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扛锄头的女人
作者:何玉茹
我来到厨房,往锅里添些水,准备做我的早饭。我的早饭是一碗棒子面粥,半拉馒头,几根咸菜。多少年都是这么过来的,李永志早先也是。可这些年李永志把早饭改成牛奶、面包了,说一吃棒子面就闹肚子。我也闹,却是喝了牛奶闹,有一回在李永志的撺掇下喝了半杯,半天肚子都胀鼓鼓的下不去。我便知道,我和李永志这辈子都要你东我西地扯锯了。这真叫人难过,有时直想大哭一场,可是,一些事绝不会因为哭而改变一丁点的。
粥做好了,我回到自个儿的“里间”,把小地桌、小板凳从床下拉出来。再到厨房盛粥时,发现李永志也在厨房,水管被他开得哗哗的,那只喝牛奶的玻璃杯在他手里反反复复地被搓洗着。
我站在他的背后说,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这是报纸上早就说过的话。我最见不得他们在厨房哗哗地用水了。我把厨房也看成自个儿的地方。
李永志没有回应,水仍哗哗地流,杯子却忽然嘎巴一声,像是碎了。
果然,我看见他回转身,将一只碎成两半的杯子扔进了垃圾桶里。
我吃了一惊,但还是问,好好的咋就碎了?
他仍没回应,伸出一个指头在水里冲了冲,便离开厨房往他的阳台去了。
那根指头像是被划破了。我不甘心地问他的后背,说呀,好好的咋就碎了?
我听到他说,我怎么知道?
声音很大,像是真的不知道,又像是忍无可忍了。
我希望他是真的不知道,希望那是个劣质的杯子。可那杯子用了许多年了,有一回掉在地上都没摔碎。
我这边端了粥回到“里间”,听到阳台那边有个女声儿响起来:
耳边厢又听得初更鼓响,思想起当年事好不悲凉……
我知道是李永志又在用假嗓儿了,这唱法在戏里叫青衣,电视里常有又高又丑的男人这么唱。
我想,他要真是忍无可忍,就是因为我的那句话了,那句话干涉了他用水,还鹦鹉学舌学了报纸上的话,他曾说过,跟别人学倒不如说自个儿的话好。可就算是这样,他就至于忍无可忍吗?
我把小“里间”的门关得紧紧的。李永志的假嗓儿仍是无孔不入。我不喜欢李永志忍无可忍,更不喜欢他发出这声儿。这点李小星倒跟我一致,李永志一唱,我们就像老鼠躲猫一样躲进自个儿的“里间”里。
遭不幸掳金邦身为厮养,与程郎成婚配苦命鸳鸯………
李永志一张口就是这段,不知听了多少回,我才把戏词听出来了。我想,戏词安我身上倒合适,我是多么苦命啊!
吃完早饭,我就扛起锄头出门去了。李永志仍在唱,即便不下地,我也不能在家里待了。经过客厅时,见李永志站在窗前,面朝了窗外,肩膀随了一个长长的拖腔有些抽搐。我不能分辨他是真的在哭还是拖腔闹的,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觉得他要回过头时,我急忙开门走了出去。
肩上这把锄头,也是和小地桌一样放在床底下的,它长把短身,玲珑轻巧,是我当年从娘家带过来的,锄刃磨得几乎都快如镰刀了。放在床底下的还有铁锨、三齿什么的。这些东西他们也曾要扔掉,说我承包的那七分地给别人种算了,这房子没地下室,往哪儿搁呀?我说,有我待的地儿就有它们待的地儿。其实,我觉得阳台上是放这些东西的最好的地儿了,可李永志要在那里放圆桌、藤椅,我只好就把它们委屈到床底下了。我对它们说,你们是粗人,粗人是不能上台面的。可我又对李永志说,它们是宝贝,没有它们就没有你的今天。
我的言外之意,自是指他上大学那几年,我全凭了它们挣工分在养活他。李永志倒也没否认,他有些软弱地说,那就挂到阳台的墙上去吧。
我没有挂。我很想让他的软弱继续下去,只要不挂,他就会欠我一份什么。再说,他不在家的时候,我也想在藤椅上坐一坐,坐在藤椅上的时候,我也不想抬眼看见一堆粗笨的农具。
我提了锄头,走出楼房,走出村子,向村外的菜地走去。
我常常为自个儿的这种日子有些疑惑,住着城市人一样的楼房,下楼却扛了锄头;丈夫装了一肚子的学问,自个儿却大字不识一个;女儿每天骑了摩托车来来去去的,自个儿却连自行车都没敢碰过……
时而会遇到和我一样扛了农具下地的人,我便想他家的农具也不知放在哪儿?但我能肯定,谁家的农具也不会像我家一样放在床底下的。这么想着我便有些泪眼模糊。我把泪水抹在锄把上,一次又一次的,锄把被抹得都亮起来了。
一走出村子,就闻见地里的味道了,也听见地里的声音了。不常下地的人,是不懂这味道和声音的,别看李永志满肚子的学问,他也不懂,他只会说,什么什么绿了,什么什么黄了,什么什么红了。像茄子什么味道,黄瓜什么味道,西红柿掉在地上什么声音,地下的萝卜是怎么拱裂地皮的,他一概不知。菜地对他就像个没有来往的邻居,熟悉得很,也陌生得很。而菜地对我,却是一片树林子,我便是林子里的鸟儿,林子里的每一片叶子每一声虫叫,跟我都是亲的。
我种的七分地,临了一条田中的小路,小路上孤单单的一棵垂柳,正长在我的地边上。每回来地里,我都要靠了垂柳坐一会儿。长长的枝条垂下来,善解人意地抚摸着我。
从这边望出去,地的那头有一排溜儿低矮的房屋,房前时而有女人、孩子在走动。那是租种菜地的外地人自个儿盖起来的。我曾去看过,屋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吃饭拿砖头当饭桌,睡觉拿稻草当炕被,穿的衣服全是脏兮兮的深颜色,好像一辈子都没洗过。可房子里的女人笑容满面地迎接我,说不了几句话就能哈哈地笑一阵。我猜她在这房子里一定是如意的,如意的女人住哪儿都会笑的。
如今村里的地大多租给了外地人,本村种地的人是愈来愈少了。我想我这七分地,是到死都不会租出去的,没了它,我这只鸟该在哪里落脚呢?
在这七分地里,我种了青椒、茄子、黄瓜、豆角、香菜、生菜、土豆、西红柿等等,每个畦子都干干净净的,没有一棵杂草。今儿锄头是用不上的了,我早知道。但就像一个小学生的书包,没有功课做也是要背在身上的。
地边上的几个畦子种了茄子,茄棵子长得很旺,深绿色的枝叶散发出浓郁的青涩的味道。棵子上已隐约可见刚刚结上的拇指大的茄子。不过,有的棵子主干与枝干之间生出了疯权,主尖也蹿得老高,这些一会儿都要把它们掐掉,不然茄子可就难长大了。
看着茄棵子,我忽然觉得自个儿就仿佛那拇指大的茄子,对自个儿的事做不得一点主,假如没人把疯权、主尖掐掉,就注定要成废物了。可是,谁是那疯权?谁又是那掐疯权的人呢?莫非,还可能时光倒流,退回到自个儿能当家做主的年代么?
我知道我又在胡思乱想了,这种想不会有一点结果,但它就像发酵的面起子,一遇机会就要酸上一回,挡也挡不住。
我想起李永志退休后也曾来过地里,他说要帮帮我。我很高兴,想想两人一起在地里干活儿,总比一起坐在阳台上要自在得多。可是,地里的活儿他总想指导我,总是说书上如何如何说的,好像一个不看书的人就种不了菜似的。我不甘心,就挑他的毛病,他前面锄草,我后面就再锄一遍,他前面扒畦子,我后面就再扒一遍。这样一次又一次的,他终于再不肯到地里来了。这让我真是痛快,但也真是伤心,不明白自个儿为什么一定要把他气走。我甚至还不管不顾地质问他,你干吗要来?我去过你的阳台去过你的书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