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外语学习的必要条件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反思
作者:王初明
四、四、六级考试改革的出路
四、六级考试改革的根本问题是弄清楚考试如何使用和对谁使用的问题,主要还不是考试本身的好坏问题(尽管考试在命题设计方面仍有很大的改进余地)。为了促学而去改革考试,去修改考试大纲(如变动题型和英语技能的考查权重),去处理考试引发的社会问题(如将考试与学位脱钩,限制在校内使用),不是一个好思路,未抓住根本。促学不需要大规模考试,不需要劳师动众,不需要教学跟着考试转,不需要学生针对考试做练习,不需要用等级考试将学生的外语能力区分开来,不需要像高考那样选拔学生。
考核目的决定评估方式的使用。如果是为了选拔优秀学生,或为了甄别适合某项工作的英语能力,那么,区别性强、有效可靠的英语水平考试自然成为首选,而四、六级英语考试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是为了促学和评估大学英语教学的效果,显然,采用大规模水平考试是不妥的,甚至是有害的。从促学和教育管理的角度看,监督、跟踪、改善高校的外语教学质量才是提高外语学习水平的目的。为达此目的,可顺应考试的抽样推断特性,对我国大学的英语教学状况和学生个体的外语学习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不必大家都考,人人过关,只需根据样本去推断学校的教学质量即可,为外语教育决策和课堂教学提供反馈。针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需要,我们应当摈弃标准化考试,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考查学生的英语运用能力,而且这样的考查手段很多,可供教育部门选择。例如,可以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参考学好外语的五个必要条件,设计调查表,测量学生的情感状态和交际需要;可以通过直接交流互动的方式,让学生在真实语境中完成某个任务;可以让学生结合自己的专业方向写课题报告,考查英语作为工具使用的能力;可以抽查学生的平日作业,客观全面了解学生的英语运用水平。因抽查涉及的学校和学生量少,考试的许多环节(如题型设计、时间控制、监考措施等)均可灵活处理。那些原本不能用于大规模考试、但对教学和学习产生良性后效、可考查运用能力的直接考核方式就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付诸实施。
综上所述,四、六级考试的改革似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1)大学英语教学评价体系是多方位和立体的,不是靠一个考试建立起来的。为了建立这样的评价体系,同时达到提高大学英语水平的目的,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外语学习和教学改革上,在大学英语教学范围内取消所有标准化的英语水平考试,代之以小规模、灵活多样、针对性强、逼近语言真实运用、对教学有良好后效的考核方式,在全国高校中抽检英语教学质量,宏观监控《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的实施,不必烦劳每位学生去参加大规模的、形式固定的英语水平考试。学生为了深造或求职而需要英语考试成绩,应视为个人行为,勿需由学校来承担施考的社会义务。
(2)着力完善四、六级考试,充分利用其品牌资源,尽量发挥其科研优势和行之有效的管理网络,将它推向社会,鼓励它走向世界,参与国际考试市场的竞争,使之成为一种面向社会、面向世界、能跟托福和雅思竞争、能够保护国内考试市场的考试。类似的考试在我国不仅有存在的必要,而且至少要有两个以上(如PERS),相互竞争,以利于提高考试的命题和服务质量,满足我国社会发展和广大英语学习者的需求,使之更好地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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