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6期

女秘书失踪之谜

作者:张景得




  
  漂亮女秘神秘失踪
  
  李滨是汝阳“大鹏”实业有限公司的总裁,在汝阳一提起“大鹏”,那可是人尽皆知,产业已超出两个亿。李滨在汝阳是首屈一指的豪绅富商,每年纳税几十万,又慷慨解囊捐建了两所希望工程小学。李滨的名字被载入了汝阳的历史史册,去年又当选为汝阳的人大委员,可谓名利双收!
  如今的李总裁,不但操纵了地方经济,而且有了相当的政治地位。有钱有势了,平日里说话不免就有些横,看不惯他的人背地里就叫他“李老虎”。
  李滨的原配妻子叫刘翠花。如今的刘翠花已经不怎么“翠”了。女人一旦迈过了四十这道门坎儿,便是“徐娘半老”,何况她今年四十有五。于是李滨便招来一位“家庭生活女特护”,其实就是“小蜜”。
  一个蜂巢里同时拥有两只母蜂,然而这刘翠花却并没有河东狮吼掀起一场轩然大波。她原本是乡下的一位柴禾妞,男人富了把她带进城里,如今她穿金戴银吃香的喝辣的,可谓是从糠箩里跳进蜜罐中,她知足了。如今这世道男人有了钱便花心,再说闹又有啥用呢?你要真是把他给惹毛了,一脚把你给踹了,岂不是下场更为可悲?刘翠花是个弱者,弱者只能安于现状。两个女人就这么相安无事地处着。
  这李滨明里、暗里两房妻室,仍觉意犹未尽,一年前又弄回来一位十八九岁的姑娘,她便是红杏。李滨将红杏安顿在公司里做“文秘”,又在外买了一幢小别墅,取名“语花馆”,金屋藏娇。
  这红杏也确实招人疼招人爱。一身吹弹得破的细皮嫩肉,桃花脸上春色宜人。十八九岁的女娃儿家,通体上下又白又嫩,李滨自然是爱如拱璧,真是搂在怀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红杏也忠于李滨,对李滨百依百顺,有时李滨不到她这里来过夜的时候,她便一人守着偌大一幢“语花馆”从不外出,更不“红杏”出墙。
  没想到祸从天降,这天夜里红杏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电话那头称是她的家乡人,说她母亲病了,让她赶快出来一趟,车就在外面等着。谁知她这一跨出别墅的大门,就再也没有回来。
  当时正是汝阳地下帮会活动最猖獗的时候,这红杏是不是被黑道上的人给绑了肉票?红杏是李滨的爱妾,当他知道爱妾失踪,简直像疯了似的,只感到烈火烧心,万锥刺脑,不惜将公司里的保安人员全都派了出去,到处寻找,四下里查访。然而十天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红杏还是杳无踪影,一个大活人就像是水蒸气般的突然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无影无踪。
  万般无奈的李滨,最后只得向公安局报了案。
  当时的公安局长是李滨的拜把子哥儿们。拜把子哥儿们听说好兄弟的女秘书丢了,自然是十分卖力气寻找,他把手下的精兵强将全都派了出去,又利用公安“因特”网发出寻人信息,请求全国的同行协助查找失踪的红杏。此外,本地的报纸和省、市电视台也同时登出了悬赏寻人启事。
  如此这般折腾了一个月,由于报案不及时,失去了破案的最佳时机,一切痕迹和线索都已消失殆尽,公安局拜把兄弟也爱莫能助。红杏失踪便成了一桩悬案被挂了起来。
  一连两个月劳而无功,李滨精疲力竭,走进“语花馆”,关门闭户躺在床上欲静静休息一会。可枕头上有红杏的头发,一根根牵着他的心,被窝里有红杏的气味,浓浓的勾起他对往日的回忆。尤其令他魂牵梦萦的是红杏那如百灵鸟般美妙动人的歌喉,虽说未加雕琢,带有几分大山的野性,唱起山歌来却清脆动听。
  李滨闲来语花馆品茶听歌,乐似神仙。李滨获得此女,如获至宝,可谓“三日不见,必痛相思”……如今旧物依在,却人去楼空。
  “唉……红杏,你,不该呀……”
  这时,拜把兄弟公安局长来探望。两人关起门来说悄悄话。
  “李兄,看把你给憔悴的,还在为你那‘宠妃’失踪一事痛心?都怨兄弟无能,没把你的红杏给找回来。”这局长与李滨是多年要好的朋友,两人关系很铁,从来无话不谈,李滨私下里的一些事拜把兄弟是了如指掌的。
  “唉……”李滨叹了一口气,“兄弟,你是有所不知呀。红杏并非‘失踪’,她是与人私奔了啊。”
  “私奔?”这倒是公安局长没有想到的。
  “是的,私奔!”李滨点点头,“失踪的那晚她曾接到一个电话,那是一部录音电话,我查过了,当晚约她出去的那个男人的声音我十分熟悉,我早就怀疑她和那个男人有染。”
  “胆大妄为!居然有人敢勾引你李总的人?这个吃了熊心吞了豹子胆的家伙是谁?告诉我,立即把他给逮起来,给他点铁窗牢狱苦头尝尝!再把红杏给你要回来!”
  这位局长是行伍出身,嗓门粗大脾性暴躁,说话干脆,从不婆婆妈妈拖泥带水。
  李滨摇了摇头:“算啦,既然红杏已变心,要回她的身子,难要回她的心。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就随她去吧、这事到此打住。承蒙兄弟费心,你也就不必再追究了。”
  李滨尽管烈火烧心,万锥刺脑,却审时度势,网开一面,开笼放鸟。红杏“失踪”一案也就这样不了了之。
  
  贵妃楼里的常客
  
  汝阳西街口,有家酒店叫“贵妃楼”。
  其实“贵妃”并不贵,那“楼”也不是楼,只是临街一间黑土屋,里面摆了几张方桌和方凳。那方桌早已上了年纪嘎吱作响,那凳儿也是缺胳膊少腿摇摇晃晃的,门口挑着一张破幌,用了两碗黄酒从城西小学一位教书先生那儿换回“贵妃楼”三字算是招牌。顾客大多是三轮车夫,棒棒客,打工仔,乃至三教九流的人。踏进“贵妃楼”,一股汗酸、脚臭、狐臭味扑鼻而来,能够熏死蚊子。
  此刻在半人高的曲尺形柜台前站着一位衣衫邋遢的汉子,手上捧了一碗黄酒在慢慢喝着。他便是汝阳城有名的吃白食的秃子老四。
  秃子老四是“贵妃楼”的常客。他嗜酒如命,却又囊中羞涩。这秃子老四原本也是有工作的,在一家公司替人看大门,捎带着扫扫院子。不知咋的一不小心得罪了老板,就“下岗”了,咋办呢?经过一番痛苦的思谋之后,他决定从垃圾废品之中谋出路。
  由于拣垃圾废品要走街串巷,于是他便捎带着收集一些东家长、西家短的花边新闻,“工作”之余将这些“新闻”带进“贵妃楼”,带进那群食客们之中。秃子老四年轻时上过几年学,两片嘴皮子也利索,那些花边新闻一经他那嘴皮子磨合,便带有几分喜剧小品的味道,常常逗得那些“短衣帮”食客们前仰后合,捧腹大笑。如此,也能从中讨得半碗残羹,一小杯剩酒的。他一走进酒店,气氛立即就变得热烈起来,酒徒们都爱围着他,欲从他口中掏出点荤腥的玩意儿,逗个乐取个笑的。
  “喂,秃子,听说了吗,咱们汝阳城最有钱的大老板李滨在报纸、电视上都登出了寻找他公司女秘书红杏的启事,漂亮的女秘书失踪啦!知情禀报者赏钱五万,找着了活的并送回者,重赏十万——哎呀呀,十万咧!花的绿的够你喝上一百年的啦!你不是消息灵通人士吗,这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没一样你不知道的,那这大鹏的女秘书现在何方,你也定然是晓得?”
  “晓得又咋样?他寻他的女秘书,我喝我的‘花雕’,不相干!”一贯好管闲事的秃子老四,今日里似乎对这汝阳城里最有钱的大老板寻找他的女秘书一事不甚感兴趣。
  “啊哈!你倒不爱财了?你不是说见过那小娘儿们,你还背过她吗?”
  “胡说八道!”秃子骂一声,望一眼手中碗,碗中酒已被喝光,顿时怒气上涨,满脸阴沉,“我几时跟你说过我见了红杏,背了红杏?你这话是要把我往死里推呀!”
  “哎哟,秃子,说一声你见了那小娘儿们,咋的就是把你往死里推呢?你这话中有话!说出来听听。”
  “对,说出来听听。”
  酒徒们开始起哄,越发围着秃子老四刨根问底儿。
  这边人们在起哄逗秃子老四,那边儿靠墙根一张桌子旁坐着一位黄毛小青年,他一直在注意着这边的秃子老四。这会儿他起身走到柜台前,和里边老掌柜的交换了个眼色,老掌柜的心领神会点点头,抱出一坛子女儿红,倒出一海碗。黄毛端起那碗酒,又要了一盘猪耳朵,一碟子茴香豆,一并递给秃子:
  “四叔,我知道您老是海量。难得今天大伙儿这么开心。来,今儿我请客,‘女儿红’管你喝个够。您就放开了肚子喝吧!”
  这可真是天上掉馅饼!有这么美的事?秃子也不说声“谢”字,端起碗结结实实灌下一大口:嗯!这酒什么味?他咂摸着酒味,品着其中的的辛辣。“嘿嘿”,他突然发出一声怪怪的笑,并用眼去瞅那黄毛小子,那锥子似的目光刺得黄毛小子一个寒战,浑身的毛发根根立起。
  明知这酒不对味,秃子还是卯足了劲儿喝。三海碗酽酽的“女儿红”下了肚,秃子眉开眼笑,话也多了。
  “你们的鬼心肠我……晓得,不就是想知道那小娘儿们的……下落么?好,那我就说给你们听听,要不也对不住这三碗……女儿红。大鹏公司的女秘书红杏……不是失踪,是……跟人跑了……”
  “跟人跑了?”这倒是个AA级的新闻,是众酒徒们绝对没有想到的。
  “秃子,你这‘跟人跑了’到底是啥意思呀?”有人问。
  “这还不明白?就是……私奔呗。”
  “私奔!跟谁私奔呀?”
  “对呀,跟谁私奔了?一定是像戏文里演的那样,是一个英俊的白脸书生吧?”
  “不,我猜呀,一定是跟上了一个家藏万金的‘赵甲’!”
  “嘿嘿,你们猜的都不对。告诉你们吧!这小娘儿们呀,跟一个白须白发的老头儿私奔啦!”
  “唉呀呀!这么个大美人跟了个糟老儿私奔!秃子,这交了桃花运的老家伙是汝阳人,还是外地人呀?”众人刨根问底儿。
  “这老东西呀,嗯,不是咱汝阳人,也非外地人。”
  “秃子,有屁你干干脆脆一块儿放出来!绕着弯儿你在说大鼓书哪?不是汝阳、也非外地人,难道他是天上的神仙,地下的阎罗不成?”
  “啊哈,你还真说对了。这老家伙呀,不是咱阳世人。他的魂儿住在天上,肉身住在地府。”
  “好你个秃子!狗日的兜这么个大圈子全是废话。你在耍爷儿们哪?”
  “揍他!拿咱们开涮,三海碗女儿红算是灌进狗肚子里啦!”
  众人觉得受了戏弄。其中有两个青皮小后生上前欲揪住秃子的耳朵就近碰他两个响头。
  “算啦,”人群中有人劝解,“他喝醉了,也怪可怜的。”
  秃子老四似乎真的有些醉了,他摇摇晃晃,“呕呕”作吐。一位好心人欲扶他回去,他轻轻推开了那人,踩着醉步,满脸青紫地走到黄毛小子跟前,一双被酒精染得血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黄毛,对方被他盯得毛骨悚然,战战兢兢。
  “嘿嘿!”秃子又是一声怪笑,“小子,四爷我喝了一辈子的酒,什么样的‘酒’品不出滋味来?你今日这三海碗‘女儿红’呀,咳、咳……噢,你的脸怎么黄啦?你怎么浑身哆嗦呀,心中有鬼?不必害怕,其实你干了一件好事,了却我四爷一桩心愿,一桩心愿哪……”
  秃子老四这一通疯疯癫癫的话众人认为是醉语,谁也没往心里去。只有秃子自己那颗悲苦的心自己明白。他分开众人,嘴里唱着:“只道是杨衙内又来骚扰,却原来是这俊俏的儒雅书生……”摇摇晃晃地出了“贵妃楼”。
  秃子回到了自己那间风雨飘摇的破木板屋,一头倒在床上,浑身燥热难受。三大碗酽酽的“女儿红”像烈火般在他体内燃烧,烧得他五脏六腑一阵翻江倒海。他知道,这是死神在闹腾,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在这最后的弥留之际,他想起了自己年轻时候,想起了他的爱情,想起了自己曾经做下的那件糊涂事……
  秃子原本不秃,年轻时还算有几分英气。只因他是村里的贫困户,三十多岁了还娶不上媳妇。后来有人在外地给他介绍了一位,那姑娘父母双亡,上无兄长下无弟妹。老四跟随着介绍人去姑娘家中见了对方一面,俩人一见如故,相处不到一个月,便如胶似漆,难解难分。姑娘提出让他入赘她家,这也是她父母生前的愿望。老四光杆儿一条,无牵无挂,只要能抱上媳妇,至于这里那里的无所谓。
  结婚的喜爆响过之后,洞房花烛夜,红绡帐内,老四怀拥着骨柔如绵的女人,闻着温香软玉,心满意足地说:“想不到我老四也能有今天?我老四也能娶上这么漂亮的媳妇!这不是做梦吧?”
  女人笑了,如十五中秋满月般皎洁无瑕的脸上笑出了两个甜酒窝儿:“四哥,这不是梦。”女人的声音甜滋滋的,非常的好听,就像是用葡萄酒浸泡过似的,“都说十世修的同船渡,百世才能够修得夫妻一场,咱们这是千年的缘分呢……”
  女人偎在他怀里,乖巧得像一只可人的小猫,双后十指插进他浓密蓬松的黑发里挠挠着。
  回想起与那女人生活的几年时光,是最令他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那女人的脾性特好,温柔的就像是她村后那条清清的山溪河的水。第二年女人便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后来,因了另一个女人的介入,将他们的幸福生活给搅乱了。
  那女人是本村人。平心而论,那女人并不比自己的婆姨漂亮。然而,“狐媚偏能惑主,掩袖最为工谗”。那女人浑身的妖冶风骚,就像是腾腾燃烧的烈火。她虽然不及自己妻子的那份恬静、端庄、秀雅,然却比自己的妻子年轻,正处在花儿盛开的季节,娇艳欲滴,妩媚难禁,小小年纪,挑逗男人却是行家里手。很快,秃子便被她迷得心旌摇曳,她让老四甩了自己的婆姨,和她出走,双宿双飞。老四竟然鬼迷心窍,抛妻别子,和这女人远走高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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