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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现代道教戒律建设的基本构想
作者:丁常云
明清以降,道教式微。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道教戒律松弛,原来纷繁的道门戒律逐渐不为人知,失去了它的约束力、影响力。于是,道门有识之士很快就意识到加强道门戒律建设对于振兴道教的重要性,并为之作出了一定的努力。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清代王常月。
全真龙门派经清初王常月的中兴,较明代有所发展,一度呈现复兴全真初期教风之象。这是王常月加强道教戒律建设的结果。兴教初期,王常月就撰有《初真戒律》一卷,收入《道藏辑要》,后人将他在南京碧苑说戒的语录整理为《碧苑坛经》(又名《龙门心法》),为上、中、下三卷,系统表述了复兴龙门的思想宗旨,为清代龙门教派重要的戒律著作。王常月针对当时教团积弊,重弹初期全真教义之“祖调”,力倡实践功行,以精严戒行为先、明心见性为主,欲图复兴全真初期之教风。他针对本教积弊,以清整戒律为中兴龙门的关键措施,强调以戒行为先,精严戒行为学道之首务。其《初真戒律·行持》称:“戒是全真第一关。”《碧苑坛经》强调“万法千门,……守戒第一”。并喻戒为降魔之杵、护命之符、升天之梯、引路之灯、仙舟宝筏。要求戒子“持戒在心,如持物在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王常月所传“三坛大戒”,分初真戒、中极戒、天仙戒三级。王常月认为,初真戒的功用在于“拘制色身,不许妄动胡行",这是修道的基本阶次;中极戒的功用在于“降伏顽心,不许妄想胡思,七心八意”,这是修道的第二个阶次;天仙大戒的功用在于“解脱真意,不许执著粘缚”。他在《碧苑坛经》中说:“大众,你受的初真十戒,乃是教你们拘制色身,不许妄动胡行,起止无常的;至中极三百大戒,乃是教你们降伏顽心,不许妄想胡思,七心八意的;至天仙妙戒,乃是教你们解脱真意,不许执著粘缚的。大众,初真十戒粗,中极三百便细了。夫初真戒制其外六根,中极戒扫其内六尘,天仙妙戒使三身解脱,八识消亡,九难十魔,不敢侵犯。"正因为王常月认为戒律有如此大的功用,所以他特别强调“戒行精言”,并对此作了诠释,即“降心顺道唤作戒,忍耐行持唤作行,一丝不杂唤作精,一毫不犯唤作严。始终不变唤作持戒,穷困不移唤作守戒”。可见,王常月中兴龙门的有力武器就是道教戒律,通过他的努力,使清初处于衰落的全真派一度出现了复兴的新景象。因此,王常月也被后世尊为“全真龙门派中兴之祖”。
二、建立一套适应现代社会的道教戒律
当今社会,国泰民安,社会发展空前繁荣。道教遇到了它发展史上的黄金时期,但是就目前道教的现状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道门的自身建设还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因此,建立一套适应现代社会的道教戒律,不仅是加强道门自身建设的需要,而且也是道教适应社会、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根据上述对于道教戒律建设的历史经验的分析,我们认为当代道教必须要建立一套适应现代社会的道教戒律,来整顿和规范道门管理和加强自身建设。
(一)对现代道教戒律的一般认识
当今社会,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道观,也影响着道观中的道教徒。于是,一些道教徒出现了“戒律松弛”、 “信仰淡化”、“世俗化味过浓”等不良现象。为此,中国道教协会曾明确指出:“要树立正确和纯洁的信仰,……通过不断学习和修持,丰富自己的道教知识,把握道教的精神实质,升华自己的信仰。”因此,当代道教徒要树立正确的、纯洁的信仰,要通过自己的修行,淡泊名利,纯洁心灵,与人为善,坚持正信,树立良好的信仰风范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而现代道教戒律正是加强教门道风建设和信仰建设的重要手段。
面对新时代,道教必须要制定新的道教戒律,而新的道教戒律又必须要继承传统、适应时代。鉴于道教历史上的传统戒律,有些已经不能适应当今新形势下道教发展的需要了,有必要加以调整、补充和完善。因此,我们要对历史的、传统的道教戒律进行整理研究,要增加适应现代社会的规戒条文。道门诸多有识之士也都期望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教制规戒,来完善道门的管理制度,肃穆道仪,端正道风,促进道教的健康发展。
现代道教戒律是传统戒律的新发展,是加强道教宫观管理的规戒制度。它的成功关键是在于道教界自身的关心和重视,并且能够坚持做到持守奉行。因此,现代道教戒律的确立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一是道教组织和道门领袖要意识到加强现代道教戒律建设的重要性,并且能够尽快付予行动。二是要认识到现代道教戒律建设是加强道教教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加强道门自身建设的必然选择。三是戒律建设是当前道教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也是现代道教振兴和发展的关键所在。
(二)现代道教戒律建设的主要内容
现代道教戒律的建设,既是对于传统戒律的一种继承和发展,也是一种开拓和创新。道教组织和宗教场所管理并不是仅仅依靠现代管理制度就能解决的,而必须要有不同于现代管理制度的道教戒律,这是宗教信仰的神圣性和特殊性所决定的。因此,现代道教戒律的建设必须要重点思考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现代道教戒律必须要具有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公共行为准则。现代道教戒律的建立不能离开社会的伦理道德,同样应该符合现代社会的公共行为准则。因此,对于传统戒律中被大家所公认的、所接受的社会公共伦理道德,应该很好地加以继承。有些戒律不仅是道教徒要遵守奉行的,而且也是整个社会值得加以提倡的。如戒杀、戒偷盗、戒贪欲、戒纷争和提倡尽忠孝等思想内容。
1.戒杀。所谓“戒杀”,就是指禁止一切残害生命的行为。道教是一个贵生的宗教,《度人经》提出“仙道贵生,无量度人”,以贵生为人类社会的思想美德,就是要人们尊重生命,保护生命。凡是对于生命有害的事情都应制止,对生命有利的事情多加提倡。道教认为“生为大德之王,仁为儒道之尊,慈为福端,杀为罪首,立功树德,莫如去害,故济生之苦,皆由慈心于物”;制订了“不得杀生”、 “戒杀”、 “不杀,慈救众生”、 “不得杀生屠害,割截物命”、“不得因恨杀人”、 “不得好杀物命”等戒律都强调了戒杀。这不仅是现代道教戒律必须要考虑的内容,而且也是社会公共行为准则之一。
2.戒偷盗。戒偷盗,是社会最基本的伦理道德。人类社会,无论古今,无论中外,也无论道俗,偷盗总是不能容忍的恶行。道教传统戒律中有关反对偷盗的戒律条文也很多,如:老君五戒第四戒“不得偷盗”;积功归根五戒第二戒“戒盗”;闭塞六情戒第五戒“手无犯恶,不窃人物,贪利入己,祸不自觉”;八戒第三戒“不得盗他以白供”;女真九戒第九戒“不得窃取人物";九真妙戒第五戒“不盗,推义损己”;无上十戒第三戒“不得取非义财”;洞玄智慧十戒第三戒“守贞推让,不淫不盗,常行善念,损己济物”;妙林经二十七戒第一戒“不得盗窃人物”;第二戒“不得妄取人物”等戒条都严禁偷盗。当今社会,贪污受贿、偷盗抢劫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事实上,贪污受贿也是一种变相的偷盗,其社会危害也不亚于直接的偷盗行为。为此,现代道教戒律建设也要明确反对偷盗,并增添戒贪污受贿的戒条。
3.戒贪欲。贪欲、嫉妒、诽谤,都是人类身心不健康的具体表现,也是道教学道修仙的禁忌内容。《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一以贪欲、嫉妒、诽谤三者为可畏之事。经称:“末世人民有三可畏,宜善详焉。一者道义嫉妒可畏,二者诽谤可畏,三者贪欲可畏。”道经以杀害、嫉妒、淫、盗、贪欲、憎媢为学仙六忌,其中两忌就是嫉妒和贪欲。十恶之中,也有贪欲和嫉妒。所以,道经称其“可畏”,并在道教戒律中作了明确规定。关于贪欲的戒条,如“不得贪利财货”;不得“杀生贪味,口是心非”;“不得贪求无厌”;“戒贪”;“不得贪嗔痴狠";“不得贪惜财贿”;“不得贪惜珍宝,弗肯施散"等。关于嫉妒、诽谤的戒条,如“孝敬柔和,慎言不妒”;“不得嫉妒胜己,抑绝贤明”;“不得诽谤他人,毁攻同学”;“不得谗败贤良,露才扬己,当称人美善,不自伐其功能”;“心不恶妒,无生阴贼,缄口慎过,想念在法”;“不得嫉人胜己”;“无嫉无害,无恶无妒”; “不得訾毁谤人”等。可见,道教的戒贪是指一切的过分的欲望,道教不仅反对贪欲,而且还强调施舍、散财,以周济贫困。道教的戒嫉妒和戒诽谤,就是要求人们以诚恳待人,诚即见人之得如同自己所得,见人之失如同自己所失,要不嫉妒,不中伤,不欺骗,不背后议论人之长短,不口是心非,所有这些都是当代社会应该加以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