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论孔子学说

作者:吴 江





  顺便说一下,后儒也是这样看待仁、礼关系的。例如,唐柳宗元说:“儒者以礼立仁义。”宋张载说:“仁守之者,在为礼也。”明末清初的王夫之说:“礼者,仁之实也。”
  有人把孔子所说“仁者人也”,“仁者爱人”,解释为“仁”在这里有超等级的意义,是“人的发现”,有相当高度的人道主义精神等等。持这类看法的,前者有梁启超,后者有郭沫若。梁启超赋予孔子的“仁”以超等级的意义(参见梁启超《孔子》一文)。郭沫若则认为孔子的“仁”表现了“牺牲自己为大众服务的精神”(见郭沫若《孔墨的批判》一文)。哗然从之者也不少。他们大抵从宣扬中国的传统文化出发,用心是好的。我不否认二千五百年以前提出这些命题的文化价值,但我认为,这里的探讨应从当时的实际可能出发。
  春秋后半期已使用“人”字,我们且不追究这个“人”究竟是单指“君子”,还是“君子”与“小人”都在其内。先说《中庸》所引孔子关于“仁者人也”这句话的含义(孟子也说过“仁也者,人也”这类话)。这话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以“人”训“仁”。仁从二人,表示两个人才能显示出仁的意义。汉郑康成(玄)解释“仁者人也”是说这里的人是“相人偶”的“人”字,偶即是耦而耕的耦(参见《礼记·中庸注》)。这就是说,“仁者人也”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人与人发生相互关系才能称之为“仁”。这种解释自然是不错的,但这只是一般的解释。问题在于“仁”的关系究竟发生在何等人之间?我们已指出,孔子在当时是认为只有“君子”之间才有“仁”的关系;“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论语·宪问》),这就再把“小人”排队在“仁”的关系之外了。梁启超对于这里的具体的人与人的关系(相人偶)倒有一种解释。他认为,人与人的关系指的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间的关系:君要尽君道,臣要尽臣道,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这里全是相互关系,这就是“相人偶”。我觉得,梁启超对“相人偶”的解释是可取的。而这里的一切关系都要根据礼,用礼来做标准,就是要合乎名分。
  对“仁者人也”的另一种解释,就是认为这里的“人”是将“君子”与“小人”,奴隶主与奴隶(庶人),一律当做人看待。这就是近代意义上的“人的发现”,认为这里的人已经成为“理性的主体”,有独立的人格等等。我以为,这种解释过于牵强,是把古代的东西“近代化”了。西方资本主义发生时期,人摆脱封建等级关系成为有独立人格和平等要求的人,成为自由理性的主体(即使劳动力成为商品,可是人是自由的),这是一个摆脱黑暗中世纪的全新时代的开始。而我国春秋时代的“人”尚远未成为这样的自由理性主体,他们仍然在等级制内的牢笼内,必须循礼“安身立命”。《礼记·冠义》说:“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人不能离开礼,任何人都具有等级规范性,只能委身于上下尊卑的服从关系,这样何来人的主体性和独立人格呢?所以,“仁者人也”的“人”,也只能是依等级安身立命的无理性的存在物。不但“小人”是这样,“君子”也是这样。因为那时“君子”也是具有等级规范性的,各等“君子”人物既不会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更不可能有独立的人格,都有严格的从属关系和依附关系,这就是等级社会之所以为等级社会。一般“君子”拜见王公大人须循礼而行,自不必说,就是“子见南子”难道能够随随便便平起平坐乃至眉目传情吗?
  再说“仁者,爱人”。《论语·颜渊》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这个“爱人”是什么意思呢?古来讲“仁之法,在爱人”,“仁者恻怛爱人”,可谓比比皆是。只有朱熹所说“仁主于爱,而爱莫切于事亲”(朱熹《四书集注·孟子卷四》),这句话较合真义。这里的“爱”只能是等级之爱,宗法之爱。我们不可忘了,“仁者人也,亲亲为大”这两句话是连在一起的,这一点很重要。根据“亲亲为大”的原则,这里的“爱人”主要是爱父母,爱宗亲,以爱父母、爱宗亲为仁。孔子讲“仁”包括恭、信、忠、恕、惠、敏、智、勇、孝、悌等。其中,孔子以孝悌“为仁之本”,也可以为“爱人”作注释。那么,“君子”又如何爱人呢?韩非子有一个解释,他的解释又是引用孔子的话,“夫礼,天子爱天下,诸侯爱境内,大夫爱官职,士爱其家。过其所爱,曰侵”(《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这就是说,爱不可逾越等级,要循礼而爱。士只能爱其家,不能爱官职;大夫只能爱其官职,不能爱境内;诸侯只能爱境内,不能爱天下。若过其所爱,即爱其所不当爱者,如士觊觎官职,私室觊觎公室,诸侯觊觎王室,那就是野心分子,就是破坏礼制,就是不仁。
  那么,能否将“仁者爱人”解作“君子”爱“小人”呢?
  大概与孔子同时的人没有提出过这个问题。孔子卒后才出世的墨子,是以讲“兼爱”著称的,有人甚至把墨子的“兼爱”精神誉为“小基督,大马克思”(梁启超语)。那么,我们来看一看,墨子的“兼爱”究竟是怎样的呢?《墨子·兼爱上》阐述其兼爱的理论,说天下之乱皆起于不相爱,“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而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而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盗爱其家不爱异室,故窃异室而利其室;贼爱其身而不爱人,故贼人以利其身;……大夫各爱其家而不爱异家,故乱异家以利其家;诸侯各爱其国而不爱异国,故攻异国以利其国。”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墨子的“爱”的理想世界是:子爱父,弟爱兄,臣爱君,而不是只知自爱自利。这里丝毫没有废除等级之意。特别是他提到盗贼应当爱异室、爱人,而不可窃异室、贼人,大夫应当爱异室而不可乱异室,诸侯应当爱异国而不可攻异国等等。由此看来,墨子似乎也难逃反对“乱臣贼子”,甚至反对“百工暴动”之嫌。不过墨子的特点在于,他尚同,但又承认天子、三公、诸侯、卿大夫的尊卑等次,所以墨子的“爱”其实也是“等差爱”;此外,他还劝告统治者学大禹过勤劳艰苦的生活,甚至放弃剥削,这自然是一种空想。墨子的学说自相矛盾处甚多,这大概是儒墨争论中墨家敌不过儒家的一个原因吧!
  当然,我们也不能将孔子在讲“仁”时提到的“人”和“爱人”这件事看得不重要。孔子这样说至少表示他在调节当时的复杂的社会关系方面采取了相当灵活的态度,“和而不同”的态度。孔子重“人”而不重“神”。孔子的确不愧为“时髦圣人”(圣之时者)。但孔子对于他所说的“人”却是不折不扣的礼本主义者,一切以礼为准,而非近代意义的人本主义者。
  孔学“立于礼”,礼源于宗法。孔子贵仁,仁本乎“亲亲”。只要宗法等级制度不变,社会制度虽变易,封建制代替了奴隶制,礼学照样有生命力。“圣王之道莫善于礼”,诚然是百世不易之论。
  以上是孔子时代的“礼”“仁”关系及“仁”的含义。在孔子那里,“礼”是全部行为的规范,“仁”属于伦理道德及内部性情的显露。到了距孔子一百七十年后的孟子那里,“仁”在儒学中的地位大大提高了。“仁”的含义也不同了。庞朴同志根据1993年湖北省荆州市郭店村一号楚墓出土的一批竹简,考定孟子开拓一条儒家向内求学的为学之路,着眼点不是外在的天道或天命,而是天进入了人心,形成人性,直接给人以命令和命运。这就是“仁”。这个“仁”包括三个方面,即性与命、性与情、性与心。这也就是孟子的所谓“心性”之学,亦即“仁”学,它使儒学进入了一个新境界。这也是孟子继承和发展孔子之学的主要之点。
  
  五
  现在回到礼学本身来。六经(诗乐合一又称五经)中的礼,原只是孔子删定的《仪礼》十七篇,后来才有《周礼》《仪礼》《礼记》三种。《周礼》并不是相传周公制作的旧典,它是战国时候才出现的,战国儒者将夏商周各时期的官制(这些官制在甲骨文中可以看到,可知并非捏造)汇编在一起,加上儒家的政治理想(如井田制),才成此书。孟、荀都不讲《周礼》,可见此书出现在孟荀之后,或者在汉时才开始流传。后世人的托古改制,多从《周礼》找根据。王莽的“王田”,就是根据《周礼》的井田制。张载也重视《周礼》,认为治天下不用井田,即不会太平。王安石更发挥《周礼》,作《周礼新义》,作为变法的根据。直到太平天国、康有为,还是这样。《礼记》则是西汉儒生戴德、戴圣两人博采孔门后学所记关于礼的文字(孔子、荀子的居多)编纂而成,共一百三十九篇。《大学》、《中庸》就是其中的篇章,被宋儒抽取出来独立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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