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小说意味的多样性与丰富性

作者:魏家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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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很多优秀的小说作品还是有“言外之意”的,这种“言外之意”就是小说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去丰富乃至扩展小说作品的意蕴,赋予它一定的隐喻或暗示的功能。几乎可以说,所有的优秀小说作品都是可以由读者根据其所处的时代、社会和读者个人在阅读时的主观理解与想象,给作品添加进特定的意味。也就是说,读者把小说所叙述的故事情节仅仅作为一种表层的意义,而借助于这个表层的故事情节去领略更为广泛的人生真谛,从人性的角度、人类普遍的情感的角度去理解小说的深层内涵。
  我们可以略举几个著名的小说作品做例证来加以说明。
  鲁迅在《阿Q正传》中所描绘的是辛亥革命时期南方农村一个普通的雇工阿Q的生活经历,他那些可笑而又可悲的行为,当然具有那个时代的具体特征,但后世的读者并没有仅仅停留在这个作为雇工的阿Q那些具体言行上,而是扩展其隐喻意味,我们从他的身上不仅可以感受到作为一种普遍的人性弱点,而且也可以检讨自身性格的缺陷,这样一来,阿Q的精神胜利法就成为人性的普遍弱点的概括与象征,那些诸如“儿子打老子”、“我们先前比你阔多了”等可笑的言行,就成为普遍人性的弱点,成为人类共同的化解自卑情绪的精神胜利法。正因为这样,在《阿Q正传》刚刚面世的时候,才会有人认为鲁迅是在揭发他的隐私。我们在读《孔乙己》的时候,也就不会仅仅停留在对一个晚清到民初底层知识分子的悲苦遭遇,而引申出对小人物悲凉人生的怜悯与同情。《风波》里的九斤老太的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的名言,也就能够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表现为对新事物在心理上的排斥。
  契诃夫的《变色龙》里那个巡官奥丘梅洛夫,对有权有势的人摇尾乞怜、对平民百姓却露出一副凶残面目;《套中人》里的那个别里科夫,整天忧心忡忡,这也看不惯,那也不顺眼。他即使在顶晴朗的天气出门上街,也穿上套鞋,带着雨伞,而且一定穿着暖和的棉大衣。“凡是违背法令、脱离常轨、不合规矩的事,虽然看来跟他毫不相干,却惹得他垂头丧气。要是他的一个同事参加祈祷式去迟了,或者要是他听到流言,说是中学生顽皮闹事,再不然要是有人看见一个女校的女学监傍晚陪着军官玩得很迟,他总是心慌意乱,一个劲儿地说:“千万别闹出什么乱子来啊。”读到契诃夫的这两篇小说,我们显然不会仅仅认为这就是沙俄时代一个普通的巡官和希腊语教师的奇怪言行,即使在这两篇小说发表已经一个多世纪以后,我们仍然能够在我们的周围发现他们不散的阴魂。
  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描写的老渔民桑提亚哥,一个常年独自漂流于波涛之中,凭借一条破烂不堪的渔船,靠垂钓以求生存的孤苦老人,他竭尽全力与海上的浪涛和恶劣的天气拼搏,耗尽了生命最后一点能量。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终于钓到了一条比他的小船还要大的马林鱼。又经过了三天的较量,老人才把这条大鱼杀死。可是命运还是捉弄了这位老人,就在他把鱼绑在船边返回时,一群鲨鱼把大马林鱼啃得只剩下了一副骨架。尽管如此,老人依然深信:“人并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给打败。”面对险恶的人生环境,他不能垮下去,老人还要继续出海,再出海,你就有战胜厄运的希望。透过小说的表层所写的老渔民桑提亚哥捕捉大鱼的故事,人们看到的是他那种坚韧顽强、永不屈服的人生态度,也是这篇小说“意味”之所在。
  美国作家约瑟夫·海勒的著名的“黑色幽默”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则是在荒诞不经的情节中,写出了现代生活中的悖谬。根据所谓的“第二十二条军规”的规定,只有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又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又规定,凡能意识到飞行有危险而提出免飞申请的,却又属于头脑清醒者,应继续执行飞行任务;根据规定,飞行员飞满上级规定的次数就能回国,但又规定,必须绝对服从命令,要不就不准回国。因此上级可以不断给飞行员增加飞行次数,而你不得违抗。所谓“第二十二条军规”,原来是个永远无法逾越的障碍,是令人们永远无法摆脱的生存困境。那种主宰着小人物命运的荒谬的势力,在我们的生活中无所不在。如果我们想想当今社会某些黑心的老板,他们如何给进城务工的农民设置种种欺骗的陷阱,在民工进厂的时候要收取押金,并且规定如果民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扣除押金,并且赔偿企业的损失。然而在民工进厂后,老板却又有意不给民工发工资,迫使他们提出辞职,于是不但扣留他们的押金,还要向民工索取违约金。看到这样的例子,我们就能够感受到这部小说所蕴涵的生存中的荒谬和权力设置的陷阱,作品的个中深意也就让我们为之感叹。
  这些小说之所以能够引发起读者对作品意蕴的丰富想象,并不是借助于个别的细节,而是超越语言和形象的表层含义,从艺术形象的整体中隐喻或暗示出来的,具有哲理普遍性的人性特征和人生境界。这正是我们常说的“得意忘言”或者说“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艺术境界。因此,只有超越了小说家所具体给出的语言和形象特性,才能在阅读小说作品的时候品尝出其中的“意味”。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探讨一下——
  
  小说里的“有意味的形式”
  
  所谓“有意味的形式”,核心的问题还在于形式,也就是说,是形式本身所产生的“意味”。所谓“形式”,一般是指结构、语言、体裁这三个要素,而形式的意味当然也就不仅止于语言的修辞手段所产生的意味,因为除语言之外,还有结构和体裁这两个方面的形式因素。从常识的意义上看,“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是文学理论永恒的真理。形式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既是作家对生活的独特的感悟,也是作家独特的创造。作家创作初期在主观动因上意图表达的内容,总是需要借助于一定的艺术形式把它固定下来,外在的表现形式在创作过程中逐步明朗化,以至于最终形成,几乎可以说是与对内容的锤炼是同步进行的,如果没有找到相应的最恰当的形式,创作也就可能处于迟滞状态,直到找寻到最恰当的形式,创作才能得以顺利地进行。阅读小说,尤其是阅读现代小说,形式几乎已经成为绕不开的一个欣赏要素,从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去寻绎小说的深层意蕴,是欣赏小说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从形式入手,逐步深入地开掘小说的深层内涵,也有助于加深对小说内容的理解。
  当然,一般的表现形式也是有意味可言的,小说的叙事手段(如叙述的顺序、叙事的角度、小说的体裁等)就是在阅读与欣赏小说作品的时候不能忽视的形式因素。我们今天读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鲁迅的《狂人日记》,不能不认真思考一下鲁迅在写作这篇小说的时候,为什么会采用“日记体”。一个患有“迫害妄想症”的狂人,以日记的形式,来记录他对外部世界的变态的感受,这种形式本身就为表达他的幻觉提供了最恰当的形式。我们设想一下,如果这篇小说换成我们常见的写实体的故事来加以叙述,将会是一种什么效果?那岂不是一个有着心理障碍的精神病患者的胡思乱想吗?还会有什么更丰富的现实意义和批判意味呢?同样,《伤逝》也是采用“涓生的手记”这种形式,表达出了主观抒情性极强的悔恨情绪。如果换成一般的叙述体,那也就是个普通的爱情故事罢了。如此说来,日记体和手记体也就有了特殊的形式意味。
  叙述角度的选择,在短篇小说创作中也是十分重要的形式因素。同样的一件事,采用不同的叙事角度,所产生的艺术效果也会是大相径庭的。我们还是以鲁迅的短篇小说《孔乙己》做例子来做简要的分析。这篇小说采用的是咸亨酒店的小伙计做第一人称来叙述的,选择这样一个涉世不深、不谙世故的年幼小伙计来做叙事主体,不仅可以增强叙述的现场感,避免了冗长的交代,而且也在对孔乙己取嘲弄态度的同时,更多一些对这位生活中弱者的同情。试设想,如果把叙述角度换成了一个成人的旁观者,或者干脆就是酒店的老板,小说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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