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聊斋志异》叙事修辞解构
作者:王修志
讽拟是《聊斋志异》塑造“怪异”、曲折反映与批判现实的重要方法之一,也是《书痴》深刻表达其叙事寓意的成功之所在。
三、《黄英》反复叙事修辞解构
重复是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中最普遍的现象,大到天体演化、四季轮回,小到吃饭睡觉、工作学习,重复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毫无疑问,这个普遍现象必然会影响到人类的认知方式,当然也肯定会对人类的写作产生巨大影响。重复叙事修辞是代表“同质叙事”思想的辞式,它通过对词语、事件、场景、人物、主题、动机等的重复表现,在一定程度上传达叙事者的意图与文学形象的寓意,是通向作品内核的秘密通道。
《黄英》是《聊斋志异》的优秀作品之一,在其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形象里有着深刻的文化内涵,它以“致富乐道”对儒、道两家“安贫乐道”的传统伦理价值观念进行质疑与否定,具有强烈的反叛精神。其叙事主题的发人深思与充分展现,是与其重复叙事修辞的成功运用密不可分的。在《黄英》中,这种重复叙事修辞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以重复先前文学作品(含历史事实)的内容和要素,来实现作品文本间的互文性,从而强化形象塑造和叙事寓意的表达。
《黄英》借用了陶渊明笔下的菊花意象,刻划了陶氏姐弟俩作为菊花精的形象。文中三郎“自言陶姓”,可以理解为暗扣陶渊明,而“黄英”则暗扣菊花;当陶三郎告诉马子才自己要卖菊谋生时,马极鄙视他,言中有“以东篱为市井,有辱黄花矣”之辞,用的是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诗典;当马子才耻以妻富,要过清贫生活时,黄英有“妾非贪鄙,但不少置丰盈,遂令千载下人,谓渊明贫贱骨,百世不能发迹,故聊为我家彭泽解嘲耳”之语,直接点出了陶渊明,自称是其后人。由于陶渊明的吟咏,酒和菊已成为他的象征,菊更成了他的化身,成了中国文学里象征着高情远致的意象。《黄英》把“菊花的意象精灵化,从中体味出高士雅洁和名士风流。”[4]在陶三郎身上,明显可以看出陶渊明、嵇康的名士影子,而这反复的又是《世说新语》文本。何谓名士?《世说新语》里记载王孝伯的话说:“名士不必须有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作品对陶三郎的描写为“丰姿洒落”,“谈言骚雅”,在气质和谈吐上符合名士“熟读《离骚》”的条件,而“常得无事”自不待言,至于“痛饮酒”则是作品叙写重点,陶三郎两次痛饮化菊,其状“玉山倾倒,委衣于侧,即地化为菊,高如人,花十余朵,皆大如拳”,这又与《世说新语》对于名士嵇康的描写“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相合。由于不同文本间的重复与参照,拓展了叙述空间与叙事张力,强化了形象塑造及叙事的隐喻性表达,收到了以少胜多的效果。
第二,以重复文本的自我事件来营造氛围,通过其发展与变化,丰富作品的内容,加深作品的意义。“文学作品是一种层次构造。”[5]《黄英》文本事件的自我重复处很多,既丰富而又富有变化,其主要之处有以下三者:一处是作品开头与结尾部分马子才两次邀请陶三郎一块居住的事件重复,另一处是作品中间部分马子才与黄英两次合居的事件重复,再一处是结尾部分陶三郎三次化菊的事件重复。关于陶三郎三次化菊,前文已有所涉及,其前两次痛饮之后化地为菊,“高如人,花十余朵,皆大如拳”,而第三次是陶三郎二次化地为菊后马子才“拔之”“以观其变”,致使其死而不复生,黄英伤痛之余,掐其梗埋于盆中长成的,“短干粉朵,嗅之有酒香,名之‘醉陶’,浇以酒则茂。”真是此花不与别花同,作品通过陶三郎化菊的反复叙述,刻划其名士形象,拓宽联想与丰富意蕴,菊之纯洁之性、傲霜之气、高尚之节、君子之风……这里已分不出是以菊喻人还是以人喻菊,人与菊已经浑然一体,实可谓是“名士之菊”!那么,“安贫乐道”是不是名士君子应取的价值观与最高人生境界呢?作品通过马子才两次邀请陶三郎一块居住的事件重复,拆解了传统的名士君子的价值取向,作出了全新的诠释。马子才是位爱菊如命的清贫士子,“闻有佳种,必购之,千里不惮。”在他不远千里去金陵寻到一种菊之佳品的归途中,遇到了搬迁的陶氏姐弟俩,因志趣相投便邀请他们落户自家院落同住。马与陶天天一块种菊赏菊,过着传统的“安贫乐道”的士子生活。打破此平衡的是陶三郎,他经过深思熟虑后告诉马子才自己决定卖菊谋生。从商求富这是对传统士子观念的反动,以清高自居的马子才自然十分鄙薄:“仆以君风流高士,当能安贫,今作是论,则以东篱为市井,有辱黄花矣!”已颠覆传统“安贫乐道”观念的陶三郎作出的全新诠释是:“自食其力不为贪,贩花为业不为俗,人固不可苟求富,然亦不必务求贫也。”陶三郎按照自己的思想行动,卖菊贩花,生活日富,买田增舍,“兴作从心”。经过事实教育与思想斗争的马子才,也渐渐改变了观念,这便有了他第二次邀请陶三郎一块居住的事件重复——在他“以妻富”“享用过于世家”时,他到金陵找回了经营花业的陶三郎,他们又整日饮酒下棋,读书赏菊,过着“致富乐道”的“风流高士”的生活。马子才两次邀请陶三郎一块居住的事件重复,表达了“致富乐道”对“安贫乐道”的拆解,加深了作品的意义,强化了叙事的主题,同时形成一种回环的叙事结构,直指中心。正如昆德拉所说:“这种震撼人的东西,这种叙述的魅力是如此简单,同时又是这般丰富。”[6]马子才是如何提高思想认识,接受“致富乐道”的现实的呢?这正是马子才与黄英两次合居的事件重复所要解决的,也是作品据此强化叙事寓意、引起读者思考的所在。马子才在妻子死后向黄英求亲,经过一段时间后得到黄英应允,可是在居于何处的问题上他们却产生了分歧。本来陶氏姐弟初来时马子才劈出南院让他们居住,自己夫妇住北院。而几年下来,黄英“课仆种菊,一如陶,得金益合商贾,村外治膏田二十顷,甲第益壮。”昔日的几椽小屋已变成大片亭台楼阁,而马子才小宅依旧。黄英要马子才到自己院落完婚居住,马子才认为“若赘焉”,坚决不同意;黄英只好“适马”,这是他们第一次合居。但黄英“于间壁开扉通南第,日过课其仆”,而家中所需,“辄取诸南第”。马子才耻以妻富,多次告诫黄英不要混淆南北财物,但事实上根本做不到。后来只好“一切听诸黄英”,黄英大兴土木,建楼筑舍,“两第竟合为一,不分疆界矣。”但是马子才根深蒂固的“安贫乐道”、鄙视商人的观念使他难以心安,他责怪黄英连累了他多年的“清德”,于是黄英“于园中筑茅茨”供他居住,夫妻从此分居。但生活的不便与所需最终使马子才认识到“致富乐道”不是不可以接受的,甚至是非常需要的,这就有了他们第二次合居,而且是马子才“适黄”——从茅茨走向楼阁。其实,“致富”与“乐道”并不矛盾,只要“乐道”,“致富”有百利而无一害,那种把商人排除在道德之外,认为无商不奸的观念可以休矣。这就是该事件重复潜在的寓意与留给读者的思考,在今天看来也许不算什么,但在当时确是相当进步与深刻的。