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短长书

作者:胡晴舫等




  经济学界起初对郎咸平反应冷淡的原因有二:其一,他所提出的问题早已讨论过。关于国有资产流失,一九九八年产权改革大面积展开的时候,就有过一次类似的讨论。也许是因为当时网络不发达的原因,那次讨论只局限于知识分子中间,并没有引起大众和媒体的反响;其二,郎教授由他所认定的三家企业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推导出国企改制的大方向错了,改制应该停止的结论。按照他的说法,国企的表现并不比私企差,国家所有没有错,只要有完善的经理人市场,国企完全可以和私企表现一样好,甚至更好。正如许多经济学家所指出的,郎教授大概是不熟悉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郎教授所开出的药方,我们在二十年前就开始尝试了。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承包制、年薪制,我们都试过。但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大规模的改制浪潮本身就证明,这些办法都不起作用,改变所有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关于国有企业是否有效的理论问题,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内部早在一九九六年就有过激烈的讨论,林毅夫和张维迎二位教授各执一词,至今也没有结论。但是,借用一句老话,“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中国过去二十五年的改革实践早已对这个问题给出了答案。在这点上,我很赞同周其仁教授的观点,当我们讨论国企改革的时候,必须要把国企放在中国的现实政治和社会环境中来考察。在这个环境中,国企领导永远是国家干部,国企永远没有最后的负责者,因此我们的国企不可能像雷诺那样进行管理。在中国的法治环境和政治环境下,国企的两权分离要么造成国企经理的恣意妄为,要么让他们成为政府的婢女。两权合一的“原始”经营模式,也许是最适合我们这个时代的模式。对于在数量上占绝大多数的中小国有企业而言,它更是一个不超越的阶段。
  郎教授是有相当学术成就的经济学家,声称当今国内只有他才用数据说话,而别人都是拍脑袋说话,而产权改革就是拍脑袋拍出来的。对于那些亲身经历中国改革的人来说,这自然是极大的冒犯。然而,郎教授自己的数据是否就可靠呢?《国企经营绩效的分析和职业经理人的制度建立》是他关于国企改革的一篇比较学术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举了三个例子来说明国企的表现不输给私企。第一个例子是内地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和香港的私人企业之间的比较。他的数据表明,内地公司的平均表现比香港公司好。但是,正像他自己在文章中所指出的,在港上市的内地公司表现好,可能仅仅是因为它们具有垄断地位。第二个例子是二○○二年底沪深改制后的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比例和企业业绩之间的关系。郎咸平将这些企业按国有股的比例分成由低到高的五组,发现这五组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数随着国有股比例的提高而呈现一个U型关系,即国有股比例较低和较高的企业的业绩好于国有股比例中等的企业的业绩。但是,这个U型关系是在没有控制其他因素的条件下得到的。对计量经济学略知一二的人都清楚,仅仅比较平均数所得出的结论是不可靠的。郎咸平的第三个例子引用了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田利辉博士的研究。他这样转述田利辉的研究结果:“当国有股股权比例为零时,每单位资产可以创造二点六元的市场价值。当国有股权的比例从零开始增加后,市场价值随即下降。国有股股权比例到40%的时候,每单位资产可以创造出二点二元的最低的市场价值。但是,当国有股股权的比例超过40%以后,价值随即上升。国有股股权比例增加到80%的时候,每单位资产可以创造出二点五五元的市场价值。”由此,他认为田利辉的研究支持了他的U型关系结论。同时,他认为:“这个研究也表明了国企的经营绩效仍然可以提高到接近民企的水平,这个现象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然而,他没有强调的是,一个企业的国有股比例再高,它的绩效也赶不上完全私有的企业。而且,这个结果和第二个例子中的结果之间是有矛盾的。在那里,郎咸平发现,国有股比例最低的一组的平均利润率是2.26%,大大低于最高一组的5.05%。田利辉的结果是在控制了其他因素的情况下,通过多元回归分析得出的,我们因此更有理由怀疑郎咸平第二个例子中的平均数比较的可靠性。
  我本人在二○○二年参与主持了一项十二个城市近七百家国有企业的改制调查,被调查企业既包括一二百人的小企业,也包括近万人的大企业,调查数据涵盖一九九五至二○○一的七年时间。我们的计量经济学分析表明,在控制其他因素的前提下,当一个企业中的私人股份超过了一定比例时,改制对企业效率的提高具有正面效果。具体来讲,当私人股份介于零和50%之间时,企业的资本利润率比纯国有企业的高二点七个百分点;当私人股份高于50%时,企业的资本利润率比纯国有企业的高一点二四个百分点。在我们的样本企业中,资本利润率各年的平均值在零和-1%之间,而郎咸平第二个例子中的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在-1.46% 和5.05%之间,因此,上面的差距是很显著的(上面的结果显示,私人控股企业的业绩比国有控股企业的绩效低。这可能是因为我们没有完全控制所有其他因素。比如,国有控股企业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它们的技术水平较高等)。此外,我们还发现,在控制其他因素的前提下,改制企业在改制当年比纯国有企业解聘较多的职工,但随后它们解聘的速度低于纯国有企业(在我们的样本企业中,在岗职工比例都在下降);并且,它们的工资增长率高于纯国有企业。这说明,至少就长期而言,改制是一个双赢举措:它一方面减缓了失业压力,另一方面又提高了在岗职工的工资。
  那么,大面积改制过程中是否存在郎咸平所说的国有资产流失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意识到,国有和集体企业在改制之前已经存在相当严重的资产流失。国企高管人员的职务消费只不过是露出水面之冰山一角而已,更严重的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国企高管的腐败和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发生的概率也许较低,但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其二是国企高管的资产转移,通过与子女和亲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将国有资产化公为私。其三是国企因经营不善所导致的银行坏账。在目前官方公布的二点四万亿坏账中,绝大部分是国有企业欠下的。这是最大一项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全社会而言,前两项流失可能仅仅是把钱从左口袋挪到了右口袋,资产没有灭失;而坏账中的很大部分产生于无效投资。对于许多国企所投资的项目而言,开工之日就是亏损之时,投资永远无望收回。有位美国大企业的经理对中国的国企看得很透,意识到它们比国外企业更愿意冒风险。有人听了这话还沾沾自喜,以为别人在夸自己;殊不知,我们的国企敢冒风险,实在是因为它们的贷款来得太容易,亏了之后又不会受到惩罚,结果是,全国人民必须为他们最后买单。早在二○○○年,我就在《读书》上写过一篇文章,讨论改制先锋顺德的事情。顺德把改制叫做“止血工程”,因为不改制,国有资产就会像血一样从伤口处哗哗地流失掉。改革的实践者们比我们的公共知识分子们更清楚问题之所在。对很多地方来说,改制不是地方政府为了提高效率而有意为之,而是迫不得已的结果。
  那么,改制过程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呢?回答是肯定的。而且,在目前不规范的情况下,国企高管利用改制空手套白狼的动机还很强烈。由此,我们应该对MBO持有高度的警惕。这不是说管理层持股不对;相反,我赞成管理层不仅要持股,而且要持大股。问题是管理层的钱的来路以及谁来监督管理层的收购。我在成都采访过一位改制企业的年轻经理,问他是否愿意进行MBO。他说,如果他愿意,他立即可以赚几千万元。已经有投资者来鼓动他,愿意借钱给他搞MBO。尽管公司也有董事会,但实际上权力掌握在他一个人手中。他完全可以用借来的钱先收购公司的股份,然后又反过来做些手脚,让公司以高于其收购价的价格回购这些股份,转眼间他就可以赚个满钵。幸好他是一个出身工人家庭的好人,不愿意欺骗厂里的小股东们。但我们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人性善上,在制度建设还非常薄弱的情况下,MBO要慎行。在这方面,顺德为我们做出了榜样。顺德的国企和集体企业经理要想买企业,必须自己掏腰包,交纳相当比例的现金。有了这样的要求,企业经理想空手套白狼的动机就会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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