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兩問景




 
  【罔兩問景曰:“曩子行,今子止;曩子坐,今子起;何其无特操與?”】

  景曰:“吾有待而然者邪?吾所待又有待而然者邪?吾待蛇蚹蜩翼邪?惡識所以然,惡識所以不然?”

  這則寓言不長,字面似乎也不深奧,但意義不易理解。歷來注家,往往抓住隻言片語,發揮一通,好像也頭頭是道,但總覺未得莊子的要領。我反復參閱《墨子》、《列子》及《寓言》篇中相關段落,仿佛有悟,謹芹獻于讀者。

  還是先譯後解。

  構成虛影的精微亮塵問光影說:“以前你動作,現在你靜止;以前你坐下,現在你站起;怎麽這樣沒有自己的定則呢?”

  光影說:“我不是要有‘物形’的條件才能實現嗎?我依據的‘物形’的條件,不是還要有‘光’的條件才能實現嗎?我的實現條件‘鏡像虛影’不就像蛇蛻的皮、蟬脫的殼嗎?怎麽知道應該這樣?怎麽知道不該那樣呢?”

  解釋前,需先引一段《寓言》篇中相似段落:

  “衆罔兩問于景曰:‘若向也俯而今也仰,向也括而今也被發,向也坐而今也起,向也行而今也止,何也?”景曰:‘搜搜也,奚稍問也?予有而不知其所以。予蜩甲也、蛇蛻也,似之而非也。火與日,吾屯也;陰與夜,吾代也。彼,吾所以有待邪,而況乎以有待者乎?彼來則我與之來,彼往則我與之往,彼強陽則我與之強陽,強陽者又何以有問乎?’”

  這段話,看上去與本段極其相似,無論是字面還是整體意義,但實質上,有一個根本的差別。原來。我因爲沒弄清這一點,所以有些地方總覺得不能吻合。及至意識到此後,才豁然開朗。且待後面細說。

  “罔兩”,《郭注》:“景外之微陰也。”《釋文》:“向(秀)云:‘景之景也。’崔(譔)本作‘罔浪’,云:‘有無之狀。’”先秦時又傳說爲山川之精怪。《左傳·宣三年》:“螭魅罔兩,莫能逢之。”這個義項,後又寫作“魍魎”、“罔象”、“蝄蜽”等。“罔”,是網的古字,捕鳥獸魚類的網,《易·系辭》:“作結繩而爲罔罟”。引申爲編織、收集、歸攏,如“網羅”。“兩”,是古時軍隊編制單位,二十五人爲兩。《周禮·地官·小司徒》:“五人爲伍,五伍爲兩”。又是古時作戰的一種陣名。《左傳·昭西元年》:“爲五陳(陣)以相離,兩于前,伍於後,專爲右角,參爲左角,偏爲前拒,以誘之。”孔穎達疏:“五陳者,即兩、伍、專、參、偏是也。”因此,從字面上說,“罔兩”有“集陣”之義。是什麽東西的集陣?是發光的精微粒子。莊子認爲“精”是一種高能量的極微粒子,因此,傳說中的“罔兩”,在莊子看來,不過是“精”的某種形態的集合體而已。影子說有摸不著,說無看得見,莊子認爲也是“精”的一種集合形態、故借用“罔兩”之名。從《寓言》篇中“衆罔兩”一詞看,“罔兩”是從一個個單獨微粒的角度立名的。《郭注》說到了“微”,《向注》說到了“景”(此“景”是光的意思),都有所涉及。但郭象說“景外”,顯不如向秀說“景之景”。綜合上述意義,我譯爲“構成虛影的精微亮塵”。

  “景”,差不多注家都注爲“影子”,唯章太炎認爲應按其“本訓”爲“光”,“如字讀”。其實,把“景”理解爲“影子”或“光”,都比莊子使用的“景”的概念要狹隘。《莊子》之“景”本自《墨子》。據孫詒讓《墨子閑詁》按語:“《說文·日部》云:‘景,光也。’《大戴禮記·曾子<天圜>》篇云:‘故火日外景,而金水內景。’蓋凡發光含明及光所照物、蔽而成陰,三者通謂之‘景’。”古人是從發光體、光所照物、物的虛影(鏡像)這三個角度去命名“景”的。(虛影也不是指投影,而是指鏡像,從“金水內景”句中可見其義。“金”指的是銅鏡,“水”指的是靜水,古人用來鑒照。)莊子說“景”,也包容這三層意思。但莊子又以“吾”代稱“景”的本體,以喻道;而以“光所照物”、“發光體”與“物的虛影”爲“景”的呈現,用“吾所待”、“吾所待又有待”、“吾待”、“我”、“彼”、“予”代稱,以喻“物”。我以前因爲不明白這一點,所以句義總講不清、理不順。“景”有這三重所待,故譯爲“光影”。以“光”在這裏又暗喻本體,故將“罔兩”譯爲“亮塵”。

  明白了“景”有三待,“景”的答話就比較好理解了。本節中的“景”是從“吾”的角度來回答的,《寓言》中則是從“予“、“我”(“物的虛影”與“被照物”「形」)角度來回答的,這是兩者根本的不同。“吾”與“我”是兩個不同層次的概念,不作嚴格區分,就會造成意義的混亂。

  因此,在本段中,“吾有待而然者”,“吾”指“光影”本體,是個抽象的觀念。這一點,歷來注家都未能見到。即使章太炎理解爲“光”,還是“景”之一“待”(本體的一種呈現形式),而非本體。這就像指某人爲“生命”,這“生命”定義是從某人具有生命意志、活動的形體與意志支配形體的一系列行爲等三個方面來說的,但其中任何一方面,都只是“生命”的表現,而非“生命”本身。某人雖然是具體的,但稱某人爲“生命”時,這“生命”卻又是抽象的,儘管這“抽象”能通過各方面的“具體”表現出來。歷來往家犯的同一毛病,就是不能作這一層抽象,哲學思辨能力與莊子相距太遠。“吾有待”之“待”才是指“景”的一個方面,這裏指的是“物形”。這句話直接回答罔兩所問,爲什麽一會兒動,一會兒靜;一會兒坐,一會兒站?“吾有待”之“待”,與《寓言》中“彼來則我與之來,彼往則我與之往,彼強陽則我與之強陽”的“我”相應。

  “吾所待又有待而然者”中的“吾所待”,即上句之“待”,爲“物形”。“又有待”之“待”,指“光”,“景”的又一方面,與《寓言》中“彼,吾所以有待邪”及“彼來則我與之來”云云中的“彼”相應。

  “吾待蛇蚹蜩翼”中的“吾待”,指的是鏡像虛影,與《寓言》中“予有而不知其所以”、“予蜩甲也、蛇蛻也”中的“予”相應,是“景”的再一方面,而歷來注家認此爲“景”,生出很多妄解。“吾待蛇蚹蜩翼邪”與“予蜩甲也、蛇蛻也”兩句一比較,蛇蚹蜩翼之義自明。《釋文》:“蛇蚹……司馬云:‘謂蛇腹下齟齬,可以行者也。’”《成疏》:“昔諸講人及郭生注意皆云:‘蛇蚹是腹下齟齬,蜩翼者是蜩翅也。言蛇待蚹而行,蜩待翼而飛,影待形而有也,蓋不然乎。若使待翼而飛,待足而走,飛禽走獸,其類无窮,何勞獨舉蛇蚹,頗引爲譬?今解蚹者,蛇蛻皮也,蜩翼者,蜩甲也。言蛇蛻舊皮,蜩新出甲,不知所以,莫辯其然,獨化而生,蓋无待也。’”《成疏》解“蛇蚹蜩翼”爲“蛇蛻”、“蜩甲”,顯然比司馬彪、郭象等來得正確,但他的一番理由,實爲蛇足。“蛇蛻”、“蜩甲”之喻義,其實本來很清楚,“蛇”、“蜩”喻“物”,“蛻”、“甲”喻“物”之“鏡像虛影”,莊子還怕有歧義,又加了一句“似之而非也”。而《今注譯》也對《寓言》中“予蜩甲也,蛇蛻也”這樣明白的句子視而不見,跟著郭象去說什麽:“我所待的就像蛇有待於腹下鱗皮、蟬有待於翅膀嗎?”也是叫人“惡識所以然”。

  “景”既然不僅是“光”、不僅是“物形”、不僅是“虛影”,而又是“光”、又是“物形“、又是“虛影”,所以,從本體“景”(“吾”)來說,就不會以此爲“然”,以彼爲“不然”。罔兩所說“特操”,就是要“虛影”不隨“物形”而變,以“虛影”爲“然”,以“物形”爲“不然”。在本體“景”(“吾”)看來,“物形”與“虛影”都只是“景”的一方面的表現,怎麽有彼此、然不然之分呢?莊子借有“光”、“物形”、“虛影”三待之“景”,來形象地闡發“道通爲一”,“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已而不知其然,謂之道”的甚深奧義,是本節寓言的要旨。陳鼓應先生說:“影子無心而動,其有動靜,而不知所以然。影子與蛇皮看起來相似,其實不然。有火和日光,影子就顯現;陰天和夜晚,影子就休息,可見影子並无待於形……‘彼來則我與之來,彼往則我與之往。’‘彼’是指‘火與日’,即是說,影子和陽光一樣,徜徉活動。‘強陽’便是形容自由自在的活動狀況,亦即‘无待’境界的描寫。‘无待’就是指對外境無所依賴,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精神都能獨立自由、逍遙自適。”(《新論》)這段話,就是混淆了本體“景”與“景”之“待”以後産生的妄解的典型例證。反過來再次證明,莊子思維縝密,用詞謹嚴,且處處爲讀者著想,設下不少標記(如“吾”、“彼”、“予”、“我”等)。儘管因年代久遠,語境遷變,造成隔膜,但只要虛心求解,循迹而行,還是可以接近莊子的。知莊子還不算難,難在要有自知之明。

  “景”有三方面意義合成,此思維方法,與佛教說一切法皆由緣起和合而生有相似之處。章太炎認爲“此章復破緣生而作無因之論”。但莊子舉有三“待”之“景”,意在證“道通爲一”,與佛教說“緣起性空”,意在破法“實”之相,立論角度完全不同。將兩者作些比較,是可以的,認爲此章就是“破緣生”,那是張冠李戴。王夫之解本節之義爲“此明有待无待之不可知也”,也犯了同樣的毛病。從他們的錯解,亦可見他們都沒有認真研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