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8期
迟到十年的忏悔
作者:庄晓斌
昨晚,躺在被窝里的时候,历历往事像催眠曲一样送我进入了十年囹圄生涯中的最后一个梦乡。
而今一切都过去了。
我用手抚摸着装在贴身衣袋里的释放证,终于下定决心走了。
我望着监狱接见室,漠然地摇了摇头说:“不会有人来的。”十年之中,从来没有人来探视过我,每逢同犯们在监舍里津津乐道地讲述着被接见的情景时,我只能是默默地走开,走到一个最不惹人注意的角落里去咀嚼自己感情上的苦涩。
这是一个慢车只停一分钟的小站,每昼夜只有一趟旅客列车在这儿停留。到这里来的人除了来探监的,几乎没有别的旅客。
猛然间,我一抬头,又看到了那位身着素淡方格衣服的青年妇女,她站在离我不远处的路基下的排水涵洞旁,仍然用眼睛瞄着我。
她也一定是个“新生”牌的公民?不由我不这样想。
也许果真是“物以类聚”,我走过去想和她攀谈几句。
来到涵洞边上,我几乎惊呆了。她竟有如此妩媚的一张脸!鸭蛋形的脸庞,明眸像一汪清澈的秋水,长而密的眼睫毛像罩在秋水湖面上的一层黑纱,细细弯弯的黛眉像湖堤岸边排列整齐的杨柳,眉芯一点红痣。她太漂亮了。
我的脸红了。
当我再次望她的时候,她也在望着我了。她流萤飞盼的眸子闪亮,好象在等待着我问句什么。
“您也是在等车吗?”我故作坦然地问。
“哼!明知故问。”她脸上有一种令人难以琢磨的神色,嗔怒地瞪了我一眼,又抿嘴笑了。
我歉疚地笑了笑,她的这一句话倒叫我感到亲切。我更确信自己的判断:有过相同的遭遇。
我不禁问道:“你也是刚释放的?回家吗?”
“什么?”她的目光犀利,像刀子一样,她盯住我说道,“难道装做不认识,你就可以心安理得了吗?”
我惑然了。又仔细地端详起她。她这刀子一样的目光直射入我的心,把我这颗负过伤、滴过血的心灵戳出个明亮的窗口。我记忆的长河立时就澄清了。
“啊!你……你是林杰!”我禁不住心灵的颤抖,颤巍巍地说,“你……你怎么会到这……这儿来呢?”
“我是来讨债的!”林杰语调不高,却叫我字字惊心,“不是冤家不聚头,我是专程来接你的。”
“接我?”我疑惑地望着她。
“是的,”林杰盯着我的脸,一字一句地说,“我是专程来接你回家的。”
“你接我回家?”我心里透进一股冷气来,“怎么能是你来接我呢?难道……”
“难道?难道我是冤魂厉鬼?”林杰望着我一脸疑惑的神情,抿嘴笑了笑说,“别瞎猜疑了,你就老老实实地跟着我回家吧!到家以后,你就一切都会明白的。”
列车启动了,眼前的景物向后倒去,直到卷起来的一粒细沙迷住了我的眼睛,我才进了车厢。林杰已经替我找好了座位,她朝我摆了摆手,招呼道:“肖昕,到这里坐吧。”我像遵从指令的在押犯一样,一声不吭就坐到了林杰指定的座位上了。
她伸手从旅行袋里摸出几个橘子送到我手里说:“来,先吃几个橘子吧。”
我接在手里,却不忍剥开它。这十年,我除了在梦里梦见橘子之外,见到的只是做杂役的犯人清扫办公室时打扫出来的橘子皮。而今,手捧着鲜嫩的橘子,而且又是她亲手递过来的,我不禁眼眶湿润了。
“干嘛不吃呀?”林杰笑着说,“我不会在橘子里放毒药的。”
列车轰轰隆隆地行驶着,我窥视了林杰一眼,正好遇上她的目光,她将脸若无其事地转向车窗外了。我看到,她的目光并不是灼灼逼人的。
人的赎罪之身和赎罪之心是并不相同的。虽然,我曾经为自己的罪孽付出了十年青春这样昂贵的代价,但我这颗负罪的心在林杰面前却仍不能不深深地疚悔和羞愧。负疚的潮水涌来,历历往事就像电影一样浮现在眼前了……
还是在“反击右倾翻案风”甚嚣尘上的1976年,我这位一拍脑袋就直冒金星的响当当的“造反派”,已经是翠岗市工农兵大学中文系的四年级学生了。
在文化大革命中,我曾经是一位满腔热血、为革命披肝沥胆的红卫兵闯将。“文革”派生出来的造反派脾气在我这位大学生身上则体现为:更加骄横跋扈、狂妄和不可一世了。那时候,我充满优越感,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大有“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的豪情壮志。
有一天傍晚,我和高玉亭、吴清山、朱明几位同学到市影剧院去看电影。上演的影片是朝鲜故事片《摘苹果的时候》。电影演到一半时,我们几个都已意兴阑珊了。
高玉亭捅我一下说:“哎,王子(我的绰号),没意思,走吧,回家甩几把老K去吧。”
我撸开手腕,看一看腕上新买的英纳格手表。影剧院里的光线太暗,我只好将手腕举过头借着放电影的光线看一看表。
这时候,从后排座位上传来一声轻轻的斥责:“臭美啥,谁不知道你戴块手表?”
循声望去,后排座上的人看不清脸,但听声音是位女的。
我好不恼怒,偌大的翠岗市,谁不晓得我这个骄傲的王子,竟有人敢在大庭广众之下侮辱我,真是胆大包天了!
我们几个同学都憋着一口气,想发作又怕搅乱了电影院的秩序,真是哑巴吃了黄连,有苦诉不出来。
出了影剧院的门,高玉亭对我说:“这个小婊子我认识,她是新华书店卖图书的,叫林杰,明天我们堵在哪个旮旯里揍她一顿!”
吴清山说:“不用,我一会儿回家,把我哥开火车穿的那套油包工作服穿来,等在门口,一会儿散场了,我蹭她一身油污。”
我心里正窝着口闷气,听到他俩的议论,问道:“林杰?是不是‘牌’挺亮的那个小姑娘?”
高玉亭说:“是,她是我弟弟的同班同学,刚刚顶她母亲的职,在新华书店卖图书。”
“噢,有了,有办法治她了。”我微笑着说,“我要叫她记一辈子,让她认识认识马王爷有三只眼。”
小高和小吴见我这副胜券在握的神情,便问道:“你有什么高招可以叫她记一辈子?”
我诡秘地笑了笑说:“哼!我要叫她最少掉十斤肉。”
当天晚上我们来到高玉亭家,我提笔写了这样一封信。
“亲爱的杰:
我无法克制自己几乎已近疯狂了的欲念,只好如此胆大妄为地冒昧了。你像天上的明月一样圣洁、美丽,你就是我心中的维纳斯女神,虽然我未曾得到过你的允诺,但我已经发了疯似地爱上你了。我已经对着太阳盟过誓了。我爱你,胜过了爱这世界上的一切,这个世界如果没有你,就没有了光明,没有了春风,没有了花香鸟啼……
因为没有得到你明确的表示,原谅我在这封信上先不署上自己的名字,假如你不想冷淡了一颗真诚爱你的心,你就注意观察吧,在你身边将会有一双盛满深情的眸子在时刻注视着你……”
第二天上午,我和小高、小吴给高玉亭六岁的小妹妹买了一大把糖块,叫她把信送到卖图书的林杰手里。小妹妹很听话,在柜台外把信扔给了林杰就跑了。我们三个人则在别的柜台处暗自注视着林杰,林杰收到信后,看了一遍,便四下寻觅。她躲在柜台里边,把这封信夹在图书里一遍又一遍地看,她对去买书的每一位顾客都非常敏感,特别是对年轻的男子,总是用探究的眼神寻觅。
我感到高兴极了。悄悄地对小高和小吴说:“怎么样?鱼儿上钩了吧?”
一连几天,我们不断地去侦察。果然这几天,林杰神情恍惚,心绪不宁,走路也没有以往轻飘飘的姿态了。她站在柜台里不是皱着眉头,就是痴痴地遐想,偶尔有一个男子的声音,她立刻就循声望去。
过了一个星期,我们发现她有些平静了,便又赶忙炮制了第二封信。这封信比第一封信更简短,但更热烈。
“最亲爱的杰:
通过几天的观察,我更加迷上了你。你就是我的太阳,我的上帝,假如我能得到你的恩赐,这将是我最崇高的荣誉,假如需要我为你去死,我会毫不犹豫。我每天都为你失眠,为你相思。这次我本想写上自己的名字,但是我还是没有鼓起这种勇气,还是再冒昧地昭明心迹吧!花到绽蕾时,芬芳才更浓郁!”
信文后还附了这样一首诗:
一睹芳颜惹情痴,
二递芳衷心早迷。
三般哪耐相思苦,
四顾人海未可知。
这封信又是用上次的方法送给了林杰。不过,这次我们采取了更高级的侦察手段,我们在书店对面的国营商店的玻璃窗口,用小吴父亲在部队转业时带回来的望远镜将林杰的行踪观察得一清二楚。只见她收到这封信后,一天天消瘦,一点也提不起精神来,白天除了有青年顾客来买书时才会引起她格外的关注外,柜台静时,她常常眯起眼睛小憩,可见她夜晚是失眠了的。
我十分庆幸自己妙招成功。为了祝贺我们的胜利,我和小高、小吴特地在江南村饭店撮了一顿,当然这钱得由我这个王子开销了。
席间,小高问我:“肖哥,下一招怎么办?”
我呷了口酒,笑微微地说:“一个星期以后,了结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那时候她至少也掉了十斤膘了。”
果然,林杰明显消瘦,她家住在高玉亭家后面的那栋楼,夜晚可见她住的那间屋子里常常是整夜不关灯。
一个星期以后,我觉得应该结束这场游戏了,才给林杰写了第三封信。
“最亲爱的杰:
经过将近半个月的考验,我觉得我们应该彼此交心了。现附上我的照片一张,如果你认为可与我交朋友,请于今晚七点在红卫派出所门口的路灯下见面。”
为了叫林杰中意,我们三个小鬼头翻遍了我们三家所有的影集,选出了一幅标准的美男子照片,这幅照片是高玉亭父亲在医学院任教时,毕业班一位姓孙的同学赠送给老师的。反正姓孙的也不是本市人,把他的照片递上去,包林杰中意。
地点为什么选在红卫派出所门前呢?这一是为消除林杰的顾虑,二是红卫派出所门前的路灯下,正是我家的后窗外,坐在我自己的屋子里,即可看到她是否到来。
正是初冬季节,气温很低,六点四十分林杰就来了,她站在路灯下,不时地左右张望,注意着过路的每一位行人。她穿得很讲究,真是来赴约的。穿的是双单皮鞋,她不时地跺着脚,显然她够受罪了。
七点过了十分,我们三个小鬼头才从家里出来,走到离林杰二十多米的地方,小高和小吴的勇气不知跑到哪儿去了。对我说:“肖哥,你一个人去吧,咱们都过去不好。”
我瞪了他俩一眼说:“你们真是松蛋,瞧我的。”我神气十足地踱到林杰面前,双手叉在胸前说:“哎,你在等人吗?”
林杰见我这副模样,先一喜,而后见我神情不对,马上显出惊惶的样子,恼恨地说:“你管不着。”
“我管不着,恐怕你就得等到天亮了。算了吧,我的痴情人儿,以后说话嘴别那么损,我臭美不臭美和你有什么关系?三般哪耐相思苦,四顾只有你我知呀!”
“你?……”林杰惊愕得一句话没说上来,捂着脸哭着跑开了。
我在她身后还高声喊道:“哟!我的维纳斯怎么变成泪美人了呢?”
哈哈!哈哈!我在她身后发出一连串开心的大笑。
这以后,林杰生了一场病,一连病了一个多月才上班。
而我做了这件不光彩的事以后,良心丝毫没有忏悔。以后,林杰在路上遇见我,她那刀子一样的目光狠狠地盯着我,怨恨之情,可想而知。那时也许是由于年龄的关系,我对自己玩弄了一个少女的纯真感情,并没有感到自责和疚愧,反倒常常自鸣得意地在同学面前炫耀自己的聪明。
直到我从一个大学生变成了一个斗殴致死人命的杀人凶手,办案人员为罗织罪名,像翻家谱似地追究起这件事来,去找林杰调查核实材料的时候,我的良知才有所觉醒,才第一次看到林杰高贵的灵魂……
1976年春天的一个傍晚,我从学校放学回家,路过市公园的假山,一个名叫胡大海的男青年,满脸酒气,骑着一辆自行车撞在了我身上。
他好象故意和我过不去,出口就骂:“好狗还不挡道呢,你他妈的没长眼睛?”
明明是他故意撞了我,他还出言不逊。我岂能忍受这种侮辱,我也张口骂道:“你小子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想找不自在咋的?”
胡大海跳下自行车就凶狠地向我扑来,嘴里还骂道:“你小子最他妈的不仗义,今天我非教训教训你。”说着,他拳脚相加,打得我火冒三丈。我也就不顾一切地向他反击。几个回合,胡大海被我打得鼻子出了血,他恼羞成怒,“嗖”地从腰间抽出一把弹簧刀来和我拼命。我手无寸铁,只好步步败退。天赐良机,胡大海向我一个突刺被我闪过之后,弹簧刀被我夺了下来。当时,我不知道哪里蹿上来一股子恶念,竟然举起弹簧刀对准胡大海的胸膛狠刺了一刀……
那场至今还刻骨铭心的殴斗啊!
胡大海是死在医院里的,临死之前还诬蔑我是调戏妇女的流氓,说他是因为路见不平才与我发生争斗的。对于这类临死还反诬别人一口的无赖,我有什么值得忏悔的呢?
但是对于林杰,我倒是怀着深深的愧疚之情。
我被押入看守所一个月以后的一天晚上,一位我过去熟识的看守员悄悄地告诉我说:“肖昕,你真是万幸,那个林杰可真是你的大贵人。昨晚询问林杰时,我在场,她极力为你开脱,坚决否认你调戏过她,她说你们仅仅开过一次玩笑,而且过去就非常熟,曾经是好朋友,这姑娘人真好,心地真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