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一个女人的本色人生

作者:王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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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的边疆生活磨砺了红柯的心性,并使得他的创作因此而充溢着一种粗犷而又细腻的诗意之美。诗意境界的营构又使得他的小说天然地缺乏小说这种叙事文学所固有的特征,比如他的小说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也不以塑造人物形象见长。在他文本中出现的都是一些意象,其中,“人”也同其他诸如“鹰”、“羊”、“太阳”等物象一样作为小说意象而存在,他们共同传达着作家对生命的思索。在红柯近期出版的一部小说集中,《野啤酒花》这部短篇小说继续了其诗意化创作的风格,但却显示出不同以往的叙事特色。小说围绕女主人公展开叙事,在极短的篇幅内叙述了她的一生。这一生是这个女人不断成长的过程,是伴随着女人对自身及所有生命的认识的不断深化而走向成熟的过程。伴随着女主人公的成长,她的形象和性格不断地清晰和丰满起来。
  我们可以大致地将女主人公的一生划分为三阶段,即少女、少妇和母亲。少女阶段,她的出场是由开修理铺的小伙子(即她后来的男人)来引入的。小伙子一人出门在外,最初在精河街口摆摊修车,过着流浪汉样的日子。在活少的时候小伙子也去跳跳舞,跳了几次就与女主人公好上了。可是女主人公的家人决不同意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流浪汉,于是在女主人公家人的威逼之下小伙子离开了精河来到了阿拉套山。然而他们的故事并没有因此而结束。半年之后,女主人公神奇般地出现在小伙子新开的修理铺,出现在小伙子的面前,从此两人决定再也不分开。在这里,小说对小伙子着墨较多,对读者的关注焦点形成了误导。然而迟迟未出场的女主人公一旦露面就立刻吸引了读者的视线,使我们把关注的焦点指向了女人。小伙子的贫困、家人的阻挠、小伙子的退缩,虽然先在地出现在前台,但最后都隐退淡化成为女人出场的一种背景。在这种背景的映衬之下,女人大胆率真地追求爱情的动人形象就凸现在我们面前。
  女人的少女时代在其走到前台寻找到爱情归宿的那一瞬间即走向结束,她由丫头变成了女人、少妇,成了小伙子的妻子。小伙子花很少的钱就建起了他们的新房,作为丈夫他固然细心能干,但在妻子面前却要逊色得多。她似乎天生地具备女人持家的天分,一经由丫头变为妻子,女人就将这种天分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女人先是吩咐丈夫从三面围了院子,使“家”不再只是一处孤零零的房子而是有了家的安全性的外形格局。她又让丈夫在院子里挖了一块空地,给它填满土,浇上水,撒上粪,一块好地就出来了。虽然时间还是秋冬季节,女人却已做好了来年的打算:明年春天在这块地里种花种菜。女人还有一手蒸馍馍的绝活。她只尝了尝人家的馍镆,就一语道破了天机。而后她又从邻居那里三言两语打听出了制造酵母的原料——野啤酒花。于是就在太阳落山时候,修车师傅嘴里就啃上了白花花香喷喷的大馍馍,那香味街两边的人都闻到了。通常情况下,女人落脚到这里起码也要一年半载才能学会野啤酒花做馍馍,而她只看一眼就会了。通过街坊邻里的眼睛、嘴巴、鼻子我们看到了一个心灵手巧精明能干的小媳妇形象,不由人不对她赞不绝口。
  拥有爱情的滋润,又有吃苦耐劳的丈夫,还有邻里的夸赞,这样一个女人应该是生活得无忧无虑,可是生活中一件极小的事情却在少妇心中种下了不安和忧伤。这件小事绝不是小说所设置的女人生活中可有可无的波澜和插曲,它貌似微小却推进了女人成长的关键性的一步。在风即将吹到阿拉套山而又未到达时,女人接待了哈萨克人一家。当哈萨克男人听到塔城的风声后,他走出房子抱住一块石头哇哇大哭起来。女人感觉莫名其妙,哈萨克女人解释说男人的母亲死在了塔城,因此听到塔城的风声他就想起了母亲。根据小说此前所介绍的哈萨克传统知道,哈萨克人包括蒙古人在内,当他们想妈妈了就会同风吹石响一样抱住石头大哭。当风真正吹到阿拉套山时,女人听着如胡笳声般苍凉悠扬的风声竟一下子被击中,变得僵硬,而后呜咽着哭起来。其实她心里是很想像哈萨克男人那样哇哇大哭的,但却怎么也做不到。之后再遇到大风时,尽管她依然很恐惧,但却不再哭泣,反而心中被风声激起一种悲壮。继而叙述转入对秋景的描述,气氛立即变得温馨起来,牲畜们正在长膘信步食草引吭高歌,啤酒花也散发出迷人的芳香。望着啤酒花熟透的果子女人常常偷笑,有经验的女人一眼就看透了她的心思:原来女人是想要孩子了。孩子——母亲,石头——妈妈至此完成了对接。无怪乎在哈萨克人走后,女人竟有些失常举止,是哈萨克人的话语触动了女人心中本能的做母亲的生理冲动。也无怪乎女人看到成熟的啤酒花会偷笑,是她潜意识中渴望身体成熟的表现,就像啤酒花发馍馍一样,女人也要变成个开花馍。这些都标志着女人由少妇向母亲转化,开始走向进一步的成熟。
  小说接下来似乎应该写到女人的怀孕生子,实现其做母亲的愿望,但叙述又发生了出人意料的游移。一个无可救药的小混混被女人从自杀的死亡边缘解救下来,由此闯入了女人的生活。此时,女人对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过多的理性思考,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出于人性善良的心性,她所拯救的也只是人的生命躯壳。在水和香烟的作用下小混混容光焕发起来,而后妙语连珠尽显才华。此刻,女人从小混混前后的变化中开始关注起自己拯救行为的意义。她一次次惊讶于一个萎靡的生命所重新焕发出的光彩,体会着生命的奇妙。在女人看来,她对小混混身体的拯救倒在其次,对他精神的拯救才是最重要的,不然他不会谈兴十足,更不会热情地想到在院中栽种野啤酒花。其实在小混混一方却不是这样认为的,他只是试探着去死而实际上心中却匮乏真死的勇气,所以当他没能死成时就能很快回复到常人的状态。生命对他而言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女人所感受到的生命的神奇更是无从谈起,但女人却过分看重了自己行为的价值。当女人响应小混混的提议与他一起去采啤酒花时,对别人的侧目女人视而不见,她只一味沉浸在自己拯救一个绝望生命的自豪当中,即便是对她一直心存爱慕之情的小学教师出来阻止都不能改变她的想法。事后,从小混混脸上的五个手印证明了他的无可救药。但是从女人院中栽种的野啤酒花上,从临走前的饯行中可以看出女人心中没有气愤与绝望,她一直天真地认定男人能够并且已经在她的帮助和感化下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了。就在这个秋天,就在把野啤酒花种在院子里的那一天,女人才死心塌地要在这个地方跟丈夫过一辈子。女人的情绪越发高涨起来,男人也开始恋起家来,在接下来的这个冬天的某个夜晚女人怀上了孩子,提前被男人发成了一个开花馍。由此可见救小混混这件事在女人心中产生了多么深刻的影响。那么为何会产生这样的影响,为何不是在其他时候而是在救人之后怀上了孩子,它们之间有什么内在的联系呢?虽然野啤酒花能发酵蒸馍,使女人的手艺最初就得以显示,但女人真正爱上它却是在闻到啤酒花香并看到啤酒花结出的一个个小铃铛般的果实那一刻开始。她由成熟的啤酒花联想到了自己,开始向往着自己身体的成熟。此时她关注的还是自身,随着救小混混事件的发生,她的关注点发生了转移。小混混建议在院子里栽种啤酒花以便明年能看到收获和成熟,这个建议正中女人的下怀,“女人想的全让他说出来了”。正在这一瞬间女人获得了一种人生的彻悟。春去秋来,啤酒花一枯一荣,在它自身收获成熟的时刻也同时孕育了新生的种子,它渴盼成熟正是为了来年种子萌发、新的生命再次诞生。女人的怀孕不正与此相同吗?身体成熟的同时也孕育了新的生命,而新的生命的诞生才标志了身体的成熟。在这一点上,人与自然界没有什么区别。就像野啤酒花发酵,能使馍馍开花;野啤酒花落脚的地方,石头都会发酵。女人从善良的本性出发把小混混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给了他又一次生命,使他获得再生。从生命给予这个角度上来说,他的再生与女人迫切地想要缔造的那个小生命又有什么区别呢?对生命的这种理解或许早就存在于女人的潜意识中,只是借助这件事它才得以具象化、明朗化,女人义无反顾的救助行为因这种心理基础的获得才变得至为合理。实际上从一开始她就在以母亲对待自己孩子一般的态度来对待小混混的,否则,像这样一个年轻女子又怎能对异性的非礼行为如此宽容呢? 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一切生命,这是一个女性至为崇高的母性内涵,对母亲的理解只有到达这种境界和层次才算是真正理解了身为母亲的意义。任何女人都通过生育实现身体成熟的愿望,完成女性成长的历程,但母亲身份的获得却并不必然标志女人最后的成熟,只有以宽广的母性情怀对待生命,女人才算达到了其生命的终极。因此尽管女人直至小说结尾都在健康地活着,但我们认为在对生命对女性的参透上她先已走完了女人的一生。男人为了维护妻子的信念一怒之下杀死了小混混,女人一个人带着孩子并坚持把孩子培育成人。其间的困苦可想而知,而且她还要面对人们的种种非议。即便如此她依然坚持每天头一件事就是给啤酒花浇水,她希望自己播下种子就能看到新生收获成熟。正是怀着这种培育生命的信念,她才能顶住压力抚养孩子成才,也才会一年年等待丈夫完成改造回家团圆。这种母性的广阔情怀终于感动了儿子,当风再次吹响在阿拉套山的时候儿子抱住一块大石头呜呜地哭了起来,他想妈妈了。儿子对母亲最后的心理认可这一情绪,以一个美好结局透视出女人缔造生命给人新生的那种无私的母性情怀和人生信念所蕴涵的巨大力量及其所获得的普遍承认,从而使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全部人生走向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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