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中介赔我一万二
作者:李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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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小姐拿出一张纸要我签字,说是一份承诺书,上面的内容大约意思是该公司给我一万二千块钱,我放弃所有权利。我想起了律师的嘱咐,于是说,我不能签这份承诺书。总部小姐说,你不签那是拿不到钱的。我想了想,也有道理,再说了,战场上打仗也不能完全循规蹈矩、教条主义,总还要根据战局情况和形势发展随机变通和灵活处理,只要不出卖自己的利益,那就大些胆子也无妨,最主要的是情景喜剧公司感觉我太强势,怕我把钱拿到手之后又起诉他们,所以留个后手以作防范,这是可以理解的。我于是说,签字可以,但需要修改一下里面的措辞。首先,这不是什么承诺书,只是一个双方约定,或者声明;其次,这一万二千元钱是公司的违约赔偿金,是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公司自愿赔偿给我的,而且是税后金;第三,我只能签署放弃与那一套房有关的权利,而不能放弃所有权利。总部小姐经过请示,答应了我的要求,很利索地改过了文书,又放到了我的面前。
但我还是有些犹豫。总部小姐紧张地问我还有什么想法。我说:“我希望你们那位经理当面向我道歉。”
总部小姐婉言拒绝了我的要求。她说:“这个事情现在由我们公司总部全权负责,我们向你道歉是一样的。”
我想了想,我的目标是减少损失,毕竟对方并没有对我的人格造成伤害,所以道歉一事可大可小,得饶人处且饶人,别把人家逼急了跳过墙来咬我。但我还是有疑问:“那你们那位经理造成了这一纠纷,他难道不要受到惩罚吗?”
总部小姐笑了,她说:“这个事情我们公司内部有规定,我们会根据规定进行处理的,这个您就别担心了。”
我还是没有很快签字,总部小姐疑惑地问:“你还有什么担心的吗?”
我说:“那我以后这房子……这房价涨得也离谱,我其实真是想要房子,不想要你们这钱的。”
总部小姐怕我反悔,赶紧说:“您是担心我们不再管您买房的事情了是吗?您放心,钱拿回去以后,我们依然会给您服务,会继续帮您找到满意的房子。这个请您放心。”
我叹了口气,心想,我哪里还敢在你们这儿买房子!我想起了小杨,于是叮嘱了一句:“你们处理那位经理可以,这确实是他的管理不善造成的。但希望你们能够善待那个卖房的小伙子小杨,这件事他也是受害者,你们的损失跟他没关系。不要处罚他。”
总部小姐满口外交辞令:“这个我们自己会妥善解决的,我们有自己的规定,您不必担心了。”
我想,这位总部小姐肯定不认识XX分店那个毫不起眼的新手小杨,恐怕也不会在意他的命运,她也许只是在敷衍我而已。只能在心里祝福他自己保重。好人会有好报,希望他继续做一个诚实、善良的好中介。
我签下了字,总部小姐拿着老总的签字,领着我从他们的财务窗口拿到了沉甸甸的两万二千元人民币。数了数,没有错。把钱揣进兜里,跟俩哥们一招呼,呼啸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