伤害过自己。她动了恻隐之心,最后决定跟大喜去淇门一趟。
两人各怀心事,一路无语。
到了淇门村头,遇到了红着眼睛的老臭。
大喜走上去问:“孬哥还好吧?”
老臭带着哭腔说:“孬哥昨晚死了。”
“他现在在哪里?”
老臭伤心地说:“已经埋在红薯窖里了。孬哥临死前交代我,让我就地把红薯窖填了,算是他的葬身处了。孬哥从小没爹没娘,五六岁时出来流浪,连自己的老家是哪个村的也记不清了。从前,他经常跟我说,哪活着在哪混,哪死了在哪埋……”
大喜和春鸽听了,无不伤感地叹息。
老臭从怀里掏出一双绣花鞋,递给春鸽道:“孬哥断气前交代我,让我把这双鞋一定还给你。他让我告诉你,你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太喜欢你了,可他对你做的那些事,却对不起你……”
“哦……”春鸽接过绣花鞋,茫然地看着,喟叹道,“不是,不是,是我……”春鸽的脑海里涌起如潮的思绪,她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沉默了片刻,春鸽揣起绣花鞋,怯声问老臭:“我能不能去埋他的地方,给他烧一刀纸?”
“行啊行啊,那是孬哥求之不得的。”
在老臭的带领下,大喜和春鸽在街里买了草纸,来到村头那个废弃的院子里。在被新土填死的红薯窖上,他们点燃了冥纸。
春鸽叫了一声“孬哥”,便不由自主地泪流满面。在袅袅升腾的青烟与纷纷飘舞的火苗交织中,春鸽似乎看到了好多好多个孬孩儿的身影,让她眼花缭乱,感慨不已。她情不自禁地哽咽道:“我再叫你一声孬哥……你对我所做的一切,我……我都原谅你了……”
烧完冥纸,大喜和春鸽与老臭分了手。回来的路上,两人一直沉默不语。
到了村头大喜的草庵旁,天已经黑了,有沉闷的雷声排空而过。
春鸽要从后门回“岳家楼”了。分手时,她突然说:“对了,有件事我想问问你,可上午你头也不回就走了,闹得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什么事?”
“前天,我和金喜去草庵里看你,你没在。我见你铺上有脏衣裳,想拿走给你洗洗,掏你的那件夹袄兜时,从里面掏出个绣梅花的手绢,我想问问,你是从哪儿弄来的?”
大喜一惊,不由暗暗叫苦,一时不知道怎么搪塞她,紧张得浑身冒出一层大汗。
突然,一声震耳欲聋的炸雷伴着一道煞白刺眼的闪电,山崩地陷般“轰轰”在草庵的上空滚过。春鸽被震撼得“娘哎”尖叫一声,双臂抱着脑袋歪斜着朝大喜倒去。
大喜也被巨雷震得打了个哆嗦。他稳住身子,见春鸽吓得瘫倒了下去,身不由己地朝前跨出两步,一把托住了惊魂未定的她。
春鸽眯着眼,就势倒在了大喜宽大的臂弯里。她闻到了从他身上散发出的一股特殊味道——苦、酸、甜、腥,有强烈的刺鼻的膻香,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是那么亲近,又是那么遥远。这股特殊的气味儿,肯定在什么地方闻到过……
春鸽将头贴靠在他的胸前,感触着他因出汗而潮湿的夹袄布里面过滤出的体温,贪婪地吸吮着上面散发出的一股股浓烈的独特气味儿,极力调动着全身的每一个细胞,在脑海里急遽地搜寻着自己毕生的经历和关于一些男人的记忆,但很快都被她一一否定了。
大喜的心脏咚咚狂跳,硬绷绷的肌肉微微起伏,身体剧烈地摇晃着,抚摸在她背臂肩头的大手像两块烙铁般热烘烘的,且有些痉挛般地颤抖着。
此时此刻,春鸽也感觉到了他的异样。顿时,一股酸酸的、甜甜的、暖暖的热流,像一股奔淌的小溪,从她心窝里的源头涌出,汩汩喧哗着朝身体的各个部位流泻。她四肢酥软,意识荒芜,感到一股从未有过的幸福、甜蜜和快乐。她真想紧紧抱住他,让他亲吻她,爱抚她,让他结实的身躯将她轧成齑粉,让他这个真正的男人将她弄成世界上最美最俊的女人……
然而,大喜突然松开她,往后倒退了一步。
在这一瞬间,春鸽也意识到了什么,摇摆着双臂站稳身子,痴迷而木讷地朝大喜望去。
大喜何尝不想把春鸽搂到怀里啊!这本来就是他的女人啊!三年多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的思念,多少次椎心泣血的呼唤,现在她终于就在自己怀里了。他娶了她,尽管才短短几个月,尽管她对他是那样冷漠,但她却给他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从前,他不知道女人有多好,是她用柔软的身体、结实的乳房、丰润的嘴唇、甘甜的舌头、温馨的气息、娇美的脸庞教会了他一切。当他刚刚知道女人的好处时,还没来得及仔细品尝,她就弃他而去了。这就像有人拿了一块冰糖,让从没有吃过这东西的他尝了一口,便拿着跑了,于是他就欲罢不能,望眼欲穿般追着去要,但等他迫不及待地追上了,这块冰糖却化了——她成了二喜的妻了。他已经没有办法再要她了。岁月匆匆,灾难、颠沛、孤独、窘迫、凄惨,已炼就了他独特的禀性和气质,他已经适应了一个人独行于世的生活。自从再次见到春鸽以后,她在他心底已经变成了明日黄花,成为值得留恋回味的过去和记忆了。他必须拒绝男人与女人的身体愉悦,而把真心实意的关怀留给永远,这样他才能感到欣慰……因此,大喜放开了她,只是在黑暗里迷茫地望着那一团模糊的影子。
在大喜和春鸽面对黑暗伫立而望的片刻,又一道耀眼的闪电突兀而现,酸枣冈上的院落被映得刺白如昼。在这一瞬间,他们四目相视,溅起了远比闪电更熠亮的火花,春鸽从对面男人那亮晶晶的眼眸里,突然看到了曾令她终生难忘的目光:那是她男人大喜第一次刺破了她的女儿身,当时,她正梦见二喜搂抱着自己,忽然感到了两腿间的剧痛,“哎呀”大叫一声,她猛然睁开了眼睛。那一刻的烛光,就像现在的闪电这么亮,她看见大喜的疙瘩脸,看见他的眼睛里喷吐着既像是痛苦又像是快乐,既像是锐利又像是迷茫的目光,那种目光,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跟现在老丘的一模一样……这双眼睛,这种气味儿,还有那绣花手绢,怎么会这样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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