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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氏文法》的修辞论及其对唐钺《修辞格》的影响
作者:陈满华
排句(Parallelism):“排句和俪辞大同,不过后者两句字要相等,前者不一定要相等;后者只含两句,前者两句或两句以上都可以。”(第84页)例如:“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战国策》)
复字(未提供英文):“古人文中有时将同一字重复用在句中的,这种语法可以叫做复字格。”(第86页)例如:“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夫惟病病,是以不病。”(《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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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纳氏文法》和《修辞格》,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唐钺先生的著作深受《纳氏文法》的影响,即大规模地模仿《纳氏文法》;当然。唐氏也有自己的改进、创新之处。模仿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修辞格》的辞格系统以《纳氏文法》的辞格系统为基础。首先,唐氏对“辞格”的定义虽然在具体表述上跟纳氏的并不一样,但是基本思想是一致的,这种定义与现代学者的通行定义很不一样。其次。纳氏分辞格为24类,唐氏分为27类,除了个别的,唐氏吸收了纳氏的全部辞格。在设类上模仿痕迹最明显的是“寓言”格,唐氏主张寓言既属于文体,又属于辞格,这一思路无疑是来自纳氏的处理方法。另外,这个格有三个次类:物话(Fable)、喻话(Parable)和玄话(Allegory),也明显是直接来自纳氏的寓言、寓话、寓意(fable,Parable,allegory),只不过纳氏没有给出一个总称。
(2)《修辞格》对具体辞格的释义、举例也明显受到了《纳氏文法》的影响。例如:唐氏的“想见”格等同于纳氏的“示现”(prosopopaeia)格,两者的解释非常相似。前者的表述明显受了后者的影响。甚至《修辞格》提到的例子都有来自《纳氏文法》的,如讲寓言格时用约翰·班扬的《天涯历程》为例,明显采用了《纳氏文法》的例子。
(3)《修辞格》的辞格英文名基本上直接抄自《纳氏文法》。以上的介绍显示,唐氏的所有取自纳氏的修辞格名称都是从纳氏的英文名称翻译过来的。
关于《修辞格》对《纳氏文法》的模仿,唐氏自己在书中也有明确的交代:“要讨论修辞格,为便利起见,不得不把他们分类。但是分类的方法很多,本书姑且采用一种,省得讨论时完全没有头绪。兹略依纳斯菲《高级英文作文学》(Nesfield’s Senior Course ofEnglish Composition)里头的分类,而斟酌损益成下列的系统。”(绪论2-3页)纳斯菲即纳斯菲尔德。
尽管《修辞格》的模仿痕迹很明显,但是也不是全部照搬,而是有所改动,甚至有创新之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1)去掉了纳氏的个别辞格。唐氏未收婉曲(euphemism)、双关(pun)、头韵(alliteration)、拟声(onomatopaeia)和同义叠言(tautology or pleonasm)。头韵(alliteration)是印欧语特有的,不见于汉语,唐氏去掉这种辞格,反映他注意到了西方语言与汉语的不同之处,并非一味模仿。
(2)在模仿之余进行了一定的加工。如上所说,唐氏的“寓意”格系模仿无疑,但是纳氏列出的是三个具体的次类(fable,Parable,allegory),并没有给一个总的名目,唐氏把它们统称为“寓言”。又如,虽然“想见”格的定义同纳氏的“示现”的定义很相似,但是,唐氏去除了用现在时的说法。这些都是唐氏的改进之处。
(3)设立了少数新的辞格。如微辞、同辞、反复、俪辞、复字等是唐氏添加的辞格,这也可以说是唐氏的创新之处,尤其是设立“俪辞”格,表明他充分考察了汉语的一个有特色的表达方式:对偶表达法。同辞、反复和复字似乎是纳氏的“同义叠言”的翻版,其实并不一样:前三者都有同一个词或字重复出现,而后者是同一个意思重复出现。
唐氏的变通有的是必要的、增色的,例如去头韵格、设俪辞格;但是有的变动却未必合适。如取消双关就不见得妥当。大概唐先生认为汉语的双关不多,其实。以汉语为母语的人经常使用双关表达方式,尤其是谐音双关,远比在英语里用得频繁。(参见陈满华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