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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说动词的隐现规律
作者:徐默凡
质规则的转移性行事行为具有对应的关系,但恰当的行事行为一般都配置了特定的言说动词进行命名(否则这个行事行为在这种语言中就是不重要、不常见的),而相应的欺骗性行事行为和转移性行事行为却往往没有配备特定的言说动词进行命名。如果存在这样的言说动词,我们就分别称为欺骗性言说动词和转移性言说动词。
汉语中欺骗性言说动词的大致情况如下:
A、通用的欺骗性言说动词:骗;诓;蒙;欺骗;诓骗;撒谎;说谎
B、欺骗性阐述类言说动词:说瞎话;胡说;造谣;诽谤;中伤
通用的言说动词可以根据不同的语境,在不同的用法中指向不同类型的欺骗行为,而特定类别的言说动词,则主要用于特定类型的欺骗性行为。现代汉语中暂时没有找到欺骗性承诺类动词、欺骗性指令类动词和欺骗性表态类动词,原因不明。有两个动词“哄骗”和“诱骗”情况比较特殊,它们指的是“用欺骗的手段去指令听话人做某事”,其中“指令听话人做某事”的意图还是真实的,这与“欺骗性指令行为”描述的“不真心希望听话人做某事”并不相同,所以,“诱骗”和“哄骗”并不是我们所定义的“欺骗性指令类动词”。
2.5 转移性言说动词
转移性言语行为包含两个行事行为——字面行事行为和首要行事行为,它们各有自己的言说动词,但都不是转移性言说动词。转移性言说动词涵盖了通过字面行事行为实施首要行事行为的整个过程,如通过“我预告明天要下雨”这个字面行为“暗示”了“我拒绝明天去郊游”这个首要行为,其中只有“暗示”才是转移性言说动词。
对转移性言说动词的分类,既可以根据字面行事行为的类型,也可以根据首要行事行为的类型。由于字面行为并不是说话者的真正意图或主要意图,因而按照字面行为分类价值不大。转移性行为主要可以根据首要行事行为来分类,主要包括:
A、通用的转移性言说动词:暗示
B、转移性阐述类言说动词:暗指;闪烁其辞
c、转移性指令类言说动词:示意;婉言相劝
现代汉语中没有转移性的承诺类言说动词和表态类言说动词,原因不明。而宣告类行为因其公开宣告的性质决定了是不能暗示的。
此外,2.3所论及的字面语力和首要语力都起作用的转移性言说动词主要包括:
A、双关类:提示;影射;打比方;指桑骂槐;借古讽今
B、岔断类:搅和;打岔;打断;掩饰
总的说来,现代汉语中转移性言说动词数量很有限。
2.6 从欺骗性言说动词、转移性言说动词到内隐性言说动词
我们可以发现,欺骗性言说动词和转移性言说动词都是1,3所说的内隐性言说动词,即逻辑语义上不能明示的言说动词,这是由两类动词的行事修辞意图决定的:
对于欺骗性行为来说,选择该行为的修辞意图中有很重要的一条:隐瞒对真诚规则的违反。而表达修辞意图决定于行事修辞意图并为行事修辞意图服务,因而表达修辞意图就要尽量帮助完成这种“隐瞒”意图,也就是不把“欺骗”的性质显露分毫。但欺骗性言说动词的明示将彻底违背“隐瞒”的行事修辞意图,这种公然违背就会导致话语的荒谬。也就是说,表达修辞意图取消了行事修辞意图,同时也瓦解了整个言语行为。
转移性行为则是另一种情况,转移性行为的行事修辞意图要求一种从字面行为到首要行为的隐蔽推导过程,这就要求表达修辞意图只能明示字面行为,不能表现首要行为和转移行为,而转移性言说动词的明示将把转移行为公之于众,这也公然违背了行事修辞意图,会彻底瓦解该转移行为。
总之,欺骗性行为和转移性行为的行事修辞意图都对表达修辞意图提出了某种隐蔽性的要求,而欺骗性动词和转移性动词的明示则违背了这种要求,因而欺骗性动词和转移性动词永远不能自指。
回顾前文的论证过程:先是说明恰当的行事行为由构成性规则界定,然后分析违反规则的各种情况,再推出欺骗性行为和转移性行为,最后才说明欺骗性言说动词和转移性言说动词都是内隐性言说动词。如此不厌其烦,是为了保证内隐性言说动词的充分性和穷尽性。所有恰当的行事行为都可通过构成规则来界定,命名这些行为的言说动词理论上都可以自指;违反命题内容规则和准备规则的行为是言内的,命题内容已显示了这种违反因而无法隐藏,假如有相应的言说动词命名这种违反性行为,一定也可自指;只有违反真诚规则和本质规则的行为是言外的,这种违反并未通过命题内容显示出来,说话人可隐藏这种违反而达成其他意图,这种意图的隐蔽性与对之命名的言说动词的明示性形成矛盾,就形成了内隐性言说动词。由此可知,欺骗性言说动词加上转移性言说动词就构成了内隐性言说动词的全部成员。
3.描述性言说动词和表达修辞意图
描述性言说动词在语义逻辑上都可以自指,但是在实际交际中却不行,这是由表达修辞意图决定的。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3.1 负面性言说动词:社会道德评价
有一些言说动词内含一种对行为的社会道德评判,这种评价定位粗略地可以分为正面评价、中性评价和负面评价,也就是指明这个行为是否符合社会道德。
凡是内含负面评价的言说动词就不能自指,这是因为:负面评价是站在社会道德规范的立场上说的,就说话人而言,绝不会承认自己正在实施的行为是一个不道德的行为,因而也就不会使用相应的言说动词来命名自己正在实施的行为。
大多数负面性行为是在阐述类行为的基础上形成的,相应的负面性言说动词有“吹嘘”、“夸耀”、“标榜”、“吹捧”、“阿谀”、“奉承”、“捧”、“巴结”、“挑拨”、“挖苦”、“辱骂”、“侮辱”、“羞辱”等。这些行为在阐述一个命题的时候,或歪曲事实,或带有不好的企图,或既歪曲事实又带有不好的企图。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阐述的命题内容从歪曲事实变成捏造事实,那么相应的行为就变成欺骗性行为了,如“造谣”、“诽谤”、“中伤”等。以上动词大致还可根据命题内容涉及的对象分类,一些负面性行为涉及说话人,如“吹嘘”、“夸耀”、“标榜”等;另一些涉及听话人,如“吹捧”、“阿谀”、“奉承”、“捧”、“巴结”、“挑拨”、“挖苦”、“辱骂”、“侮辱”、“羞辱”等。
此外,一些负面性行为是表态类的,如“发牢骚”、“抱怨”、“埋怨”等;一些负面行为是指令类的,如“煽动”、“鼓吹”等,还有一些是承诺类的,如“夸口”、“夸海口”等。
3.2 无礼性言说动词:礼貌原则的直接约束
有些言语行为的实施是对听话人不利的,我们把这样的言语行为称为无礼性行为,相应的动词也就是无礼性言说动词,如“质问”、“质疑”、“批判”、“批评”、“批驳”、“驳斥”、“教训”、“威胁”等。无礼性行为和负面性行为是有区别的,前者涉及的是交际双方的关系,而后者是对行为本身的道德评判,如“驳斥”、“批判”、“教训”都是无礼的行为,但社会道德评判却是中性的;“吹捧”、“奉承”、“巴结”对听话人是有利的,但社会道德评价却是负面的。当然,也有一些负面性言说动词同时也是不利于听话人的,因而兼属无礼性言说动词,如“挑拨”、“挖苦”、“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