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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说动词的隐现规律

作者:徐默凡

骂”、“侮辱”、“羞辱”等。
  无礼性言说动词是不礼貌语力的直接显示,因此说话人一般不会明示,以免公然违背礼貌原则。即使为了某些原因必须要显示无礼性语力,说话人也往往选择语气、语调、体态语等隐含的语力显示项。
  有些言说动词表面似乎不是无礼的,但仔细分析还是存在对听话人不利的因素,如“叮嘱”、“叮咛”、“督促”等,语义隐含了对对方的不信任。这它们也是无礼性的,也不能自指。
  但是,有一些无礼性动词无礼到极端,根本就不考虑礼貌原则了,反倒又能明示,如“诅咒”、“咒”、“骂”等。
  
  3.3 施惠性言说动词:礼貌原则的曲折表现
  有些言语行为对听话人是有利的,但依然不会明示,如“夸奖”、“表扬”、“赞扬”、“鼓励”、“激励”、“勉励”、“安慰”等。这也可以用礼貌原则来解释,不过解释的途径要屈折一些。“夸奖”、“鼓励”等固然是对听话人有利的行为,但是说话人用动词“夸奖”、“鼓励”来点明行为的性质,就有“施恩惠于人”的嫌疑,这也是违反礼貌原则中的谦虚准则的。所以同样是为了遵守礼貌原则,说话人也不能把这些施惠性言说动词挂在嘴上。而“表扬”、“勉励”隐含了权势的高对低,明示的话更不礼貌。
  像“祝贺”、“恭贺”、“祝愿”、“祝福”等言说动词所描述的行为,既是对听话人有利的,也不含有明显的施惠性,因而就能明示。
  
  3.4 描述性言说动词不能明示的统一解释
  如果用“面子”理论来统一解释的话,就是:负面性言说动词的明示损害了说话人的面子,无礼性言说动词直接损害了听话人的面子,施惠性言说动词间接损害了听话人的面子,它们都是有损面子的行事行为。而描述性言说动词不能明示的原因则可以归结为:此类行事行为语力的实现,更多地依赖于交际双方的良好关系,因而追求礼貌、照顾面子的表达修辞意图压倒了明示语力的表达修辞意图,言说动词就不能出现了。
  
  3.5 内隐性言说动词和描述性言说动词的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内隐性言语行为的不能自指,是逻辑上的不能,而描述性言说动词的不能自指,是情理上的不能。如果描述性言说动词一定要实现自指,逻辑上并没有问题。例如:
  (5)演说者:现在我就吹嘘自己一下自己的爱国行为吧:……
  (6)上级对下级:我严肃批评你在这件事上的做法!
  (7)老师对学生:干得好!我表扬你一下!
  (5)句中的“吹嘘”是负面性动词,有损说话人的面子,但命题内容中的“爱国行为”则能大幅增长说话人的面子,因而两相抵消了,“吹嘘”的明示是说话人的一种谦虚策略。(6)句中的“批评”是无礼性动词,但在一些不太重视礼貌的正式场合可以明示。(7)句中的“表扬”是施惠性动词,但在课堂上,教师表扬学生是其工作职责,施惠性质大大减弱,因而也能明示。
  也就是说,一旦追求礼貌、照顾面子的表达修辞意图有所松动,明示语力的修辞意图就占了上风,相应的描述性言说动词就能明示了。
  
  4.自指性言说动词和表达修辞意图
  
  4.1 自指性言说动词的类别
  能够在显性施为句中自由出现的自指性言说动词大致有以下几类:
  A、阐述类言说动词:包括“声明”、“说明”、“描述”、“报告”、“讲述”、“介绍”等。
  B、宣告类言说动词:包括“宣告”、“宣布”、“宣判”、“宣战”、“命名”、“打赌”等。
  C、承诺类言说动词:包括“承诺”、“许诺”、“允诺”、“答应”、“保证”、“发誓”等。
  D、部分表态类言说动词:表态类言说动词要除去一部分施惠性动词,剩下的一小部分才是自指性的,包括“道谢”、“道歉”、“祝福”、“祝贺”、“告别”等。
  E、采取礼貌方式的指令类言说动词:指令性言说动词就其内容来说都是要听话人做事情,要支配听话人的行为,因而是不礼貌的,但其实施方式却有礼貌程度的差异,如“要求”、“指令”、“指示”的方式是不礼貌的,而“请求”、“哀求”、“建议”的方式则是礼貌的。一般来说,具有不礼貌方式的指令类言说动词是描述性的,不能明示;具有礼貌方式的指令类言说动词是自指性的,可以明示。
  但要注意不同语境的差异,在军队、政府、机关等正式场合,“指令”、“命令”、“指示”等类似于术语,这些场合的用法往往强调语力的正式性、明确性而不考虑礼貌因素,因而可以用于明示。
  
  4.2 自指性言说动词的隐现规律
  按照定义,自指性言说动词可以在显性施为句中自由出现,但这些动词是否实际出现依然取决于表达修辞意图。一般说来,明确行事语力、强调行事语力、增加正式程度等表达修辞意图决定了自指性言说动词的明示,而省力、随意等表达修辞效果则决定了自指性言说动词的隐没。在现代汉语实际语料中,言说动词明示的情况并不多,这预示了行事语力表达的隐蔽性,也说明言说动词的隐没是无标记状态,而言说动词的明示则是有标记状态。
  
  4.3 自指性言说动词的特殊用法
  自指性言说动词除了在句中明示自指以外,还有很多种特殊用法,这也是曲折表达行事语力的修辞手段。
  A、自指性言说动词描述有缺陷的行事行为
  有些行为违反了准备规则,会成为一种有缺陷的行事行为。如“许诺”有一个准备条件是对听话人有利,但实际也存在一种对听话人不利的有缺陷的“许诺”行为。有人认为这种有缺陷的“许诺”就等于“威胁”。但在实际话语中,我们不能明示“威胁”,却能明示“许诺”,如:
  (8)★我威胁要放火烧了你的房子。
  (9)★我许诺要放火烧了你的房子。
  那么这种有缺陷的“许诺”就等于“威胁”吗?两者的语力有差异吗?
  还有,“许诺”的这种有缺陷的用法是自指吗?如果“许诺”只能自指恰当的行事行为,那么它就没有实现自指功能;但是我们也可以辩解说,“许诺”的这次用法就是指一个“有缺陷的行事行为”,那么它又实现了自指。不仅限于“许诺”,这是一种值得研究的普遍性现象。
  B、自指性言说动词的否定性使用
  自指性言说动词还能在句中以否定状态出现,如下例中的“请求”:
  (10)繁漪(沉重地语气):站着。(萍立住)我希望你明白我刚才说的话,我不是请求你。我盼望你
  用你的心,想一想,过去我们在这屋子里说的,(停,难过)许多,许多的话。一个女子,你记着,不能受
  两代的欺侮,你可以想一想。
  不只是自指性言说动词,即使是不能明示的内隐性言说动词或描述性言说动词,也能在否定性用法中明示,看一下例子:
  (11)不是我骗你,我死都不怕,我是怕他害了孩子。(彭三源《半路夫妻》)
  (12)贾琏笑道:“不是我撒谎:若论除了姐姐,也还有人手里管得起千数两银子;只是他们为人都
  不如你明白有胆量,我和他们一说,反吓住了他们。所以我。宁撞金钟一下,不打铙钹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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