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经堂笔记》所载:李玉鋐担任福建省的按察使时,勤于政务,还不到半年的时间,就审结了一千多个案件。常常是白天堂审断案,到了晚上还要点着蜡烛仔细审阅案牍卷宗,直到刻漏三下。每天晚上,他让服侍他的书童预备一杯酒和两个鸡蛋作为夜宵,待审完卷宗后服下,然后就寝。一天,李玉鋐审案遇上了疑难,一时难以决断,以致拖得很晚还没有功夫进食夜宵。那书童毕竟是少年郎,虽服侍大人,到底抵不住瞌睡虫作祟,竟伏案呼呼睡去。这时,有一只狡猾的老鼠,乘书童打瞌睡,爬到几案上把为李玉鋐预备的鸡蛋偷走了一枚。这一情景正好被伏案审卷的李玉鋐看了个正着。
李玉鋐审完卷宗后,唤醒书童,佯装发怒,说书童偷吃了他的鸡蛋。书童感到很委屈,说大人冤枉他了,就是再借给他一个胆也敢偷吃大人的鸡蛋。李玉鋐故作雷霆,说不是你偷吃的怎么会少了一个,再敢狡辩,手杖伺候。那书童在李玉鋐的威逼下战战兢兢地承认了自己偷吃大人鸡蛋的“事实”,并请大人开恩,饶他这一回,下次再也不敢了。李玉鋐的脸色一下子“阴转晴”,他和颜悦色地对书童说:我知道鸡蛋不是你偷吃的,是在你打瞌睡时让一只老鼠给衔走了。我是故意试探一下你在棍棒威逼下会不会屈打成招,请不必在意。此事让李玉鋐陷入了深思,他叹息道:在公堂之上,在种种酷刑的威逼折磨之下,什么样的供词听不到呢。单凭庭审的招供就定案,又怎能保证没有冤案呢。李玉鋐反躬自问,自己审过的众多案子,难道就没有一起是屈打成招的冤假错案吗。想到这里,不禁惊出一身冷汗。于是决定向皇上乞骸骨,辞官告老还乡。
李玉鋐告老还乡,回到家乡,他的宦囊中除了书籍和日常用品外,没有什么其他财物。一日,他把儿孙们聚拢来,打开一个竹箱,里面全是蜡烛燃尽后剩余的烛跋(即烛根)。李玉鋐对他们的说:我在福建任臬台,夜晚秉烛审理案卷,常常悯然落泪。遇到那些因冤案昭雪而获生还者,就拿这些烛跋记个数。须知人命关天,为官者岂可不慎,草菅视之。如今,我把这箱烛跋传给你们,每一根烛跋都代表着曾经从冤狱中救活了一条人命,岂不令人触目惊心。你们要当作传家宝来对待,不要以为它的价值不如一箱金银财宝。
李玉鋐著有《但山诗钞》、《退思录》,还主持编修过《西宁县志》12卷。
袁枚在《子不语》中载有一则“蔼蔼幽人”的轶事:据说李玉鋐年轻时喜欢《炼笔录》。忽然有一天,笔在空中飞舞起来,写下一行字:“敬我,我助你考取功名。”李玉鋐于是对这位笔神望空而拜,并供奉上牲牢以拜祭之。此后凡是遇到文社里的事,只要题目一下来,李玉鋐就纵笔听任笔神所为。李玉鋐一下子变得很善于书写擘窠大字,凡是来求字的,他都有求必应。自得笔神之助,家里家外的事情他都先请教笔神,而后施行,诸事无不称心如意,于是对这位笔神愈加敬奉。文社中善写文章的同道每每读李玉鋐的文章,叹息其文风与前朝翰林钱熹十分相似。李玉鋐也觉得文友说得有理,于是私下里问笔神是也不是。笔神笑道:“你说得不错,确实是我。”从此,同乡的人来占卜请神,大多称呼笔神为“钱先生”。而笔神在随李玉鋐为人题跋的落款时,不写姓名,只书“蔼蔼幽人”四字。李玉鋐被举荐为孝廉,后来还考中了进士,笔神的助力起了很大的作用。后来李玉鋐官至福建按察使,成为主管一省司法的“臬台大人”,在审案决狱时,由于笔神助力,断案如神。到了李玉鋐告老还乡时,笔神仍随李玉鋐同行。一日,李玉鋐有事外出,家里的子弟对笔神不敬,冒犯了这位“蔼蔼幽人”。笔神一怒之下留下一封书信,与李玉鋐不辞而别。
李玉鋐之子李方膺与袁枚是同朝为官的好友,却从来对袁枚绝口不提这件事。李方膺去世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李玉鋐的同年熊涤斋太史才告诉袁枚这件事,并说:你知道李方膺为何对这件事情讳莫如深,连你这个至交好友都不肯告诉吗?因为触怒了笔神的正是他李方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