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五条腿的生活

作者:张浩文




  铁钎是跳娃延长的手,可这手不能抓,只能戳。就是戳也不好戳,圆形的东西一戳就会滚,所以跳娃碰到易拉罐或塑料瓶先要把它踩扁了,然后扎。可扎也不好扎,劲道要掌握好,如果是金属的易拉罐,扎轻了扎不透,可如果是塑料的瓶子,扎重了就会扎得稀巴烂。
  这样的工作效率当然不高。
  可有了宝狗就不一样了。首先是运动的速度提高了,以前是靠双拐支撑,现在是四轮驱动,想去哪里只要一抖缰绳就行了,多方便;其次是彻底解决了弯腰问题,平板车是小轮的,距地面就二十多厘米,现在人坐在车上伸手即可触地,地面的任何东西都一览无余。
  对跳娃来说,这种工作效率真是一天等于二十年啊!
  更让跳娃没有想到的是,宝狗不光改变了他的生产方式,而且还改变了他自身的形象。这说起来非常有戏剧性。那天跳娃驾驶宝狗在福乐街巡街,忽然响起一阵刺耳的警笛声,紧接着开过来两辆警车,警车的高音喇叭吆喝着:请行人和车辆一律靠边,迎奥运万人环城长跑队伍即将通过!跳娃和他的宝狗被这种汹汹气势吓着了,他们赶快躲到街边。警车驶过之后,黑压压的队伍就铺天盖地而来,这些人每人都拿着小红旗,肩上斜披一条彩带,上面印着“平凡岗位,奥运先锋”的标语。队伍的四面八方还竖立着一些大旗,大概是各个单位分界的标志。这些人跑步通过福乐街,卷起漫天尘土。
  按跳娃的经验,凡是遇到警车开道的事,最好躲得远远的,以前就是因为腿脚不灵便,躲得稍微慢了一点,马上就挨剋了。有一次大概是高级领导视察这里吧,跳娃明明是已经躲开了,可还是被开道的警察给抓了回来,就近送到福乐街派出所审查,他们对他手中的铁钎兴趣盎然,反复研究了无数遍,最后让他留下住址身份证号码才把他放了出来。可是宝狗没有这样的经历,它在长跑的队伍刚刚过去就迫不及待地冲出去了,而且是在跳娃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尾随着队伍追过去了。
  跳娃拽紧缰绳勒狗都勒不住,原因是狗看见了长跑队伍中叮叮当当扔下的矿泉水瓶,它已经陪跳娃工作好久了,知道主人最感兴趣的是什么。万幸那天跑在队伍最后面的是某个学校的中学生,他们嘻嘻哈哈的,把这种集体活动当作紧张学习之余的野外放风。他们不但对紧跟在他们后边的狗车没有恶意,反而把它当作玩儿的好道具。他们有意把空水瓶朝它抛过去,逗引它对他们紧跟不舍,他们还把队伍闪开一个豁口,让狗车驶进队伍中。跳娃紧张得不得了,可狗却非常兴奋,怎么也拢不住。有一个学生把自己肩膀上的彩带给狗裹到脖子上,故意把“奥运先锋”四个字亮在外边。另一个学生给跳娃塞了一面小红旗,跳娃惶惶然地拿在手中,没多久又有一个举大旗的男生大概举得太累了,硬把它塞给跳娃,跳娃只得把那面小旗子插在自己的后领口上,然后使出全身力气撑住大红旗。大红旗在狗车上迎风招展,发出哗啦啦的响声。学生们看到自己的恶搞效果不错,高兴得嗷嗷乱叫。
  队尾的喧哗招来了随队采访的晚报记者,他恰好看到了狗披彩带跳娃高擎红旗的场面,这是一个善于抓新闻的资深记者,他当即按下了相机快门。
  当天的《邺城晚报》在报道这次迎奥运万人环城长跑活动时配发了这张引人注目的照片,照片的下面是一行文字:“身残志不残,奥运在心间!”
  跳娃和他的宝狗在邺城一夜之间家喻户晓。
  从那以后大家见了跳娃都喊:奥运狗!奥运狗!胖钟心里酸溜溜的,对跳娃说,你听,别人都骂你哩。跳娃说,我高兴!
  
  四
  
  宝狗这名字起得吉祥,现在这条狗对跳娃来说真成了宝贝了。跳娃把它洗得干干净净,原先铠甲似的泥垢脱掉了,显出金灿灿的毛发,就像镀了金身一样。跳娃也不让狗流浪了,每天和自己一起搭伙,他吃啥狗吃啥。到了晚上他就把狗拉进了屋里,狗开始不愿意进去,后来在跳娃三番五次地拉扯下,诚惶诚恐地进了屋,拣一个离跳娃睡床最远的屋角小心翼翼卧下来,身体尽量贴紧墙根,再后来它也慢慢地习惯了,不再拘束了,晚上自己进屋,随便找一块地方就四仰八叉地睡了。
  宝狗成了跳娃的忠实搭档,白天不用说了,它是平板车的发动机。到了晚上,它就成了跳娃解闷的工具。没有宝狗以前,跳娃最怕夜晚。他不是胆小,是孤单。他经常枯坐在稠浓的黑暗中,茫然地瞭望夜空,思念远方的奶奶和死去的父亲。远处有城市的嘈杂,可他的内心却一片空寂,偶尔一只小鸟被什么惊飞了,划过他眼前一头撞进另一处的黑暗,让他陡生凄凉。他感觉自己就像这鸟儿一样,进入这座城市纯粹是误打误撞。父亲当时买那栋房子就是为了给他买一个城市户口,那时邺城的房地产失控,泡沫破碎后留下了大量空置房子,当地政府为鼓励人们买房,出台了买房搭配城市户口的优惠政策,父亲毫不犹豫就出手了。父亲在城里苦干了五年,从一个建筑工地上挑水搬砖的小工干成了包工头,终于给儿子谋下一个好前程。在父亲看来,瘸了腿的儿子在农村只能是废物,进了城吃了商品粮就是公家人了,公家人公家总要管的。那时候送城市户口是按房屋面积配给的,尽管当时房价非常低,但父亲倾其所有也只够买配给一个户口的房子,这个房子的户主当然就是跳娃了。
  不过现在有了宝狗,跳娃就不再孤单了。在吃了晚饭到睡觉前这漫长的三四个小时里,跳娃让狗变着花样陪他玩。他学狗叫,狗叫一声,他叫一声,然后叫成一团,在这高声的嘶吼中跳娃觉得特别痛快。叫累了跳娃就让狗找东西,他随手拣起一件什么东西远远地扔出去,狗立即像箭一样射向远处的黑暗,很快就叼回一只鞋子或者一片瓦砾,如果找对了,跳娃就会奖励它一口剩饭,如果错了跳娃就当下一个巴掌。
  有时候很晚了跳娃也没有瞌睡,他就会驾驶他的宝狗到街道上去兜风。白天车子只能靠墙走,有警察管着他,他本人没有驾照,他的宝狗没有牌照,是黑人黑车。晚上警察下班了,他就可以尽兴了。跳娃大声地吆喝狗,像一个神气的驭手,把狗驱赶得疯了一样。街道两边的景物都虚幻了,路灯的光拉成了一条长线,跳娃的头发好像离开头皮,耳朵里灌满了呼呼的风声。跳娃有一种幸福的眩晕,这是他从未体会到的强烈的快感。对于腿脚残疾的跳娃来说,他的生活常态是慢,快只是他的梦想,可现在这梦想实现了!他忽然就脱口而出,唱起歌来:
  
  我是一只小小鸟,
  想要飞呀却飞也飞不高,
  我寻寻觅觅寻寻觅觅一个温暖的怀抱,
  这样的要求不算太高……
  
  唱着唱着,泪水忽然就夺眶而出,跳娃不由得哽咽起来,他索性放声大哭,让自己痛快地哭一场……
  这样的狂奔结束的时候,狗就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浑身大汗淋漓。
  很显然,跳娃这时候虽然离不开狗,可他还是把狗当牲口使唤,为了给自己找乐,有时甚至不惜去折磨狗。直到那年的初冬发生了这样的事,跳娃才认识到了狗的灵性。
  那天晚上跳娃跟狗唠嗑。每天晚上睡觉时跳娃都要对着狗说一阵话。跳娃跟狗唠嗑的话题是不确定的,但大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当下生活的感受,一是过去生活的回忆。一般情况下是跳娃躺在床上说,狗趴在地下听。跳娃是不看狗的,他只当是有人在旁边听,一看狗这感觉就被破坏了,但狗却自始至终看着跳娃,一直看着跳娃说着说着说出了鼾声。
  那天晚上跳娃给狗讲起了他在乡下上学的事情。他说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他们班上转来了一个插班生,是一个胖乎乎白生生的像洋娃娃一样的女生,叫丹丹,父母在城里工作,听说被派往外国搞什么工程去了,在家没人管,就转回老家来了,让爷爷奶奶带。她是城里出生的,讲的是让跳娃他们惭愧的普通话,跳娃他们虽然在学校也学普通话,可他们的普通话讲得野腔野调的,她大部分听不懂,跟别人沟通有困难,因此很不合群。下课的时候,班上的女生都围成一个圆圈踢毽子,她一个人远远地站在旁边看,那些女生玩得兴高采烈的,没有一个人招呼她。有时毽子从圆圈里踢出来了,她就殷勤地跑过去给人家拣回来,可是依然没有人邀请她加入游戏。她被大家孤立了,大家孤立她不光因为她听不懂他们说话,还因为她白得过分的皮肤和书包里总是掏不完的新鲜玩意儿,比如能发光的钢笔和能唱歌的文具盒什么的。尽管她曾讨好地送过彩色铅笔、公仔卡片等东西给别人,可她还是不被大家接纳。有些人拿了她的东西,背后还戏谑地叫她蛋蛋,嘲笑她长得太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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