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名人传记 > 秋瑾-竞雄女侠传 >  上一页    下一页
九〇


  §革命之事免开尊口

  得到贵福的命令后,幕僚立即前往山阴县监狱,让狱卒把秋瑾带到审讯室,审讯室的地上放着一只四脚炉,在炽热的火焰中烧烤着砖瓦和铁锁链,清朝拷问犯人的刑法以残忍著称,而“跪火砖”、“跪火链”等是酷刑中的酷刑。施刑时,让犯人跪在烧红的砖或铁链上,幕僚准备对秋瑾使用这种酷刑。这些酷刑令坚决不肯坦白的嫌疑人毛骨悚然。当时报纸报道“本社杭州特电:从昨日开始,绍兴府对大通师范学堂的六名学生和程毅的审讯愈加残酷,程毅因遭受跪火链和跪火砖的酷刑,血肉糜烂……”,因此,如同新闻所说,“跪火砖”、“跪火链”是官府逼迫犯人招供的最后手段。到了这个时候,几乎所有的犯人都会丧命,程毅就是其中的一个。陶成章在《浙案纪略 ?中卷?列传三?秋瑾(程毅)》中写道:“清吏刑讯,备极惨酷……卒於狱,尸出,鳞伤遍体,见者酸鼻,多有泪下至不能含云”、“受严刑之讯,体无完肤。”

  官府已经决定第二天拂晓时处死秋瑾,只是尚未对秋瑾本人宣布,已经没有时间等待秋瑾招出组织情况。因此,幕僚决定审讯一开始就使用最残酷的刑法,一定让秋瑾招供。官府不能让死刑犯带着秘密死掉,在他们临行前也要依靠酷刑逼出口供。

  冯自由在《革命逸史(六)》中写道,“程毅供出秋瑾是浙江革命党之首领。”因此,官府已经意识到被神秘面纱掩盖的光复军的重要领导就是秋瑾,换言之,除了秋瑾之外,没有人能够供出光复军的整体情况,因此,无论如何也要让秋瑾供出真实情况。

  根据徐双韵的《记秋瑾》一文,秋瑾面对敌人用火砖和火铁链逼迫自己招供时,大义凛然地说:“革命党人不怕死,欲杀便杀!”说完,“咬牙闭目,忍受酷刑”。面对酷刑,毫不屈服,幕僚感到束手无策。明天天亮之前,必须让秋瑾从监狱走到刑场,当众斩首。贵福已经书面命令李宗岳按照规定执行。眼下如果让秋瑾死在酷刑之下,自己恐怕要被追究妨碍执行知府命令的责任,幕僚预感到秋瑾宁死也不会招供,于是停止施刑。但一想没有口供无法向贵福交代时,故决定还是要给秋瑾用刑。

  在幕僚看来,炽热的火砖和火铁链就像是张牙舞爪的舞台装置,别说是普通女人,就连男人看到这些残酷的刑具都会吓得神经异常,开口招供。想到此,幕僚决定让秋瑾尝尝酷刑的滋味。为了不让秋瑾死在酷刑下,狡猾的幕僚没有像对待程毅那样用火砖把秋瑾胫部皮肉烧焦,他要让秋瑾活着走向刑场,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斩首。就这样,虽然身受酷刑,翌日拂晓,秋瑾还是坚强的从监狱走到了约一公里外的刑场。没有得到秋瑾的供词,幕僚只得根据收集到的有关秋瑾的资料捏造出秋瑾的口供,向上司交差。这份伪造的口供就是《浙江办理秋瑾革命全案》中的“秋瑾口供”。

  即据秋瑾即王秋氏供称,系山阴县人,年29,父母已亡,伊夫王廷钧。伊於光绪二十九年与丈夫离别,出洋往日本国游历,与徐锡麟、赵洪富会遇熟识。后伊回华在上海开设女报馆。上年12月间始回绍兴,由蔡姓邀伊入大通学堂,充当附设体育会教员,与竺绍康、王金发均属要好,时常到堂。程毅到堂已有月余,也系熟识。初四日闻有营兵前来拿捕,当即携取手枪皮包,就想逃走,不料堂内开枪,兵勇等亦开枪,并将伊连枪拿获。又论说稿数纸,日记手摺一个,此稿是伊所做,手摺亦是伊物,伊已认了稿底,革命党的事不必多问了,至赵洪富、竺绍康、王金发等现逃何处,不知道。

  不知什么原因错把秋瑾的年龄写成了29岁。武田泰淳也慨叹地说“这里令人费解的是‘年29岁’这几个字”。他用揶揄的口吻得出结论:“有个叫秋瑾的女人,反正是要死了 ,我把她写得年轻点吧,又不像现在的女演员非要掩饰自己的年龄。”当时有关当事人年龄的记录相当混乱,不仅仅是秋瑾,程毅也是这样,案卷记录的是19岁(实足年龄是不满18岁),实际上,他是大通学堂的干部,至少是25岁左右。抑或是程毅有意隐瞒年龄,书记官不加思考地记录了下来。总之,清朝官吏工作一向不负责任,把秋瑾的年龄写错也就毫不奇怪了。供词中涉及的人都已调查完毕,没有特别的地方,所谓一手拿着外国制的皮包,一手开枪射击则完全是抄录蒋继云的口供。秋瑾是在督办室被逮捕的,或许她已经作好被捕的准备,端坐在书桌前等候敌人的到来。实际上,秋瑾若想逃跑,应当有很多机会,她都放弃了。这份供词的焦点是“革命党的事就不必多问了”,正是这句话使后人评价秋瑾是“革命家秋瑾”,也是时至今日她受到尊敬的最重要的原因。幕僚写完供词后,抓住秋瑾的拇指沾上红印泥,用力在供词上按下手印。

  至此,绍兴府的审讯程序全部完成,只等执行死刑命令了。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