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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六


  这五千块钱有一段历史。一八七二年年初,乔·古德曼从加利福尼亚写信给我,说我们两人的朋友约翰·普·琼斯参议员要在哈特福德给旅行保险公司唱个对台戏,琼斯要乔出股金一万二千元,他说他将设法不让乔吃亏。乔现在想把这个机会转送给我。还说,如果我干的话,琼斯会保护我不受损失。因此我就接受了股票,成了董事。琼斯的舅子莱斯特在旅行保险公司里干会计师干了很久。他现在转到我们的公司,我们就开始营业了。一共有五个董事。其中有三个人出席了一年半以来董事会所有的会议。

  到一年半的时候,公司彻底垮台,我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两万三千块钱。琼斯在纽约,在他盘顶的圣·詹姆斯旅馆里耽搁了一些日子。我就派莱斯特去那里要两万三千块钱。可是他回来报告说,琼斯把钱投进了那么多企业之中,现在手头紧得很,最好我能等一等。等到两三年以后,我们埃尔迈拉煤矿公司的斯利先生提出来,由他去找琼斯谈这件事,我同意了。斯利去拜访了琼斯先生,很机灵地逐渐引到我的事情上来,可是话还没有说出口,琼斯眼睛往上一瞪,说,“你的意思是不是说这笔钱还没有付给克列门斯?”他马上写下了两万三千块钱的支票,说早该付了,他要是知道情况的话,款子到期那一天就会付的。

  这是一八七七年春天的事。口袋里有了这张支票,我又一次打算发个洋财。读者由于受我所说的有关冒险行径的话的骗,会马上推论出,我一定是立刻找到了一个发财的机会。事实是我根本没有寻找。我是烧伤过的孩子最怕火。我再也不愿问津投机事业了。霍利将军找我到《新闻报》报馆去。我口袋里装着支票到那里去。那里有一个年轻人,说他曾在普罗维登斯的一家报馆里做过记者,不过现在是在干别的行当。他是在格雷厄姆·贝尔那里做事,他是一种新发明叫做电话的经纪人。他认为这事有大财可发,劝我接受一些股票。我谢绝了。我说冒险的投机事业我再也不干了。他出价二十五元一股。我说,不论什么价,我都不要。他急起来了,——坚持要我接受五百块钱股票。他说,他可以按我的要价把五百块钱的股票卖给我——要我收起来,放在高帽子里——说一帽子一共五百块钱。不过我是挨过烧的孩子怕火,拒绝了所有这些诱惑。我抵制得很顺利,走开的时候支票还完好无损地留在口袋里。第二天,我从中取出五千块钱给我的一个朋友,收下的是没有保证人的票据。这位朋友三天以后就要破产了。

  大约这年年底(也可能是一八七八年年初),我拉了一条电话线,从我家通到《新闻报》报馆。这是市内唯一的一条电话线,也是世界上用于私人住宅的第一根电话线。

  那个年轻人没有能向我推销掉股票,不过他向哈特福德一位年老的纺织业伙计推销了价值五千块钱的股票。那正是那位伙计的全部家当。他半生省吃俭用积蓄了这笔钱。傻瓜急于发财,便会冒那么大的风险,这多么奇怪。我听到这件事的时候,很为那个人难过。我想,要是我事先能有机会把我的经历告诉他的话,我也许能搭救他的。

  我们在一八七八年四月十日坐船前往欧洲。我们去了一年又两个月。我们回来时,看到的第一件事便是那位伙计坐着豪华的四轮马车到处闲逛,身穿制服的仆人在旁伺候着——他那个电话公司股票使得钞票源源而来,他非得用铲子铲不可。愚蠢的、没有经验的人往往得到不配有的成功,而有知识的、有经验的人往往失败,这有多怪啊。

  【第四十五章】

  正如我说过的,我把内侄韦伯斯特从纽约州的邓科克村引进来,替我经管早先的第一个专利权业务,薪水是一千五百块钱。这个交易叫我损失了四万两千块钱,因此我觉得该是结束掉的时刻了。我想由我自己来出版我的书,而让年轻的韦伯斯特管这个事。他认为,在他学习这一行当的时候,薪水应该是两千五百块钱一年。这事我考虑了一两天,进行了透澈的研究。就我所见到的来说,这是个新主意。我记得排字的学徒工根本没有薪水。我一查询,知道石匠、泥瓦匠、白铁匠等等也是这样。我发现,甚至律师或者实习医生,在学这一行的时候,也没有薪水。我记得,在河上,一个见习领港不光是根本没有薪水这类东西,而且还得给有些领港一笔现款,而他自己又没有这笔钱——还是很大的一笔钱呢。我自己便是这样过来的。我给了比克斯比一百块钱,是借来的钱。有一个自称正在学做牧师的人告诉我说,甚至诺亚(诺亚,指《圣经》中诺亚方舟的故事)在最初六个月也是没有薪水的——部分原因是天气不好,部分原因是他在学习领航嘛。

  我这样思量与研究的结果,认为韦伯斯特已经为历史创造了全新的篇章。我还认为,如果一个年轻的乡下佬,到纽约来开始生活,可是又没有任何能耐,没有任何确定的长处,也没有获得长进的可能,可是却能眼睛眨也不眨一下地公然主张花别人的钱来学一行行当,还要恩主每年付他一笔钱,而这笔钱又比美国一位总统,从经营这个星球上除了爱尔兰之外最难对付的国家所得的薪俸中节余下来的钱还要多一些,那这样的人肯定是举世难觅的了——非得马上寻觅不可——不然生怕他跑掉了。我看,要是把他对第一件事的巨大兴趣转移到保护第二件事上来,那对我来说就是发了大财了。

  我把韦伯斯特安置在一家公司里——叫做韦伯斯特出版公司——还把他安排在统一广场下边(我记不得在什么地方了)一座楼房的三楼几间写字间里,租金很公道。还配了助手,一个是女孩,还有一个男的伙计,薪水是八百块钱左右。韦伯斯特一度还有过另一个助手。此人长期于征订书籍这个行当,精通业务,能够教一教韦伯斯特——后来也确实教了——学费可是我付的。我说的是一八八四年年初的事。我把一笔足够的资金给了韦伯斯特,与此同时,还给了他《哈克贝里·芬》的手稿。韦伯斯特的任务是担任总经纪人。指定全国各地的经纪人,那是他的事。当时有十六个代办所。他们手下有推销员,专干推销的行当。在纽约市,韦伯斯特自己兼任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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