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苏联解体,冷战结束。
美国和西方盟友兴奋不已,以为自己实现了历史的终结,西方价值观一家独大,从此可以横行天下。
但美国的情报界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面临着非常现实的问题:失去了苏联这个敌人,他们的未来何去何从?
经过了几年的彷徨,白宫为特工们找到了新的定位——在全球化时代,监视全球的经济,为美国经济利益服务,维护美国霸权地位。
此后三十年,在反腐败、打击恐怖主义的道德掩饰下,美国的司法斗士们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大放异彩。
这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大多数人甚至意识不到它的存在。
战争的一方是美国;而另一方,并不仅仅是美国的竞争对手,而是包括其盟友在内的全世界。
美国通过金融、科技、市场、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强大优势,像一只硕大的吸血蝙蝠,吸附在外国公司的身上,贪婪地吸血,有些公司甚至被吸干。
接下来我来梳理一下,美国是怎么做到将全世界几乎所有跨国公司,置于自己的魔爪之下。
01
从一部国内法说起
20世纪50年代末,美国航空制造业巨头洛克希德公司,为了向日本销售F-104战斗机,勾搭上了日本黑社会头目——儿玉誉士夫。
儿玉誉士夫在日本政界有庞大的人脉关系,连首相岸信介都是他的好朋友。通过贿赂日本政界,洛克希德公司轻松地向日本卖出了200架战斗机。
此后,又通过儿玉誉士夫,洛克希德公司与新任首相田中角荣搭上了线。于是,日本航空公司又从洛克希德那里进口了一大批L-1011客机。
投桃报李,儿玉誉士夫获得了数百万美元的好处费。
1976年,由于「水门事件」爆发,很多企业的贪腐行为曝光于公众面前,洛克希德公司在日本的勾当也被媒体曝光。
经过调查,洛克希德公司在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向政府高官行贿的丑闻相继被披露。
这一事件对美国为自己精心塑造的国际形象非常不利。
屋漏偏逢连夜雨。同期,另一丑闻「香蕉门」事件占据了各大媒体头条,美国联合商标公司以250万美元贿赂洪都拉斯总统,以降低进口香蕉关税。
此后,越来越多的美国企业供认曾经向外国政府领导、政客行贿,美国陷入了丑闻危机,这与他们平时鼓吹的美国式道德大相径庭。
1977年12月,美国国会迫于压力,通过了联邦305号法案——《反海外腐败法》。
但自从这部法律通过以来,美国国内企业怨声载道,他们认为这等于让美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自缚手脚,外国竞争者依然可以为所欲为、不受约束。
于是,如何进行域外长臂管辖的难题,就摆了美国政府的面前。
02
伸向全世界的黑手
经过美国政府的不断游说和外交工作,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1997年12月17日通过了《反贿赂公约》,内容几乎照搬了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
这意味着: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经济主体,都加入了美国主导的反腐败标准体系!
美国成功地将外国企业,置于美国司法的审判台上。
这部美国国内的法律,从此变了味道,它很少针对美国本土公司执行,变成了打击美国竞争对手的利器。
2012年,《纽约时报》的记者惊讶地发现,美国司法部公关的制裁名单存在异常——「名单中鲜少出现美国公司的身影」。
因为它真正的作用,在于为美国企业保驾护航,让美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对手们,陷入麻烦!
根据《反海外腐败法》,无论任何人,无论国籍,只要涉嫌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只要该罪行和美国有一丝一缕的联系,美国司法部都可以将他送进监狱。
「一丝一缕」的意思是,只要这家公司以美元计价签署合同,或者哪怕仅仅通过设在美国的服务器收发、存储,甚至仅仅过境了一个电子邮件,都被视为与美国发生了联系,那么,美国政府就自认为有权力去「搞」这家公司。
比如,2011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司法部,向匈牙利电信公司开出一张数百万美元的罚单,控诉该企业在马其顿和黑山市场存在贪腐行为,并调查三位高管。
本来这起案件跟美国一点关系也没有,但由于匈牙利电信公司一名高管使用了在美国有服务器的电子邮箱,发送了一封承认贪腐行为的邮件。
于是,美国纽约一家法院判定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合法。
这部法律让美国发现了一座金山,而且只有他一家能挖。
构成这座金山的是一家家闻名全球的跨国公司。
来看看一份曾经遭遇过1亿美元以上处罚的猎物名单:
德国的西门子、戴姆勒;
法国的道达尔、德希尼布、阿尔卡特、兴业银行;
意大利的斯纳姆普罗盖蒂;
瑞士的泛亚班拿;
英国的航空航天系统公司;
日本的松下和日挥株式会社。
还有很多很多。
一部美国国内法,成了美国人的摇钱树。
据统计,自2010年以来,仅法国公司因违反美国域外法就给美国国库缴了近140亿美元的罚款。
03
法国沦陷
号称法国工业明珠的阿尔斯通,曾经是法国人的骄傲。
阿尔斯通的技术适用于所有能源形式(煤、天然气、核能、燃油、水力、风能),并且在环境保护领域(二氧化碳减排、氧化氮减排)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在交通运输领域:超高速列车和高速列车世界第二;城市交通、区域列车、基础设施设备以及所有相关服务领域世界第二。
为了打败这家法国龙头企业,美国人可谓煞费苦心,机关算尽。
2013年4月,阿尔斯通集团锅炉部全球负责人皮耶鲁齐,在美国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刚下飞机,就莫名其妙地被美国联邦调查局探员逮捕。
抓捕他的这场行动,仅仅是美国政府围猎阿尔斯通公司的系列计划之一,他是因阿尔斯通案被突然逮捕的第三个人。
熬过了五年半梦魇般的日子,被迫签订了一份由美方检察官起草的认罪协议之后,2018年9月,他才走出美国人的监狱,回到自己的祖国。
他只是美国整垮阿尔斯通的一个「经济人质」,目的是以此要挟阿尔斯通的实际掌门人放弃抵抗,老老实实配合美国通用电气的收购计划。
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美国司法部通过逮捕我向阿尔斯通总裁施压,让他配合,同意支付当时《反海外腐败法》处罚最多的罚金,超过7亿美元,同时也迫使他将阿尔斯通的70%,卖给美国的竞争对手——通用电气。」
最终美国司法部对阿尔斯通处以7.72亿美元罚款。
阿尔斯通,这家曾经横跨全球电力能源和轨道交通行业的龙头老大,惨遭肢解,其最引以为傲的电力和电网业务,被美国通用电气贱价收购。
一向秉持「戴高乐主义」自强自立的法国政府,在整个交易期间竟然毫无作为,将阿尔斯通拱手相让。
这家法兰西民族王牌企业、高度战略型企业,拥有让全世界都羡慕不已的垄断技术的企业,没做任何挣扎,就乖乖投入到美国人的怀抱。
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也许只有一种解释比较合理,按照皮耶鲁齐观察到的种种迹象表明,法国内部出了「法奸」,他们出卖了法国民族的利益。
出狱后的皮耶鲁齐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公布于世,试图让全世界看清美国的真实嘴脸。
他说,他不相信美国司法部是独立的。美国大型企业被其他国家以腐败理由起诉之后,美国司法部会让那些企业回美国受审,然后它们就可以继续为所欲为。
好一个双重标准。
他认为美国司法部是在美国跨国公司控制之下,为他们在全世界攻城掠地而服务。
除了阿尔斯通,美国还将黑手伸向了法国电信设备巨头阿尔卡特。自2006年开始,这家公司就陷入了法律纠纷。
最终,这家公司的前高管被判处30个月监禁,阿尔卡特在2010年向美国支付1.37亿美元罚款。六年后,阿尔卡特不复存在。
2014年,美国政府瞄上了三家法国银行: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兴业银行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
三家银行最终乖乖向美国交了罚款。
其中,法国巴黎银行创纪录地交纳了90亿美元的支票。
法国能源巨头德希尼布于2010年进入了美国司法部的视野,它的下场跟阿尔斯通差不多,先是交了巨额罚款,继而被美国一家规模较小的竞争对手——美信达公司收入囊中。
美国吸血鬼的下一个目标是谁呢?
2018年12月,美国司法部针对空客公司在马来西亚市场的腐败问题提起了法律诉讼。
隐约听见美国波音公司阴森森的笑声。
04
美国新教皇
除了以反腐的名义控制、打击竞争对手公司,美国还经济制裁自己不喜欢的国家。
1996年5月12日,美国国会表决通过了《赫尔姆斯-伯顿法》,也称《古巴自由与民主团结法案》。
该法案是对「不干涉他国内政」这一国际关系规则,赤裸裸地蔑视和违背。
法案由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强化对古巴政府的国际制裁;
第二部分是关于扶持一个亲美的古巴新政府;
第三、四部分是美国「八爪鱼」伸向全世界的触角,是关于制裁古巴政府的具体细节,目的是吓阻地球上一切想和古巴做贸易的企业和组织。
一切与古巴有商业往来的公司将被直接认定为「非法商贩」,将面临美国的制裁。这损害了包括加拿大、日本、欧洲、中东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实质性利益。
埃及媒体指责:「通过签署该法案,美国总统放弃了民主世界领导者的地位。它将我们带回中世纪,像罗马教皇一样,将所有在伊朗、利比亚石油天然气行业已经投资了 4000多万美元的外国企业,一律开除教籍。」
这段话里所说的「开除教籍」,是一段在西方历史上非常著名的一段公案。
话说1075年,罗马教皇格列高利七世颁布了《教皇敕令》,阐述了教皇的神圣地位及权力,目的是将教会权力凌驾于西方各国的世俗权力之上。
换言之,所有以天主教为国教的国家的国王或者皇帝,要听教皇的话,教皇是天主教世界的共主,是「王中之王」。
在《教皇敕令》里有许多主张,我们今天看起来都觉得霸气侧漏,可以供女性朋友婚前协议参考使用。
1.一切君主应亲吻教皇的脚,教皇有权废黜皇帝,教皇有权解除人民对邪恶统治者效忠的誓约;
2.罗马教会从未犯过错误,也永远不会犯错误,凡不与罗马教会和谐的不得视为基督徒;
3.教皇可以命令臣民控告他们的统治者,教皇永不受审判。
偏偏有个国王不信邪,他就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他公开与教皇叫板,单方面宣布废黜教皇格列高利七世。
于是,教皇宣布了世界历史上的第一个「破门律」——开除亨利四世的教籍。
要知道,神圣罗马帝国是个诸侯国林立的国家,皇帝有点像我们中国东周时候的周天子,是各诸侯国名义上的共主。
周天子的统治合法性来自上天,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合法性,来自上帝。
因此,皇帝一旦被教皇开除了教籍,就成了异教徒,亨利四世就面临合法性危机,有些诸侯国就开始蠢蠢欲动,欲取而代之。
亨利四世的王位岌岌可危,只好跑到教皇度假的地方——意大利的卡诺莎城堡去负荆请罪,请求教皇的原谅。
他在冰天雪地里站了三天三夜,教皇才让他进门。
见了教皇的亨利四世立刻跪倒在地,抱着教皇老头的大腿痛哭流涕,不断忏悔。
教皇也见好就收,恢复了亨利四世的教籍,让他重新坐稳了皇帝宝座。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卡诺莎之辱」。
如今的美国,像极了手握裁判权的教皇,利用自己在全球化市场中的特殊地位,利用美元世界货币的地位,以将其他国家和公司开除贸易体系为要挟,专横跋扈,为所欲为。
美国的霸道行为不得人心,一次次的教训让美国的西方盟友们也越来越意识到独立自主、自强不息的重要性,意识到美国人不可靠。
今天,以德国、法国为首的欧洲各国,与美国在很多领域的分歧越来越大,貌合神离,甚至针锋相对。
可以说,这都是美国自己做的孽。
05
老大哥在看着你
紧随《赫尔姆斯-伯顿法》,1996年8月5日,美国国会通过了《达马托法》,也称《伊朗与利比亚制裁法》。
这回制裁的大棒挥向了伊朗和利比亚。
受此影响最大的是美国的盟友德国、法国和英国。这个由美国单方面推出的法案,让他们在伊朗和利比亚的投资和贸易陷入两难境地。
以至于欧盟不得不建议,欧洲企业与伊朗可以采用以物换物的古老交易方式,来避免使用美元结算。
美国以保护本国的安全利益为借口,在未经国际社会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单方面将本国法律强加于全世界,甚至坑害自己盟友的做法,可谓霸道至极。
这很美国!
牵动我们亿万人心的「孟晚舟案」,其发生的大背景,就是美国对伊朗的经济封锁。
美国司法机构通过《达马托法》,给自己赋予了一个权力,即对任何与伊朗存在贸易关联的跨国公司,进行监控、调查、取证、诉讼、制裁。
为了方便美国情报人员的监控、调查、取证,美国国会又先后通过了《美国爱国者法案》和《云法案》。
911事件后颁布的《美国爱国者法案》,赋予美国政府部门以反恐的名义,大规模监视外国企业及其员工的权利。
2013年「棱镜门」丑闻爆发,美国前中情局特工斯诺登,曝光了美国正在监控全世界的惊天秘密,美国的高科技企业苹果、谷歌、脸书、微软、雅虎等,都在和美国情报机构分享用户信息。
美国的虚伪在全世界面前被扒个干净。他们再花言巧语,也无法自圆其说为什么反恐反到了盟友的头上。
监听盟国国家领导人的电话、偷看欧洲跨国公司的邮件,与捉拿本拉登之间有什么联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为了让美国经济情报部门的工作如虎添翼,2018年3月23日,特朗普签署并通过了《云法案》。
这是一个极具侵略性的法案,美国人可以跨境调取他国公司和个人的隐私数据。
美国司法部门可以直接访问美国云计算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器数据,无论该数据存储在美国境内,还是存储在海外,哪怕火星。
奥威尔在《1984》中所描述的可怕场景,「老大哥在看着你」,真正被美国政府实现了。
需要指出的是,《云方案》与欧洲旨在保护本国公民个人数据的法律相冲突,与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相冲突,与《海牙公约》相冲突。
但是,你猜美国会在乎这些吗?
06
对孟晚舟案的一些看法
最后说说孟晚舟引渡案,加拿大和美国方面都说本案与政治无关,我打死也不相信。
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目标明确,直指华为和任正非,目的是要搞垮华为、让任正非屈服,让中国制造折戟沉沙。
很多人对美国的看法还处于天真烂漫的阶段,以为美国是一个讲法律的国家,其实法律已经被美国玩烂了,跟人权一样,对内对外实行双重标准,且收放自如。
美国为了打击其他国家的公司,手法花样繁多,比如钓鱼执法、买通内奸。
美国曾动用特工假扮成加蓬共和国国防部长的中间人,向20多家公司上门推销合同,引诱公司负责人支付好处费,这样就能以反腐败的名义对上钩的公司下毒手。
还会高薪收买企业内部的卧底,让他们搜集情报和证据,制造矛盾冲突,从内部进行瓦解。
那些跨国公司,一旦成为他们眼中的猎物,大多九死一生,不死也被扒一层皮。
眼下,美国为了遏制中国崛起,可谓无所不用其极,法律只是他们的一件工具,好用就用,不好用还有其他的工具。
针对华为,美国人明显已经筹划了很久。
比如这次为了给孟晚舟定罪,所引用的唯一证据,竟然是七年之前孟晚舟在香港为汇丰银行做的一个PPT。
可以想见,为了搜集到证据,给所谓的「欲加之罪」找个说法,美国司法部可谓搜肠刮肚,下了很大的功夫。
这个证据,逻辑不清,存在明显漏洞,但为了完成绞杀华为的政治任务,他们根本管不了那么多,霸王硬上弓。
不禁让人联想起法国阿尔斯通皮耶鲁齐先生的不幸遭遇。
相同的手法,相同的味道,区别是这次诬陷孟晚舟用的证据更加荒诞。
如此卑劣的手段,充分暴露了美国欲将华为处之而后快的浪子野心。
也由此可见美国政府真的很怕华为!
所以,我们必须坚定地站在华为公司和任正非身边,捍卫我们的民族工业,决不能让华为成为第二个阿尔斯通,决不能让美国的阴谋得逞。
07
长臂管辖一览
1. 1977年12月19日,美国国会通过《反海外腐败法》;
2. 1997年12月17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通过《反贿赂公约》,标志着世界上绝大多数经济主体加入了美国的反腐败标准体系;
3. 1996年5月12日,美国国会通过《古巴自由与民主团结法案》,也称《赫尔姆斯-伯顿法》,其中一项重要职能在于阻止一切想和古巴进行贸易的企业;
4. 1996年8月5日,美国国会通过《伊朗与利比亚制裁法》,也称《达马托法》,意在切断伊朗和利比亚两国经济来源;
5. 2001年10月26日,美国总统签署《爱国者法案》,该法案的实质在于扩大安全、监视和情报部门的权力;
6. 2002年7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规定所有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无论是哪国企业,要接受一切商业机密受到美国政府支配的条件;
7. 2016年5月,美国国会通过《对恐怖主义资助者实行法律制裁法案》,打破所有国家的主权豁免权;
8. 2018年3月23日,特朗普签署通过《澄清合法使用境外数据法案》,又称《云法案》,从此美国司法部门可以在不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直接访问微软、脸书、推特、谷歌、亚马逊等公司服务器上的所有信息。
此外,还有《银行保密法》、《反犯罪组织侵蚀合法组织法》、《外国主权豁免法》、《减少伊朗核威胁和保障叙利亚人权法案》等等。
美国试图通过编制一张密密麻麻的大网,让其他国家沦为自己的附庸和傀儡,将全世界笼罩在自己的统治之下。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多行不义必自毙。
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清醒,看清美国的真实面目,看清谁是真正的朋友,谁是真正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