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论爱伦·坡小说《泄密的心》的中译与修辞

作者:郭伟廷




  提要 透过分析爱伦·坡小说名篇《泄密的心》(The Tell-Tale Heart)中的十三种修辞手法,逐种检视比较近年五个中译本有关的处理,以探究文学作品中译与修辞的关系。并提出重视分析和使用修辞是优质翻译的先决条件。
  关键词 爱伦·坡 修辞 翻译
  
  1.前言——爱伦·坡的小说与中译
  
  美国作家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的哥特小说(Gothic Fiction)大都表现和探讨死亡和恐惧,调子阴郁悲伤,具独特的美学风格。爱伦·坡曾说自己的小说是要将滑稽提升成怪诞,将可怕发展到恐怖,将机智夸大为嘲讽,将奇怪延伸至诡谲神秘。他文字的阴郁,逻辑的紧凑,笔触的尖锐,暴露出人性中的黑暗与邪恶。
  爱伦·坡小说别树一帜,除了作意上的匠心独运,更重要的是:在文体上透过圆熟精湛的修辞技巧,令作品弥漫着恐怖、怪异、神秘的气氛。揭示了人最隐密的内心活动,刻划出人不愿面对的丑恶,成为西方哥特小说的典范。
  爱伦·坡小说有不同中文译本,这些译本令中国读者得以接触到爱伦·坡的文学艺术,据笔者的保守估计,近十多年来,大陆港台三地的爱伦·坡小说译本合共超过20种,大部分是选译本,近两年来新出现译本尤多。由于不同译者的译笔和取向,这些中译本各有特色,也不待言自有高下之分,有的译本相对成功地让读者体验到阅读爱伦·坡哥特小说的独特乐趣,有的缺乏原著那种梦魇似的气氛,有的译不出原著着墨上的疏密浓淡,也有的背离了原著的语体风格。当中的关键,既是一个翻译的问题。也是一个修辞学的问题;所牵涉的是爱伦·坡原著小说中的英语修辞问题,翻译上的信达雅问题,和小说中译本的中文修辞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爱伦·坡的名篇《泄密的心》(TheTell-TaleHeart)的五个不同中译本。比较其中译与修辞的关系,选作研究对象的五个译本如下:
  
  1.徐汝椿译本,收入陈良廷、徐汝椿、马爱农译《爱伦·坡短篇小集》(1998),下文简称“徐译”;
  
  2.曹明伦译本,收入曹明伦译《爱伦·坡集:诗歌与故事》(1998)。下文简称作“曹译”;
  
  3.蔡为爐译本,收入蔡为爐选译《爱伦·坡恐怖小说选》(1998),下文简称作“蔡译”;
  
  4.杜若洲译本,收入杜若洲译《阿夏家的没落》(1999),下文简称作“杜译”;
  
  5.肖明翰译本,收入肖明翰译《爱伦·坡哥特小说集》(2005),下文简称作“肖译”。当中1、2、5乃大陆译本,3、4是台湾译本。本文在《泄密的心》原作中选取十三项修辞手法,逐项检视诸译本的处理并作比较。《泄密的心》的故事是一个患有神经病的男子,自述谋杀住在一起的老人的经过。他并非要夺取老人的钱财,只是由于老人有一双秃鹰般的眼睛,使他产生了固执的杀人念头。他的幻觉将老人怀表走动的声音跟心脏的跳声混淆了。在把尸体肢解,埋在房间地板下后,警员来调查,他不一会儿就被死者“心跳”的巨大声响惊吓得失常错乱。对杀人直认不讳。小说对后世作家在作品中使用意识流手法影响很大。
  
  2.《泄密的心》的中译与修辞
  
  2.1 含指责的抗辩。“Antirrhesis”小说的首段是极著名的文字:
  TRUE!——nervous——very, very dreadfully ner-vous I had been and am; but why will you say that Iam mad? The disease had sharpened my senses——not destroyed——not dulled them. Above all wasthe sense of hearing acute. I heard all things in theheaven and in the earth. I heard many things inhell. How, then, am I mad? (第1段)
  第一人称的叙述者是杀人凶手,这段话是告白(而非只是独自)。他一开始便令读者知道他被指“发疯”(mad),但他激烈地、雄辩地否认。也许读者会觉得奇怪,这有甚么好辩护呢?发疯(精神有问题)不正好成为遁辞,减轻刑责吗?不!这正好显示出小说主人翁真的患有精神病,与精神健全者的思考完全不同,否则他只是邪恶吧了。这正是爱伦·坡修辞上成功的地方,于是要翻译的话,就一定要译出凶手那种急于为自己精神变态辩护,即是急切、执着而“雄辩”的:我不是发疯,只是有一种很特别的病(diseRse)——神经紧张、过敏。这里还涉及另一种修辞手法,借承认小毛病而提出更强论点的抗辩"Paromologia”。
  依此则徐译显然太文绉绉:
  对!——我神经过敏,非常,非常过敏,十二万分过敏,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可您干吗偏偏说人家疯了呢?犯了这种病,感觉倒没失灵,倒没迟钝。反而敏锐了。尤其是听觉,分外足敏。天上人间的一切声息全都听得见。阴曾地府的种种声音也在耳边。那么怎是疯了呢?(徐译)尤其“天上人间”、“阴曹地府”等四字词的使用,令人觉得叙述者是在做文章。而蔡译则太慢条斯理:
  是真的——我是神经衰弱,非常可怕的神经过敏,现在也是这样,但我并非是疯了。然而为甚么大家都说我是疯子呢?疾病只是使我的感觉变得敏锐,又不是使它变钝,尤其听觉更是敏锐。我听到了天地间所有的声音,甚至连地狱里各式各样的声音我也听到了,然而大家为甚么都说我是一个疯子呢?(蔡译)可谓完全译不出叙述者的神态心理,曹译本是较能译出原著神髓的:
  没错!——神经过敏——我从来就而且现在也非常非常地神经过敏;可你干吗要说我是发疯?这种病曾一直使我感觉敏锐——没使它们迟钝——没使它们迟钝。尤其是我的听觉曾格外敏感。我曾听见天堂和人世的万事万物。我曾听见地微里的许多事情。那么,我现在怎么会疯呢?曹译)反诘的语气较突出,更符合原作原意。
  
  2.2 倒装句,“Hyperbaton”:
  以倒装句式突显重点,在小说的第2段,叙述者继续为自己辩护,“For his gold I had no desire”,杀那老人其实没有甚么特别目的,并非为财宝,原句特意先提出“For hiB gold”,五种中译如下:
  1.“我也不贪图他的金银财宝”(徐译);
  2.“我也从不曾希图过他的钱财”(曹译);
  3.“他的钱我一点也不想要”(蔡译);
  4.“我一点都不觊觎他的金子”(杜译);
  5.“至于他的金子。我是一点也不想要的”(肖译)蔡译、肖译能保持倒装句句型,避免了因主位义的转移而破坏了原作的修辞用意:强调非为金子而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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