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者吾喪我 故爲是舉莚與楹




 
  【“故爲是舉莚與楹,厲與西施,恢恑憰怪,道通爲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凡物无成與毀,復通爲一。唯達者知通爲一,爲是不用,而寓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適得而兒矣。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謂之道。】

【故爲是舉莚與楹,厲與西施,恢恑憰怪,道通爲一。】

  這句話緊承上句而來,用爲上句舉例說明。“故”表示之間有因果聯繫,本句是爲上句舉例說明。

  “莚”(tíng)中,司馬彪解作“筵”,屋梁;楹是屋柱。郭象據此說,注爲“夫莚橫而楹縱”,是縱橫的差異。俞樾認爲此解不對。他據《說文》;“莚,莖也”,認爲“屋梁之說初非本義”。“莚者言其小也,莚楹以大小言。”俞說顯然比司馬彪、郭象之說有根據,因爲“縱橫”與“然”沒有明顯的關係,莊子舉例應用價值差異明顯的。但俞說還不儘然。要釋“莚”義,先要釋“舉”義。“舉”,郭象沒注,成玄英疏爲“舉例”:“爲是義,略舉八事以破之。”但這樣解,這“舉”字明顯多餘。把這一組組關係列出來就是“略舉”,何必再置一“舉”字?在古漢語中,這“舉”也是衍文。所以,不應是“莚”與“楹”,而是“舉莚”與“楹”,“舉”爲“莚”的修飾詞。什麽叫“舉莚”?“舉”的本義是雙手托起,引申爲升起,又引申爲攀援。《淮南子·修務》:“木熙者,舉梧檟,據句枉。”高誘注:“舉,援也。”“熙”是“戲”的意思。木熙者,即木戲者,是當時像猴子一樣攀援樹枝作各種雜耍表演的藝人。《淮南子》成書雖晚於《莊子》,但年代相距不遠,由此來推想莊子著書時,“舉”已有攀援義,應該允許。“舉莚”,就是攀藤植物的柔莖。故“舉莚與楹”,不僅言小與大,更言柔與堅。俞械在證明“莚,莖也”時,也引用了相關資料。《漢書·東方朔傳》中有“以莚撞鐘”句。”《文選·答客難》篇“莚”作“筵”。李注引《說苑》曰:“建天下之鳴鍾,撞之以筵,豈能發其音聲哉!筵與莚通。”大鍾用軟遝遝的藤莖去撞,能敲得響嗎?俞樾接著說:“是古書言莚者,謂其小也。”其實,正是這個例子,除了說莚小外,更說其柔。俞樾沒有注意到這一點,是因爲他沒有把“舉”的解釋考慮進去。

  “厲”,司馬彪解爲“病癩”,古時“癩”與“厲”通,就是麻風病。“癩痢”是很晚才有的意思。陳鼓應譯爲“醜癩的女人”,易使現代人望文生義爲生癲痢頭的女人,不如流沙河先生逕譯爲“麻風女”來得明白。“厲”,古時又指形象極其醜陋的鬼。《詩·大雅·瞻仰》:“孔填不寧,降此大厲。”毛傳:“厲,惡也。”《左傳·成公十五年》:“晉侯夢大厲,被發及地。”杜預注:“厲,鬼也。”莊子在這里到底指人還是指鬼呢?從當時的文化背景來說,莊子用厲鬼來與大美人西施作比較也不無可能。幸得《天地》篇中有“厲之人夜半生其子,速取火而視之,汲汲然唯恐其似己也”句,可以肯定這里的“厲”是指人。

  “恢恑憰怪”,依《成疏》是四種類型:“恢者寬大之名,恑者奇變之稱,憰者矯詐之心,怪者妖異之物。”但這里若是四事,依照“舉莚與楹,厲與西施”之例,也應兩兩反對,即“恢”與“恑”反對,“憰”(jué)與“怪”反對。但按《成疏》,“恢”與“恑”勉強可反對,“憰”與“怪”則不成其爲反對。經反復斟酌,我確定此分句是指兩事而不是四事,即“恢恑”與“憰怪”。“恑”,(wēi)除了《說文》中“變”的意思外,還有“獨立”義。《繕性》篇中有“危然處其所,而反其意”句,陸德明釋文:“司馬本作‘恑’,云‘獨立兒’。”此“獨立”,乃指“遺世獨立”,不同流合污,正直清高。“恢”是“大”義,“恢恑”,大而正,就是正大光明。“憰怪”,就是旁門左道。

  綜合起來,這句話可譯爲:“故而,根據這個道理,細柔的藤莖與粗挺的屋柱,醜陋的麻風病人與美麗的西施,正大光明之士與旁門左道之徒,在‘道’的高度看來都是相通而同一的。”

【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

  《郭注》:“夫物或此以爲散,而彼以爲成。我之所謂成,而彼或謂之毀。”

  《成疏》:“夫物或於此爲散,于彼爲成;欲明聚散無恒,不可定執。此則於不二之理,更舉論端者也。或于此爲成,於彼爲毀;物之涉用有此不同,則散毛成氈,伐木爲舍等也。”

  陳鼓應依《郭注》、《成疏》,解釋爲:“任何事物的分散,必定有所生成(即成就另一新物);任何事物的生成,必定有所毀滅(即毀滅了原有的狀態)。好比木材的分散,造成了器物,(對於木材來說)就有了毀壞的因素。”

  如果把這句話單獨抽出來看,作這樣解未嘗不可,但擺到上下文里,這樣解就不通順了。上一句列舉三組反差鮮明之“物”,來說明“道通爲一”;後面一句又說“凡物無成與毀,復通爲一”,怎麽中間插進一句來說“物”此分彼聚,此成彼滅呢?這是我們在前面屢屢見到的各注家的通病,解文不瞻前顧後,結果注得莊子說話東一棒子、西一鎯頭。誤解是從注“分”爲“散”開始的。其實,後文中莊子還說到那個“分”,“有分有辯”,“分”是“八德”之一。“八德”是世俗之人進行思考——“知”、“言”的基本原則,共八條,分成四組相對應的關係。“分”與“辯”是一組關係。“分”是主體對事物外部形態的感性判分,“辯”是對事物內在性質的理性辨別。人對“物”有了外部的感性判分,“愛之所以成”,“物”名(觀念)就得以成立。但有肯定必有否定。以西施爲美,必與以厲爲醜相對照而成。反之,若以厲爲美,必以西施爲醜。這個意思,莊子在後文王倪與齧缺的對話中還要申明。故而,這里的“毀”,不是“毀滅”義,而是“否定”義,與“砥毀”相似,然而是中性詞,不含貶意。《德充符》有“死生存亡、窮達貧富、賢與不肖、毀譽、飲渴、寒暑,是事之變、命之行也”句,“毀譽”並舉。《馬蹄》篇中有“毀道德以爲仁義,聖人之過也”,這個“毀”也不是“毀壞”,而是“否定”的意思。因此,“分也”、“成也”、“毀也”的主語沒有轉換。都是“其”,指某“物”,沒有從“此”物轉到“彼”物。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佛經中所說的“妄生分別”。

  但僅把“成毀”理解爲“然”、“不然”,還不夠。因爲莊子用詞相當謹嚴,如果“成”、“毀”僅是“然”、“不然”,他沒有必要把“然”、“不然”代去。這句話完全可以說成:“其分也,然也;其然也,不然也。”後面即有“已而不知其然,謂之道”句,不說“已而不知其成”。前文也有“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句,可見,莊子對“成”與“然”還是區別使用的。再讀上文,我恍然明白。“成”應該包括“可”、“然”兩種情況。“成”可以譯爲“肯定”,這是存在的肯定,包括現實性肯定與價值肯定兩方面在內。那麽,“毀”應譯爲“否定”,也包括現實性與價值兩個內容。價值的肯定與否定前面已經說過。現實性的肯定,是對“分”的肯定,否定,也就是對“不分”的否定。如捏泥成碗,對“碗”的肯定,就是對“泥”的否定。這個比喻,看上去與成玄英說的“散毛爲氈,伐木爲舍”相似,其實是有質的差別的。成玄英之喻,說的是此“物”成而彼“物”毀,說的是“物”與“物”的關係。而“碗”成而“泥”毀。則喻的是“物”與“道”的關係。《應帝王》篇中說的渾沌鑿七竅而死的寓言,正是喻的這種關係。

  爲什麽“然”、“不然”說的是”物”“物”關係,而“可”、“不可”卻說的是“物”“道”關係呢?因爲價值觀是“物”的特性,“道”沒有價值觀;而現實性則是“物”、“道”所共有的,“物”是現實的,“道”更是現實的。沒有現實的“道”,就不可能有現實的“物”,但若只見現實的“物”,就見不到現實的“道”。“道”能生“物”,“物”能現“道”,擔往往卻會遮“道”。這樣來看,莊子在本節中先說“可”與“不可”,然後再分別“道”與“物”對“可”的不同態度,再論“然”與“不然”,就更顯得是有道理了。

  但是,“成”儘管包含價值觀與現實性兩個方面,而在本句中卻強調的是價值觀。因爲本節後面還有“道之所以虧,愛之所以成”句。那句里“成”“虧”對舉,強調的是“可”(現實性)。從那句可以明白地看到,莊子論“可”“不可”,首先考慮的是“道”“物”關係。

  綜合上說,這句話可譯爲:

  “它們(物)一旦有了界限、確立了存在,就有了肯定;它們有肯定,必有否定。”

凡物无成與毀,復通爲一。

  這句話要弄清楚一個關鍵字:“无”。

  “无”字一般都作“沒有”解。

  《郭注》:“夫成毀者,生於自見,而不見彼也。故無成與毀,猶無是與非也。”

  《今注譯》:“所以一切事物從通體來看就沒有完成和毀壞,都復歸於一個整體的。”

  然而,這里的“无”解作“沒有”是不夠確切的,準確地應譯爲“揚棄”、“超越”。

  《莊子》中,既有“无”字,也有“無”字。現在一律簡化作“无”,而在魏晉直到近代,又都寫作“無”。其實,《莊子》中的“无”、“無”用法是有區別的。用“无”處很多,用“無”處較少。“無”,除一例之外(《在宥》:“女慎無攖人心”,“無”作“毋”解,“不要”的意思。此例外,疑是後人傳抄時筆誤所致),都作“沒有”解,表示一種客觀的實際情況,與“有”相對。而“无”,則主要表示一種主觀的評價與態度。如“无窮”、“无極”,若譯,應爲“不能窮盡”、“不可至極”,而不是“沒有窮盡”、“沒有至極”,因爲到底有沒有盡頭、極點,尚不可知。如“非彼无我”,應譯爲:“否定了那些情態,就取消了我”,不能作“沒有了我”,因爲“我”在客觀實際中還是有的,存在著的,所謂“取消”,也只是在觀念中。莊子在“无”、“無”的使用上,分寸把握得很細,可見其頗費了一番斟酌。如“夫天無不覆,地無不載”句(《德充符》)中用“無,表示是客觀的“沒有”;而“天无私覆,地无私載”句(《大宗師》)中用“无”,表示是主觀的“沒有”,即“不”。但本節“无物不然,无物不可”句中又用“无”,表示這“无物”實際是指“所有物”,而不是真的“沒有物”。本節後面一段話,很能說明莊子選擇“无”、“無”之嚴格、精細。“道之所以虧,愛之所以成。果且有成與虧乎哉?果且无成與虧乎哉?有成與虧,故昭氏之鼓琴也;無成與虧,故昭氏之不鼓琴也。”前面的“果且无成與虧乎哉”中之“无”,是指主觀對成與虧的超越。後句“無成與虧”,是指客觀上真的沒有成與虧。如果客觀上真的沒有成與虧,昭文就不鼓琴了,因爲他覺得鼓琴不必要,沒意思與不可能了。而若能主觀上超越成與虧,昭文還是可能鼓琴的,只是不再把鼓琴看作天下頭等重要的大事。莊子前面用“无”,後面用“無”,意在點明昭文其實未能超越一己局限,還執著于“成與虧”中,後來各注家未能注意到莊子精心標出的記號,所以這段話一直未能注得通。

  本句的情況也一樣,只要能明白莊子用“无”而不用“無”,“无”只是主觀上的否定,這句話的含義就不會搞錯。這句話可譯爲:

  “凡是物只要揚棄了肯定與否定,就能重新確立同一性。”

  有一點需說明的是,說“無”是表示客觀的“沒有”,“无”是表示主觀的“不能”、“不作”,是借用西方哲學的術語。不能因此聯想到莊子認爲“无”低於“無”,因爲現在我們已習慣認爲主觀低於客觀。恰恰相反,東方哲學從生命意識出發,認爲動態的“不能”、“不作”高於靜態的“沒有”。所以,莊子把表示本源的寫作“无”,而不寫作“無”。在《老子》今本中,形而上本源是寫作“無”的。不知是《老子》文本原來如此還是後人在傳抄中將“无”改作了“無”,但《莊子》一定是把形而上本源寫作“无”的。

  爲了突出莊子在“无”“無”上的慧心深意,故本書在抄、引《莊子》原文時,一律不將“無”簡化爲“无”。

唯達者知通爲一,爲是不用,而寓諸庸。

  “達”的本義爲“到”,引申爲到了某種程度、某種境界,如“且德厚信矼,未達人氣,名聞不爭,未達人心,而強以仁義繩墨之言術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惡有其美也”(《人間世》);“我聞吾子達於至道,敢問至道之精”(《在宥》);“達生之情者,不務生之所无以爲;達命之情者,不務知之所无奈何”(《達生》)。這里的“達者”,從前後文看,指“達於道者”,到了“道”的境界的人。

  “知”,這里是動詞,指瞭解、知道。本句中用“知”,有兩層用意:一與後句“通也者,得也”中的“得”比較,指出“知”於“道”,還僅僅是開始。就像佛教中修行,可從理上證入,也可從事上證入。但從理上所獲,並非就是慧;從事上所獲,並非就是定。理、事可入門,慧、定須飛躍。“知”“通爲一”誠然可貴,但與“得”還差一層。二與後句“勞神明爲一”中的“明”相比,顯示“知”是使自己了然,“明”是要別人明白;一個虛懷若谷。一個好爲人師;一個終究是見了“道”,一個還是以是指爲指、以是馬爲馬,把一己之“可”“然”認爲普天下之大“道”,要他人與己“爲一”。歷來注家,未見有注意到這“知”字的兩層含義,致使注解總不能到位。

  “爲是不用”,誰“爲是”?達者“爲是”,“是”即指“知通爲一”。達者由於“知通爲一”,所以“不用”。“用”是作用,指人外加給自然界的行爲。“不用”不是什麽也不做,而是順應著自然規律去做,不憑著主觀意志,特別地要去製造、改造什麽。

  “而寓諸庸”之“庸”,《成疏》爲:“庸,用也。”因爲莊子緊接著就說:“庸也者,用也。”所以各注家都覺得這句疏絕對沒有問題,從來沒人提出過異議。其實,如果“庸”的意思就只是“用”,那麽,莊子在這里便說了句同義反復的廢話。唯有“庸”還有別的意義,只在某種意義上是“用”,這句話才能成立。查辭書,“庸”有“常”義。《爾雅》:“庸,常也。”《易·乾》:“庸行之謹,庸言之信。”孔穎達疏:“庸,常也。”“庸”解爲“常”,是當時的通行義,故孔子學說叫“中庸之道”。《庚桑楚》篇:“行乎无名者,唯庸有光。”《集解》:“平常而有光輝”,“庸”取“平常”義;林希逸說:“‘唯庸有光’,充實而有光輝也。‘庸’,常也,光常在也。”因此,“而寓諸庸”,即“而寓諸常”。

  這句話可譯爲:“只有到了‘道’的境界的人,才知道‘物’是本質上相通同一的。由於這一點,他沒有特意的造作,但他的意志卻反而能從各種常態中體現出來。”

  陳鼓應先生譯爲:“只有通達之士能瞭解這個通而爲一的道理,因此他不用固執自己的成見而寄寓在各物的功分上,這就是因任自然的道理。”

  兩種譯法之間的意義差別,在對下文的理解中就顯示出來。

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適得而幾矣。

  這幾句話,是描述達者“爲道”(“用”於“道”)的過程、情況。或許陳鼓應先生雖說“不用”是“不用固執自己的成見”,但心底里還是認定“不用”就是什麽事都不幹,所以對這段話的意義不能理解,就依嚴靈峰之說,認爲是衍文,從文木中刪去。嚴靈峰認爲這段話是衍文,理由是可能將前人之注混入正文。但從《郭注》、《成疏》來看,在郭象注《莊子》時,這段話就有。所疑“前人”,無迹可尋。至於陳說刪去這段話後,可使之與前而“聖人不由,而照之於天;亦因是也”及後文“爲是不用,而離諸庸;此謂之以明”保持“句法一律”,則更不成其爲理由。首先他對前、後兩句話的意思理解有誤;其次,即使他理解不錯,爲什麽這三句話要“句法一律”呢?爲什麽它們“句法”不“一律”,就要把不一律處刪去呢?他們對待的是《莊子》的文本,怎能這樣草率武斷?

  當然,認定這幾句話是《莊子》本有的最有力的證據,還在文句本身的內容。這樣深刻的話,豈是一般注家能寫得出來的。即使有注家能寫出“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這樣高水準的話來,也難以作出“適得而幾矣”這樣的論斷。因爲這句話中所包含的對“道”與“德”(得)的關係的認識與把握,在《老子》中猶未論及,除了莊子,先秦諸子中再沒有第二人的思考達到這樣的哲理深度,遑論餘輩。

  而且,這句式的風格也帶有明顯的莊子印記。

  “……也者”是莊子喜用的一種構詞法。這種構詞法不是莊子發明的,在《論語》中就有。“有子曰:‘其爲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孝弟也者,其爲仁之本與!’”(《學而第一》)“子張問:‘士何如斯可謂之達矣?’子曰:‘何哉,爾所謂達者?’子張對曰:‘在邦必聞,在家必聞。’子曰:‘是聞也,非達也。夫達也者,質直而好義,察言而觀色,慮以下人。在邦必達,在家必達。夫聞也者,色取仁而行違,居之不疑。在邦必聞,在家必聞。’”(《顔淵第十二》)從這兩個例子,可以看到,“……也者”這種構詞法,起特別強調的作用,有點類似今天在某個需要特別強調的詞上加引號或下面加著重號。莊子很喜歡用這種構詞法來進行強調。本章中,後文還有“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分也者”,“辯也者”等語;在其他篇章中,還有:“名也者相劄也,知也者爭之器也”,“氣也者,虛而待物者也”(《人間世》),“攖寧也者,攖而後成者也”(《大宗師》),“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遷其德也”(《在宥》),“聖也者,達於情而遂於命也”,“樂也者,始於懼”(《天運》),“故素也者,謂其无所與雜也;純也者,謂其不虧其神也”(《刻意》),“夫天下也者,萬物之所一也”(《田子方》),“謂伐之與不伐亂人也者,又亂人也,(《則陽》),“中德也者,有以自好也,而此其所不爲者也”(《列禦寇》)等語。從這些句子可以看到,“……也者”的基本用法還是起強調作用,但有些地方,已不僅是強調,而是調侃、揶揄,是種幽默的修辭手法,如本章後文“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等語。從形式上看,被加尾碼“也者”的從單個詞擴展到片語(“攖寧”、“中德”)與短語。因此,發展成爲《莊子》中一種有特色的修辭。

  本段中的“庸也者”、“用也者”、“通也者”等語,除了語氣上的強調作用外,在語義上還有遞進作用,是一種特殊的用法。“庸也者”相對於“庸”,“用也者”相對於“用”,“通也者”相對於“通”,都表示意義的加強與完善,譯成現代白話,相當於“真正做到”、“完全達到”的意思。這種意義遞進的用法是從意義強調的用法中引申出來的,可以說是莊周先生的一種創造。這麽說,”可以從最後一句說“適得而幾矣”而不說“得也者,幾矣”中看出來。“適得而幾矣”這句話傳遞了兩個資訊。其一,從“適”字中,可以看出,前面的“用也”、“通也”,其實就是“適用也”、“適通也”的意思,“適用(通)也”與“用(通)也者”意義上有剛到達與完滿實現之差別,因此說明這幾句話語意有遞進關係。其二,到了“得”的境界,就難說有剛抵和完滿的程度差別。因而用“適得”而不用,“得也者”。這里,莊子是嚴守敍述人子綦的立場,認識水平(“知”)只到聖人爲止,聖人以上境界,“不知爲不知”,“論而不議”,這樣深刻的哲學思維與這樣嚴謹的敍述態度,何人能及,豈可衍生?

  按我的理解,謹用現代語彙將這幾句話翻譯如下:

  能隨順諸物的各種常態表現出來的個人意志,這才是正確的主觀能動作用。無論何時何地,都按此原則發揮的主觀能動作用,才可以說與萬物在本質上取得了融通、同一。真正做到與萬物完全的融通、同一,這就得道了。到了得道——對道確有體證的境界,那就幾乎窮盡真理了。

  “得”,郭象注爲“自得”,也就是“適性自足”。他是千方百計要把這雙小鞋套到莊子的天足上去。“德者,得也。”“得”在這里應是專指“得道”,即“體證”了“道”,由“得”之本義“得到,獲得”引申而得。“道”只能“得”而不能“知”,“得”對於“知”是一個質的飛躍。

  這段話中,除了“得”,還請讀者注意一個“通”字。先秦時人,認爲“通”是聖人的境界標誌。《說文》:“聖,通也。”《書·大禹漠》:“乃聖乃神,乃武乃文。”孔傳:“聖,無所不通。”《左傳·文公十八年》:“齊、聖、廣、淵、明、允、篤、誠,天下之民謂之八愷。”孔穎達疏:“聖者,通也。博達衆務,庶事盡通也。”因此,“庸也者,用也”,說的還是世間智者的境界;“用也者,通也”,說的就是聖人境界了。而“通也者,得也”,則是聖人以上境界,子綦只能作個大略的展望。這段話,也可作爲“聖人”、“神人”、“至人”是三種不同的修行次第,與本節都是子綦所述的一個佐證。本節中所說“聖人”,與“天人”還是同一概念,是以超越物性一己的立場爲前提的,與郭象所說的“適性自足”是完全相反的。

【因是已。】

  郭象還是把“已”解爲“止”,所以把這句話注爲“達者因而不作”。陳鼓應則認爲:“‘因’,謂因物自然。‘是’寧,爲同動詞。‘已’字,爲語末助詞(陳啓天說)”。但陳啓天之說明顯爲臆斷。我粗略地統計了一下,《莊子》中共有456個“是”,除少數“是非”連用或與“非”對舉時解爲“正確”,“肯定”,作名詞或動詞用外,其餘的幾乎是代詞。極個別像語助詞,細辨還是代詞,但起強調作用,如“唯神是守”(《刻意》)。在一些特殊的句子中,如“濡需者,豖蝨是也”(《徐無鬼》),“內熱溲膏是也”(《則陽》),“其數一二三四是也”,“燕之北越之南是也”(《天下》)中“是也”的“是”,儘管譯成現代漢語可爲“就是”,但在古文中其實還是代詞。“豖蝨是也”,與“是豖蝨也”意思相同。在《莊子》中,沒有一個“是”爲“是動詞”(陳鼓應寫作“同動詞”)。另外,把“因”解作“因物自然”,也非常牽強,陳先生怎麽會采信此說?

  其實,這個“已”,與前文中“使其自已”的意思一樣,都是“完成”義。《莊子》中“已”的用法,本章前面釋“地籟則衆竅是已”句時已說過。“因是已”,就是“按照這樣完成”。誰“完成”?從上文承下來看,當然是“達者”。但“達者”成就事物,如“吹”一樣,是“使其自已”,(己)无爲而(彼)无不爲,因此,這個“已”,也可以看成是“物”“因是已”。

  “因是已”,有點像我們今天所說的按客觀規律辦事。但今天所謂的“客觀規律”,有許多還屬於莊子所說的“可不可”、“然不然”與“是非”,還是以一部分人或人類的條件局限爲基點的現實、價值與認識判斷,還沒有達到包容“舉莚與楹,厲與西施,恢恑憰怪”的全體生命的宇宙觀的高度。

【已而不知其然,謂之道。】

  《郭注》:“達者之因是,豈知因爲善而因之哉?不知所以因而自因耳,故謂之道也。”這段話,除了作故弄玄虛的範例,一無可取。就看後面一句:“不知所以因而自因耳,故謂之道也”,“不知其然”變成了“不知所以因”,效果(然)變成了動機(所以因),怎麽變的?郭象照例不會回答。接下來的“自因”,又是一座天外飛來峰。但他卻馬上說“故”——“所以”,誰也不明白這“所以”因何“所以”,從何說起,然而他這麽“故”一下,就完成了注解,不懂是你智商太低。郭象之流就是這麽欺世盜名的。

  成玄英比他老實,來爲他補漏洞:“已而者,仍前生後之辭也。夫至人無心,有感斯應,譬彼明鏡,方茲虛穀,因循萬物,影響蒼生。不知所以然,不知所以應,豈有情于臧否,而系於利害者乎?以法因人,可謂自然之道也。”

  成玄英這段疏,與莊子原意比較接近。但他只說了這句話可能包含什麽意思,卻沒說這句話字面上是什麽意思。“已而者,仍前生後之辭也。”這句疏是錯的。“已而”不是一個連詞,而是兩個詞。“已”是“完成”,“而”表轉折,“卻”。這句話可譯爲;“完成了卻沒理會到有什麽價值”。“謂之道”,這就叫循“道”而行;我將“道”譯爲“循‘道’而行”,是因爲莊子在這里不是論述“道”的本然狀態,而是說的“達者”得“道”的狀態。但是,莊子在這里又不說“謂之德(得)”,而說“謂之道”,一方面,因爲前面有“適得而幾矣”句,是說整個修行過程的最後階段,而本句是回顧整個修行過程,對其進行總體評價,把“德”與“道”分開,以示區別;另一方面,這句話也可看作是一句比喻句。用“道”的“已而不知其然”,來喻“幾”於“道”的“德”的境界。綜合兩方面的意思,譯爲“循‘道’而行”。

  與“因是已”一樣,“已而不知其然”,也可以從兩方面來說。

  從“達者”角度說,是不計其然,根本不考慮、沒想過我做了些什麽,我做的有什麽價值。因爲從根本上說,“我”是一種虛構,“我的意志”是一種虛構。且“我的意志”只有合於“道”(本體動力)才能作爲,才能成功,那麽,到底是“我”的成功呢,還是“道”的成功呢?“我”即便有,離開“道”也一無所能,而“道”沒有“我”照樣無所不能,這個“我”有何可計?“我”尚且不可計,“我”之“然”更不可計。《應帝王》:“功蓋天下而似不自已,化貸萬物而民弗恃;有莫舉名,使物自喜;立乎不測,而遊於無有者也。”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另一方面,從“物”、從民衆的角度說,因爲“達者”是“使其自已”,他們都覺得自己是順性而爲,是自己努力成就的,一點也沒感到是“達者”使其已。這就是聖王“无爲”的境界,治理天下而不讓民衆感到被治理,好像一切都是自然發生,又完全符合他們的心意。“聖人並包天地,澤及天下,而不知其誰氏”(《徐無鬼》),“是故行而無迹,事而無傳”,“天下均治之爲願,而何計以有虞氏爲”,“大聖之治天下也,搖蕩民心,使之成教易俗,舉滅其賊心,而皆進其獨志,若性之自爲,而民不知其所由然”(《天地》)等語,就是這個意思。“已而不知其然”,也即“民不知其所由然”。

  由此可見,莊子心目中的得道者,崇尚“无爲”,但不是“不爲”,而是“爲”且“已”後,“不知其然”,“功蓋天下而似不自已”,“而民不知其所由然”。這是一種高度的寬容與民主精神,一種積極進取又謙虛无我的情操。與慎到等人從保全自身出發的消極逃避主義,不啻有天壤之別。慎到等“齊物”是爲了“無建己之患,無用知之累”,“至於若无知之物而已,无用賢聖”,看上去也說“棄知去己”,實際上是極端利己主義。“至於若无知之物而已”,與楊朱的“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是殊途同歸。郭象把莊子的話注成慎到的觀點,使慎到之魂借莊子之名以復活。也使楊朱的頹廢享樂主義借莊子之名大行其道,這不僅是謗莊子,也給中國文化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影響。

  陳鼓應是把上句“已”解爲“語助詞”的,因此,注這句話就吃苦頭了。且看他怎麽圓其說:“‘已’字承上文而言,言‘此而不知其然’(王引之說)。蔣鍚昌說:‘“已”上承上文而省“因是”二字,猶言“因是已,而不知其然,謂之道”。此乃《莊子》省字法也。《養生主》:“有涯隨无涯,殆已;已而爲知者,殆而已矣。”猶言“殆已而爲知者,殆而已矣”也。詞例與此一律。’”原來錯不在陳先生,前面更有王引之與蔣鍚昌。我不明白他們爲什麽不直認“已”爲“完成”,要吃吃力力去繞這些圈子,繞得自己也不知所云。這些繞論,就略去不評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