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复 仇
作者:乔治·乔纳斯 著 唐克胜 译
也没有。
信的内容只有五行,是用一台老式希伯来语打字机打出来的,这台打字机似乎在回避“M”这个字母,总是把它打成了“E”。信中问阿弗纳对一个活有没有兴趣。“你也许想跟我见一面,那就在特拉维夫的弗雷希曼街和笛宗高夫街的拐角处吧。”信中写了见面的时间和咖啡馆的名字,还留了一个电话号码。万一他对这个活不感兴趣,或者这个时间不方便,他可以给他打电话。落款是“您诚挚的莫舍·约哈南”,一个对他来说毫无意义的名字。
这是1969年5月初。这年阿弗纳二十二岁,身体健康。他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以色列人,刚刚从精锐部队服役归来。他跟其他人一样,参加过“六日战争”,在预备队中任上尉——在特种部队里服役过的人都是上尉。
“好极了。”他一边上楼洗澡,一边自言自语地说。
这两样东西——在大中午洗澡,用英语说“好极了99——代表了阿弗纳的本质。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两样更接近他的本质了。部队里有几个人会用一只橘黄色板条箱、几根绳子和一只破水桶做一个移动的澡堂?又有几个人会在其他人的狂笑声中把它用带子捆在坦克上,在沙漠里演习时随时带在身旁?除了澡堂之外,还有一只板条箱,中间切开一个方方正正的洞,这就是内盖夫沙漠上的一个自制的临时厕所。对阿弗纳来说,他不愿意像个猴子一样,蜷缩在沙漠里,让屎壳郎在背上爬来爬去。
并不是这种整洁有什么了不起,而是他碰巧是个爱整洁的人,他并不以此为耻。如果在整个以色列军队中,他是惟一一位在复员时把餐具像四年前发给他的时候那样一尘不染地交回去的,那又怎么样?
毫无疑问,这有点夸张。但即使是夸张,也代表了阿弗纳的本质。这又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截止到现在为止,阿弗纳还没去过美国。但他的母亲总是说他小时候开口说的第一个字——那是1947年,以色列建国的前一年——不是“妈妈”或者“爸爸”,而是“美国”。这或许有些杜撰的性质,但听起来合情合理,当然听起来也像“阿弗纳”的发音,“阿弗纳”的发音跟“美国”这个词的发音相似。他长大以后,沿着雷霍沃特空旷干裂的大街,赶着看下午场的电影时,美国就成了他全部的精神生活,成为他的梦想。什么拉娜.特纳,什么约翰·韦恩,什么丽塔·黑沃斯,都是他梦想中的人物。
正是从这些电影中,阿弗纳学会了第一批英语单词——或者更确切地说,美语——像许多以色列人一样,这是一种他自己的语言,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一直使用的语言,尽管并不十分精确。电影中的美语跟学校里学的英语不一样,是你可以品尝和触摸的东西。你可以将它变成你自己的东西,从而把自己变成一个截然不同的人。好了,先生,这就是美国联邦调查局。
阿弗纳现在再也不可能过多地考虑这些事情了,一个年轻人面临一个重大的抉择时,谁会浪费时间去操心孩提时代的梦想呢?现在他离开了部队。当时他们请他留下来,求他留下来,哄他留下来。但是他不留。四年已经够了。但是,现在呢?是要这个活还是要玛丽·肖莎娜还是去上大学?
阿弗纳洗完澡出来,身上凉爽干净,皮肤黝黑,他朝镜子里瞥了一眼,然后用毛巾把自己裹起来。他长得像他父亲——虽然并不是一模一样。父亲的块头比他的大,头发颜色也比他的深,尽管父亲的经历彻底改变了他,而且使他变得难以置信的衰老。现在他的头发几乎全白了,肌肉也变成了脂肪,他的精神——唉,也时好时坏。父亲一定与浴室凳子上的那个棕色信封有关,虽然不是直接关系。阿弗纳相信这一点,父亲绝不会跟他们谈这个的。相反,如果他知道的话,他会阻止他们。“我的儿子,”他会对他们说,“不能重蹈我的覆辙。”
然而,阿弗纳甚至不会把那封信的事告诉他。他自己会对他们说不的,正如一两个月前他不得不对阿曼的那些人说不一样。“如果你不愿意在部队里做一名现役军人,那好吧。”他们对他说,“那军情局怎么样?”“不去。不去,谢谢。”
他会对莫舍或者棕色信封里的任何人说不。不过,他会去见那个人。星期一总是要去特拉维夫的,因为要接肖莎娜。为什么不去见见他们,听听他们怎么说?听一听也不会有什么坏处。
两个月来,阿弗纳一直在向以色列航空公司求职。所有的人都说进不去。但是他通过他的一个姑妈把资料给了一个人。这个人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在航空公司总部工作。当然,做飞行员是没指望的。他的各项科学测验都没有通过。而且,飞行员都是空军。但是,为以色列航空公司干活也是在为一家航空公司干活。即使做一名乘务员或者在办公室工作也行。也许还有机会旅行,或者短时间离开以色列,去看一眼远方奇妙的世界呢。或者,谁知道呢?也许能遇到一两个训练时认识的、后来当了空军的老朋友呢!他们也许已经当上以色列航空公司的飞行员了,也许有一天还会让阿弗纳试一下着陆,或者至少试一下起飞呢。
阿弗纳坐在马桶盖上,做了一个波音707顺利着陆的姿势。这是加油器。喷气机的巨轮像两片羽毛飘浮在跑道上。这也难怪,自从十岁开始,他就一直在浴室里练习飞机着陆。阿弗纳把波音飞机滑进棚里之后,开始刷牙、穿衣。母亲出去看什么人了。肖莎娜在特拉维夫。父亲——嗯,阿弗纳想,他可以乘公共汽车从雷霍沃特到他父亲家里,到父亲家里之后也许还能借一下他那辆破旧的“雪铁龙”呢。他身上有足够的钱坐公共汽车。在星期六的以色列,钱没有多大用处。就娱乐而言,这个国家封锁得比鼓还要紧,除非你想去餐馆里吃冰冷的三明治。
但在星期一,有“雪铁龙”还是不错的,尽管它在中东是一种最老式的车子。用车去接肖莎娜可以让他们不用搭乘别人的便车,虽然她并不是特别在意。肖莎娜身材苗条,面庞白皙,头发呈蜜黄色,拥有一副埃及人石刻般瘦削的贵族式的容貌,看起来像王族。而骨子里,她却是个地地道道的以色列人。她意志坚强,也没什么因溺爱养成的坏习惯。阿弗纳第一次去她父母家时,用错了一个词,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前一天晚上他们刚刚在他们都认识的一个朋友家认识,他没有记住她的名字。她的小表弟给他开了门。
“你是?”
“呃,呃……公主在家吗?”
除了她的外貌之外,用这个词来描述肖莎娜并不合适。公主?那个小孩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差点把门砰地关上了。幸运的是,肖莎娜这时正好从楼上下来,阿弗纳才没有碰一鼻子灰。
她盼着他会带她去看一场电影呢,但他却不得不在当天晚上回到部队里。他刚刚入伍,不想一开始就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管她公主不公主呢。
“你今晚必须回去吗?”她问他。“其他的人星期天才回去。”
“在我的部队里,今晚就得回去。”
“那好吧,我们散散步吧。”
就这样,他们去散步。那时她还不满十八岁,但是她已经非常清楚,别再问他什么问题了。在以色列,谈到部队里的事情时,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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