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把文学审美熏陶落实到词语上

作者:孙绍振




  修辞格,有时有助于表现内心那种可以意会而难以言传的情绪、情感,甚至能表达西方文论中所说的,那种潜意识中的“情结”(complex)。但它并不绝对是好的,有时,运用不当,则可能走向反面,如二月春风似剪刀,很有诗意,而二月春风似菜刀,虽然也是比喻,却破坏了诗意,造成一种滑稽。不能把修辞简单地当成手法或者工具的道理就在这里。我女儿七岁的时候,第一次参观菊花展览,回来写作文,表现花瓣的美好,用了几个比喻:其中有“有的像飘带,有的像面条”。作为家长,我没有笼统地赞扬她用了排比修辞手法。我告诉她,有的像飘带,比较好,因为,让人联想起美丽的衣饰,轻盈地飘舞。而有的像面条,不太好,面条的分量是比较重的,和菊花瓣的飘逸的质感不太相当。而且一看到美好的花瓣,就联想起吃,是不是让读者感到文章的作者比较贪吃呢?
  手法,修辞,乃至语法,当然可以算是工具,但是工具本身是没有价值的,只有拿来做工具才能创造价值。说得不客气一点,工具是死的,人的思想情感是活的。有时,人的情感可能超越工具的性能。只要能表达人的情感,哪怕是语法不通,逻辑不顺,修辞不当,也是生动的。阿Q把政治概念的革命说成“革他妈妈的革”,不能仅仅批评其修饰语不妥;他把自由党误解为“柿柚党”,也是不能当成错别字的,歪曲了的政治概念恰恰揭示了内心的狭隘和愚昧。在《阿长与山海经》中长妈妈说迷信故事,女人脱了裤子,敌人的大炮就会自动爆炸,说成是“伟大的神力”,对她产生“空前的敬意”,如果仅仅当成用词不当,就是对鲁迅的幽默感的麻木。
  一般地说,老师们对修辞手段比较多的描写和抒情,多多少少会作些分析欣赏,而对于没有明显的修辞附加的叙述,就无能为力了。有一位老师在《语文建设》上发表一篇文章,说是,青少年作文就是要以描写和抒情为基础。这话是片面的,其实,叙述更是基础。在教给学生形容的同时,还应该让他们懂得节制,太多形容词的堆砌,会显得不自然,滥情,甚至虚假。这就要让学生学会欣赏那些看来朴素的叙述。《阿长与山海经》一开头写她的名字,花了不少的篇幅:
  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说得客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的母亲和许多别的人都这样称呼她,似乎略带些客气的意思。只有祖母叫她阿长。我平时叫她“阿妈”,连“长”字也不带;但到憎恶她的时候,--例如知道了谋死我那隐鼠的却是她的时候,就叫她阿长。
  我们那里没有姓长的;她生得黄胖而矮,“长”也不是形容词。又不是她的名字,记得她自己说过,她的名字是叫作什么姑娘的。什么姑娘,我现在已经忘却了,总之不是长姑娘;也终于不知道她姓什么。记得她也曾告诉过我这个名称的来历:先前的先前,我家有一个女工,身材生得很高大,这就是真阿长。后来她回去了,我那什么姑娘才来补她的缺,然而大家因为叫惯了,没有再改口,于是她从此也就成为长妈妈了。
  介绍一个女工的名字,本来一句话“她叫阿长”,就够了,为什么要花上两段?鲁迅在《答北斗杂志社问》中说:“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二心集》)这两段。全是叙述,没有什么精彩的形容、渲染、抒情,究竟有什么重要性呢?
  名字,本来是很慎重的事,尤其是汉族人,往往寄托着政治、宗族、品性、容貌的美好的期望。男性的建国、抗美、卫东,耀祖、宗贵之类,女孩子,名字中普遍草字头的字,什么蕙呀,兰呀、芳呀、薇呀、英呀,是屈原留下的来的传统,香草象征美人,不但容貌美,而且品德美。这一点和日本人是不一样,他们原来没有严格的姓氏,取得比较随便,常常是住在什么地方,就姓什么。什么河边、稻田、池上、村山之类,再加上排行老几,老三,就是三郎等。英语国家固然有来自希腊神话、圣经的名字,像海伦、约翰、玛丽亚之类。但也有莫名其妙的,前一阵美国有一个对我们很不友好的官员,做了一个很武断的报告,说我们偷了他们的什么什么尖端技术。这个人很讨厌,他的姓就有点叫人不喜欢,中文翻译成考克斯,很像个人样,实际英语中是cocks,就是公鸡啊。不过是复数。反正他家族,不管男孩子、女孩子,都是公鸡。还有一点,比较好玩,这位考克斯先生的家族,长期忽略了:在英语俚语里,这个cock,还有(水)龙头的意思,可能是祖上发家,全靠开自来水公司吧。这不是没有根据的,美国人的有些姓,原来就是职业,不是有姓勃来克史密斯的吗,blacksmith,就是铁匠,祖上是当铁匠的,而我当了美国国务院的官员了,不靠老爸老妈,全凭我自己奋斗,很光荣。这个cock,当水龙头,也挺神气,水是生命之源呀,源源不断的水,就是源源不断地给你生命,多神圣呀。但是,cock,在英语俚语里,还有一个意思,就不太神圣了,就是阴茎,这是《水浒传》中骂人的话呀。动不动,兀那鸟汉子,也就是,兀那cock汉子!怎么能设想,一大家子,统统都把这个器官挂在名字上,连女孩子签名,都一个字母不漏。在我们中国人感觉中,真是不雅,可是人家无所谓,这可能与cock作动词用,有“使耸立,使竖起”的意思,很正常,实事求是嘛。我本来以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原则,没有想到那些相信上帝的,实事求是,比我们还彻底!这样的现象,并不是个别的,美国有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的公司,也是个姓,在英语原文中,是fox,这是狐狸啊,狐狸哪怕就是成了精,也是骂人的话,幸亏,这是在美国,要是在中国,他们家姑娘出嫁,福克斯新娘,谁敢要哇!设想,如果把长妈妈,叫成fox妈妈,她听不懂,无所谓,但是把它翻译成狐狸妈妈,她肯定是要恼火的。
  
  鲁迅这两段话之所以不能删节,原因还真有点深邃。鲁迅是在强调说,一般人叫阿什么,都和姓有关,然而,长却并不是她的姓。不是姓,那就是绰号,绰号应该和身体特点有关,但又不是,“她长得黄矮而胖”。原来她的名字是别人的名字,她的前任的名字。在正常情况下,能把别人的名字随意安在自己的头上吗?什么样的人,才会被人家随便安排呢?一个有头有脸的人,人家敢这样对待吗?这就显示了她社会地位卑微,不受尊重。这是很可悲的。这两段文章,说明了鲁迅对卑微的小人物的同情,用鲁迅自己的话来说,这叫“哀其不幸”。在一般人那里,名字被人家随便叫,肯定是要引起反抗的。然而,阿长没有,好像没有什么感觉,很正常似的。这说明了什么呢?她没有自尊,人家不尊重她,她麻木,她自己也不尊重自己。鲁迅在这里表现出他对于小人物态度的另一方面:“怒其不争。这里,没有什么比喻、形容,也没有抒情,光是叙述,就揭示了人物的社会地位和心灵奥秘。这是鲁迅常用的手法,在《阿Q正传》里,花了好长一段文字,说阿Q的名字,强调其连姓什么都说不清,说明社会和他自己对自己的漠视。在《祝福》中,祥林嫂没有自己的名字,叫她祥林嫂,因为丈夫叫祥林,在鲁镇人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后来她又被迫嫁给了贺老六,贺老六死了,回到鲁镇。鲁迅特地用单独一行写了一句:
  大家仍叫她祥林嫂。
  读者早就知道她的名字了,这不是多余的吗?这是因为这里隐含着旧理教的荒谬。丈夫叫做祥林,就叫做祥林嫂,可是,又嫁了贺老六,就应该研究一下,是叫她祥林嫂,还是叫她老六嫂好呢?或者叫她祥林·老六嫂比较合理呢?这并不是笑话,在美国人那里,不言而喻,不管嫁了几个,名字后面的丈夫的姓,都要排上去,没有什么见不得人。肯尼迪总统的太太杰奎琳,后来嫁了希腊船王奥纳西斯,她死了以后,墓碑上就堂皇地刻上:杰奎琳·肯尼迪·奥纳西斯。但是,封建礼教使得我们没有这样的想象力,只承认第一个丈夫的绝对合法性。礼教传统偏见根深蒂固,在集体无意识里,荒谬的成见已经自动化,不动脑筋已经成为天经地义的逻辑。需要注意的是:鲁迅在整篇文章,没有对阿长的肖像描写。光是对名字这么叙述,看来连描写都算不上的,但是,在鲁迅看来,这比之肖像的描写还要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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