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华美狼心

作者:祝 勇




  “请给我个理由先?”
  
  二
  
  作为唯美化的暴力,武功满足了人们对于身体的心理期待,然而,武林不是马戏团,对身体技能的展现不构成它存在的理由,我们必须另寻根据。梁启超先生曾说:“中国民族之武,其最初之天性也。”这一论点得到《淮南子》、《山海经》等中国古典文献中有关战争记录的印证。剑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从来不是作为饰物存在的。剑的功能大抵有二。第一功能是杀人,对剑的崇拜心理积淀着我们远祖对雄性生命“力”的信仰与崇拜,早在先秦时代,整个社会就已经开始弥漫一种崇剑之风,但另一方面,老庄学派又对它持否定态度,老子把剑视作“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剑的第二功能是辟邪:“夫剑,阳物而有威者也;鬼,阴物而无形者也……故鬼惧剑”〔2〕,剑象征某种阳刚和正义。
  《九阴真经》是武林最高秘籍,谁得到它,谁就可以称霸天下。因此,这部经书调动了几乎所有习武者的胃口,甚至成为他们习武的终极目标。许多人习武的重要动因就是获得一种凌驾于万人之上的武功,他们认为,自己一旦拥有这种绝对暴力,就可以使天下太平,但结果却恰恰相反。《九阴真经》作为绝对暴力的象征,不但没有使天下大治,反而成为天下大乱的罪魁祸首。道理很简单,在所谓绝对暴力的威慑下建立的稳定是无比脆弱的,没有人甘于这种威慑,而不去掌握威慑别人的手段。对此,曲灵风不无感触地说:“几年前,武林中为了争夺《九阴真经》这部武功秘籍而闹得是满城风雨,杀伤人无数。”以至于老顽童周伯通不无悲愤地说:“这部经书既然害死了这许多人,就算它再宝贵,也该毁去才是。”另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自梅超风,她大名鼎鼎的九阴白骨掌是凭着戳活人的天灵盖练出来的。月光下成堆排放的骷髅头记录着她勤学苦练的历史。金庸大侠对于那些恐怖骷髅的渲染,表明了他对练武意义的追问。在这里,武功已经陷入了自身的悖论——我们假设武功的价值是正面的,那么,这种正面价值只能通过负面的手段才能实现,即道德的目标只有通过反道德的手段才能实现。显然,这在逻辑上是难以成立的。所以郭靖才说:“武功本身并无善恶,端在人之为用。行善则武功愈强愈善,肆恶则愈强愈恶。”
  因此,金庸武侠世界的建立,亟待武侠道德的拔刀相助。
  以善惩恶是金庸建立武侠世界的最大理想。可见“义”作为一项通用原则受到儒道等多家学说的共同推崇。金庸小说正是在这一体制下展开有关身体的传奇。郭靖的飞黄腾达史是与他的德行分不开的。比如他得到《九阴真经》,就是因他在生死关头不顾个人安危,用嘴吮吸周伯通腿上的蛇毒,又以刀割臂,将自己的血放到一只碗里,供周伯通喝下,这才救了周伯通一命,将周老汉感动得涕泗横流,认为他们“肝胆相照,竟如同是数十年的知己好友一般”。机关算尽的欧阳锋、欧阳克叔侄图谋《九阴真经》已久,最终的结局却是欧阳克暴死,欧阳锋仅得到郭靖伪造的《九阴假经》。但邪不压正只是一种假定性的命题。金庸试图证明一点:最终取胜的是道义,而不是技术。为此他衍生出一套功夫的高低由人物的正邪品德来规定的法则。但是我们没有理由认定法西斯就一定没有能力制造核武器,如果二战以希特勒的胜利而告终,那么“正义”同样会成为他们的战争广告词。
  金庸之所以祭出复仇的大旗,是鉴于“义”的抽象性。每个人都可以在“义”的大旗下狐假虎威,而家仇则是具体的。它更具有“不可争辩”的正义性。原因是中国自古就是一个重视血缘的国家,祖先崇拜的观念在中国比万里长城还要坚固。一个人无论生死,都可以在家族的血缘链条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但是家仇无疑是对这种结构的破坏,一个家族所遭受的血仇必然引起巨大的反弹。
  心理学家弗洛姆把复仇视为人类破坏性的根源之一,他认为:“当一个人自己或他所认同的团体中的分子受到强烈而不公平的伤害时,复仇的破坏性便自发地反映出来。它跟通常的防卫侵犯有两点不同:一,它是在受到伤害之后才发生的,因此不是对威胁性的危险所起的防卫。二,它比防卫侵犯强烈,往往是残忍的、渴欲的、不知满足的。一般的语言也表示了复仇的特质:‘报仇心切’,‘不共戴天’。”〔3〕
  仇恨成为侠客们的救命稻草,没有仇恨,他们的一身武艺将百无一用,而复仇也成为武侠小说最合理的主题。金庸许多小说都是开篇于某种仇恨,因为只有仇恨才能够为他提供足够的叙事动力。比如《射雕英雄传》开篇,郭啸天和杨铁心就在大金国侵略者和大宋国汉奸们的联手暗算之下家破人亡,只留下两个复仇的种子——郭靖和杨康;《笑傲江湖》第一章便是《灭门》,它将林平之一家惨遭灭门的故事描述得充满悬疑、丝丝入扣;而在所有的仇杀描写中,《雪山飞狐》说得上惊心动魄。书中写出了胡、苗、范、田四家一百年间的恩恩怨怨,他们之间的仇杀此起彼伏,前仆后继,一代接一代,各自忙于报仇雪恨的宏伟事业。报仇成了他们各自家族的使命。任何一个小孩出世后,这个家族能够拿出来的礼物只是仇恨,能喂给他们的乳汁只是仇恨之液。在弗洛姆看来,这种复仇跟单纯的惩罚有所不同,因为后者是惩罚凶手或与凶手有关的人之后,罪恶便消除,而流血复仇却永无止境。复仇的行为又变成一次新的仇杀,结果引起被复仇的一方再复仇,如此循环,永无终止。这种连环效应,甚至可能导致家族或者更大的团体的灭绝。
  复仇似乎为武侠世界的存在提供了依据,同时扫平了金庸在建立武侠世界时所遭遇的最大障碍。“平生无恩仇,剑闲一百月”。在金庸的小说中,几乎没有一个有仇的后代不为复仇忙碌。它构成了一种可以称之为复仇的形而上学。复仇为什么具有如此巨大的煽动性?弗洛姆认为,复仇首先是一种魔术性的行为。“一个人如果犯了暴行,而我把他毁灭,则他的暴行也就解除了”。用中国人常说的一句话来表达,就是“冤有头,债有主”。复仇或许是一种奇异的补偿,暗合了人内心中的公正感,但是,由于前面提到的复仇的连环效应,旧的暴行在被解除的同时,新暴行却应运而生,于是,复仇制造了暴力的守恒定律。其次,弗洛姆认为,当神的权威或者世俗的权威未能发挥作用的时候,人通过复仇掌握了通向公正的道路,就好像他的复仇把他提升到神的地位。复仇行动之所以会成为复仇者最庄严的时刻,意义就在这种自我提升。这种观点与中国人“替天行道”的思想不谋而合。《三侠五义》中写道:“非是他务必要拔树搜根,只因见了不平之事,他便放不下,仿佛与自己的事一般,因此才不愧那个侠字。”那么,复仇者履行“天”的职能,所执行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道”呢?《易经·说卦》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礼记·中庸》中说:“义者,宜也。”从字源学上看,“宜”即“俎”,也就是说,所谓的义,只有通过杀戮行为才能得到落实。孔夫子曾致力于将血淋淋的义转化为一种温情脉脉的行为,即“仁义”,但孔夫子的努力在武侠小说中被彻底瓦解,“义”又恢复了他狰狞的面孔,变成了宋江、武松,乃至郭靖手中那把血淋淋的钢刀。当程序正义无法实现,那么侠义者便开始追求实质正义,即使它们所追求的正义与体制和法律的要求背道而驰。
  复仇时间表经常超出一个人的一生,需要几代人前仆后继,这决定了仇恨在许多人出生之前就已奠定。一个人生下来,尽管他并未亲历施加于自己家族的暴力,但他生命中已经预支了仇恨,他的一生已经注定将要奔波于复仇的旅途上。如果《圣经》提供了原罪,那么武侠小说就提供了“原仇”。然而,金庸却很快陷入自己设置的陷阱之中。其一是仇恨的无法证实。由于复仇行为超出一个人生命的长度,他们只是中途介入者,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因而许多历史是复仇者无法亲历的,只能依托转述来存在。那么,根据“罗生门”原理,有多少张嘴,就有多少种历史。仇恨双方(或几方)都有自己的家仇版本,都会给自己的暴力加上合乎道义的注解。对暴力的解释权分散在仇恨各方手中,而无法凝聚成一个“绝对正义”。其次,复仇时间之漫长,过程之复杂,使仇恨不断得以衍生,所谓“新仇添旧恨”,形成一种连环效应,而仇恨的连环发生,又使是非变得模糊不清。郭靖习武是出于家仇,而他刚刚开始习武,就失手杀死了陈玄风,于是成为与陈玄风相依为命的梅超风的报仇对象;与郭靖一样,命运使杨康以复仇者的身份降生于世,但又将他塑造成一个恶贯满盈的滥杀者,而他的儿子杨过却不问父亲的死因,只认定他的“仇人”郭靖。黄药师说:“世上恩仇之事,原本难明。”一语撕去了复仇者的正义面具。复仇在赋予暴力以一个正当名义的同时,也为自私和邪恶提供着保护伞。所以,金庸亮出的复仇王牌,无法保障正义力量的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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