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者吾喪我 故昔者堯問於舜曰




 
  【“故昔者堯問於舜曰:‘我欲伐宗、膾、胥敖,南面而不釋然,其故何也?’舜曰:‘夫三子者,猶存乎蓬艾之間,若不釋然何哉?昔者十日並出,萬物皆照,而況德之進乎日者乎?’”】

  從這段開始,共五個小故事。本篇結構與《逍遙遊》相似,前面一大段正文,把本章義理都充分講透了,後面再舉幾個小故事從不同角度對義理再作形象的闡述。這種結構法,與後來的中短篇話本、小說的寫法相反。後者是先講一段或幾段小故事作引子,然後進入正文,故書中常有“閒話少提,言歸正傳”之說。它與現代新聞通訊的倒金字塔結構倒有不謀而合之處,把重要的話先放在前面說。

  但本篇與《逍遙遊》不同之處,就是第一個小故事應歸入前面正文,即莊子借子綦之口所發的大篇議論之中。這樣劃分的第一條理由,就是第一句頭上的那個“故”。陳鼓應先生也往意到了那個“故”,因此特地引了同樣留意到這一點的張默生的解:“‘故’,作‘夫’字用,古書中有此用法。”他們覺得這樣一來,問題就解決了。說明他們也感到,這問題不解決,“堯問舜”這個小故事不獨立出來,有點不太舒服。這甚至牽涉到前面從“大知閑閑”開始的洋洋大觀之文,到底是誰說的問題。也許他們沒想得那麽遠,但潛意識里恐怕是有點危機感的,所以要對這個容易忽略的“故”特別關照,妥善處理,就像成玄英對《逍遙遊》中“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聖人无名’”的“故曰”特別解釋一下一樣。但張、陳兩位這樣的處理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古文中固然有把“故”當發語詞“夫”使用的例子,但這樣的例子很少,古人一般不這樣用。而《莊子》中,有234處句首用“故”,這以外無一例可作“夫”解,而且,有兩處莊子“故夫”連用。《天運》:“故夫三皇五帝之禮義法度,不矜於同,而矜於治。”《至樂》:“故夫子胥爭之以殘其形,不爭名亦不成。”說明莊子把“故”與“夫”是嚴格分開的。說莊子在這里特別破例,沒有根據。

  其二、更重要的。這段故事的意思,是直接承著上文句末“葆光”之義而來的,是對“葆光”的形象闡釋,所以這里用個“故”字加以連結,可見莊子文章針線之密,密不透風。堯跟舜提起他想要去攻打宗、膾、胥敖三個小國,理由是他坐在寶座上,心里總覺不安,也不知道是爲了什麽?舜說,這三個小國就像存身在蓬艾那樣的小草叢里,你去在意它們幹什麽呢?古時候天上有十個太陽,地下萬物無不被照得亮晃晃的,何況您的德行比那些太陽還要亮。太陽光可以遍照每一棵小草而不會減弱一絲亮度,這就是葆光“注焉而不滿,酌焉而不竭”的含義。(“昔者十日並出”,從文中看,是件使“萬物皆照”的大好事,與今人所知“堯時十日並出”爲大災難完全不同,讀者需留意。)這才是莊子所說的“齊物”,超越物之是非,又給萬物以普遍的一視同仁的關懷。而慎到等人的“齊物”,是只求一己的“全而無非,動靜無過,未嘗有罪”,所以他們把目標定在“至於若無知之物”,結果因爲極端利己主義,導致對生命意義的消極否定,“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莊子的“齊物”與之截然相反,揚棄一己小生命的纏縛,去擁抱的是“注焉而不滿,酌焉而不竭”的大生命,莊子才是真正地熱愛生命。唯有這樣熱愛生命的人,才能寫下這樣激情洋溢、回腸蕩氣的文字。哪怕有郭象等注家有意無意地給他抹墨,將他歪曲,終究還是掩蓋不住他原有的光彩,莊子就是“葆光”。

  “葆光”是“道”的象徵,整個一段子綦“吾喪我”的議論,歸之於“葆光”,也就是見“吾”方能“喪我”,體“道”方能“齊物”,莊子要旨在激發人去求“道”,至此,意思才是完整的,論證才是充分的,因此,子綦與顔成子對話到此告一段落,合乎文章內在邏輯。

  讓我們再從頭來回顧一下莊子展開本節文字的層次。

  一、由顔成子見子綦“仰天而噓,答焉似喪其耦”,而發問,引出“今者吾喪我”這個中心論點。

  二、以天籟與地籟、人籟設喻,點出天籟是“吹”,地籟,人籟是“聲”,以“吹”喻“吾”,以“聲”喻“我”,指出“吾”作爲生命本源、本體的永恒性、普遍性及主動性,而“我”作爲“吾”在某時空的體現的短暫性、局限性與被動性。

  三、第一步“喪我”,指出“形我”的荒謬性,遷流不已。欲住不得,聚散無定,哀樂無常。

  四、第二步“喪我”,指出“思我”(意志)的虛幻性,沒有“真宰”,何從了生死?至此,相當於佛教中的破“我執煩惱障”。

  五、第三步“喪我”,指出“思我”(認知)的局限性,相當於佛教中的破“我執所知障”。

  這一步中又細分爲八個部分。

  第一部分,指出所謂“知”只是“成心”,物固有之,何必外求,破“知”之權威性、有用性。

  第二部分,言“道”之“言”,非“道”是“言”,各執己是,故有是非,破“知”之神聖性、神秘性。

  第三部分,彼是方生,是非相對,都非絕對。真“道“爲樞,處於環中,莫得其偶,方能應无窮之是非。以是非都是“道”的體現,故可說都是“道”。以是非都只體現了“道”的局部、某方面,故可說都不是“道”。明白這一點,才算得“道”。執於一面以爲是“道”,是“朝三暮四”式的“勞神明爲一”。破“知”之絕對性、可靠性。

  第四部分,論古之人知之局限性。

  第五部分,論今之人言之局限性。

  第六部分,從“道”由“言”自無至三之例,來說明“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爲是而必有畛的道理。

  第七部分,聖人在認識到“言”的必然局限性後如何立言。此爲“齊物”之示範。

  第八部分,舉堯舜對話爲例,看聖人如何“照之於天”。

  請讀者看看,莊子的文章原來是寫得多麽的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