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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先后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作者:佚名




  5月30日下午,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第十五次会议,研究规范和加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做好救灾物资和资金分配使用等问题。
  会议指出,抗震救灾捐赠物资管理要遵循“自愿捐赠、不得摊派,尊重意愿、专款专用,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加强监督”的原则,切实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灾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接收捐赠要按照《捐赠法》及有关规定,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切实保证捐赠款物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不被挪作他用。各种救灾捐赠都要在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合理使用,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强调,抗震救灾物资的分配要根据受灾地区的情况,保证重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向群众公布救助标准、享受救助条件及救灾物资数量,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性别歧视和年龄歧视,维护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物资分配既要保证需求,又要避免浪费。要在灾民集中安置点设立抗震救灾物资发放点,推选若干名群众代表参与物资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并公示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让群众监督。
  会议要求,建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各级政府和接受捐赠的机构、社会团体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以下事项:上级政府拨付和本级政府安排的资金数额、分配情况,接受捐赠资金的来源、数额、种类、分配去向及使用效果,采购物资项目的品种、数量、单价等,监察、审计部门要实行跟踪检查,并定期公布监督审计结果,向社会公众交一笔明白账。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李克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国务委员孟建柱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6月3日下午,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第十六次会议,部署灾区恢复生产工作,讨论《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当前,灾区在安置好群众生活的同时,要着力抓好恢复生产工作。第一,抓好农业生产。当务之急是搞好抢收抢种,及时调剂调运种子、农药、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种尽种。要进一步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做好无害化处理。要抢修受损的农田基础设施、农机具和农机提灌站等,尽快恢复灾区农业生产能力;修复受损的畜禽圈舍和良种繁育设施,恢复养殖业生产。要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第二,恢复工业生产。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抓紧恢复能源、原材料的生产,加大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磷矿石的调运,优先恢复供电、供气、供水、煤矿企业生产。保证生产救灾、重建物资企业的恢复,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恢复生产,加强对中小企业恢复生产的政策指导。要确保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发生。
  第三,加快基础设施恢复。必须集中力量抢修通往重灾区的国道、省道,同时,要向基层延伸、向乡村延伸,扩大抢通覆盖面。要加大电网特别是地方电网的修复力度。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的公众通信能力。要全力保障粮食、食品、饮用水、帐篷、活动板房等急需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
  第四,做好灾区商贸流通和服务业恢复工作。要切实保障灾区急需商品货源。尽快恢复商业网点,在居民安置点建立帐篷商店和便民商店。没有受损的商业网点要尽快恢复营业;受损较轻的商业网点要抓紧维修加固。要积极为灾区群众提供急需的基本生活服务,支持企业在重灾县(市)建设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餐饮网点,在重灾区群众集中安置点建设大众洗浴场所和理发店,为灾区群众提供安全、便利、卫生、实惠的生活服务。要抓紧恢复金融等服务业。
  会议指出,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优先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统筹兼顾,做到重建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相结合;坚持地方为主,充分发挥灾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国家的支持下实现灾后重建和发展目标。灾后重建规划的编制要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区分缓急、突出重点,相互衔接、上下协调,规范有序、依法推进。在深入论证、科学规划的同时,尽可能加快工作进度。
  李克强、回良玉、马凯、孟建柱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据5月13-19、26、28、31日和6月4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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