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中介赔我一万二

作者:李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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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出第一声警告:“你们要这样做,那只是逼着我告你们了!”
  我以为我的警告会有作用,但是我想错了,他们并不在乎。经理面露凶相:“随你告去吧!”他拂袖而去,不再鸟我。
  嘿——我这爆脾气,他黑了我他还很牛啊他!我胸口一热,险些没一口鲜血就喷洒出来。
  我冲出这店门,站在门口透了一口气。小杨急忙跟出来,问我怎么办。我对小杨说:“你被他们给耍了。”小杨也很无奈:“我也没办法。要不,我再给你找房子吧?”我说:“暂时不用了,我要告你们公司。”小杨说:“没用的,这种情况很正常,你告不了。”我笑了笑,说:“那就等着吧。”小杨关心地问:“那你的定金还退不退?”
  我当时脑海里转了百千回,没错,我是爱钱,我更怕破财,万一定金退不回我就惨了。但是,我要是退了定金,那购房意向书和定金收据就要还给他们,我手上的证据也就随之消失了,我就没法去打赢官司了——这正是经理求之不得的。我咬咬牙,舍不得孩子套不来狼,我豁出去这一万块钱不要了,也要打这一场官司!大不了就折掉这一万块嘛!老子不退定金了,老子就不信这个邪!
  小杨目送我坐上709路公交。公交车里显得异常拥挤和燥热。可我心里头比这公交车更燥热……
  
  四、还 击
  
  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个份上,既然那位“马朱孙”经理把我逼上了为自己维权的绝境,既然已经决定了不去退回那一万元定金,我别无选择,只能破釜沉舟、背水一战,跟他们抗争到底了。
  下了公交车,我直奔办公室。第一件事,给远在长沙的一位要好的律师朋友打电话,简要地说了一下事件的过程。这位律师朋友一听完,马上表示,完全可以打赢这场官司,房子也许要不回来,但至少能获得定金的双倍赔偿。
  我感觉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心里不再那么扑腾扑腾无规则地乱跳。于是,我马上又拨通了单位一位有业务往来的律师顾问的电话。他听了我的叙述之后,问我定金取回来了吗。
  我说没呢,如果取回定金肯定就要把证据还给他们,那我就没法维权了。但我担心一万块定金要不及时取回来他们会给吞掉。
  律师立即又问:“卖房的是哪个中介?”
  我说是XX,就是那部情景喜剧。
  律师马上说:“大公司,不要紧,他们跑不了。”他分析说,首先,目前看来,这套房子是要不回来了,因为如果他们与实际成交者毁约,代价更大,所以中介会避重就轻跟我毁约。其次,按合同法,中介应该双倍返还给定金。
  我问:“那意思除了退还一万块定金以外,他们还应该赔偿我两万吗?”
  律师笑了:“哪有那么便宜的好事,除了退还一万元定金,他们还应该赔你一万块,一共两万块。”
  我有点急:“可我们那份购房意向书上面没有说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的条款,当时我也想到了,想加上去的,可担心他们不愿意签,就没提这事儿了。不知道这对索赔有没有影响?”
  律师说,不管合同里约定没约定,法院都会支持双倍赔偿的。
  我有点犯难:“可现在的问题是,他们不肯给我双倍偿还,只肯退还定金。”
  律师说:“他们当然不会愿意,所以你需要跟他们进行交涉。”
  “那我是不是必须跟他们打官司?”
  律师说:“最好是不要打官司,成本太高。”律师告诉我,如果打官司,时间上会比较漫长,而现下房价又涨得快,你官司打下来,房子已经会涨得你买不起了,不划算。另外,法院在判决时,也不一定会完全判他们双倍赔偿给你,主要是看你的经济损失,根据经验,大概法院能判他们返还定金之外,再赔我七八千块钱就是很不错的结果了。最后,请律师呀、误工费呀、投入的精力呀,等等,都不划算。律师建议我最好是庭外解决。
  我心说,这不意味着我索取赔偿的希望就约等于零了吗?我问律师:“还有什么办法可想吗?”
  律师说:“你可以先跟他们的公司总部打个电话,问问他们的态度。如果他们愿意赔偿,就好说,不愿意,那就再想办法。”
  补充一句,我已经把那份购房意向书传真给律师看过了,他认为这就是一份购房意向合同,我交的钱就是定金,中介有义务让户主跟我见面谈交易的具体事项。中介收取了定金,却没有履行义务,这就是违约。
  我一想,也没有别的办法,那就先按律师说的试试吧。我先通过114查到了他们公司总部的电话,然后拨了过去。一个声音很柔和的小姐接的电话,态度倒是很客气。我心想,到底是总部,至少服务态度就比那经理强多了。她听了我的陈述,告诉我说,这事情已经记录下来了,他们马上去查询,过两天给我答复。我说,最好是能够把房子给我要回来。那位小姐说,他们会根据情况尽力而为的。
  既然人家态度很好,那也就只能这样了,等吧。
  不过,我也不能闲着。这房子万一要不回了,而北京房价又在呼呼呼往上涨,我总不能坐失良机吧,赶紧着再看看其他房子。研究了一通报纸二手房广告,又给几家中介公司打了电话。一问西直门的二手房,报价都是清一色的一万元一平米了!靠!我看中的这套六十六平米还才不过六十万,这才不到半个月,噌噌已经涨了一千块钱一平!时间就是金钱,真TMD太精辟了!
  心里的火又开始腾腾腾冒起来。要不是被那中介黑了,我都已经签约等过户了!这家伙,损失太大了!
  难熬的两天过后,终于接到了中介公司总部那位小姐的回电。她先对我表示道歉,说确实属于公司操作失误,造成了房子另卖了他人。
  我急着问:“那房子还能改签给我吗?”
  她说:“已经签约了,而且对方也已全款支付了,没法改变了。”
  我心里这个窝火呀,气不打三处来。
  “这样吧,我们再给您找一处房子,保证让您满意,您看好吗?”那位小姐非常职业,职业得让我恼火。
  我几乎都是吼了出来:“再找?我还能相信你们吗?!要么,你们把那套房子还给我,要么,我要你们赔偿损失!”
  “先生您别激动,那套房子肯定是要不回来了,你要不愿意继续由我们服务,可以把定金退给您,但赔偿是不可能的。”对方依然彬彬有礼。
  “好!那我就只好让我的律师来跟你们打交道了!”我“啪”的一声挂掉了电话。
  我立即给单位律师顾问打电话,把对方的答复告诉他。律师想了想,说,那你就发一个书面的律师函给他们,要求对方在多少期限内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否则,就启动司法程序打官司。书面的东西对方会更重视一些,相信他们也会愿意庭外解决,不愿意事情闹大的。我问律师,能不能请他给我代劳。律师笑了,说,我很贵的,你没必要花这个钱,等到必须要走法律程序了,你再来找我吧。再说,这敦促履约函很容易写,你自己先给他们发一个就OK了,主要是看看他们的反应如何。
  我很以为然。于是,自己起草了一份律师函,内容如下:
  
  敦促履约函
  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见函好。
  本人于2006年3月13日与贵公司XX店签订一份《购房意向书》(编号为00XXXX),并缴纳了购房意向金一万元整(收据编号为00XXXX)。贵公司承诺在十个工作日内与本人及房屋出售方签订北京市西城区XX路XX号院XX门XX号房屋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现在约定签约期限已到,贵公司仍未给本人任何答复。
  现敦促贵公司履约,并请在三日内给予本人书面答复。否则,本人将与律师进行沟通,并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权利。
  致礼!
  (签名)
  2006年3月24日
  
  打印出来,附上意向书和收据的复印件,一同传真给了中介公司总部。
  
  五、交 锋
  
  其实,我也就是在给自己鼓劲打气,并没有十足的把握来打赢这一仗。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作为一家品牌店,肯定是不希望在房价高涨、行情向好的节骨眼上闹些是非出来的,他们肯定要对我这件事情作出一个了断,毕竟他们是理亏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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