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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式等级降低与辞格生成

作者:王 珏 谭 静 陈丽丽




  提要 构式的组成规则由语音规则、文字规则、语义规则、句法规则与语用规则等共同构成,规则等级最高的构式称之为零度构式或常规构式。作为认知的特殊手段之一的辞格首先投射为一定的构式,辞格构式是通过对构式的常规规则的偏离生成的。本文主要讨论两种具有特定表达效果的辞格构式:(1)通过对构式的常规语义规则的偏离构成的辞格;(2)通过对构式的常规句法规则的偏离构成的辞格。
  关键词 构式等级 语义等级 句法等级 辞格生成
  
  0.引言
  
  辞格首先是认知、思维的手段或方式之一,然后才能成为一种特殊的语言表达手段。其次,作为认知和表达手段的辞格必然映射为一定的语言构式方能有效地发挥其认知、表达作用。没有固定的语言构式,辞格也就无从谈起。
  国内外学界建立的辞格系统,尤其列日学派的两大辞格场,都包含有“句法辞格”(syntactical rhetorical devices)一类。但一般所说句法辞格主要指传统修辞学所谓通过句子结构的均衡布局或突出重点创造出来的辞格。本文所论句法辞格指的是“以构式(construction)为其表现形式的辞格”,较旧称所指的范围略为宽泛。为有别于旧称与一般所谓“语法构式”,姑且名之日“辞格构式”。
  下文将立足于共时角度,就句法构式与辞格构式之间的关系作一初步探讨。我们的基本出发点是,辞格构式是建立在语法构式等级降低的基础之上的。
  
  1.构式及其等级
  
  Goldberg(1995/2007:4)将“构式”定义为:
  C是一个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一意义的配对(Fi,Si),且C的形式(Fi)或意义(Si)的某些
  方面不能从C的构成成分或其他先前已有的构式中得到完全预测。
  换言之,凡某一语言型式(pattem),如果其形式或功能的某些部分不能严格地从其组成成分或已知的结构中得到预测,就可称为一个构式。这些构式符合人们一般认知规律的意象图式的基本特征。在构式语法中,语素、词汇、短语、句子等一律视为构式,虽然它们在其内部结构方面存在差异,但都储存于一个扩展的“构式”之内。构式语法还认为,语义和语用之间不存在严格界限,焦点成分、话题性以及语域等信息都要在构式中得到表达。
  认知语法特别强调构式本身具有独立的形式和意义,并影响整个句子的形式和意义。这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尤其可以避免过分夸大动词的意义对构式的作用。但本文认为,构式与其成分之间的其余两种关系也不应因此受到慢待:一是作为整体的构式对作为其局部的构成成分的由上而下的制约作用;二是作为其局部的构成成分对于作为整体的构式的由下而上的制约作用。换言之,一个构式内部应该包括如下三种关系:
  A.构式本身具有的独立于构成成分的形式和意义;
  B.构式的形式和意义对于构成成分的形式、意义的“由上而下”的制约作用;
  C.构成成分的形式与意义对于整个构式的形式与意义的“由下而上”的制约作用。
  这三种力量共同作用于一个构式,其中任何一方的改变都可能引起一个构式整体上的形式与意义的变异,亦即一个构式的意义源于成分意义和构式意义的整合。逻辑上,这三种力量可以表现为任何一种语言要素——语音、文字、语义、句法、语用乃至逻辑要素等。限于篇幅,下面重点讨论语义、句法两个要素的组合规则在构式构成中的作用。
  构式中的语义规则即一般所说的词义共现要求,指构式表达正常的认知经验或概念、客观命题时词语之间的正常搭配关系。多个词语一起组合成为一个合格构式,相互之间必须符合语义共现规则的要求,否则即为不合格构式。如:
  (1)a.白发三尺。 b.★白发三千丈。
  (2)a.黄鼠狼吃鸡了。 b.★鸡吃黄鼠狼了。
  (1)(2)两例中的a句语义搭配合格,b句语义搭配不合格,虽然二者均为句法合格的构式。构式合乎语义搭配规则的程度称之为“语义合格等级”(简称“语义等级”)。语义等级高者为语义合格/规范构式(如上述a句),反之为语义不合格/规范构式(如上述h句)。
  构式的句法规则即支配一个构式构成并使之合乎句法组合规范的规则,主要包括形态规则、语序规则、虚词规则乃至韵律规则等。构式合乎句法规则的程度称之为“句法合格等级”(简称“句法等级”)。句法等级高者为句法合格/规范构式,反之为句法不合格/规范构式。如:
  (3)a.★我们永远记忆周总理谆谆教诲。
  b.★他兴致地观赏着每一件展品。
  (4)a.★当年周恩来总理在这里所作的数小时的报告,仍在这里回响。
  b.★我校同学1991年的人情消费比1988年的平均花费相比,增加了近一倍。
  (3)a、b两句是由错将名词用作动词、形容词造成的病句,(4)a是由主语与谓语搭配错误造成的病句,b句是由“同……相比”与“比……增加”格式杂凑而成的病句。
  构式的语义等级与句法等级可以合称“构式等级”。构式等级高者为语义、句法均合格/规范的构式;反之为语义、句法均不合格/规范的构式。这样的构式大都属于构式语法所说的最普遍存在的简单句构式,它们“与反映人类经验的基本情景的语义结构直接关联”。
  
  2.构式等级降低与病句、辞格的生成
  
  零度或规范构式,即语言社团约定俗成的、集体认知广泛接受的语音、文字、语义、句法、语用合格或符合规范的常规句。如换用语用学/修辞学术语,或许也可视为消极语用/修辞句。
  陆俭明(1999)曾将句义组成描写如下:
  陆文归纳大体相当于构式零度。但人们在交际中会在这个零度构式基础上或降低其等级生成违规构式——病句,或不断创造新颖的变式——辞格。病句和辞格句均为直接偏离规范句的产品,而无所谓正、负。而且,即使在一定语体、上下文、情境等中,病句也极少能转化为佳句。如:
  
  (5)a.他是一位少先队员。(常规句)
  b.他是一只少先队员。(病句)
  c.他是一位红领巾。(辞格句/佳句)
  例(5)诸句都是表达同一个命题的不同构式或同一构式的不同变体,其中
  a句为零度常规句;
  b句是由量词“只”与“少先队员”搭配不当或词汇选择错误导致的病句,无论如何也不能转化为佳句;
  c句具有双重性。其表层中作为本义的“红领巾”既不能与量词“位”合法搭配,也不能与“他”构成等同判断句,因此可视为句法、语义病句;深层中作为借代义的“红领巾”既能与量词“位”合法搭配,也能与“他”构成等同判断句,与a句表达同样的命题内容,所以应视为句法、语义常规句。就其表层而言,c句与b句同属偏离常规的病句;就其深层而言,c句不仅与a句一样符合句法规则,还具有a句所不具有的积极修辞价值——具体化、形象化。正是表层不合句法、语义与深层合乎句法、语义之间的矛盾与张力,构成了“貌似违法而实则合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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