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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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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爱慕的人现在应该在大庸市里面做服装生意,租着两个当街的豪华门面。她割了双眼皮、烫了头发,她大他三岁,声名狼籍,是个被全城传说的女人。 她年轻时跟着两个来大庸城表演的马戏演员出走了,去了半个月,被家里人沿着铁路追了回来。 他记得他的情敌,诱拐她的两个男人。他们的皮肤比女人的还白,一边一个在帐篷门口收门票,要是你 不交门票想蒙混进去看节目,他们的力气就比男人的还大,一人扼断一只你的手腕。 半个多月,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那半个月,这个城里的多少男人偷偷地为她哭泣。 她嫁给一个铁路上的人,现在听堂表说她成了市里某个要害人物的情妇,每年秋天都换一套红木家具。 我在书店里遇到过她女儿的一次背影。是堂表告诉我那个女孩子是她的女儿的。我非常想看到她的正面,我就丢下书去追,我追赶了好久,就像追赶我的一个分身、一个倒影。 他是不是该庆幸,他就算得到了她也养不起她。不过他能娶到她,她本身就能够激发他奋发。也许一切又有转机。 再生天地。 我和他路过她的服装店,我看见她给模特整理和搭配衣服,跟模特高得不相上下。穿了高跟鞋不穿丝袜的腿,梗出一道道青筋。瓜果再鲜美,放久了体内的脉络也开始纠结。 她夸奖他的女儿长得美,甚至用了有其父必有其女。 她真是有气量、会说话。 他说再美也没有你老向美。 他真蠢,叫她老向,怎么不叫她小向。 他是赌气啊,事到如今他报复她年轻时对他的辜负啊,微微地讽刺着她的韶华已去。 他爱她,你该看到他在她面前自惭形秽的孩子气。 第十二节 我有一张三人照带到我的大学里。不是为了睹物思人,是为了炫耀我年轻时的父母。 那是一九八七年,我快两岁,他二十九岁,她二十六岁。响应晚婚晚育,双方加起来大于五十二岁才能结婚。 三个人一起蹲在照片里。我蹲不稳,被他逗得合不拢嘴,看上去头重脚轻。以我当时的智商根本听不懂 笑话,而且我天生不怕痒,天晓得有什么事情值得我乐成那副德性。她手臂滚圆,折断一枝桃花。蹲着看不 出她的高度,她很高,比现在的我只矮两厘米,一厘米是短在脖子上,一厘米短在脸形上。一个土生土长的南方姑娘在营养不良的岁月里,长这么高实在不易。 可惜她是单眼皮。我讨厌单眼皮。我也是单眼皮。比别人少一道褶皱都让我觉得低人一等。 我父亲说单眼皮是贵族,你看看黄二,通人性的动物基本上是单眼皮。我讨厌他拿狗和我比较。 堂表听我父亲回忆家世,全是愤恨。 当年,她说当年,只要祖父祖母肯留一张发行量不大的邮票或者一枚少见的领袖像章,现在变卖,就是一笔巨额财富。 她举了很多例子,比如民国,一户人家好心收留了一个病危的宫女,从宫女的遗物里找到一只绣花枕头 ,拆开了得到了七颗夜明珠,一颗就足够在夜里为十几间房子照明。想一想如果这个枕头被宫女天天枕着睡 ,宫女的眼睛不瞎才怪。就算不枕着睡,这个枕头的光芒被什么才能阻挡,直到隐藏到她死后才被人发觉呢。 还比如大庸市里的一个瘸子对着一堵废墙撒尿,尿淋出了一块金砖。 我没堂表有见闻,我认识的一个西门西里的瘸子运气就没她认识的那么好。被几个混混打倒在地不上算,还被淋了一脸的尿。 到处都有奇迹,就是不降临在我身上。 堂表是个投机取巧异想天开的人。 这个城里多的是奇山异水,地位不断显赫起来。这个城里的奇迹都生长在土地上。我身为菜农的外祖母 霸占了很多菜地,我年幼的舅舅为了帮助他母亲争夺土地,扯断了对手的裤腰带和手臂。土地日后变卖了, 她给儿子修了像衙门一样大的房子,出租给几十户人家,缝衣服的、卖菜的、理发的、卖盒饭的、上班的、 教书的、开车的、算命的、卖淫的、偷盗的、摆摊的,应有尽有。政府、交通、信仰、娱乐、休闲、教育都 齐全了,是世界上最袖珍的一个国家。她的另一个女儿修了七层。一层停车修车,二层韩食馆,三层旅行社,四层宾馆,五六七层自己居住,和她儿子家不相上下。 真的要算奇迹,我大伯算一个,当年用二十块钱买的一块立足之地,修了两层简陋的木楼房,我小堂妹 从小不敢直接回家,不敢把衣服拿出来晾,怕别人认出来她住在这样破旧的房子里。 后来卖了五十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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