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鵲子問長梧子 既使我與若辯矣




 
  【“既使我與若辯矣,若勝我,我不若勝,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勝若,若不吾勝,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與若不能相知也。則人固受其黮闇,吾誰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與若同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惡能正之?使異乎我與若者正之,既異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與若者正之,既同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然則我與若與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何謂‘和之以天倪’?曰:‘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則‘是’之異乎‘不是’也,亦无辯;‘然’若果‘然’也,則‘然’之異乎‘不然’也,亦无辯。化聲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窮年也。忘年忘義,振於无竟,故寓諸无竟。”】

  我的譯文如下:

  “假如讓我和你辯論,你勝了我,我不能勝你,你真的就對了嗎?我真的就錯了嗎?我勝了你,你不能勝我。我真的就對了嗎?你真的錯了嗎?那些觀點有的情況下是對的,有的情況下是錯的?那些觀點都是對的,那些觀點都是錯的?我和你相互之間並不能徹底弄明白。人本來就受到他自身觀念的蒙蔽,那麽,我們讓誰來糾正呢?讓與你意見相同的人來指正,既然與你一致,怎麽能指正呢?讓與我看法相同的人來指正,既然與我一致,怎麽能指正呢?讓與我和你意見都不同的人來指正,既然與我和你都不同,怎麽能指正呢?讓與我和你的看法都相同的人來指正,既然與我和你都一樣,怎麽能指正?那麽,我和你和別人全都不能相互透徹瞭解,還要守著那立場嗎?什麽叫‘用合道的標準來融和各自的立場’呢?答案是:‘肯定“不肯定的”,成就“未成就的”。’‘肯定’如果真的是‘肯定’。那麽,‘肯定’與‘不肯定’的差異,也不去分別;‘成就’如果真的是‘成就’。那麽,‘成就’與‘未成就’的差異,也不去分別。聲音的變化由於發聲的條件不同而産生,倘若它們能超越發聲的條件,用合道的標準來融和,依此引伸擴展開去,能窮盡歲月。沒有時間觀念,沒有利害觀念,效應從‘无’的境界中發出來,故而也存在於‘无’的境界之中。”

  “黮”(dǎn),有陰私之義。《方言》:“黮,[黑尨],私也。”《今注譯》引朱桂曜說“‘黮’,有黑義;‘闇’同黯,同黤,亦有黑義。”因此,陳鼓應先生譯爲:“凡人都有偏見。”意思差不多,但“受其”兩字未能落實,直譯“人固受其黮闇”句,應爲:“人本來就受他自身觀念的蒙蔽”。

  “而待彼也邪”句,《今注譯》譯爲:“還等待誰呢?”此譯欠妥。一則,把“彼”譯爲“誰”很勉強;二則,以後馬上有“相待”一詞出現,其中“待”爲條件、立場、依據義,這裏的“待”也不應是“等待”義;三則,這樣譯,意義上沒有遞進。而照莊子原文的句式,此句意義應更上一層。聯想到本章第一節中“非彼无我”句,結合“待”之義,我理解“彼”爲“那立場”——各自的立場。

  “天倪”,“天”,這裏是“至德”之代稱,“德至同于初”,因此譯成“合道”。“倪”是“端”之義,又是“儀”之義,綜合起來,譯爲“標準”。《寓言》篇:“始卒若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天均者,天倪也。”就像圓桌會議,不分上首下席,團團一圈,誰都可算是第一個,誰也都可算是最後一個,一律平等。“莫得其倫”與“以隸相尊”是針鋒相對的。

  “化聲之相待”,《今注譯》:“變化的聲音是相待而成的。”這樣譯,“相待”就是“相對”的意思。但聲音不是一對對相互對立的,從前文莊子寫“地籟”的段落中可以看到,風吹如果一樣,由於竅孔形狀不同,發出的聲音也千差萬別。因此,“待”指的是條件,“相”不是“相互”的意思,而是“共同”的意思。《廣韻·陽韻》:“相,共供也。”與前文“萬物盡然,而以是相蘊”之“相”同義。《大宗師》:“魚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相造乎水者,穿池而養給;相造乎道者,無事而生定。故曰:‘魚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術’。”這幾個“相”,都是“共”義。這句話若硬譯,則爲:“(就)聲音變化的共同依賴於條件(這一點來說)”。

  對“曼衍”的注解,前面解釋“寓言”時已說過。“忘”,是心中亡失的意思。因此,“年”與“義”都只是一種觀念。“振”,奮起的意思,是一種動力的表現。因爲前文以“吹”作爲推動力,那麽,“振”就是這種推動力的效應。今人譯聲波頻率擴散效應爲“共振”、“諧振”,可以說是受了《莊子》的潛在影響。《今注譯》:“振於無竟:遨遊於無窮的境地。”引了林希逸說:“振動鼓舞於無物之境。此‘振’字便是逍遙之意。”是有些離題發揮了。這番話,還是借聲音與動力來闡發“道”的奧義,怎麽能一下跳到“遨遊於无窮的境域”上去呢?另外,《集釋》、《集解》本都作“無竟”,《莊子解》、《論釋》、《今注譯》作“無竟”,顯然,王夫之、章太炎與陳鼓應,都沒有注意到《莊子》中“无”與“無”的區別,以致産生妄解。

  這段話,是對本章第一節中“彼也一是非,此也一是非”討論的深化。引進一個第三者以後。說明在“物”的層面上,知性永遠不可能達到絕對真理的高度。對真理的認識,不是可以通過少數服從多數的辦法來解決的。要證“道”,一定要揚棄“物“的局限性。前文說的是見“道”方能“齊物”,這裏說的是“齊物”可進一步證“道”。這就是佛教中說“理可頓悟,事須漸修”的意思。“是不是”,“然不然”,不是簡單地和稀泥,而是尊重他方的特性,讓他按照自己的特性去肯定、去成就。這就是“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的意思,也就是《金剛經》中所說:“我應滅度一切衆生,滅度一切衆生已,而無有一衆生實滅度者。”

  陳鼓應先生依照呂惠卿的本子,將“化聲之相待”至“所以窮年也”,移至“何謂‘和之以天倪’”句上,這樣文理上似乎更通順些。但按現存本,“何謂‘和之以天倪’”雖然有些突兀,然而也能解釋得通。可以把“和之以天倪”理解爲當時比較流行的說法,就不顯得唐突了。主要是爲了尊重現存《莊子》原貌,能不改儘量不改。

  本節長梧子與瞿鵲子的對話,相對于上節王倪與齧缺的對話,長梧子的談鋒要犀利得多,也更幽默。麗姬“後悔其泣”,如果聯繫其人經歷來看,就很有幽默感。莊子已很注意用對話來刻劃人物,這在先秦諸子的文章中是獨樹一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