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规范与创新

作者:徐显明 李 龙 公丕祥 李 静

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2007年法学专业参与质量工程的有关项目的情况。
  一是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它的建设内容是:按照分类指导、强化特色、突出能力的建设原则,从全国30000个专业点中遴选3 000个左右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第一类特色专业尚在申报中,第二类特色专业的评审已经结束,有6所高校的法学专业入选。
  二是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这个项目的目的在于通过建设团队合作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结合,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在建设内容上,根据地域分布现状,在全国高校建设1000个左右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教学团队,资助团队进行教学研究、编撰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中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2007年已经评选出100个教学团队,法学3个团队获得了该项目的支持。
  三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它的建设目的是通过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综合改革和创新,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培养体系,满足国家对社会紧缺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一方面要推动以重点大学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培养出一批社会紧缺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同时,也支持和鼓励以一般高校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讨更加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技能以及素质培养的新途径、新模式,满足社会对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努力形成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丰富多样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2007年,共评审出300个项目,法学专业5个项目获得建设支持。
  四是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通过双语课程建设,培养从事双语教学的高校教师,改进双语教学方法,提升双语教学水平,为培养具有国际意识和国际竞争能力的人才、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师资支持。它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聘请国外教师、专家(包括退休的科技人员)来华开展双语教学;资助留学归国人员进行双语教学;选派国内高校的优秀中年教师到国外学习,学成同国后从事双语教学的推广工作;引进国外原版教材和先进教学方法。2007年法学专业7门课程入选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除了上面提到的一些项目外,在一些以前已经开展的项目上,法学专业2007年也获得了较多的建设项目,比如,在国家精品课建设方面,华东政法大学王立民教授的中国法制史、武汉大学张湘兰教授的海商法、西南政法大学付子堂教授的法理学、烟台大学房绍坤教授的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赵旭尔教授的商法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齐文远教授的刑法学、刘茂林教授的宪法学等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在名师奖的评审方面,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龙翼飞教授、海南大学谭兵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田甲安教授获得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在教材建设方面,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的《公司法学》(第二版)、张树义教授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吉林大学张文显教授的《法理学》(第三版)、武汉大学李双元教授的《国际私法》4种教材入选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
  另外,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2005年5月,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重点编写150种左右,基本覆盖哲学等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教材。目前,由中央组织编写的教材共41种,其中法学专业的教材有两种,分别是《法理学》和《宪法学》。由教育部组织编写的重点教材有93种,其中法学教材有14种,分别是《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2007年由中央组织编写的第二批重点教材已经正式启动,《宪法学》列入第二批的重点教材,许崇德教授、韩大元教授以及社科院的李林研究员作为该教材的首席专家,主持编写工作。
  下面就2008年的部分“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作一点说明。2008年法学专业除了继续参与已开展的“质量工程”相关项目之外,还将启动法学专业规范制定、专业评估以及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和评审等工作。为了便于大家更好地开展有关工作,下面就这几项工作进行说明,使大家能够较为准确地理解和把握。
  第一项工作是专业规范的制定,主要是以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基础组织专家组,开展专业规范制定工作。针对法学专业实际,建立适合于法学专业特点的具有指导性的专业规范。教育部和财政部总体要求是在2010年前完成所有专业的专业规范建设。法学专业规范建设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确定法学专业规范的制定时间表和相关工作计划。
  第二项工作是专业评估。在“质量工程”的实施方案中,对专业认证、评估的总体要求是先期遴选80个左右的专业开展认证(或评估),总结试点经验,形成总结报告。在专业认证、评估机构尚未建立的情况下,由教育部牵头,以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会、行业协会为依托,组织包括从业人员在内的专家进行专业认证、评估,逐步培育专业化的民间认证机构。
  法学专业被列为先期开展专业评估的专业。实际上,法学专业的评估已经于2003年先行试点,取得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去年教指委已经启动了修改指标体系的调研以及修改工作。明年将会把指标体系修改稿提交教指委、法学教育研究会及部分高等院校听取意见,并在明年适当时间开展专业评估。
  第三项工作是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及申报。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将于明年和后年各评出5个,总计10个法学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我们就是要将理工科实验室的概念引入到文科专业之中,将现有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案例教学等等进行软硬件的整合,改革创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材,创造出一个全新的教学和学生校内参与法律实践的一条龙的教学实验环境。从学生入学开始,从课堂教学开始,用实验教学的形式解决与司法实践脱节的问题。
  实验示范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在实验教学体系构建、实验教学模式改革、实验内容开放、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仪器设备开发和使用、实验教学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重点是改进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技术方法,提高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创新性实验比例,创建学生自主学习、探索创新的实验教学环境,增强学生的自主性和能动性,激发学生兴趣,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在建设方式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采取申报评审、建设改革、评估验收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先行建设、自主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推荐,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立项,并对学校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在经费资助上,每个中心资助总额是50万元。重点支持研究开发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开展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建设,探索适应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的现代实验教学管理机制,为全国高校提供共享成果,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我有一个想法和建议。希望大家可以向相近专业,如经济类、管理类已经入选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习。据我所知法学的示范中心也有已经被评上省级的示范中心的学校。我建议,借此次会议的机会,就法学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进行研讨和交流。我希望大家能够积极申报示范中心,这是一个发展方向,是提高法学人才实践能力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新的一年,教育部继续开展名师奖、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课、双语示范课等项目的建设和申报工作。希望各个高校认真把握实施“质量工程”的重要机遇,积极参与“质量工程”的有关项目建设,努力为法学专业建设拓展更阔的发展空间,为提升专业建设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而努力。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处根据录音整理。由南京师范大学屠振宇提供)
  
  责任编辑 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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