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者吾喪我 古之人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惡乎至?有以爲未始有物者,至矣,盡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爲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爲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虧也。道之所以虧,愛之所以成。果且有成與虧乎哉?果且无成與虧乎哉?有成與虧,故昭氏之鼓琴也;無成與虧,故昭氏之不鼓琴也。昭文之鼓琴也,師曠之枝策也,惠子之據梧也,三子之知幾乎皆其盛者也,故載之末年。唯其好之也以異於彼,其好之也欲以明之。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堅白之昧終。而其子又以文之綸終,終身無成。若是而可謂成乎,雖我亦成也;若是而不可謂成乎,物與我無成也。是故滑疑之耀,聖人之所圖也。爲是不用而寓諸庸,此之謂以明。】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

  《成疏》:“至,造極之名也。湻古聖人甲運智虛妙,雖復和光混俗,而智則無知,動不乖寂,常真妙本。”《今注譯》:“古時侯的人,他們的知識有個究極。”這兩種解,意義上是有差別的。差別在於對“至”怎麽理解。“至”是“造極”,沒有疑義,但“造極”可以理解爲“最高”,也可理解爲“上限”。“最高”是對別人而言,“上限”是對自身而言。成玄英理解爲“最高”,陳鼓應理解爲“上限”。莊子用“至”,有時取“最高”義,如“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人間世》);有時取“上限”義,如“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本篇);要看具體語境而定。但即使取“上限”義,也含有“最高”義。《莊子》中總的來說,“至”是個高度的褒義詞,故聖賢中最高位的稱“至人”。所以,如單用“至”,一般指的是“最高”。本句中莊子用“有所”對“至”加以限定,也證明這個“至”是指“最高”。“有所至”是指某些部分達到了“最高”境界。

  陳鼓應先生把“至”理解爲“究極”——“上限”,是暗藏著“今言”勝過“古知”的意思在。關於這一點,注到後面再詳論。這句話可意譯爲:古代人的思考有的還是達到極高的境界的。

惡乎至?有以爲未始有物者,至矣,盡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爲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爲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

  莊子列舉了三種“古知”,並把它們排列了一下,從中也可以看到莊子的宇宙觀。他認爲無物無封爲“知”之最高,有物無封之“知”等而下之,有物有封而無是非之“知”更等而下之。前面已經說過,莊子認爲,老子哲學的宇宙觀是無物無封,因此,在莊子的思想體系中,是屬於最高等的古“知”,故而,莊子對老子學說極其推崇;但是,他的思想還另有所本。《天下》篇中,莊子于關尹、老聃之後,將自己另立一宗,是別具深意的。

  本段落文字淺顯,易解。“未始”,就是本來沒有的意思,按現代人的理解,則爲“始未”。與“未曾”、“未嘗”一樣,都可以作“曾未”、“嘗未”理解。“封”,就是界限、畛域的意思。

【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虧也。】

  這里所說的“虧”,就是前面“道惡乎隱而有真僞”中的“隱”的意思。但爲什麽這里要說“虧”而不說“隱”呢?因爲本句中的“道”,承上文三種“古知”而下,指的是言說的“道”,而非本然之“道”。本然之“道”是永遠完滿,不生不滅,不可能虧的。而言說的“道”——對“道”的認知,也就是《天下》篇中所說的“道術”,則可能虧。前一段落列舉的三種對“道”的“古知”,不是一點點在“虧”——外延在一點點縮小,內涵在一點點增加嗎?這三種觀點,任一種認己爲是,必定以另二種爲非,是非由此彰也。

  但從前面“道惡乎隱而有真僞?言惡乎隱而有是非?道惡乎往而不存?言惡乎存而不可”句,及《人間世》中“天下有道,聖人成焉;天下無道,聖人生焉;方今之時,僅免刑焉”句來看,莊子認爲“道”隱而是非彰,是近代的事。所以,這句話,不能劃入論“古知”的段落中。這句話的潛臺詞是“今言”比“古知”更不如。

道之所以虧,愛之所以成。

  對“道”的認知虧了,産生了不同的言說之“道”,人們就要在幾種說法中選擇,於是,愛——傾向性就由此而産生了。莊子同時表明,這種傾向性,不是以理性爲基礎的,也不可能以理性爲基礎,因爲理性(知)不能直達“道”本體。傾向性只是由盲目的感情來決定,這就是“喜怒爲用”。“愛”相對於“知”來說,離開“道”本體又更遠。真是“劉郎己恨蓬山遠,更隔蓬山一萬重”。

【果且有成與虧乎哉?果且无成與虧乎哉?】

  難道真的有什麽“愛之所成”與“道之所虧”嗎?難道真的能揚棄所謂的“愛成”與“道虧”嗎?

  這問句還是和前面一樣,第一句是勝義諦,從本質上乃。第二句是世俗諦,從現象上問。

有成與虧,故昭氏之鼓琴也;無成與虧,故昭氏之不鼓琴也。

  各注家都沒有對“昭氏之鼓琴”進行解釋,所以註疏這句話都是想當然的發揮,這里不再贅引。

  “昭文鼓琴”的故事,見於《列子·湯問》,那里“昭文”作“師文”。莊子在本文中只提了一句,不作任何解釋,可見這故事的知名度要高於“朝三暮四”,當時人一聽便懂。

  故事簡譯如下:

  瓠巴鼓琴,能夠使鳥舞魚躍。鄭國的師文聽說了,就放棄家業,到師襄那里去學琴,但學了三年還不會彈。師襄說,你還是回家去幹別的吧。師文放下琴,歎了口氣說,我不是連基本技法都不會,連一首曲子也彈不成。我所關心的不在弦上,也不在聲音上。我現在內心還沒有體悟,就不能通過樂器表現出來,所以不敢放手彈奏。請放我一段時間的假再看效果吧。沒多久,他回來了。師襄說,你琴彈得怎樣了?師文說,得道了,請允許我試試。他彈一首春天的曲子,卻叩響商弦,召來本屬秋季八月的南呂律,忽地一片涼風吹來,草木都結果實了。他又彈秋天的曲子,叩響角弦,激發本屬春季二月的夾鍾律,暖風徐徐地回蕩,草木都開花了。他彈夏天的曲子,叩響羽弦,召來冬季十一月的黃鍾律,又是降霜又是飄雪,水都結冰了。他彈冬天的曲子,叩響徵弦,激發夏季五月的蕤賓律,赤日炎炎,厚厚的冰層立刻化開。到曲終時,他彈奏宮弦,又扣響其他四弦,於是和風吹拂像在歡舞,美麗的雲彩隨風浮動,甘露從天而降,甜泉自地湧出。師襄按著心口高興得跳起來,說,太少見了,能像你這樣彈琴的啊!雖然師曠奏清角、鄒衍吹律都很出色,但還是比不上你啊!

  在張湛的《列子注》中,又補充了師曠奏清角,鄒衍吹律這兩段小故事。“師曠爲晉平公奏清角,一奏之,有白雲從西北起;再奏之,大風至而雨隨之;三奏之,裂帷幕,破俎豆,飛廊瓦,左右皆奔走,平公恐伏。晉國大旱,赤地三年。”“北方有地,美而寒,不生五穀,鄒子吹律暖之,而禾黍滋也。”師曠與鄒衍也是不得了的,也都能通過奏樂影響氣候變化。但他們與師文比起來,程度上還要差一截。所以師襄又說:“彼將挾琴執管而從子之後耳。”

  從這些故事,可以看出,中國古代對抽象的音樂非常崇拜,將聲律與天象相配,認爲“得聲者,或吉或凶也”(張湛《列子注》)。怪不得禮樂相提並論。樂爲儒家六藝之一,孔子聞韶樂三月不知肉味;而莊子在本章中以天籟喻“道”。從師文彈琴過程看,他認爲春秋冬夏,道有所虧,所以他要彈琴來加以改變。春天開花不結果,他招來涼風,使草木結實。秋天結果不開花,他招來暖風,使草木發榮。夏天太熱,他降下霜雪,使水結冰。冬天太冷,他讓炎日高懸,叫堅冰立融。到曲將終了時,“命宮而總四弦,則景風翔,慶雲浮,甘露降,澧泉湧”,這就非人間平常所有的自然和融景象,“道”沒有所“虧”,“愛”也就役有什麽可“成”,達到這個境界,師文就不鼓琴了。師文鼓琴,因爲有所“愛”,“愛”有所可“成”。一旦體證到“道”本無虧,就再無必要有特意的作爲了。

  這兩句里的“成與虧”,與上面句子里的“成”、“虧”,意思完全一樣,指的是“愛成”與“道虧”。莊子行文思路清晰,一點沒有突轉與跳躍。只要順著莊子的文章老老實實讀下來,即使不瞭解“昭文鼓琴”的故事背景,也能估摸個八九不離十。但歷來注家卻都依《郭注》,把“成與虧”理解爲聲音的成虧,所謂“彰聲而聲遺,不彰聲而聲全”,這話的意思,他們自己都疙疙瘩瘩說不明白。但要否定他們的臆測,倒要費幾倍的口舌。因此,《莊子》難懂,閱讀障礙不是莊子所設,而是注家們所爲。這就像讀外國文學名著的蹩腳中譯本,常會使人産生誤解,怎麽這類文字也會天下聞名?

【昭文之鼓琴也,師曠之枝策也,惠子之據梧也,三子之知幾乎?皆其盛者也。故載之末年。】

  這段話,歷來是越解越讓人懵懂。“枝策”是什麽?司馬彪注爲:“枝,柱也;策,杖也。”崔譔根據這個注,解爲:“舉杖以擊節。”也就是用木杖打擊拍,似乎是古代的打擊樂。“據梧”呢?司馬彪注“梧”爲“琴”,崔譔也從其說。郭象大膽假設,推翻了兩家之說:“夫三子者,皆欲辯非,已所明以明之,故知盡慮窮,形勞神倦,或枝策假寐,或據梧而瞑。”“枝策”變成拄著木杖打瞌盹,“據梧”變成靠著梧樹睡大覺。靠著梧樹睡大覺還勉強說得過去,拄著木杖打瞌盹,卻是要有點本事,非師曠而莫之能爲。大概郭象覺得因此說“三子之知幾乎?皆其盛者也”,就有充分理由了,你倒拄著木杖打瞌盹試試?可是,柱杖瞌盹,靠梧樹睡覺,又怎麽和“昭文之鼓琴”相提並論呢?這個郭像是不管的。成玄英覺得郭說太牽強,就來彌補:“師曠,字子野,晉平公樂師,甚知音律。支,柱也;策,打鼓枝也,亦言擊節枝也。梧,琴也。今謂不爾。昭文已能鼓琴,何容二人共同一伎。況檢典籍,無惠子善琴之文。而言據梧者,只是以梧几而據之談說,猶隱几者也。几,盡也。昭文善能鼓琴,師曠妙知音律,惠施好談名理,而三子之性稟自天然,各以己能,明示於世。世既不悟,己又疲怠,遂使柱策假寐,或復憑几而眠,三子之能咸盡於此。”“枝策”是打節拍,“據梧”變成了憑梧几而談。但他還是要他們打瞌盹。不過一個是撐著打節拍的小棒瞌睡,一個是趴在几上小憩,也許比郭象描述的睡姿稍舒適些。我弄不懂他們從哪一點上看出“枝策”與“據梧”里有打瞌睡的暗示?如果莊子當時著文真有這層意思,那他一定能預計到數百年後有郭、成這樣的大聰明人出世,否則誰能看得出來呢?

  從《成疏》中可以看到,解“梧”爲“琴”,是當時流行之說,因爲古琴多是用梧桐木制的。而指“梧”爲“几”,則是成玄英的發明。他的根據是,莊子既然說了昭文善彈琴,就不會再說惠子善彈琴,況且沒有惠子善琴的記載。先說後者實不足爲憑。經秦始皇焚書坑儒,古籍嚴重失散,少掉一點惠子善琴的佐證,又有什麽希奇?何況佐證在《莊子》中就有。《德允符》中莊子對惠子說:“今子外乎子之神,勞乎之子精,倚樹而吟,據槁梧而瞑。”“槁梧”,乾枯的梧木,就是琴的代稱。爲什麽這麽說?歷史上有“焦尾琴”的故事可以爲證。《後漢書》記載:“吳人有燒桐以炊者,(蔡)邕聞火烈之聲,知其良木,因請而裁爲琴,果有美音,而其尾猶焦,故時人名曰‘焦尾琴’焉。”因此還有用“焦桐”指稱好琴的。由此可見,梧桐木制琴是先要經過乾燥的,故稱之爲“槁梧”。但劉師培卻根據這一句話,認爲“梧”是樹。他說:“‘槁梧’與‘樹’並文,似非樂器。……《天運》篇云:‘倚於槁梧而吟。’亦非琴與瑟也。”另外,劉武與嚴靈峰,也根據這一句話,把“倚樹”與“據梧”看成一件事。陳鼓應依這幾家說,把“據梧”注爲“據梧樹”。然而,他們都沒看到,正是“槁梧”與“樹”並文,說明它不是樹。首先,“樹”是總名,“梧”是分名,總名與分名不能構成並舉關係,這點古人是很清楚的,莊子尤其不會犯這種錯誤。如果莊子要說惠子倚靠一般的樹木,這句話應爲:“倚樹而吟。據木而瞑。”如莊子指特稱的樹木,這句話可爲:“倚柳而吟,據梧而瞑”哪怕就是指的一種梧桐樹,莊子也可以說:“倚桐而吟,據梧而瞑。”其次,莊子特別在“梧”字前加了個“槁”,說明非一般梧樹。爲什麽非得槁梧才可“據”呢?可見“槁梧”是特稱,是一種東西的代稱。再者,“倚”“據”“槁梧”之時,都離不開“吟”。彈琴時才吟唱,彈得入神時閉起了眼睛,這不是很生動形象嗎?

  《莊子》中還有幾段文字,可作“槁梧”是“琴”的佐證。《山木》篇:“孔子窮于陳蔡之間,七日不火食,左據槁木,右擊槁枝,而歌猋氏之風。”《讓王》:“孔子窮于陳蔡之間,七日不火食,藜羹不糝,顔色甚憊,而弦歌於室。……弦歌鼓琴,未嘗絕音。”可見“左據槁木,右擊槁枝”,就是“弦歌鼓琴”的形象,“槁木”自然就是“琴”的代稱,“據槁木”就是“據梧”,也就是彈琴。

  “據梧”是彈琴,那麽,“枝策”是什麽呢?其實,“枝策”也是鼓琴。從“左據槁木,右擊槁枝”句看,古時彈琴,左右手有明確分工。《列子》中說師文學琴,有“柱指鈎弦,三年不成章”句。“柱指”應爲“擊槁枝”,“鈎弦”應爲“據槁木”。將“柱指”與“擊槁枝”聯繫起來看,似是按弦的動作,按在靠近弦柱之處,莊子以“枝”來代稱。也可能是用短棍撥弦。我近見韓國民族樂器中,有似古琴者,乃一手按弦,一手用短棍彈撥。這種演奏法,很可能是從古中國傳過去的。“策”,本義是馬鞭。從馬鞭高高揚起的形象,引申爲古代漢字筆劃中的“挑”。漢代崔子玉《八法陰陽遲速論》:“策筆者,搶鋒向上爲遲澀,回鋒仰策是峻疾。”可見直到漢代,“策”爲“挑”義還常見。所以,這里“策”即“挑”,爲“鈎弦”的代稱。“枝策”就是“柱指鈎弦”,就是“左據槁木、右擊槁枝”,就是鼓琴。從這角度來解李商隱詩句:“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一弦一柱”即爲“一挑一按”,是動態地奏瑟。在奏瑟過程中“思華年”,比默默看著錦瑟弦柱回想往事要生動得多。也可以想見,直到李商隱時代或許弦柱還是動態的,是鼓琴奏瑟的代稱。

  《列子》中稱師曠是“奏清角”。“清角”就是琴。《初學記》:“古琴名有清角。”注:“黃帝之琴。”但也許古琴得名“清角”,正與師曠有關。《韓非子·十過》:“(晉平公)反坐而問曰:“音莫悲於清徵乎?”師曠曰:“不如清角。”可見師曠善奏清角之音,正與《列子》中說相符。綜上所說,莊子豈但是說“二人共同一伎”,實在是說“三人共同一伎”,只不過後面用“枝策”、“據梧”來代稱“鼓琴”,以求文字變化錯落而已。這種代稱的修辭手法,在先秦諸子的文章中是很常見的。如《孟子》:“爲肥甘不足於口與?輕煖不足與體與?”我不明白諸家爲什麽寧可強辭奪理,卻不朝這條路上去想一想?

  順便回答在《逍遙遊·題解》中說到的齊思和的質疑,莊子怎麽會把同時代人列入古賢之列?其實,在莊子心目中,二百多年前的老聃與孔丘都不算是古人,昭文、師曠怎麽會是古人呢?而且,這三個人不過是在鼓琴方面有特長,拿來作個比方,也不是什麽道德超群的賢人。“古賢”云云,只不過是齊思和先生在沒弄清莊子文意的情況下,妄加到這“三子”頭上的帽子。自己給人套錯了帽子,反過來問,莊子怎麽給惠施戴上這樣一頂帽子?這種論證法,是有點滑稽的。但看多了郭象等更可笑的表演,也不以爲怪了。

  “三子之知幾乎?皆其盛者也,故載之末年。”此句,陳鼓應依武廷緒、釋德清、林雲銘之說,改爲:“三子之知,幾乎皆其盛者也,故載之末年。”他認爲,“若依郭注斷句,則前後兩句意義重復。”但“幾乎皆”就不重復了嗎?其實,只要在“幾乎”後加問號而不是逗號,“意義重復”問題就不存在了。

  這三個人的(琴藝)知識算到頂了吧?他們都是這一行登峰造極的人,所以享譽終身。

  “載之末年”,陳鼓應先生列了三種解:(一)流傳於後世。(二)從事此事業終身。(二)載譽於晚年。陳先生認爲(二)、(三)說皆可通,我從之。

【唯其好之也,以異於彼。其好之也,欲以明之。】

  只是他們所喜歡的,和別人不同。因爲他們自己很喜歡,所以想拿來教授、灌輸給別人。

  孔子說:“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顔淵》)莊子認爲這樣行事,就要出問題了。“故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者,是以大亂。”(《胠篋》)應該是己所欲者,也勿施於人。己欲立而不立人,己欲達而不達人。只有人欲立而立人,人欲達而達人,人之所欲,方施於人。“其好之也,欲以明之”,在莊子看來,是幼稚而徒勞的。

【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堅白之昧終。】

  不是能弄懂這一套的人,卻硬要使他們明白,結果只能在表面文章上糾纏不清。

  “以堅白之昧終”,《釋文》引司馬彪說:“謂堅石白馬之辯也,又云公孫龍有淬劍之法,謂之堅白。”崔譔同其說,又說:“或曰:“設矛伐之說爲堅,辯白馬之名爲白。””可見他們都沒有讀過《墨子》與公孫龍的《堅白論》。陳天啓是讀過《堅白論》的,所以他說:“謂惠子終身迷堅白之說。”因爲歷來認爲惠施與公孫龍同屬r一家,爲名家,所以“堅白”之辯爲名家專利,非惠施莫屬。但是,既然前面列舉二子,這里怎麽變成單挑惠施一個了呢?可見他也太心急了些。其實,就像前文“指”、“馬”一樣,“堅白”也是當時一個流行概念。《墨子·經說下》:“于石一也,堅白二也。”“堅白”之說的提出比公孫龍早得多。《莊子》中有多處說到“堅白”,固然也說惠施“子以堅白鳴”,但更明確指出,此說源自楊墨。“駢於辯者,累瓦結繩,竄句遊心于堅白同異之間,而敝跬譽無用之言,非乎?而楊墨是已。”“堅白同異”莊子常連用,說明“堅白”指的是表面現象上的分辨。“堅白之昧”,就是昧于“堅白”,糾纏在表面現象上,無法領會其實質。

【而其子又以文之綸終,終身无成。】

  這句就注得更好玩了。郭象注“其子”爲“昭文之子”。因爲後面有個“義”,是昭文的略稱。《郭注》既出,各家差不多都認“其子”爲“昭文之子”。他們也不想一想,前面羅列三子,這里怎麽突然冒出個昭文的兒子來?好像莊子與當時的讀者對昭文的兒子都非常熟悉,所以他突然跳出來亮相根本用不著打招呼。王夫之認爲這樣解不妥,就把“其子”改爲“其徒”,把“文”改成“繁文”。“綸”,崔譔注爲“琴瑟之弦”。《郭注》爲“緒”,就是傳統。“綸”通常指比絲粗的線繩,《禮記·緇衣》:“上言如絲,其出如綸。”又從此義引申爲經綸,布的經線,《易·系辭上》:“故能彌綸天地之道。”孔穎達注:“綸謂經綸牽引。”又有把“經綸”理解爲理絲編繩,《易·屯》:“雲雷屯,君子以經綸。”總之,把“綸”理解爲傳統還是較順的。“文”,解爲“繁文”似也有據,因爲“彼非所明而明之”,囉里囉嗦在所難免。就像我現在以幾十倍的文字辯正莊子原意,還不知能否達到目的。但自弄清楚三子都以鼓琴爲長,把“文”解爲“昭文”就沒有障礙,不必再舍近而求遠。關鍵在“其子”,說是昭文之子莫名其妙,其徒也很勉強。從原文看,“其子”應就是前面的“三子”。這三個人都守著由昭文開創的傳統到死,一輩子沒有成功。這“成”是指他們想以其所好而明彼,就是想把他們自認爲證到的“道”發揚光大。這樣解釋,不是一氣貫通,一目瞭然嗎?因爲各家沒有把莊子爲什麽羅列三子的理由搞清楚,所以就想不到這條路上去。

  還有一個問題,《莊子》中有幾處出現“其子”,都是某人的兒子的意思,如“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養生主》),“厲之人夜半生其子”(《天地》),“爲人父者必能詔其子”(《盜蹠》),“不馮其子”(《則陽》),“親父不爲其子媒”(《寓言》)等,爲什麽說這里的“其子”是“其三子”之義呢?一則,因爲解爲“昭文之子”於義欠通。二則,莊子對“其子”用法不見得有這樣嚴格,除了“他的兒子”之義,不允許有別的意思。如“吾子”,在《莊子》中,一般是第二人稱尊稱,相當於“您”。如《徐無鬼》:“黃帝曰:‘夫爲天下者,則誠非吾子之事。雖然,請問爲天下。’”但就在同一篇中,子綦的幾句話,“爲我相吾子,孰爲祥?”“吾子何爲以至於是極也。”“吾所與吾子遊者,遊於天地。”“殆乎!非我與吾子之罪,幾天與之也。”其中“吾子”,都是指的“我的兒子”,與“您”之義有天壤之別。“吾子”尚且如此,又何必拘泥於“其子”,還應以語境爲准。

【若是而可謂成乎?雖我亦成也。】

  像這樣可以說是成“道”了嗎?那麽。雖然像我這樣的凡夫俗子,一樣也可算成“道”了。

  這句話就是前文“夫隨其成心而師之,誰獨且无師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與有焉”的意思。

若是而不可謂成乎?物與我無成也。

  像他們那樣都不能算是成功嗎?那麽,世間萬物與我,都沒有什麽成功可言了。

  這兩句詰問,還是與前面一樣,第一句從“道”的角度發問,第二句從物的角度發問。因此,我把第一句中的“成”譯爲“成道”,而把第二句中的“成”譯爲“成功”。

【是故滑疑之耀,聖人之所圖也。】

  “滑(gǔ),司馬彪訓爲“亂”。《莊子》中確有這樣的用法,如“趣舍滑心”(《天地》)。但是,這“滑”也可反訓爲“治”。《繕性》篇:“繕性於俗,學以求復其初;滑欲於俗,思以求致其明。”“滑欲”與“繕性”並舉、顯見“滑欲”是“治欲”而不是“亂欲”。《釋文》:“滑,音骨,崔云,治也”。

  這里,解爲治疑也較通,但《今注譯》認爲“滑”爲“亂”,但怎麽解釋這句話,又分對立兩說:

  (一)釋德清說;“滑疑之耀者,乃韜晦和光,不衒己見之意。言光而不耀,乃聖人之所圖也。”

  (二)迷亂人心的眩耀,乃是聖人所要摒去的。蔣鍚昌說:“‘圖’借作‘啚’,《說文》:‘嗇也。’……此謂辯說之炫耀,乃聖人之省嗇也。下文‘不用’二字即承此‘圖’而言。可證‘圖’即省嗇或不用之義。”聞一多說:“‘鄙’古只作‘啚’,校者誤爲‘圖’字,遂改爲圖也。”馬敘倫說:“圖借爲否。”

  陳鼓應先生斟酌後從第二種意見。而我覺得,只要將此“滑”訓爲“治”,句義就很通順,毋庸通假。通假一用,難免張冠李戴,須慎之又慎。我的譯文爲:“故而,只有像消除疑雲的光芒那樣的道理,才是聖人所希望得到的。”爲何這麽說?

爲是不用,而寓諸庸,此之謂以明。

  因爲這道理本沒有特意的傾向,所以能適應各種現實常態。這才叫通過說理讓別人明白。

  “滑疑之耀”,針對別人的疑問作出的回答。彼有疑,說明彼有“欲明”之要求。彼欲明,彼就可能成爲“所明”,而不是被強按牛頭喝水的“非所明”。凡夫“欲以明之”的積極性只在自以爲得“道”者這一邊,結果事倍而功半。還可能引起紛爭,適得其反。聖人以接受方的要求爲轉移,看上去顯得被動,但兩個積極性相結合,才可能真正傳道。佛經絕大部分是佛因問而講,就是這個道理。當然,別人有疑問,你還要有本事解答清楚,這要求你肚子里真有貨。聖人的脾氣是學以致用,這點莊子也不反對。但他提出要用得恰到好處,悠著點,別太心急要顯寶,不要吃力不討好。《人間世》中孔子對顔淵說的道理,即如此。

  請讀者看看,這樣理解,是否比《今注譯》中所列兩種說法要更加通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