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7期
存盘偶现的睿智
作者:林超然
至鲜,而市儿苦争,必不相饶。便掏袖中一件其轻重与前直相上下者,掷而与之。市儿忽改笑容,拱手连称不敢,不亦快哉!
饭后无事,翻倒敝箧,则见新旧逋欠文契不下数十百通,其人或存或亡,总之无有还理。背人取火,拉杂烧净,仰看高天萧然无云,不亦快哉!
夏月科头赤足,自持凉伞遮日,看壮夫唱吴歌,踏桔槔。水一时涂涌而上,譬如翻银滚雪,不亦快哉!
朝眠初觉,似闻家人叹息之声,言某人夜来已死。急呼而讯之,正是城中第一绝有心计人,不亦快哉!
夏月早起,看人于松棚下锯大竹作筒用,不亦快哉!
重阴匝月,如醉如病,朝眠不起,忽闻众鸟毕作弄晴之声。急引手搴帷,推窗视之,日光晶荧,林木如洗,不亦快哉!
夜来似闻某人素心,明日试往看之,入其门,窥其闺,见所谓某人,方据案面南看一文书。顾客人来,默然一揖,便拉袖命坐曰:“君既来,可亦试看此书。”相与欢笑,日影尽去,既已自饥,徐问客曰:“君亦饥耶?”不亦快哉!
本不欲造屋,偶得闲钱,试造一屋。自此日为始,需木,需石,需瓦,需砖,需灰,需钉,无晨无夕不来聒于两耳,乃至罗雀掘鼠,无非为屋校计,而又都不得屋住。既已安之如命矣,忽然一日屋竟落成。刷墙扫地,糊窗挂画 。一切匠作出门毕去,同人乃来分榻列坐,不亦快哉!
冬夜饮酒,转复寒甚,推窗试看,雪大如手,已积三四寸矣,不亦快哉!
夏日于朱红盘中自拔快刀,切绿沉西瓜,不亦快哉!
久欲为比丘,苦不得公然吃肉。若许为比丘,又得公然吃肉,则夏月以热汤快刀净刮头发,不亦快哉!
存得三四癞疮于私处,时呼热汤,关门澡之,不亦快哉!
箧中无意忽捡得故人手迹,不亦快哉!
寒土来借银,谓不可启齿,于是唯唯亦说他事。我窥见其苦意,拉向无人处,问所需多少;急趋入内,如数给与。然后问其必当速归,料理是事耶,为尚得少留其饮酒耶,不亦快哉!
坐小船,遇利风,苦不得张帆,一快其心。忽逢(舟扁)舸疾行如风,试伸挽钩,聊复挽之。不意挽之便着,因取缆,缆向其尾。口中高吟老杜“青惜峰峦,黄知橘柚”之句,极大笑乐,不亦快哉!
久欲觅别居,与友人共住,而苦无善地。忽一人传来云,有屋不多,可十余间,而门临大河,嘉树葱然。便与此人共吃饭毕,试走看之,都未知屋如何,入门先见空地一片,大可六七亩许,异日瓜菜不足复虑,不亦快哉!
久客得归,望见郭门两岸童妇皆作故乡之声,不亦快哉!
佳瓷既损,必无完理,反复多看,徒乱人意。因宣付厨人作杂器充用,永不更令到眼,不亦快哉!
身非圣人,安能无过。夜来不觉私作一事,早起怦怦实不自安,忽然想到佛家有布萨之法,不自覆藏,便成忏悔。因明对生熟众客,快然自陈其失,不亦快哉!
看人作擘窠大书,不亦快哉!
推纸窗放蜂出去,不亦快哉!
作县官,每日打鼓退堂时,不亦快哉!
看人风筝断,不亦快哉!
看野烧,不亦快哉!
还债毕,不亦快哉!
读《虬髯客传》,不亦快哉!
(摘自《金圣叹文集》,巴蜀书社1997年版)
[运笔点拨]
《快说》让我们看到的是一位东方学者自述的快乐。在十七世纪的一场连绵阴雨中,困居一座寺院已达十日的金圣叹兴致不减,欣然命笔成此《快说》,本篇有时又被题为《不亦快哉三十三则》,其所涉内容无关封建正统,完全可以说得上是一篇“休闲”文字。而其形制之简单,感受之坦白,又是让许多有感触的人都可以随意习学的。所以,它不时被人仿写,引导更多的人找出人生中更多的“不亦快哉”,让我们见得生活中无时无处不在的快乐。金圣叹的这篇文章贴近生活,算得上是“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最好例证,笔势放纵,清通顺畅;文辞浅近,形同白话,也让我们感受到了汉语言文统一的趋势。
金圣叹“见识卓异、才复警拔”,是清代的大批评家,历来被视为国学大师,可惜他命途坎坷,英年遇害,但人们对他的评价却从来都是极高的。清代著名学者廖燕就诚恳地说:“予读先生所评诸书,领异标新,迥出意表,觉作者千百年来,至此始开生面……然画龙点睛,金针随度,使天下后学,悉悟作文用笔墨法,先生力也,又乌可少乎哉!其祸虽冤屈一时,而功实开拓万世,顾不伟耶?”
《快说》是纯粹的细节堆积,没有连接,没有过渡,但这种堆积却少有生硬与生涩的感觉,关键就在于,相对独立的细节有其内在的合理联系,又有了汉语言这种自身就富有黏着性的文字作表述的载体,其间自然就没有了想象中的断裂和缝隙。我们从中读出了作家儿童般的天性,也读出了他是生活真正的钟爱者,在他的文字中有一双四下张望、无限欣喜的眼睛,生活中他人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的种种细枝末节却被金圣叹一一捕捉,一切都令他开心、神往。其实,现实人生中并不缺乏快乐哲学,要紧的是我们要做一个机智的发现者。
[实证之三]
紫漆柜装不下
艾 苓
她是我老家的一个女人,比我母亲年长十岁。
据说她曾经年轻,非常年轻过。眼睛细长,皮肤黝黑,身材结实。十岁那年天热,下河洗澡被家里知道,裹了脚。
那时脚以小为美,她的脚最小最受看。此外,在姊妹群里,她的手最巧。
十七岁那年她出嫁了,听说那人念过书,知书达理。
她在红盖头下呆了一天,红盖头被揭下时天已黑下,她看不清他,他也没有点上灯看她。屋外有听房的人,任何一点儿小事也会在第二天被夸大传遍全庄子。
第二天她起得很早,战战兢兢地看男人,男人很白净,很俊,念过书的样子。她很宽心。
男人醒了,瞪着眼睛看了看她,看了看她穿着绣花鞋的三寸金莲,又看了看地上小心翼翼端来的一盆水,脸色苍白,啥也没说,起来,洗了脸,出去了。
她松了口气,去做饭。
饭做好了,男人没回来。
饭热了又凉,男人还没回来。
天黑了,门响,婆婆来了,盯着她看半天,然后说:“你闩严门,俺儿走亲戚去了。”
她低下头羞红了脸,她才知道自己丑,男人嫌她黑嫌她丑。无声的泪流到天明,她又惦念起男人:在外能吃好睡好吗?他嫌俺就走,不打,好人。过两天走亲戚回来,他就看出俺人丑手巧了。
她找出男人的一双旧鞋,找来针线找来布,比着鞋的大小做。
熬了两夜,一双白底儿黑帮儿结结实实的鞋做好了。
可男人没回来,亲戚那儿正好招兵,听说他报名走了。
过了五年,庄上回来一个当兵的,说她男人跟队伍去了台湾,当上了团级的官儿。
她不知道团级的官儿有多大,更不知道台湾在哪儿,她只知道扭着小脚下地回来后对着油灯发上一阵呆,然后闩好门,拿出针线,做男人的鞋。夏天一双单冬天一双棉,做得很慢很慢。做好了,用一块家织布包上,放进陪嫁过来的紫漆柜里。
直到有一天,戴红胳膊箍的一群人来斗她,她才知道自己的男人是“特务”、“孬种”,才知道台湾远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