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复 仇

作者:乔治·乔纳斯 著 唐克胜 译

个人的面部特征记下来,然后报告他是否看到过这个人进出大使馆。阿弗纳不用跟踪他,只需尽量靠近他,并予以确认。
  有时候,他跟一个办事员差不多,干的活跟训练的内容不相干,跑差、给递送情报的人酬劳,或者——正如他后来所说——与一个女孩在伦敦租安全屋。安全屋必须靠近至少两条主要高速公路,还要储存一些食品。他们扮成夫妇去租房。房子的周围全部住着中产阶级。那个女孩是伦敦的永久居民,她住在另一个地方。按照事先设计好的步骤,安全屋的钥匙就保存在那里。
  阿弗纳以极大的热情和极为认真的态度来执行各项任务。坦白地讲,他从工作中找到了乐趣。当他听说——他总是不时地听说——另一个受训人员在进修通讯、摄影或语言方面的高级课程,明显在为向高层渗透、获得长期居留权或者收集更多复杂的情报做准备时,他甚至一点都不嫉妒。当一个人每周都能去一个不同的大城市时,谁会想去学习伪造证件或制造炸弹的高级课程呢?如果他们命令他去学习高级课程的话,他也会尽力去学的。但他最喜欢的还是一个人待着,坐在罗马的一家咖啡馆里,或者在巴黎递送包裹。阿弗纳估算了一下,要是用他的工资的话,至少要积攒一年才够他旅行一次的费用。而这样的旅行他每周都有好几次。
  到现在,发票的事简直可以说让他发疯了。他会发疯的——他毕竟是个“野客”,“野客”都非常细心——他在“穆萨德”老巢遭遇这位加里西亚人的祖宗,使他在花政府的每一分钱时都要再三核实。并不是因为那个老加里西亚人吓唬了他,而是因为他不想让那个老家伙得逞,抓住他的把柄或者对他的花销提出疑问。阿弗纳宁愿花自己的钱办公事。有时候他也是这样做的。有一次在巴黎,他在买一杯菠萝汁时,意外地把现金收支票据搞掉了,只好回到阿拉伯大使馆对面的咖啡馆,在拥挤的游客的脚下寻找,“像个十足的笨蛋,”他心想,“如果敌人知道加里西亚人怎样管理‘穆萨德’的话,他们只需要找到那些趴在地上寻找五法郎发票的人,就找到了以色列特工。”
  在某种程度上,这是另一个集体农场。他这个“野客”又置身于加里西亚人之中了。但他并不烦恼。事实上,在“穆萨德”这个组织中,一个“野客”也许还是一笔财产呢。在集体农场,那些加里西亚人并不真正需要他:他们靠自己就能把每件事办得好上加好。但是在这里,特别是在欧洲工作的一线特工中,有个古怪的“野客”并没什么害处。像加里西亚人这样聪明、勇敢的人,他们是不会消失在幕后的。由于他们特有的举止言行和生活态度,同化不是他们的强项。这样,语言的问题就来了。从总体上来说,以色列是个使用多种语言的国家。父母或祖父母为东欧人的年轻以色列人很少有外语说得好的人。也许是因为“野客”身上有比较多的德国人或法国人的血统,所以他们常常被误认为这些国家的人。他们不喜欢身上穿着西服,脚下穿着跑鞋。
  阿弗纳总是在欧洲才有家的感觉——比在以色列更觉得像在家里一样。欧洲人购物、过马路、订餐、叫的士的方式更适合他。人们的穿着或打招呼的方式,女士们回望男人的眼神,都与他心目中人们应有的举止行为一致。虽然他几乎没有学过巴黎或罗马的艺术、建筑和历史,但他确实知道哪里旅馆干净、便宜,什么东西在哪里卖以及哪条路去机场最便捷。他也知道哪里有咖啡馆和夜总会。他是火车时刻表、邮局作息时间表和便宦纪念品方面的专家。他喜欢的很多东西都在喧闹、高度发达的欧洲城市里。他喜欢这里的氛围。
  除此之外——跟大多数土生土长的以色列人不一样的是——阿弗纳在欧洲有私人关系。他在法兰克福上学时最亲密的朋友安德雷斯就在那里。
  坦白地说,他第一次去法兰克福时,还没有想起安德雷斯。这不奇怪:在这之间的十一年间发生了那么多事——集体农场、“六日战争”和“穆萨德”组织——但他记得外公。阿弗纳一直想着法兰克福那些著名的建筑物。但在飞回特拉维夫的途中,他想起了安德雷斯。第二次去的时候,他在电话簿中找他的电话号码。
  他没有找到安德雷斯的号码,但找到了他父母的。他们好像不知道——或者说不想告诉阿弗纳——他在哪里。他们让他去找另外一个朋友,那个朋友是个年轻女人。她在电话里非常冷淡,声称不知道安德雷斯的任何消息。
  阿弗纳凭他的第六感觉回答道:“噢,也许我搞错了。我住在假日酒店411号房间。我还要在法兰克福待一天。”
  安德雷斯给他打电话时大约是在午夜。真是令人吃惊:他们谈起话来好像没有分开过几天。他们约好第二天在歌德广场的户外咖啡馆见面。阿弗纳提前十分钟到了。提前赴约已成为他的一个习惯,他得以防万一,即使跟一个儿时的朋友见面也是这样。早点到,以防意外。但他遇见了一件让他非常意外的事。
  阿弗纳坐在那里,安德雷斯从拐角一出现他就认出来了,也许只有三十码的距离。不过,他已不像他儿时的朋友了。他认出他是照片上的一个人,要他牢牢记住的一个人。一个不太重要的德国恐怖分子。他以前是个学生,现在是巴德尔一迈因霍夫集团的一个成员。不是一个大人物,只是一个走卒而已。
  阿弗纳看着安德雷斯停下来,犹豫了一下,然后开始朝咖啡馆露台上的那些人望去。他又让他看了几秒钟,好让自己收回思绪。
  这时安德雷斯的视线停在他身上。他离他越来越近。
  “你是阿弗纳吗?”他轻轻地问道。
  阿弗纳打定了主意。他站起来,大笑起来,然后像以前一样,用拳头在他朋友的背上捶着。真是运气好啊,只有傻瓜才不觉得他们的重逢不是因为运气好。
  安德雷斯只知道他儿时的名字,这个名字阿弗纳在部队里改了,他部队里的人都把名字改了。他没有把自己的职业告诉安德雷斯,甚至连在以色列航空公司当空中警官都没有告诉他。什么也不说最简单。让安德雷斯说。谁说得清他有朝一日会通过他跟什么人联系?
  这种考虑具有预见性,阿弗纳没法知道自己的预见有多准。没法知道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自己的一生会彻底改变。
  但是那天下午在歌德广场路边的咖啡馆里,他们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回忆往事。除了追忆往事之外,别的什么也不提。安德雷斯几乎没有透露自己的任何消息——他说他从大学里辍学之后一直想当作家——阿弗纳对自己的工作同样说得含糊不清。他说他在为以色列一家皮革公司干活,经常跑欧洲。他们的谈话没有涉及政治。分手之前,安德雷斯给了他一个电话号码,阿弗纳可以随时打这个电话跟他联系,或者留言。
  从那时开始,阿弗纳只要一去欧洲,就去找安德雷斯。有时候他们见面喝一杯啤酒就完了。有时候他们只在电话里说说话。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回忆过去的时光,好像他们已人到中年,而不是二十三岁的年轻人。阿弗纳觉得安德雷斯在重续他们往日的情谊时显得非常谨慎。阿弗纳也不逼他,顺其自然。有一次,他告诉安德雷斯他要去苏黎世,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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