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者吾喪我 勞神明爲一




 
  【“勞神明爲一,而不知其同也,謂之朝三。何謂朝三?狙公賦芧,曰,朝三而暮四,衆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衆狙皆悅。名實未虧,而喜怒爲用。亦因是也,是以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鈞。是之謂兩行。】

【勞伸明爲一,而不知其同也,謂之朝三。】

  什麽叫“勞神明爲一”?就是費心思去說明世界的統一性。“勞神明爲一”,與“知通爲一”,有本質的差別。差別從何而來?要弄清這一點,先要弄清這句話的確切含義。

  《成疏》:“勞役神明,邂逅言辯,而求一者”,把“神明”視作一個詞。《今注譯》:“神明:猶精神(林希逸說);指心思、心神。”

  《莊子》中確有把“神明”作爲一個詞來使用的地方,如《天道》:“天尊地卑,神明之位也。”《知北遊》:“今彼神明至精,與彼百化物已,死生方圓,莫知其根也。”最多的是《天下》篇,有四句:“配神明,醇天地。”“寡能備於天地之美,稱神明之容。”“澹然獨與神明居。”“天地並與,神明往與,芒乎何之,忽乎何適?”但這些地方的“神明”,都是“神靈”的意思。先秦時,把“神明”作爲一個詞來使用,都是指的“神靈”、“神祇”。如《易·說卦》:“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韓非子·內儲上》:“吏乃皆悚懼其所,以君爲神明。”若說《莊子》首創用“神明”指“精神”、“心思”,也只有此句一例。而《莊子》中在其他地方提到人的精神,只用“神”一個字。如《逍遙遊》:“其神凝,使物不疵癘,而年穀熟。”《養生主》:“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視。官知止而神欲行。“神雖王,不善也。”《德充符》:“今子外乎子之神,勞乎子之精。”《在宥》:“屍居而龍見,淵默而雷聲,神動而天隨。”“抱神以靜,形將自正。”“女神將守形,形乃長生。”等等。由此可見,說這里的“神明”是指人的“精神”、“心思”的特例,缺乏依據。

  其實,莊子在此並未破例。“神”是一個詞,名詞,指“精神”;“明”是一個詞,動詞,“使人明白”的意思。莊子在這句里用“明”,而在“唯達者知通爲一”及下句“而不知其同也”中用“知”,就是爲了點明,“勞神”的目的在於“明”,是使別人明白,教育、說服別人。這個“一”,就是我認識到的真理。“爲一”,就是“與我爲一”,讓別人接受我認識到的真理。哪怕動機是百分之百的純潔,認識到的真理是百分之百的正確,在將這“一”推己及人,廣而行之的過程中,還是可能産生偏差。“失之毫釐,差之千里”,甚至會導致與動機截然相反的可怕的後果。

  關於這種“好心辦壞事”、動機與效果悖離的現象,《莊子》中有很多論述,各注家也多多少少注意到了。但認識還有盲區,影響了對《莊子》奧義的理解。

  盲區一:“勞神明爲一”,就是指儒墨兩家。

  儒墨兩家固然“以仁義攖人之心”,是“勞神明爲一”,但“勞神明爲一”何止這兩家。更有慎到彭蒙“齊萬物以爲首”,要人向“无知之物”看齊,以“无知之物”取代“道”,也是“勞神明爲一”。鑒於郭象提出“齊大小、泯是非”,閹割莊子提倡的積極求“道”的精神,使這種“勞神明爲一”千百年來一直被誤認爲是莊子的核心思想,所以尤其要與慎到的“齊物”劃清界限。

  盲區二:反對“勞神明爲一”,就是“泯是非”,“棄知去己”。

  莊子明確指出,“勞神明爲一”的反面是“知通爲一”,“知其同”,不是絕對的“棄知”。“勞神明爲一”的錯誤實質不在“勞”,而在“明”,錯在要把別人的認識都統一到自已的立場上來。此“爲一”,依佛教說法即“假爲一”,是在“物”的層面上“爲一”;而“知通爲一”,則是在“道”的高度上“爲一”。不能潑髒水把澡盆里的孩子一起倒掉。反對從“物”一方立場出發的知性,不是反對求知的本身。“道”儘管最終只能由悟而“得”,但開始也可以由“知”入門,“知”也是進入“道”的一條重要的途徑。莊子對於“知”的局限性的種種論述,只不過要提醒人們,不要以爲踏上通向“道”的途徑,就已經深入到“道”的堂奧神秘之處了。就像佛經中說的,一切修行的方法,都不過是渡河的船。到了對岸,就要登陸棄船。認船爲彼岸,或到岸不肯棄船,或上了岸還把船扛著走,都是很愚蠢行爲。但如果認爲既然到岸要棄船,那就乾脆不上船;或者認爲既然此岸彼岸都是岸,那就乾脆取消渡河,這就更蠢了。從慎到至郭象,就是把這些“更蠢”的話,說得玄而又玄,好像很有哲理色彩,以此來迷惑人。居然糊弄世人兩千多年,應該到了澄清的時候了。

  盲區三:“知通爲一”,就是“无爲”,就是“不用”,就是什麽事也不做。

  這是對“无爲”、“不用”的本義的嚴重曲解。莊子說“无爲”、“不用”,不是什麽事都不做,而是不以己見去攖人心。前引《天地》篇中“大聖之治天下也”云云,是對“不用”,“无爲”之義的極明白的詮釋。莊子在不同的篇章,從不同的角度,反復闡明了這一點,且待以後注到時再詳論。本來應該沒有什麽疑義,但自從被郭象注成消極固守、袖手不幹的意思後,千百年來,竟都照著郭象的調子唱,將莊子的諄諄教誨、良苦用心,棄之如敝履,這種集體無意識的異化,真讓人覺得傷心,又感到可怕。莊子在本章前文中說:“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使其自已”不就是一種“爲”嗎?老師教學生,但學生學到多少知識,畢竟要他靠白己努力。老師不能代學生完成學業,從這個意義上說,老師是“无爲”、“不用”;但老師教課這一行爲,不就是“爲”與“用”嗎?不能說學業歸根結底是由學生自己完成,就得出結論,老師其實是不需要的。反對老師的“有爲”,只是反對填鴨式教育、八股教育,並非否定教育本身。

  “勞神明爲一”,莊子稱這種思想方法爲“朝三”,引述了“朝三暮四”的故事。“朝三”的意思,就是取這種思想方法的人,如同猿猴一樣,執於片面,以“朝三暮四”爲非,以“朝四暮三”爲是。但莊子說這個故事,並不僅限於說明這一點,更重要的是昭示聖人如何在“知通爲一”的認識基礎上發揮主觀能動作用。

何謂朝三?狙公賦芧,曰,朝三而暮四,衆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衆狙皆悅。名實未虧,而喜怒爲用。

  “朝三暮四”的故事,又見於《列子·黃帝》,比本章所記要詳細些,引如下:

  “宋有狙(jū,猴子)公者,愛狙,養之成群。能解狙之意,狙亦得公之心。損其家口,充狙之欲。俄而匱焉,將限其食,恐衆狙之不馴於己也,先誑之曰:‘與若芧(xù,橡實),朝三而暮四,足乎?’衆狙皆起而怒。俄而曰:‘與若芧,朝四而暮三,足乎?’衆狙皆伏而喜。物之以能鄙相籠,皆猶此也。聖人以智籠群愚,亦猶狙公之以智籠衆狙也;名實不虧,使其喜怒哉。”

  在注《逍遙遊》“列子禦風而行”句時,我已分析過《列子·黃帝》篇,認爲全篇圍繞“神”來展開,分幾個層次,“朝三暮四”故事歸在“用神”這一層次中。將這段文字引來,可以有助於對“喜怒爲用”的理解。

  《成疏》:“名既不虧,實亦無損,而一喜一怒,爲用愚迷,此亦同其所好,白以爲是,亦猶勞役心慮,辯飾言詞,混同萬物,以爲其一。因以爲一者,亦何異衆狙之惑耶?”

  《莊子解》:“喜則見同,怒則見異,又豈能固有其知乎?亦因彼此之適然者而挾之不舍。故用亦可寓也,不可執也。執則亦勞神明爲一,而不知通於大同也。”

  《論釋》:“夫推論至極,還與本語不殊,刻爲當然,實無由然之理,此所謂‘名實未虧’;世人皆謂能推能刻者爲智,不能推刻者爲愚,此所謂‘喜怒爲用’,人之迷也,固已久也。”

  《今注譯》:“名和實都沒有改變而猴子的喜怒卻因而不同,這也是順著猴子主觀的心理作用罷了!”

  《現代版》:“朝三暮四,朝四暮三,其間並無是非得失,原是同一回事。群猴不懂,憤怒啦愉快啦白費精神罷了。”

  “喜怒爲用”不應理解爲“被利用”。看了《列子·黃帝》中的這段話,讀者便可明白,這故事重點不在衆狙的愚惑,而在狙公的智慧。“朝三暮四”與“朝四暮三”,是狙公根據以往對狙的習性的瞭解,事先設計好的方案。狙的習性,並非一定喜歡“朝四幕三”而反對“朝三暮四”,只是第一次聽到要限食,就一定會表示反對。而只要狙公把早晚的數位對換一下,它們就覺得反對意見被接受了,因而高興起來。列子通過這個故事,說明世人對本質真理的認識其實相當有限,就像衆狙對數位的概念其實相當有限一樣。要行“道”,又要滿足世人的欲望,若通過提高世人認識水平的方法來達到目的。幾乎是不可能的,有時還會適得其反,但只要能掌握世人的心理,善於誘導,卻往往能收到奇迹。這就是“名實未虧,而喜怒爲用”,“爲用”,也即爲我所用。爲誰所用?爲達者所用。莊子引用這個故事,就是形象地詮釋“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等語的意義。即爲達者的處世策略。

  與這故事意義相近的《列子·黃帝》中的“飼虎者語”,被用在《人間世》中,也可以作爲莊子意圖的一個佐證。

  自然,最有力的證據還在本段的上下文中,且看——

亦因是也,是以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鈞。是之謂兩行。

  也就依照這樣,聖人才能調和是非,使它們止息在不停運轉的天鈞上。這就叫兩行,是也可行,非也可行。

  “亦因是也”,各家標點都歸入上句。其實歸上去是畫蛇添足,所以《今注譯》把這句活略去不譯,而《現代版》則譯爲“獼猴也是只顧早餐不顧晚餐,堅持片面的觀點啊!”這樣譯,更見其在上句中爲蛇足。

  而歸入下句中,非但不是多餘的,且還包含很重要的資訊。“亦因是也”,是聖人和是非的前提。“是”指的就是“名實未虧,而喜怒爲用”。這是個嚴格的限定,一定要“名實未虧”。莊子對名實問題也是非常重視,有堅定的原則立場的。他明確提出:“名者,實之賓也。”在名實關係中,以“實”爲第一性,爲根據。而其他關心名實關係的各家,如儒家,主張用先驗的“仁”,以正名的手段去糾實,把周禮作爲不變的衡量標準;墨家則主張用“義”,以糾實的手段去應名,把事理作爲不變的衡量標準。名家要揉合儒墨兩家,但基本傾向于儒家的思路。這三家,注意力都在“名”上。莊子的立論水準線要明顯高於這三家,而且,莊子以“道”爲實,不像儒墨名三家以物與事理爲實。莊子正是針對先秦許多學派奉“道”之“名”而違“道”之“實”,或把“知”、“言”、“物”、“此”誤認爲“道”,才著書立說,提出“吾喪我”,以傳道解惑。如果莊子對名副其實、名實未虧這條原則都無所謂,他還要寫《莊子》幹什麽呢?因此,郭象借注《莊子》的名義,來販賣“天地者,萬物之總名也;天地以萬物爲體“這樣的“損名實”、“亂名實”的私貨,對之,是不能調和的。在名實問題上的大是大非,是不能休的。前面在批判郭象時,我覺得白己動了感情,好像與“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超然態度相違,心里有點不踏實。看到這里,我覺得自己的激動還是情有可原的,莊子不會笑話我的。我想,我與郭象的分歧,不是“朝三暮四”與“朝四暮三”的分歧,未知讀者以爲然否?

  “天鈞”,《成疏》爲“天然均平之理”,是錯的。《釋文》:“本又作均,崔云:‘鈞,陶鈞也。’”陶鈞,就是制陶器的旋轉輪。取陶鈞爲喻,來闡述抽象的道理,源自《墨子》。《非命上》:“言而毋儀,譬猶運鈞之上,而立朝夕者也。”墨翟說,言說論辯要有標準、規則,這就是邏輯。言如果沒有規則、標準,就好像把早晨與黃昏的標記刻在不停轉動的陶鈞盤上。這是指的日晷。日晷中央是一根直立的棒,底座是個圓盤,上面有刻度。棒的投影隨著太陽位置的移動而偏轉,投到哪個刻度,就表示是什麽時候。如果底盤在不停轉動,刻度就失去了記時的意義。莊子是反其意而用之。“始卒若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天均者,天倪也。”(《寓言》)開始與結尾,起點與終點,像個環似的接起來,沒有什麽先後次序,這就叫天鈞。莊子把“道”的層面喻爲動態,把“物”的層面喻爲靜態。從靜態看來絕對不變的標準與次序(規則),從動態看來都只有相對意義,都是相通同一的,因此,靜態的標準、次序(規則),到了動態都止息了。“休”是“止息”義。

  “兩行”,在這句話中像是個專有名詞,但莊子又未作解釋。查《引得》,《莊子》中凡用“兩”處,都具體有所指。如“天无爲以之清,地无爲以之寧,故兩无爲相合,萬物皆化”(《至樂》);“至陰肅肅,至陽赫赫,肅肅出乎天,赫赫發乎地,兩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田子方》);“趣物而不兩;不顧于慮,不謀於知”(《天下》)。尤其是“不兩”,看上去也像個專用名詞。《郭注》:“物得所趣故一。”《成疏》:“意在理趣,而於物無二也。”《今注譯》:“趣物而不兩:隨物而趨不起兩意。蔣鍚昌說:‘趣物而不兩,即將萬物一視同仁,而不分別之意。’”衆說紛紜,各逞其意,卻獨不見莊子緊跟在後面的解釋:“不顧於慮,不謀於知。”“不兩”其實就是兩個“不”。莊子當時已用起了縮語修辭。從“兩无爲”等語來看,這樣解釋是有根有據的。因此,此處“兩行”也是個縮語。莊子並不是未作解釋,而是解釋在前面,此處爲歸納。從前面讀下來,兩者當指“是非”(即“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無疑。故在兩行後,我加上“是也可行,非也可行”(即“朝三暮四”可行,“朝四暮三”也可行)句。《集解》:“物與我各得其所,是兩行也。《今注譯》:“兩行:兩端都可行,即兩端都能觀照到。”意思差不多,但也可見他們對“兩行”的確切含義沒有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