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外语学习的必要条件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反思

作者:王初明




  从语境的角度看,四、六级考试的笔试部分通常在缺少真实语境的情况下施考。以听力考试为例,考生在缺乏视觉信息和情景语境的配合下听英语录音材料,不仅理解困难,而且对外语学习导向也有一些负面作用。在现实生活中,单独听的情况是不多的,视听说多半同步进行,语境信息格外丰富,人们可以借助语境理解听到的话语。单听能力是人们在语言交际活动中逐步培养起来的,是长期磨炼的结果。若把结果(单听录音)当作手段,针对考试去练听力,就会造成因果错位,收效不佳。换言之,语境对考查学生的听力或许作用不那么显著,但对学会外语则是至关重要的。
  从交际需要的角度看,考试所使用的手段,包括纸和笔,难以有效创造交际需要。交际需要来自人类社会活动,在人际交往中产生,驱动语言学习。欠缺激发交际需要的考试如何促学呢?
  从交流互动的角度看,四、六级笔试考卷以静态的方式测量外语能力,难以实现人际互动。考试虽然附加了口语项目,提供了一些语言使用的互动机会,由于大规模实施口试有困难,只有那些通过笔试并达到预定分数线的考生才获得参加口试的资格。即使口试让考生跟考官交流互动,但考查口语的方式固定,很难模拟语言的真实交际使用,所产生的互动效应与生活现实相去甚远。
  从情感的角度看,对多数学生而言,考试只能产生消极的情感作用。只要有考试就会有成绩,有成绩就会有区别,有区别就会打击一部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四、六级考试看重试题能否有效可靠地测出考生的英语能力,还看重试题能否将优秀生和差生区分开来。如果考试成绩不能客观反映考生的英语能力,不能区别优秀生和差生,说明考试的信度、效度以及区分度低。这样的考试若继续使用,就会失信于考生和社会,遭人诟病,甚至被唾弃。因此,考试的信度、效度、区分度是大规模考试关注的重点,是衡量考试质量的关键指标,而这些指标主要反映在考试分数上。有分数就会有人使用考试成绩去作决定,如分配和寻找工作、分班教学,发放不同等级的文凭。考试的区分功能只是保护少数成绩优秀者,却对多数考生造成不同程度的心理冲击,负面影响大。促学讲调动学习积极性,忌讳区别对待学生,忌讳学生掉队,忌讳引发学习心理障碍。换言之,信、效度以及区分度对四、六级考试虽然很重要,但跟促学关系不大。
  从语言接触量的角度看,考试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对考生的外语学习行为进行抽样,并根据样本去推断考生的整体外语运用能力。由于考试的指挥棒作用,学生被迫针对范围极窄的考试样本去操练外语,人为缩小学习范围。四、六级考试从设计命题到考务实施,因规模大而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考试受到的制约越多,就越难遵循外语学习的规律,促学作用也越差。例如,大规模考试为了便于评分,节省人力,命题手段便受到限制,只得采用一些包括选择题在内的“客观”题型。大家明知靠做打勾题是学不会外语的,而为了分数又不得不大量去做。虽然采用大量选择题有助于改善考试的信度,打勾练习量也可以很大,却无助于提高外语运用能力。此外,为了避免押题,减少测量误差,提高考试的可靠性,考试过程通常实行标准化,如稳定题型,设定常摸,划定分数比重,固定考试时间,提前公布样题。然而,考试越标准化,考核的范围就越窄,所考查的语言使用也限得越死,这与语言使用的交流互动特性背道而驰。
  以上分析表明,作为一种大规模的标准化测试,四、六级考试难以贯彻正确的外语学习理念,不能为学习者提供一个导致学习成功的样板(参阅Qi,2005),针对考试而学,学不好外语。在现实生活中,四、六级考试涉及学校的社会声誉,涉及学生的个人利益,指挥着教和学,致使“学、教、考”成为“考、教、学”,本末倒置,逼人为考而学,为考而教。在这种情况下,考试若不贯彻或不能贯彻正确的学习理念,不可避免地就会逼人学不好。
  
  三、对四、六级考试的再认识
  
  只要有教学存在,就有必要对教学成果进行评估,为改进教学提供有益的反馈。问题在于,考试除了用于评估之外,还会对学习和教学产生后效,倒过来指挥教和学。这是测量人与测量物不同的地方。有人认为,考试是一把尺子,只是提供量化指标,客观准确地反映学习者的能力和学习成果,供单位或个人参考使用。严格说来,将考试比作尺于是不确切的。工人生产布匹,用尺子去量度,是为了知道产量的多少,但生产布的种类、花样、质量并不由尺子决定,尺子总是在生产之后使用的。考试则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往往累积了一些社会用途或权重,如升学、毕业、求职,系于个人前途。考试的社会权重越大,应试的情况也越严重。用大规模考试去促学,特别是使用已经饱含社会权重的考试去促学,效果会适得其反。在功利和促学两者之间,学生更关心的是前者,是证书、学位、工作,而不是外语学得好坏。如此才有枪手冒险作弊的情况发生,甚至引发社会问题,成为不和谐因素。
  为了抵消四、六级考试负面作用的冲击,有关部门提出将考试跟学位脱钩,这样做是否就能使考试更好地促学了呢?严格说来,能否促学与考试是否贯彻正确的学习理念有关,跟学位是否挂钩并无内在的必然联系。将考试跟学位挂钩的合理性应该建立在两个前提之上:一是英语为所有大学毕业生必备的技能,二是应试学习确能提高英语水平。显然,这两个前提都有问题。大学生花大量时间去学个半通不通的英语,冲击专业学习,早已引发了无数的批评;前面的讨论对四、六级考试的促学作用打了一个大问号。脱钩如果是基于这两个有问题的前提来考虑,倒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脱钩主要是为了使考试更好地为教学服务,是为了提高英语教学质量,从而继续让促学效果备受质疑的考试干扰教学,那么,脱钩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数以千万计的在校大学生所面对的英语学习问题。何况有不少大学还不敢轻言脱钩,因为学生毕业之后的就业率常被用来衡量大学专业设置合理性和人才培养合格率的一个重要指标,而英语考试成绩似乎跟就业率有一定联系。如果教育政策不配套,考试的负面影响是无法抹去的。
  尽管本文基本否定四、六级考试的促学作用,但是,笔者并不主张将其废除。迄今,四、六级考试仍是我国专业化程度最高的英语考试,拥有一支实力较雄厚的考试研究和管理人才队伍,积累了丰富的考试制作和管理经验,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人们对它的批评少有对它的专业化程度进行指责。这个考试可算是我国学者经过多年努力而创立起来的国家考试品牌,它的崛起和迅猛发展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社会对英语考试的客观需求,反映了这个考试良好的可靠性和区分性。它的兴盛正是源于长期使用而累积起来的社会效应,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外语能力有要求,对四、六级考试的认可度较高。而目前的改革却要力图将考试的社会权重剥离,将其使用范围限制在大学校园内,却又不允许跟包括学位证书发放在内的学生切身利益挂钩。四、六级考试若失去了对社会权重的依附,同时也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条件,不用几年,将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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