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者吾喪我 夫大道不稱




 
  【“夫大道不稱,大辯不言,大仁不仁,大廉不嗛,大勇不忮。道昭而不道,言辯而不及,仁常而不周(成),廉清而不信,勇忮而不成,五者圓而幾向方矣。】

  “大道不稱”。《郭注》:“付之自稱,無所稱謂。”《成疏》:“大道虛郭,妙絕形名,既非色聲,故不可稱謂。體道之人,消色聲爾也。”《集解》引宣穎說:“無可名。”《今注譯》:“大道是不可名稱的。”但既說不可名稱,又稱之爲“大道”,這不自相矛盾嗎?“大道”難道不是一種稱謂嗎?“稱”,本意是稱量,測物之輕重。《說文》:“稱,銓也。”《易·謙》:“稱物平施。”孔穎達疏:“稱此物之多少均平而施物之。”《管子·明法》:“有權衡之稱者,不可欺以輕重。”這樣用法,《莊子》中有“爲之權衡而稱之”(《胠篋》)等。“大道不稱”之“稱”,用的就是“稱量”這本義。《尹文子》中多處提到“大道不稱”這句話,作了詳細的解釋。它一開頭就說:“大道無形,稱器有名。名也者,正形者也。形正由名,則名不可差。”這里爲什麽說“形”、“器”而不直接說“物”呢?因爲古人認爲“物”是生命體,包括“形”與“神”兩個部分,“名”只能作用於粗重、低俗的“形”。“名”的作用是“正形”,給“形”以正確定位,以引導物欲向上超脫。“稱器”是對“器”作出定位、評價,採取相應的態度。書中又說:“今親賢而疏不肖,賞善而罰惡,賢不肖、善惡之名宜在彼,親疏、賞罰之稱宜屬我。我之與彼,又復一名,名之察者也。”“稱”就是親疏、賞罰之類。“稱”與“分”相比,都是對“名”的一種反應,但“分”僅是不自覺的感性反應,類似於佛教十二因緣中的“愛”;而“稱”則是自覺採取的行爲,類似於十二因緣中的“取”。凡物必有稱,但“大道不稱”。爲什麽?因爲大道無形,它作爲本體、本源動力,在一切物一切時中體現出來。凡事物都是大道的體現,它又怎麽能對具體事物分親疏、作賞罰呢?“大道不稱”可譯爲“大道不作稱量”。

  “大辯不言”。最大的辨別就是辨“道”。從概念的界定法來說,外延越大,內涵越小。“道”的外延无窮大,內涵就无窮小,因此無可言說,不容置言,不能發表什麽觀點。“知之所不能知者,辯不能舉也。”(《徐無鬼》)這句里的“言”,是動詞,指言說、發表觀點,“大辯不用言說”。

  “大仁不仁”。《說文》:“仁,親也。從人,從二。”這是個會意字,就是指像夫妻二人組成一個家庭那樣的緊密關係。父母與子女由遺傳而建立緊密關係,此爲血緣關係。夫妻之間並非血緣,勝似血緣,此爲親緣。中國古代人們認爲血親關係是社會最基本的關係,人與人之間的其他關係,都亞於這種關係。所以,理想社會就是將這種血親關係加以推廣、發揚。把血緣關係推廣發揚,就是提倡忠、義,把親緣關係推廣發揚,就是仁、愛。“大仁”就是推廣至全社會的親緣關係。如果全社會人與人之間都能像夫妻一樣親密相愛,或能像愛配偶一樣去愛全社會所有的人,那麽,就等於導致家庭親緣關係的消亡。陳鼓應譯爲:“大仁是無所偏愛的”,意思差不多,“大仁不取私愛。”

  “大廉不嗛”。《說文》:“廉,仄也”,本意是狹窄,引申爲不貪多、節儉,又引申爲潔身自好,正直無私。《讓王》篇:“人犯其難,我享其利,非廉也。”《莊子》中一共出現12處“廉”,都是這個意思。

  “嗛”,《郭注》:“夫至足者,物之去來非我也,故無所容其嗛盈。”“嗛”與“盈”對舉,可見“嗛”爲“謙”,少的意思。《成疏》:“夫玄悟之人,鑒達空有,知萬境虛幻,無一可貪,物我俱空,何所遜讓。”成玄英則直接把“嗛”解爲“遜讓”——謙遜、禮讓。但這麽一疏,反而不通了。“知萬境虛幻,無一可貪”,又怎麽會導致“何所遜讓”呢?難道四大皆空之人,就可以把別人的東西看成自己的東西,別人有所施捨,我應該老實不客氣地接受下來,一點感激的意思都不用有?但陳鼓應先生還是接受了《成疏》,把這句話譯爲:“大廉是不遜讓的。”不過他在《今注譯》中,還是引用了另兩家不同的說法。馬其昶:“嗛,與隒同。《說文》:‘嫌,崖也。’謂廉者不自顯崖岸。”李勉:“案嗛應作[口廉],[口廉]字從口,謂口自言廉也,謂大廉不嗛,謂大廉者口不自言其廉以邀譽也,猶如采字作採以示用手採也。然此皆漢後所改易之字,原字應作廉作采,原句應作‘大廉不廉’,與上句‘大仁不仁’句法同,下‘廉’字動詞,謂大廉者不自言其廉也。魏晉注者加口旁作[口廉],又誤作嗛。”兩說中,馬其昶之解似據“行不崖異之謂寬”(《天地》)而來,有一定依據。李勉疑“大廉不嗛”原應爲“大廉不廉”似乎也有理。但他推論“嗛”是“[口廉]”字之誤,缺乏根據。除了他這猜想。其他書中再不見“[口廉]”字,因此,《漢典》中也沒有收錄,可見不能用“采”衍爲“採”來附比。其二,根據“大仁不仁”與“仁常而不周(成)”句呼應關係來看,即使原爲“大廉不廉”,後一“廉”也應與“廉清而不信”中的“信”相應,也不會是“自言其廉以邀譽”的意思。

  以上幾家,對“嗛”不是用通假,就是用衍化來解,都沒看到《莊子》中別處還用了“嗛”字,“嗛”字在先秦的其他文獻中也有出現。而且,他們都沒有把“廉清而不信”句與這句話參照來看。文本其實明擺著,後面五個分句是對前面五個分句的闡釋。不理睬莊子自己的闡釋,捨近求遠去強求出一些解來,注《莊子》到現在,讀者跟著我已見識過不少例子了。

  莊子用“嗛”是在《盜蹠》篇中:“今富人耳營鐘鼓筦籥之聲,日嗛於芻豢醪醴之味,以感其意,遺忘其業,可謂亂矣。”這個“嗛”,楊倞讀爲“慊”,解爲“厭也”。郭慶藩認爲楊注錯了,應爲:“快也”。引了《說文》:“嗛,日有所快。”但我查《說文》;“嗛,日有所銜也。”各本辭書所引《說文》“嗛”條都如此。而且,《說文》“含”條:“嗛也,從口,今聲。”可見“嗛”的本意即“含”,郭慶藩所引有誤。而“嗛”又通假爲“歉”,少的意思。《國語·晉語一》:“商之衰也,其銘有之,曰:‘嗛嗛之德,不足就也……嗛嗛之食,不足狃也。”韋昭注:“嗛嗛,猶小小也。”因爲東西少,不免抱怨,“嗛”又引申出懷恨、隱忍的意思。《史記·外戚世家》:“景帝恚,心嗛嗛而未發也。”但這句里“嗛”不是生怨。上句“耳營鐘鼓筦籥之聲”,“營”通“覮”;迷惑、迷亂的意思。《晏子春秋·內篇諫下》:“夫二子營君以邪,公安得知道哉!”《淮南子·本經》:“目不營於色,耳不淫於聲。”“營”與“嗛”對舉,又有後句“可謂亂矣”,可見這里的“嗛”含貶義。“嗛”有“歉”、“少”義,食物豐盛而吃得反少,楊倞注爲“厭”還是有根據的。我覺得綜合“歉”與“怨”義,可以解爲挑剔、挑挑揀揀。吳方言中還將用筷夾菜、布菜稱爲“搛菜”,搛就含有挑揀的意思。這樣,就與“大廉不嗛”中的“嗛”(qiàn)有了共同點,“嗛”是挑剔、刻薄、峻刻義。這意思,與“廉清而不信”義是一致的。“清”是“水清無魚”之“清”,要求太嚴格、太純粹,叫人受不了。“信”,各注家都解爲“取信”,其實應該通“伸”,意思是發揚、推廣。對己對人正直節儉的要求過了頭,哪怕這些主張是對的、好的,也脫離實際,違拗人心,無法實施,無法推行。這層意思,莊子在以後的篇章中反復加以申明。《天運》篇:“夫孝悌仁義、忠信貞廉,此皆自勉以役其德者也,不足多也。”《徐無鬼》篇中管仲對“絮廉善士”鮑叔牙失之過嚴,不可繼他爲相的一番評價,以及《天下》篇中對墨家的大段分析,都可以看作是“大廉不嗛”的形象注解。如果說“大仁不仁”是對儒家的批評,那麽,“大廉不嗛”就是對墨家的批駁。依此,我將這句譯爲:“大廉不行苛刻。”

  “大勇不忮”。“忮”(zhì),《說文》:“很也。”段玉裁注:“很者,不聽從也。”《尹文子·大道》:“苟違於人,俗所不與;苟忮於衆,俗所共去。”《天下》篇:“不忮於衆”,“忮”是違逆的意思。郭注“勇忮而不成”句:“忮逆之勇,天下共疾之,無敢舉足之地也。”《成疏》:“舍慈而勇,忮逆物情,衆共疾之,必無成遂也。”這註疏都不錯。《釋文》又解爲“害”、“健”,都是節外生枝。害得陳鼓應譯爲:“大勇是不傷害的。”“不傷害”是指“自己不受傷害”還是指“不傷害別人”?這與“勇”又有什麽必然關係?這句話其實應譯爲:“大勇不違逆衆意。”就是大勇者不恃勇而以力服人、強加於人。

  “道昭而不道”。《成疏》:“明己功名,炫耀於物,此乃淫僞,不是真道。”按照這樣的理解,這句話應爲:“道昭而非道。”《莊子》中有這樣的說法。《知北遊》:“所以論道而非道也。”莊子喜歡用“不”字,全書中“不”共有2500個左右,但凡用“不”,都是否定行爲,不用來否定事物的性質。所以,“不”一般都用來修飾動詞,如“不知”、“不違”、“不得”等,難得後面跟的是名詞,如“不仁”、“不材之木”、“不形”等。這些名詞,也帶有行爲性質,在名詞與動詞兩可之間,或說是名詞的動詞化。“不仁”可理解爲“不爲仁”,“不材”是“不成材”、“不形”就是“不見於形”。因此,這里的“不道”的“道”字,也應該帶有行爲的性質,而不是事物的名稱。《莊子》中共有四處“不道”。本節後文“不道之道”,與《徐無鬼》中“彼之謂不道之道”,“不道”都是不著意作爲、不引導的意思。這個“道”,後來寫作“導”,現簡化爲“导”。“不道”就是“无爲”。《人間世》中“凡事若小若大,寡不道以歡成”,“不道”也是“不導”、不作爲的意思,但非褒義,不能解釋爲“无爲”。本句“不道”也應是“不導”、不作爲的意思。從本節後文“不道之道”看,這個“不道”不僅是“不導”,也應是褒義的“无爲”。按莊子的行文習慣,不會在短短幾句話里,使用褒、貶相反的同一個詞。那麽“道昭”就非貶義,不是“炫耀於物”,而是真道昭然於天下。“道昭”也正可以與前文“道隱”相對。“道”既有“隱”,也應有“昭”,無“昭”何來“隱”?“道昭”爲何“不道”呢?此即“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之義。由此看來,基本依循《成疏》的各家之注,都把這句話的意思理解反了。

  “言辯而不及”。“言”之“辯”只是“指”,只是“知”,而不是“得”,不是體證。所以,言辯看上去辨別的是“道”的本質、性質、範圍,其實只能指向。不能深入,更達不到本質。

  “仁常而不周(成)”。這句話,《集解》與《集釋》都作“仁常而不成”。但這幾句排比中,還有一句“勇忮而不成”,按莊子行文重變化的習慣來看,不應該同一字在排比句的相同位置出現。而《郭注》爲:“物無常愛,而常愛必不周。”他不說“常愛必不成”而說“常愛必不周”,可以猜想郭象當時見到的本子是“仁常而不周。”奚侗《莊子補注》引《莊子闕誤》中說:“江南古藏本作‘周’。”陳鼓應的《今注譯》根據這三點改“成”爲“周”,我認爲理由是充分的。最主要的是從句意看,“周”也勝於“成”。“常”字本義爲裙子,這個義項後來爲“裳”字所代。“常”又假借爲古代長度單位的名稱。《周禮·考工記》鄭玄注:“八尺曰尋,倍尋曰常。”這個假借義後來成爲“常”的基本義項,由此引申出常規的意義。《易·系辭下》:“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又引申出舊法的意思。《國語·越語下》:“無忘國常。”韋昭往:“常,舊法。”中國人的觀念是重傳統、尚古的,所以從舊法又引申出永恒的意思。《玉篇·巾部》:“常,恒也。”《書》:“天難諶,命靡常。”又從常規、舊法、永恒等義,引申出綱領、原則、規範的意思。《管子·幼官》:“明法審數,立常備能,則治。”尹知章注:“常,謂五常也。”這里的“常”,應該指的是綱常。在莊子看來,一立綱常,有了系統,同時也就有了局限。仁爲常的局限性。就在拘執子從家族、親緣關係推向整個社會,爲中國幾千年的家天下、門閥制度、宗法體制、裙帶風、師生黨等陋制惡習提供了理論根據。局限就“不周”,不能周行天下。

  “廉清而不信”。前面已經說過。但這個“清”,若不理解爲“太清”,完全作正面解,爲“清正”,這句話的意思同樣成立。因爲“清廉”只能是對自己的要求,“自勉以役其德”,而不能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同樣也會“攖人心”,給社會帶來禍患。

  “勇忮而不成”,就是靠武力征服,是不能成功霸業的,遑論王業。這個思想,在《老子》、《論語》、《管子》、《墨子》、《孟子》、《晏子》乃至《孫子》中都反復論及,可以說是先秦有民本思想的諸子的共識。而《荀子》、《韓非子》、《商君書》及縱橫家流,就是在這一點上與以上諸子分道揚鏢的。所以,先秦諸子也可分爲重文一派與尚武一派,而重文一派或多或少以民爲貴,尚武一派則徹頭徹尾唯王是瞻。這點是很有意思的。歷史的進程中,往往是尚武唯王一派,容易在短期內取得勝利,而重文民貴一派,則要在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後才於最後笑得最好。最近幾百年的歷史,又似乎是“尚武唯王”的“炮艦政策”風頭大健之時,但眼下一些人造的戰爭危機,是不是預示著物極必反,正是勇忮的回光返照,可能要輪到重文民貴的一派來個階段性歡笑了呢?

  這五個排比句,既是理論上的、形而上的,也可以看作是對當時實際有所指,形而下的。結合《天下》篇來看,“道昭而不道”,可能與宋鈃、尹文、彭蒙、田駢、慎到等人的學說相對照,按莊子的分析,他們都把道家理論的一部分執爲全部,結果成爲荒謬。“言辯而不及”,可能指的惠施、公孫龍等;“仁常而不周”,可能指的儒家;“廉清而不信”,可能與墨家相比;而“勇忮而不成”則是指的窮兵黷武的各國諸侯以及當時新興的奉迎諸侯的縱橫家、法家之流。但莊子在這里儘管可能有所指,卻不具體論述所指,這就使“言”保持了形而上的純粹性,可以傳之久遠。這也可以說是莊子用“言”來體現道樞“始得其環中,以應无窮”的本質的一個範例。

  在莊子的觀念中,“道”是圓的,“大道”、“大辯”、“大仁”、“大廉”、“大勇”,都是“道”的體現,因而也是圓的。但對“道”、“辯”、“仁”、“廉”、“勇”的認知、言說,都執於面(左右)、線(倫義)、點(分辯)、迹(競爭〕,故而都是方的。一進入“言”、“知”,就不可避免地向“方”那邊靠攏了。“五者圓而幾向方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