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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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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在一处发现了一个窝。在别人的头盖骨上,这里原本是一个隆起的部位。他说,这个窝,孤零零的,毫无依傍,没有一个与之相对的隆起部位,哪怕只是稍稍高起一些的也罢,以弥补和改善一下这种截然一边倒的孤立景况。他说这个窝表明我完全没有幽默感!这真把我吓了一大跳。说到这里,他仿佛来劲了。他本来漠然的神气也消失了不少。对于他所发现的这个美洲新大陆,他几乎是滔滔不绝。他说,他经常发现一些幽默的隆起部位总是很小的,很难注意到的。在他多年的经历中,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发现原本应该是隆起的部位,却存在着一个窝。 我受到了伤害,受到了侮辱,我很反感。不过,我控制住了自己,没有让这些感受流露出来,可是在心底里,我认为他的诊断错了,不过我还不能肯定。为了弄得确切无误,我想不妨等他忘掉了我的脸形和我头盖骨的特点以后,再来试一试,看他是真的知道他说过的话呢,还只是随便猜测而已。三个月以后,我又去看他,不过这一次用了我自己的名字。他再一次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窝不见了,在原来那个窝的部位如今是一座珠穆朗玛峰——那是个形象的说法——高三万一千英呎,他生平第一次遇见这么高高隆起的幽默的部位!我向他告辞时,对骨相学越发不信。不过也许正如我对那位英国绅士说过的那样,我原应该把偏见针对福勒,而不是针对他所运用的那套技艺(写于一九〇七年二月十日。那位英国绅士实际上并非绅士。他把我的私信偷偷卖给了一家报馆——马克·吐温)。 十一年前,在一条开往欧洲的船上,威廉·特·斯特德给我的右手照了一张相。后来在伦敦,他把照片送给了十二位手相术师。他没有说出我的名字,只是要他们对这只手的主人的性格作个估量,并且把结果告诉他。估量作出了,斯特德在他办的杂志上发表了其中的六、七份。根据这些估量,我发现我的性格和任何人都差不多。我和别人仿佛并无多大不同,当然决无特别明显的差异——只是在一个细小方面是例外。在所有的估量中,没有哪一个提到过幽默这个词——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坑害我的话——除了其中的一个。在这个估量中,那位手相术师说,这只手的主人完全没有幽默感。 两年前,哈维上校①把我的两只手弄了手印,并寄给了纽约最享盛名的六位职业的手相术师。他也没有把我的名字告诉人家,只是要求他们作出估量。历史重演了。在六个估量中,幽默这个词只出现了一次,而这一次却明确断定,这双手的主人全然没有幽默感。这样说来,福勒给我估量过,斯特德的六、七个手相术师估量过,哈维的半打人估量过:说我没有幽默感的证据是占压倒优势的,是充分的,是令人信服的,是无可争辩的——到最后,连我自己也相信了这个说法。 ①乔治·哈维,当时是哈珀斯兄弟公司经理,该公司是马克·吐温作品的出版者——原编者注。 【第十四章】 三十年来,我平均每年要从一些陌生人那里接到一打来信,这些人或他们的父辈,记得我童年、少年时代的生活。不过这些信几乎总是使人失望。我不认识这些陌生人,也不认识他们的父辈。我没有听到过他们提起的名字。他们提醒我注意的一些往事跟我的经历毫不沾边。所有这一切意味着,这些陌生人错把我当成另一个人了。不过在今天早上(写于一九〇六年三月八日——原编者注),我终于从一个人那里接到这么一封信,信上的署名是我童年时候所熟悉的,从而使我精神上爽快些。来信附上一份剪报,这份剪报在报社已经周转了四、五周了。寄信人想弄清楚,他的兄弟汤克雷上尉是不是“哈克贝里·芬”真正的原型。 我回答说,“哈克贝里·芬”是汤姆·布莱肯希普。既然这位寄信人显然很了解四十年代的汉尼巴尔,他一定很容易回想起汤姆·布莱肯希普。汤姆的爸爸一度是“镇上的醉汉”,这在当年是非常确切的非正式的称呼。他继承了醉汉“将军”——(我忘了这个“将军”的名字(盖恩斯——原编者注))。在一段时间里,他是镇上独一无二的有这个头衔的人。不过到后来,杰米·芬恩表现得很能干,跟他争夺那个位置,因此我们镇上一度有了两个醉汉——这样,村子里便引起了不少麻烦,如同在十四世纪同时有两个教皇那样。 在《哈克贝里·芬》中,我是完全按照汤姆·布莱肯希普的原样,丝毫不差地进行描绘的。他愚笨,不梳洗,经常吃不饱,但是他的心肠跟别的孩子一样好。他的自由放任是毫无限制的。他是那个村社里唯一真正独立不羁的人——不论是小孩也好,大人也好——结果,他平平稳稳自始至终是个幸福的人,谁都羡慕他。我们喜欢他,喜欢跟他来往。而当我们的父母禁止和他来往的时候,这项禁令便使得和他来往的价值提高了三、四倍,因此我们便想方设法多和他来往,而跟别的小孩来往就比较少。在四年前,我听说他是蒙大拿州一个偏僻的村里的治安法官,是一位好公民,很受人们的尊敬。 杰米·芬恩在任内,不傲慢,不过分讲究,不吹毛求疵。他非常民主——他在废弃的制革厂里,和猪睡在一起。我爸爸一度想把他拉回正道,可是没有成功。我爸爸不是劝人改过的专家。拿他来说,帮人家改邪归正也只是五分钟热度。这种热情难得发作一回,然后要间歇一大段时间。有一次,他想叫印第安·乔改过。还是失败了。他失败了,我们这些孩子们便很高兴。因为喝醉了的印第安·乔是有趣的,对我们来说是天福。不过印第安·乔清醒的时候,是一副阴郁的样子。我们怀着焦急的心情看着我爸爸在他身上进行试验。不过没有什么效果,我们也就满意了。印第安·乔喝醉的次数比以前更多了,也就更加显得有趣了。 在《汤姆·索耶》中,我把印第安·乔饿死在岩洞里了。不过,那是为了适应文学上浪漫主义的需要。现在我记不起来那真正的印第安·乔究竟是死在岩洞里还是死在岩洞外。不过我记得的是,他的死讯是在一个极端不幸的时刻传到我那里的——也就是说,在夏天的一个晚上,正是上床睡觉的时候。当时雷电交加,大雨倾盆,大街小巷变成了一条条河流。这些景象催我忏悔,使我决心改过自新。我至今还记得那时的情景非常可怕,雷声隆隆,电光闪闪,大雨倾泻在窗户上。由于我所受的教养,我非常清楚这些狂风暴雨意味着什么——是撒旦来把印第安·乔带走了。这我丝毫也不怀疑。像印第安·乔这样一个人,地狱里需要他,那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撒旦不是这么气势汹汹地来找他,那才奇怪哩,那才莫名其妙哩。随着电光闪闪,我吓得一味往后缩。在那黑沉沉的间隙中间,我悲叹过去错过了机会,乞求再给一个悔改的机会。我当时那个劲头,那种强烈的感情与真诚的态度,同我的本性毫不相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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