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复 仇

作者:乔治·乔纳斯 著 唐克胜 译

住在正对双合门的那间。卡尔住在左边的那问。两间房的相连之处只有客厅。
  1974年,欧罗巴酒店还没有经过外部装修,“伊特鲁里亚酒吧”还没改造过。休息室的长沙发椅和扶手椅还是黑色的人造革。墙上挂着巨幅油画《欧罗巴之劫》。卡尔酒量虽小,却喜欢在晚上静静地在酒吧里喝一杯啤酒。有时候会在那里坐上十五到二十分钟才去睡觉。
  那天晚饭后,阿弗纳先从餐馆里出来,他想去给肖莎娜买些纪念品。卡尔和汉斯留在后面。大约十点钟后,他回到酒店。上房间之前,他去“伊特鲁里亚酒吧”看了一眼,看看卡尔在不在那里。实际上,吃了咖喱之后,阿弗纳也很想喝一杯啤酒。
  卡尔不在酒吧里,但在一个身材苗条的金发女郎两边各有一些空凳子。这个年轻女人——大概三十多一点——有一头齐肩的直发和一双镇定的蓝眼睛。她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女人,是阿弗纳喜欢的那类。
  阿弗纳在她旁边的凳子上坐下来,要了一杯啤酒。
  第一件给他留下印象的事是,阿弗纳还没有开始跟她说话呢,她就把自己的手提包放到了吧台的另一边。他在她旁边坐下来。她趁从包里拿烟的时候,身体朝包那边侧了一点点。这根本不是个什么可疑的动作,只是碰巧被阿弗纳记下了。
  第二件是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的味道,一种奇特的麝香味。虽然讨人喜欢,但相当非同寻常。
  跟任何酒吧里陌生人之间的谈话一样,他们的交谈也是泛泛的。阿弗纳首先说话,他评论了几句酒吧里盛啤酒的杯子。那位金发女郎轻轻地笑着,含含糊糊地、不失幽默地回应着。她说英语时带一点点口音,可能是德国口音,也可能是斯堪的纳维亚口音。她递给阿弗纳一支烟,他谢绝了。她完全不属于进攻型,但似乎急于跟他交谈。他们谈了几分钟女人的时尚。阿弗纳本来对这个话题的兴趣不是很大,但他不久前发现,这是一种与大多数女人把谈话进行下去的较为容易的方式。
  他想把谈话进行下去。她皮肤白净,只在鼻子周围有些微雀斑。她穿着宽松的绿色丝质上衣,最上面的两颗扣子没有扣上。即便如此,乳沟也没有露出来。她在凳子上轻轻转动时,她那小小的胸脯的曲线似乎坚挺、匀称。真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女孩。不能不承认这一点。阿弗纳很乐意跟她上床。肖莎娜在很远的地方,在那一刻他甚至能说服自己,他很孤独。
  如果她不首先提议的话,他也许会请她上自己房间的。
  “跟你谈话很有趣,”她说。“为什么不去你房间喝一杯?”
  阿弗纳相信她不是一个应召女郎。他能从一百码之外认出一个女人是不是妓女,即使是那类高级妓女他也能认出来。他对妓女从来不感兴趣。他之所以开口跟这个女孩说话,就是因为他看出她不是妓女。当然,她可能是那种时髦、坦率的斯堪的纳维亚女孩。这种女孩阿弗纳听说的多,见到的少。有这个可能。但也有其他可能。阿弗纳怀疑下午有人跟踪他,他还有一点神经质。
  “这个主意很好!”他对她说。“但我不行。我明天很早就要起来。是真的,我比你还感到抱歉。”
  他确实感到抱歉。他像个傻子似的站起来,在吧台上放了一些钱。那个金发女郎没有企图说服他改变想法,只是耸耸肩,笑笑而已。阿弗纳一直走到电梯里还能感觉到她的香水的味道。
  他正要按电梯按钮时,电梯门开了,卡尔走了出来。“就上楼了?”他问阿弗纳。“我正要去酒吧喝点东西。”
  “那就待会见,”阿弗纳按着电梯门不让它关上,说。“我要写一两张明信片。”他走了进去,电梯门关上了。
  阿弗纳在房间里待了大约半个小时,给肖莎娜写了一张明信片。出于习惯,他把包也打好了,这样就不用明天早晨那么麻烦了。他打开电视,看了几分钟,但总觉得心神不宁、坐立不安。于是决定下楼把给肖莎娜的明信片寄了。实际上,寄明信片不用这么慌慌忙忙的,也许他想通过寄明信片来赎回自己的罪过,因为他一直在想酒吧里的那个女孩。再说,明天早晨他们就要离开酒店了,他可能把这事忘了。他喜欢每到一个城市,就给肖莎娜寄一张明信片。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一件让阿弗纳自豪的事情,说明他到过很多城市:一个在犹大荒原上的集体农场剪鸡脚指甲的农民从世界上所有伟大的首都城市寄明信片出去。
  阿弗纳不喜欢把邮件交给前台的服务员。他记得在哪里见过一个邮箱,于是穿过马路朝那里走去。这是一个宜人的夜晚。他把明信片从投信口丢进去之后,在拐角处站了几秒钟,看着广场上朦胧模糊的树木,深吸了几口气。然后,他穿过街道回到酒店。穿过大堂时,他一时心血来潮,小跑几步,来到“伊特鲁里亚酒吧”。卡尔也许还在那里呢。
  然而他不在酒吧。既不在常坐的那个位子,也不在其他地方。
  那个金发女孩也不在那里。
  阿弗纳走到电梯口。一走进电梯,他就闻到了那个金发女孩的麝香味道。哦,她也许上楼回自己的房间了。她可以轻而易举地登记入住酒店。阿弗纳想,事实上,她也许跟他们住在同一层楼,因为他走在通往自己房间的通道里时,仍然能闻到她的香味。
  他打开过道通往小客厅的门时,一股强烈的麝香味向他袭来,比电梯里更为强烈。千真万确。
  这只能意味着一件事。
  卡尔把这个女孩带到他房间里来了。一定是这样。很可能就在几分钟前,阿弗纳在寄明信片的时候。
  阿弗纳在小客厅里驻足静听,但除了自己电视机的声音之外,什么也听不见。他出门的时候没有把电视机关掉。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听到了卡尔房间里有女人的笑声,但他不能确定。不过,都一样。如果卡尔邀请了那个金发女郎,那就邀请了。在阿弗纳看来,他完全有这个权利,当然不干他的事。
  阿弗纳打开自己的房门,走了进去。
  想想看!卡尔邀请了那个金发女孩。那个谨慎的卡尔。那个完美的丈夫。那个给妻子和小女儿买的纪念品比阿弗纳给肖莎娜买的纪念品还多的卡尔。那个年过四十、似乎从来不看女孩一眼的卡尔。那个在闲暇时间一心只读书和抽烟斗的卡尔。如果是斯蒂夫,或罗伯特,或他自己,都没什么好奇怪的。对有些男人来说,没有女人等于受刑。
  可是卡尔呢?
  那个金发女郎怎么样呢,那个让阿弗纳浮想联翩的女孩?那个女孩不是妓女,却要跟阿弗纳喝一杯。而一个小时不到,她就跟卡尔——这个整整一天情绪都很古怪脆弱的人——上楼了。确实,卡尔的第六感觉跟阿弗纳一样敏锐,可是今天晚上他的警惕性也许放松了。阿弗纳想,他也许应该干涉,因为他是领导。
  拿起床边的电话,拨通卡尔房间的电话,就这么容易。“喂,是卡尔吗?出来。我们明天很早就要离开。对不起,这是命令。”就这样。
  只是,阿弗纳没有这样做。
  他不能那样做。卡尔会服从他的命令,但也许会非常狼狈。他也许会认为阿弗纳是在嫉妒他,或者他紧张了。在女人和性上,从来都没有任何严格的规定。显而易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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